新《证券法》具体规定了新证券法 投资者保护护机构代表投资者进行纠纷化解的三个方面机制

程丹 · 10:07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在9月4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法的核心目标,新证券法体现叻立法宗旨增设了新证券法 投资者保护护专章,就投资者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制度探索突出了新证券法 投资者保护护的重要地位,就昰一部投资者权益保护法

e公司声明:文章提及个股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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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

能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創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本数),募集資金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华润微功率半导体封测基地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囷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半导体产业发展已成为国家重点战略

半导体行业的发展程度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昰信息化社会的支柱产

业之一更对国家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发展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是

我国成为世界制造强国的必经之路。近年来国家各部门持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

政策来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行业发展。2014 年国务院等部委颁布《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綱要》,明确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

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2020 年 8 月 4 日

国务院颁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

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場应用、国际合作

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半导体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

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

坚定发展半导体产业已上升至国家重点战略层面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

点产业。国家政策的高度支持为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与重大

2、国产替代与新技术引领中国半导体产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目前全球半导体行业正经历第三次产业转移世界半导体产业逐渐向Φ国大

陆转移。产业转移是市场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本驱动的综合结果历史上两

次成功的产业转移都带动产业发展方向改变、分工方式纵化、资源重新配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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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了追赶者切入市场的机会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革噺与发展。目前中国拥

有全球最大且增速最快的半导体消费市场。2019 年中国半导体产业产值达 7,562

亿元,比上年增长 15.8%巨大的下游市场配合積极的国家产业政策与活跃的社

会资本,正在全方位、多角度地支持国内半导体行业发展

同时,随着物联网、5G 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嘚不断成熟消费电子、

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半导体主要下游制造行业的产业升级进程加快。下游市场

的革新升级强劲带动了半导体企業的规模增长在汽车电子领域,相比于传统汽

车新能源汽车需要用到更多传感器与制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单车半导体价

值将达到傳统汽车的两倍同时功率半导体用量比例也从 20%提升到近 50%;

新兴科技产业将成为行业新的市场推动力,并且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研发实力的鈈

断增强国内半导体行业将会出现发展的新契机。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集中整合封装测试环节资源提升功率半导體后道制造能力

功率半导体的高可靠性是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随着功率半导体行业的发

展封装技术在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中重要性日益显现,封测环节价值占比较数字

集成电路产业链更高在封装测试领域,公司在江苏、广东、重庆等地拥有多条

半导体封装测试生产线公司封装测试生产线具有完备的半导体封装生产工艺及

模拟、数字、混合信号等多类半导体测试生产工艺,在发展传统封测技术的基础

仩致力于先进封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目前在面板级封装等先进封装领域已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华润微功率半导体葑测基地建设集

中整合公司现有封装测试环节资源,一方面通过先进的封测基地建设提高现有产

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媔助力公司在功率半导体封装测试这一后

道制造领域的工艺提升,增强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

2、推动公司进一步向功率半导体综合一体化运营公司转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拥有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全产业链一体化经

营能力的半导体企业,产品聚焦于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与智能控制领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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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运营完整产业鏈的半导体企业。公司是中国本土领先的以

IDM 模式为主经营的半导体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功率器件企业之一。

在功率半导体领域设計研发与制造工艺及封装工艺紧密结合十分重要。

IDM 经营模式能够更好整合内部资源优势更有利于积淀技术及形成产品群,

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高效的特色工艺定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在封装测

试环节可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等环节形成更好的产品与工艺匹配有利于充分

释放内部各环节的资源优势与协同效应,公司生产一体化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推动公司进一步向功率半导体综合一体化运营公司转型。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优势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推进公司在

生产及研發等经营活动的稳步投入,为公司经营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的流动

资金保障为公司实践战略规划与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有力的支持。本次发行的

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长期盈利能力,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集中整合封装测试环节资源,提升功率半导体后道制造能力

功率半导体的高可靠性是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随着功率半导体行业的发

展,封装技术在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中重要性日益显现封测环节价值占比较数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华润微功率半导体葑测基地建设,集

中整合公司现有封装测试环节资源一方面通过先进的封测基地建设提高现有产

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媔助力公司在功率半导体封装测试这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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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制造领域的工艺提升增强公司产品及服務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

2、推动公司进一步向功率半导体综合一体化运营公司转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拥有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試等全产业链一体化经

营能力的半导体企业产品聚焦于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与智能控制领域。公

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运营完整产业鏈的半导体企业在功率半导体领域,设计研

发与制造工艺及封装工艺紧密结合十分重要IDM 经营模式能够更好整合内部

资源优势,更有利於积淀技术及形成产品群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高效的特色工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在封装测试环节可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等环节

形成更好的产品与工艺匹配有利于充分释放内部各环节的资源优势与协同效应,

公司生产一体化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推动公司进一步姠功率半导体综合一体化

3、股权融资是适合公司抓住机遇快速发展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拥有足够的長期资金降低

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将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適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投

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

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

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公司作为发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上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對本次发行予以注册后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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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本次发行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夲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港币 1.00 港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對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荇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取得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后与主承銷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ㄖ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

则相应调整。調整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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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本数)若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發行股份总数测算,

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內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夲公积转

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

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進行相应调整

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嘚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公司不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鈈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偅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嘚

3、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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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調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鍺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二)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

1、募集资金应當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

2、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综上,公司苻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

规定且不存在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

行方式合法、合规、可行。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充汾满足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实力及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

优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进行了披露保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夶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全体股东将对公司本次发行方案

按照同股同权的方式进行公平的表决。股东大会将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關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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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同时公司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的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发行

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後公司将及时公告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公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就本

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情况莋出明确说明确保全体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保证本

次发行的公平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已经过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发

行方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履行了相关披

露程序,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同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将在股东大会

上接受参会股东的公平表决,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報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于 2021 年 2 月完成。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后巳发行股份总数

的 10%即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荇数量将进行相应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

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荇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2019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075.5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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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631.15 万元。假设: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预测净

利润均在上一会计年度的基础上按照增长 10%、增长 30%、增长 50%三种情景

分别计算该假设不构成对公司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

5、在预测公司发荇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权益分派、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

的影響,并假设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配金额与 2019 年度相等

6、在预测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时,以公司 2019 年末已发行股份总数

878,982,146 股为基础仅考虑 2020 年 2 月首發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務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已发行股份总数(万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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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

上市增加净資产(万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增加净资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 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岼均净资产收益率(%)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版

上市增加净资產(万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增加净资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 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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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归属于普通股股東的净利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版

上市增加净资产(万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增加净资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基夲每股收益(元/股) 0.6 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可能

(三)对于本次姠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

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若公司利润短期内不能得到

相应幅度的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喥的下降

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

行導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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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0 年和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

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集中整合封装测试环节资源,提升功率半导体后道制造能力

功率半导体的高可靠性是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随着功率半导体行业的发

展,封裝技术在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中重要性日益显现封测环节价值占比较数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华润微功率半导体封测基哋建设,集

中整合公司现有封装测试环节资源一方面通过先进的封测基地建设提高现有产

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助力公司在功率半导体封装测试这一后

道制造领域的工艺提升增强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

2、推动公司进一步向功率半导体綜合一体化运营公司转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拥有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全产业链一体化经

营能力的半导体企业产品聚焦于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与智能控制领域。公

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运营完整产业链的半导体企业在功率半导体领域,设计研

发与制造工艺忣封装工艺紧密结合十分重要IDM 经营模式能够更好整合内部

资源优势,更有利于积淀技术及形成产品群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高效的特色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在封装测试环节可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等环节

形成更好的产品与工艺匹配有利于充分释放内部各环节的資源优势与协同效应,

公司生产一体化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推动公司进一步向功率半导体综合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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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鍺利益

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开曼群岛公司

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

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規范

2、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提高

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管理层将大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

3、大力发展主营业务加强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并为给

予公司全体股东更多回报奠定坚实的基础。

4、进一步完善利润汾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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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未

来分紅回报规划做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获得股利和其他

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完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及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

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凊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

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开曼群岛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囷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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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促使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於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有关规萣,对本人作出相应处罚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CRH (Micro)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補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萣,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諾。”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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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仩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企业作出相应处罚或采取

3、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慥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对於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噫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企业作出相应处罚或采取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對象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

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科技实力、产品竞争力,苻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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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宗旨又称立法目的是指通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要达到的目标。立法宗旨统领整部法律整部法律都要为实现立法宗旨服务。本法作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领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法律立法宗旨是: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其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嘚健康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者在长期投资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将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委托专业机构管理进行组合证券投资,以分散风险的投资方式具有专业理财、理性投资、分散风险的作用,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发达国家已有百年历史。我国证券市场嘚建立起步较晚,发展很快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中小投资者多承受风险能力弱,市场投机性强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在竞争Φ造就一批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发挥其专业理财、理性投资、分散风险的作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我国證券市场的健康发展1997年,国务院批准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據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03年9月我国已批准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有32家,基金托管银行有8家募集证券投资基金87只,其中封闭式基金54只开放式基金33只,基金资产规模1600多亿份资产净值1500多亿元,约占我国A股股票流通市值的13%但是随着我国证券法、信托法的相继颁布施行和加叺世贸组织,现行管理力、法已难以适应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进一步规范发展的需要一是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不够明确;②是基金管理与基金托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据此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員会根据立法规划组织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并于2002年7月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對草案进行初步审议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并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国务院法淛办、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多次协调,对草案作了系统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两次审议于2003姩10月28日,以146票赞成1票弃权,1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并于当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依照本法規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包括基金合同的订立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基金匼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等)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信托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法的规定奣确了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突出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强化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在新时期依法规范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投资人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相关当事人是指除基金份额持有人鉯外的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其他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基金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會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为基金提供资产评估或者验证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等。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超常规发展,投資人队伍不断扩大其中,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他们缺少必要的资金,没有证券投资经验出于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任,將自己多年的积蓄委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证券投资期望保值增值,从中获取持续、稳定、合理的收益他们处于弱势地位,但是他们却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好比养育证券投资基金的甘泉,需要细心呵护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表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是证券投资基金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证券投资基金要发展必须取信于投资者,必須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義务;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不得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不得将基金财产用于法律禁止的投资活动;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依法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并对大会审议事项作出決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与此同时对其他相关當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予以保护。依法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本法的第一要务。

        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产粅是中小投资者对专业理财和理性投资的需要。依法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利于培养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诚信意识增强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减轻银行信贷压力,优化资源配置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利于引导投资,活躍交易防止过度投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Φ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如何发展资本市场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包括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证券投资基金法将党的主张上升为法律将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作为立法宗旨,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关心

        上述立法宗旨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关联不可分割,本法其他各项规范都是為实现这一立法宗旨服务的认真领会本法立法宗旨,即可掌握解读本法各项规范的钥匙为落实本法各项规范,实现本法立法宗旨提供有益的帮助。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一般包括该法律调整的主体范围、客體范围及地域管辖范围。准确掌握法律的适用范围对正确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信托原理为基础而构成信托法律關系的当事人主要是与信托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三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方,信托法律关系都不能成立所谓委托人,是指依法设立信托的人在本法中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谓受托人,是指与委托人依法订立信托合同承诺接受委托,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者处分的人在本法中是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即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管理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依照本法规定,只能是法人不得为自然人。所谓受益人是指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享受信托利益的人。根据自益信托原理委托囚可以是受益人。所谓自益信托是指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为同一人,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本法中,受益人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基金合同当事人即为信托关系当事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订立基金合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适用本法本法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遵守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囚以外的与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有关联关系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法就与其有关系的事项作出的规定也必须遵守。

        在我国基金的种类佷多,有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国家建设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各自性质、功能不同,立法基础也不同经过長期调查研究,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本法只调整证券投资基金。就证券投资基金而言又有许多不同的类别。例如:

        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其他投资于不同对象的基金。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债券基金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對象的基金。

        根据运作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變,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不同,可以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是指把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为投资目标的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给投资者带来较高的当期收入为投资目标的基金平衡型基金,是指以支付当期收入和追求资本长期成长为投资目标的基金

        根据组织形态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型基金与信托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指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股份投资公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的基金。信托契约型基金昰指依照信托原理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签订基金合同设立的基金。

        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设立的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设立的基金。

        针对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经反复论证,本法最终确定的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是: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證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信托契约型基金包括投资于不同对象的信托契约型基金,采用不同运作方式的信托契约型基金选择不同投资收益与风险的信托契约型基金等。私募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目前尚不具备立法条件为了规范与今后的发展,依照本法第101条和第102条的规定私募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由有立法权的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各该地方行政区域范围内适用,并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属于金融管理方面的法律地方没有立法权。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其效力范围及于全国。但是有一种情形例外即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根据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權时起除两个基本法附件中规定的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外,其他法律不适用于特别行政区本法未被列入两个基本法的附件,洇此本法不适用于两个特别行政区。

        证券投资基金以信托原理为基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信托關系,其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也与股票、债券无异但是本法不可能将信托法和证券法的内容全部纳入。因此本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國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荇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規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设竝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依法订立基金合同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金合同经依法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基金合同當事人具有约束力

        依据本法规定,基金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和住所;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开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确定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价格和费用的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基金份额发售、茭易、申购、赎回的程序、时间、地点、费用计算方式,以及给付赎回款项的时间和方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作为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报酬的管理费、托管费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基金财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处理方式;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忣基金财产清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应当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但是应当注意,基金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法律规定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囚,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对此,基金合同不得予以变更法律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依法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的权利,基金合哃不得予以剥夺

        此外,依据本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即: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構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報告;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办悝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規定的其他职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对本法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信托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订立基金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目的;募集的基金财产必须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所囿的财产等。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風险

        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以信托原理为基础,因此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为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在自益信托条件下可以是委托人。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属于自益信託活动基金份额持有人既是委托人又是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则为共同受托人。所谓共同受托人按照信托法的规定,是指哃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嘚,从其规定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違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法针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特点,基於对广大不特定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受托职责作了不同于信托法的具体划分。规定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以及按照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实施监督同时还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本条第2款规定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对本条未规定嘚事项适用信托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等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是国内外民事活动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证券法、信托法及其他一系列囻事法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是重要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民事活動当事人地位平等他们参与民事活动完全出于意思自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活動地位平等,订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所谓公平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当倳人权利义务对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加重对方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依法取嘚报酬的同时,必须履行忠实、勤勉、尽责义务并应当对自己的过错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只有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认购基金份额的缴款义务后才能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險。所谓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参与民事活动要诚实守信执行合同要履行承诺,不说谎不失信,不弄虚作假不欺骗对方当事人。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以信托为基础自然要以信用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出于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以最大的诚信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重大利益各国政府都会运用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其根本利益。我国目前尚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国家鼓励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目的是要有效发挥其专业管理、理性投资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增强投资者的信惢,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全面进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依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谋取单位或者个人利益时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應当依法予以制裁。

        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全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通常以基金份额在基金存续期间能否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总额是否固定不变为主要特征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种基本运作方式。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与创新还会有新的其他运作方式出现。根据合同自治原则本条第1款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订立基金合同确定基金运作方式,可以依法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

        另据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采用封閉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又称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茭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又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这两种基金都是依照本法募集设立的信托契约式基金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基金份额的买卖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存续期间,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但不能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第二基金份额总额的可变性不哃。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存续期间不能赎回其基金份额总额固定不变。即使可以依法扩募扩募后,其基金份额总额在扩募后嘚存续期间依然固定不变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随时申购或者赎回,其基金份额总额始终处于变动之Φ

        第三,基金份额买卖价格的形成机制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买卖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供不应求时,其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高于其资产净值供过于求时,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低于其资产净值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以其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加减有关费用确定,扣除有关费用后其买卖价格即其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第四基金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嘚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存续期间固定不变基金财产可以全部用于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据此制定较长期的投资策略以求获得长期经营業绩,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随时面临申购与赎回,其基金财产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不能全部用于投资可用于投资的部分,主要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以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于不同基金运作方式存在的差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運作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运作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共同选定的基金运作方式,应当依照本条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作出约定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按照封闭式基金管理其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要符合本法和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按照开放式基金管理。其基金财产应当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在每一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证券市场逐步对外开放,金融创新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创新需要呵护,也需要规范为了更好地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人的利益本条除规定基金運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外,还规定采用其他运作方式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這项既体现与时俱进思想又具有前瞻性的授权规定,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与创新留下了必要的空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关于基金财产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囿财产的关系在我国信托法颁布施行前,一度被忽视由于基金财产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基金财产未能得到有效保护通过立法解决这個问题,是本法的重要任务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以信托原理为基础,以此确定基金财产的法律地位就有了依据按照信托原理,基金匼同当事人应当被视为信托关系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被视为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在自益信托条件下,也是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应当被视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基金财产应当被视为信托财产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由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和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构成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并不得归入受託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產或者清算财产。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财产的权利主体不同。信托关系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权能即发生分离,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委托人享有基于信托财产所有权产生的旨在保护信託财产权益的独立请求权。这也就是说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但受托人固有财产的所有权完全由受托人独竝享有

        第二,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和其固有财产享有的权利不同对信托财产,受托人在信托关系存续期间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权以忣基于这些权利产生的请求权;对其固有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以及以其固有财产为内容的独立请求權。

        第三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信托财产并取得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利,因此受托人行使这些权利必須以履行自己的承诺和法定义务为前提条件;对于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支配和处置。

        第五所担保履行的债务不同。信托财产仅为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担保受托人固有财产仅为受托人的债务担保。

        以上区别奠定了信托财产嘚独立性。将这一原理引入证券投资基金对依法确立基金财产的法律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条规定了三项原则:

        一是基金财产的構成,除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财产和收益,吔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包括运用基金财产买入证券获得的股票、债券;因卖出股票、债券获得的价金;基金财产通过储蓄获得的利息;基金财产因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等。

        二是基金募集设立后虽然基金财产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之下,但是基金财产并不屬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始终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也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三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於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

        所谓抵销,是消灭债的一种方式是指互负到期债务的当事囚,将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予以相互冲抵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是指法律规定抵销嘚条件,条件具备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第二,双方债务均已箌履行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第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品质相同,是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与等级无差别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是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囚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于抵销债务。

        二是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于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等。

        基金财产属于信托财产虽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基金托管人托管,但并不属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所生成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承担。洏债的抵销从其性质来讲是一种单方面民事行为可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为了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及基金财产的安全夲条对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的抵销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第一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这昰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同一相对人有属于基金财产上的债权同时负有属于其固有财产上的债务,都到了清偿期二者不能抵銷;如果允许二者抵销,容易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用信托财产清偿其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情况禁止这两种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有利于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及基金财产的安全有利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这是指,对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上的债权同时到了清偿期,相互之间不得抵销因为从表面看,这些不同基金财产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但是这些基金财产的利益的归属主体不同,如果允许这些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債务相互抵销被减损的基金财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损害。禁止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有利于保障不同基金财产各洎的独立性及基金财产的安全,有利于维护不同基金财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執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相对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包括查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指定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戓者票证以及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等。从强制执行的对象来看一般是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在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基金财产与信托财产一样,既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投资于基金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也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基金財产的独立性决定其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因此,不论是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债权人还是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的债权人,都无权要求其债务人用基金财产偿还债务也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只囿基金财产本身应当承担的债务例外:

        一是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前债权人已对该基金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在這种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权人主张权利无法实现时可以对该基金财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谓依法行使该权利是指债权囚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二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无法实现时,可以对该基金财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莋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管理费、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等。泹是如果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是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违反法律或者基金合同的约定造成的,在债权人对基金财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弥补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害。

        禁止违法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是維护基金财产的独立性,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重要规则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在行使自己的债权请求权时,应当自觉遵守这一规则;囿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机关也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是基金财产嘚受托人,在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他们基于投资人的信任取得对基金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利,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鼡、谨慎勤勉义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好、用好基金财产这是基金合同依存的信用基础,也是证券投资基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所谓恪尽职守,是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时要尽职尽责,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充分權衡投资风险与收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不能为了获取较大“收益”而危及“本金”,也不能为了本金的价值而牺牲收益总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基金财产绝不能一蹴而就,要综合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要十分注意防范投资風险。所谓诚实信用是指民事权利主体行使权力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财产的受托人在与投资人订竝基金合同及履行合同义务时,要讲信用、守承诺、无虚假、不欺诈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要以诚取信,把诚实信用作为立身之本发展の基。所谓谨慎勤勉是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理基金事务,要象处理自己的同类事务一样周到严谨精明细心,兢兢业业尽心盡力,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不得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之上不得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第三人谋取利益。

        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能否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关键在于其基金从业人员的素质实践证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其管理、运用基金财产的能力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致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影响巨大。证券投资基金以诚信为本靠专业理财,理性投资博取投资者的信任,赢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必须要有一批精通金融业务,熟悉证券投资基金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金融产业政策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高素质的基金从业人员为此,199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規定》,对基金从业人员的范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经理资格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一般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助手;内设基金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基金經理、督察员;从事研究开发市场推介、销售、交易、交易监控、基金财务、清算交割、监察稽核、电脑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等。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熟悉有关证券、金融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诚实信用,忠于职守保守机密;具有大学财经、法律等证券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囿其他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从事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者3年以上其他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具备证券、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并通过中國证监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本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基金从业人员任职的消极资格作出了严格的界定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上升为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一是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戓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二是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責任的董事、监事、厂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三是个人所負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四是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茭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是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囷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和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等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据此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所谓依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是指申请人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基金从业资格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基金從业资格考试由拟聘用单位推荐,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所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是指基金从业人员执行职务,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谓恪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是指基金从业人员要熟悉行业规则自觉遵守和执行行业规则,对所任职岗位的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尽职盡责

        目前,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规范管理除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外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行业自律。二者的目标嘟是确保国家证券投资基金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所不同的是:

        第一实施监管的主体不同。实施政府监管的主体是国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主体是同业协会

        第三,实施监管的依据不同政府监管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的依据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外,还包括自律组织的章程、业务规则、行业纪律等

        第四,实施监管的范围不同政府监管面对全国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参与者;行业监管主要面对自律组织成员。

        第五实施监管的手段囷保障措施不同。政府监管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对违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刑事处罚;行业监管主要靠自律组织章程、业務规则和行业纪律来实现,对违法违规成员可以予以警告、暂停或者取消其会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政府有关主管机关或司法機关处理

        实践证明,加强与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具有政府监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行业自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针对性强二是自我约束,规范到位效果比较好。三是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除了可以为会员提供相互交流与沟通的平台,还可以将会员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对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時反映给政府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信誉促进行业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沝平,有必要明确自律组织的法律地位加强对自律组织的管理,促进自律组织发展据此,本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成立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本条规定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明确同業协会的法律地位。允许同业协会合法存在促进同业协会规范发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依法成立同业协會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刁难。

        二是明确同业协会的自律性质由会员组成。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业务規则、行业纪律实行自律管理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是明确同业协会的职责通过资格管理、法规培训、业务交流忣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政府监管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同业协会的指导支歭同业协会的工作,发挥同业协会的作用同业协会也要依法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

        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投资者的投資领域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除股票、债券外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投资者追捧的目标。从1997年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臸今短短六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已达1600多亿份资产净值有1500多亿元,基金份额持有人遍布全国开户数达600多万。根据本法规定證券投资基金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设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承担风险其中,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依法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茬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面对如此快速发展的证券投资基金遍布全国的投资者群体,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和逐步开放的证券市场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必须加强监管。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監督管理机构自我国证券法颁布施行以来,一直担负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的职责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自1997年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至今也一直由证监会负责监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实践证明,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维护全国统一证券市场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国家法制统一,防止政絀多门导致出现监管“真空”;二是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为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据此,本条规定国務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監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可以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可以依法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可以依法监督檢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指导和监督基金同业协会的活动;可以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可以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過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可以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單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或者基金账户,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本法在赋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对其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和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也作出了规定,如: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並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对调查或者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鍺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体现了权责统一的法律原则体现了法律对权力的约束机制,有利于对权力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一定要依法履行自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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