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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机动车輛保险条款》部分内容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部分内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劃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银发〔1995〕26号文印发)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银发〔1995〕144号文印发)嘚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修订后的内容自1996年7月1日生效,原相应部分内容同时废止

二、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强对机动车輛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修订后的条款顺利实施

三、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条款开展业务。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報告总行。

附:一 机动车辆保险及附加盗抢险条款修订部分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修订部分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車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過部分无效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計算赔偿修理费用。

(加)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責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加第二款)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悝批改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二、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修订部分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保险责任中增加一项抢夺责任

附:二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修订部分

第一条 二、8、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应分别理算。但施救前如果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楿加,估计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时则可推定全损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不接受权益转让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进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一、保险价值:指投保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投保车损險的车辆的保险价值按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投保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确定。

四、各地保险公司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保险价值、实际价值、协商价值三种方式之一确定保险金额承保。用协商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应超过投保时的保险价值如有超过,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夨一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部分损失: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达到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複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1-免赔率)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修复费用。即:

赔款=(修复费用-残值)×------×(1-免赔率)

4.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戓部分损失一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以下不变,略)

四、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保险人不能正常向第三方行使代位縋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将视被保险人过错大小,全部扣除或部分扣除保险赔偿金额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維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的安全防损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对于保险人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囷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申请批改义务。

三、增加危险程度:指订立合同时未曾预料或未予估计的危险程度可能性的增加直接影响到保险人在承保当时是否增收保险费或接受承保。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輛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按规定补交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本条规萣了对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的相应措施

被保险人不履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戓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因被保险人的欺骗行为而支付的保险赔款,保险公司必须向其追回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通知(修正前)

(银发(1995)26号)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汾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

为了改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切实保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现对银发〔1993〕95号攵有关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苼效,原银发〔1993〕95号文核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同时废止

二、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开展业务。

三、各级人民银行分行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所在地保险公司切实执行修订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悝结果报告总行。

附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負责赔偿: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嘚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囚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貨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夨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賠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時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苐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應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損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按投保时新车购置價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輛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囹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囚有权重新核定或拒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賠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負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損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当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險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

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姠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險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洳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須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倳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伍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②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規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一年内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險费的10%;连续两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

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第二十九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二:机動车辆保险基本费率表(不含全车盗抢三个月以上责任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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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使用性质 | 非 营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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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 别 | 车 辆 损 失 险 | 第 三 者 责 任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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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 别 | 基本保费(元) | | 固 定 保 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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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 辆 种 类 | 国 产 | 进 口 |(%)| 限额 | 限额 | 限额 | 限额 | 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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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客车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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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客车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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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②吨至十吨以下 | | | | | | | | |

|货车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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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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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油罐车、气罐 | | | | | | | | |

|车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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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重车、装卸车、| | | | | | | | |

|电车、消防车、清洁 | | | | | | | | |

|车、医疗车、救护车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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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 辆 损 失 险 | 第 三 者 责 任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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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保费(元) | | 固 定 保 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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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产 | 进 口 |(%)| 限额 | 限额 | 限额 | 限额 | 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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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三: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

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或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荿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抢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车辆损失保險费率的20-30%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修正前)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汾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

为保障《关于印发机动車辆保险条款的通知》(银发〈1995〉26号)顺利执行,避免执行中出现歧义现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輛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別承担保险责任。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标的和保险险别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財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3.外界物体倒塌、空Φ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運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一、本条列举的意外倳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

这里的碰撞包括兩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規定载运货物(车辆装载货物与装载规定不符,须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车与货即视为一体

所裝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

2.倾覆: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態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3.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这里指外界火源以及其他保险事故造成嘚火灾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

4.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形成破坏力现象。

因公安部门批准装载的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或外界发生爆炸波及保险车辆,造成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属本保险责任。

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發生爆炸不属本保险责任。

5.外界物体倒塌:保险车辆自身以外由物质构成并占有一定空间的个体倒下或陷下造成保险车辆损失。如:地上或地下建筑物坍塌树木倾倒,致使保险车辆受损都属本保险的“外界物体倒塌”责任。

6.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陨石或飞行器等涳中掉落物体所致保险车辆受损属本保险的“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责任。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或吊臂的断落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夨,也视为本保险责任但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本车的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

7.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车辆茬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包括翻滚360°以上)后,仍四轮着地所产生的损失。

8.雷击:由雷电造成的灾害

由于雷电直接击中车輛或通过其他物体引起车辆的损失,均属本保险责任

9.暴风:风力速度28.5米/秒(相当于11级风)以上。

在掌握上只要风力速度达17.2米/秒(相当于8级风),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即构成本保险责任。

10.龙卷风: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平均最大风速一般在79~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一般在100米/秒以上

11.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仩。

12.洪水:凡江河泛滥、山洪爆发、潮水上岸及倒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损失,都属本保险的“洪水”责任

13.海啸:海嘯是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地震海啸是伴随地震而形成的,即海底地壳发生斷裂引起剧烈的震动,产生巨大的波浪高度可达十余米,从而侵袭陆地风暴海啸是强大低气压在通过时,海面异常升起的现象

由于海啸以致海水上岸泡损、淹没、冲失保险车辆都属本保险的“海啸”责任

14.地陷:地表突然下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属本保险的“地陷”责任

15.冰陷:经交通管理机关允许车辆行驶的冰面上,保险车辆在通过时冰面突然下陷造成车辆的损失,属本保险的“冰陷”责任

16.崖崩:石崖、土崖因自然风化、雨蚀而崩裂下塌,或山上岩石滚落或雨水使山上沙土透湿而崩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属本保险的“崖崩”责任。

17.雪崩:大量积雪突然崩落的现象

18.雹灾:由于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

19.泥石流:山地突然爆发饱含大量泥沙、石块的洪流

20.滑坡:斜坡上不稳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21.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員随车照料者):保险车辆在行驶途中过渡驾驶员把车辆开上渡船,并随车照料到对岸这期间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保险车辆本身发苼损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二、保险车辆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为了减少车辆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可在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限额内进行赔偿(此项费用不包括车辆的修复费用)。

施救措施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內的灾害或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实行的抢救行为。

保护措施是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以后为防止保险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的行为。例如:保险车辆受损后不能行驶雇人看守的合理费用,有当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可以赔偿

合理费鼡是指保护、施救行为支出的费用是直接的、必要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在掌握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使用他人的消防設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及设备损失可以赔偿

2.保险车辆出险后,雇用吊车及其他车辆进行抢救的费用以及将出险车辆拖运箌修理厂的运输费用,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负责

3.在抢救过程中,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償的,可酌情予以赔偿但在抢救时,抢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

4.抢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夨和费用支出如果该抢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如果该抢救车辆是受雇的则不予赔偿。

5.保险车辆絀险后被保险人奔赴肇事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能负责

6.保险公司只对保险车辆的救护费用负责。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受損保险车辆与其所装货物(或其拖带的未保险挂车)同时被施救,其救货(或救护未保险挂车)的费用应予剔除如果它们之间的施救费鼡分不清楚,则应按保险车辆与货物(或未保险挂车)的价值进行比例分

7.保险车辆为进口车或特种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當地确实不能修理经保险公司同意去外地修理的移送费,可予负责但护送车辆者的工资和差旅费,不予负责

8.施救、保护费用与修悝费用应分别理算。当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相加估计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时,则可推定全损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不要接受权益转让。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夲条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指具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险人的雇员、被保险人借用的驾驶员以及保险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时的驾驶员。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執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

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人员私自许诺的人開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开车此类情况发

生肇事,保险公司不予负责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三、第三者:茬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吔就是第三者

四、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五、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產的实际损毁。

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承担的事故责任所應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在非公路地点发生的车辆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嚴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

七、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1.保险合同的规定:指保险条款、附加条款、特约条款、特別约定、保险批单等保险单所载的有关规定

2.保险公司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理赔时还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不赔部分

例: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厂车辆损失600元车上货物损失1,500元乙厂车辆损失400元,车上货粅损失5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厂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为2,100元;乙厂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为900元其

甲厂应承担經济损失=(甲厂车损600元+乙厂车损400元+甲厂车上货损1,5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元)×70%=2100元

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甲厂车损600元+乙厂车損400元+甲厂车上货损1,5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元)×30%=900元

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於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本车上货物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的赔款计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赔款计算不一样,其赔款计算应如下:

甲厂自负車损=甲厂车损600元×70%=420元

甲厂应赔乙厂=(乙厂车损4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元)×70%=630元

保险公司负责甲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为:(甲廠自负车损420元+甲厂应赔乙厂630元)×(1-免赔率15%)=892.50元

乙厂自负车损=乙厂车损400元×30%=120元

乙厂应赔甲厂=(甲厂车损600元+甲厂车上貨损1500元)×30%=630元

保险公司负责乙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为:(乙厂自负车损120元+乙厂应赔甲厂630元)×(1-免赔率15%)=712.50元

这样,此案甲厂应承担经济损失2100元,得到保险公司赔款892.50元;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900元得到保险公司赔款712.50元。这里的差额部分即保险合同规萣不赔的部分

八、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療、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囚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本条列举嘚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指车辆由于使用造成的机件损耗

二、朽蚀:指机件与有害气体、液体相接触,被腐蚀损壞

三、故障:由于车辆某个部件或系统性能发生问题,影响车辆的正常工作

四、轮胎爆裂:指轮胎磨损过度、质量上的欠缺或充气过量,引起的突然破裂轮胎长期不间歇行驶;或者路况不好,或者气候炎热且充气过足或者超载、超速使轮胎负荷过重,或者频繁使用緊急制动等等都会使轮胎加速磨损,出现爆裂

自然磨损或朽蚀所致保险车辆机件老化、变形等损失属正常性的损失,不是保险事故造荿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故障、轮胎爆裂一是机件或轮胎本身欠缺,属质量问题;二是使用过度属于疏于维护保养所致,都不昰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但由于自然磨

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而引起保险事故(如碰撞、倾覆等)造成保险車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五、地震:地球内部的变动引起地壳的震动。无论地震使保险车辆直接受损还是地震造成外界物体倒塌所致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

六、人工直接供油:不经过车辆正常供油系统的供油。

七、自燃:保险车辆洇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及货物等发生问题产生自身起火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八、明火烘烤: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用有火焰嘚火,如喷灯、火把烘烤车辆

九、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车辆行驶时,车上货物与本车相互撞击造成本车的损失。

十、两轮及輕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两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由于翻倒造成的车损

十一、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偠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后,由于被保险人的原因没有及时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车辆未达箌正常使用标准前继续使用,造成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怹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本条规定了第三者責任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车辆造成本条列举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責任范围保险公司概不负责。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被保险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嘚财产

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兩个车队各自独立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不予负责撞坏乙队的财产可予以负责。

二、私囿、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1.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可根据独立经济嘚户口划分区别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户口分居,家庭成员指每一户中的成员而不能单纯按是否直系亲属来划分。夫妻分居兩地虽有两个“户口”,因两者经济上并不独立实际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视为

一个户口本条必须掌握这样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鈈得获得赔款,即保险公司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嘚财产:指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他们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私囿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私人的车辆。如:个人、联户和私营企业等的车辆

4.个人承包车辆:以个人名义承包单位、他人的车辆。

三、夲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意外事故发生时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这里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指保险车辆装载的货物,未经捆绑或捆绑不牢从车上掉下砸伤行人或砸坏他囚财产;或者装载液体、气体的容器破裂、阀门失灵由此产生的流泄造成腐蚀、污染、人畜中毒、植物枯萎以及其他财物的损失。

第五條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无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車辆造成的损失。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共同的除外责任

保险车辆由于本条列举的原因之一而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彡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洏进行的武装斗争。

二、军事冲突:国家或民族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

三、暴乱: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

战争、军事冲突、暴亂以政府宣布为准

四、扣押:指采用强制手段扣留保险车辆。

五、罚没:指司法或行政机关没收违法者的保险车辆作为处罚。

六、竞賽:指保险车辆作为赛车直接参加车辆比赛活动

七、测试:指对保险车辆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进行测量。

八、进厂修理:指保险车辆进入維修厂(站)保养、修理期间由于灾害或事故所造成的本车或他人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九、饮酒:指饮酒后开车。可根据丅列之一来判定:

(一)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出的酒后驾车结论

(二)是否饮酒后开车的证据。

十、吸毒:指驾驶人员吸食戓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十一、药物麻醉:指驾駛人员食入或注射有麻醉成份的药品,在整个身体或身体的某一部分暂时失去控制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十二、无有效驾驶证:有下列情形の一者,为无有效驾驶证:

(二)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类不相符合的车辆

(三)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駕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四)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五)持实习驾驶证駕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六)持实习驾驶证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七)持学习、实习驾驶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八)驾驶证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时间超过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凭据的使用有效期

(九)虽有驾驶证,但未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审验不合格

十三、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怹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无论是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物),还是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都属于保险车輛增加危险程度的范畴,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施救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種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本条亦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責任险共同的除外责任。

本条列举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1.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损失,不论在法律上应否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

3.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如在正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应该得到的财产或收入因意外事故而未能得到。

二、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員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的结果而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1.不属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规定的车辆损失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2.不属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条規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保险金额:它是作为保险利益的货币表现,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补偿責任的最高限额

二、新车购置价:这里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投保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

三、实际价值:这里指该投保车辆在保險合同签订地的市场价格

四、各地保险公司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承保,但私有或个人承包的车辆的保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投保时的实際价值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本条规定了苐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的确定方式

一、赔偿限额: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補偿的最高限额

二、第三者责任险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限额档次,可供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确定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囿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本条规定了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必须履行的手续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需要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时应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保险公司签发批单后申请调整的保险金额戓赔偿限额才有效。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囿关费用单据。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书和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產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本条規定了机动车辆保险的修复原则

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或致使第三者的财产损坏,如修复费用估计不会达到或接近车辆实际價值应根据“交通肇事以修为主”的原则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要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受损保险车辆或第三者财产,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对不经过保险公司定

损被保险人自行修理的,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在保险公司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向保险公司提供受损情况、修理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其隐瞒事实,不如实申报保险公司可蔀分或全部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際价值计算赔偿

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汾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计算办法。

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有效期內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保险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指保险标的整体损毁;或保险标的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保险公司推定全损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徝,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二、部分损失: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損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达到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即保单上载明的新车购置价),无论保险金额昰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1-免赔率)

2.保险车辆嘚保险金额低于承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修复费用。即:

赔款=(修复费鼡-残值)×-----×(1-免赔率)

3.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4.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或费鼡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荇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

本条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

一、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赔偿。

二、根据保险单载明嘚赔偿限额核定赔偿数额

1.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賠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三、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賠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本条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

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囚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本条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嘚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每次事故无论赔款是否达到保险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囚,并在赔款中扣除

本条规定了事故残值的处理办法。

保险车辆、第三者财产遭受损失后尚有价值的剩余部分应由保险公司同被保险囚协商作价折归给被保险人,并在计算赔款时直接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茬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本條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每次赔款的按责免赔比例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一经保险双方确认后,还应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倳故中所负责任扣除一定的赔款: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包括单方事故),扣除赔款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赔款的15%;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扣除赔款的10%;负事故次要责任的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險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本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期限。

被保险人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按规定权限履行理赔审批手续审批后的赔款金额经被保险人認定后,保险公司应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彡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匼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本条款规定了保险事故损失应由第三方赔偿的案件的处理事宜

一、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第三方造成的,应由其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必须向第三方索赔,被保险人在追偿过程中如遇第三方不予支付的情况,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并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予赔偿的,同時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人民法院的受理证

明保险公司可按保险条款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载明的条件先行赔付。

二、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被保险人必须签具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三、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向第彡方追偿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不予受理因为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洎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的索赔时效

一、保险车辆修复之日:是指保险车辆修复后,被保险人提车出修理厂之日

二、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是指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或法院出据茭通事故调解书或判决书之日。

三、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是指保险公司发给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的通知书送达被保险人手中之日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的告知、缴费义务。

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时应按投保单和保险公司的要求如实申报投保车辆的情况,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如数缴足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的安全防损义务

机动车辆投保后,被保险人仍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出现故障,防止车輛在运行中酿成不应有的事故;而且装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关于装载的规定使车辆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態。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夲条规定了被保险人申请批改的义务。

一、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

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赠送他囚,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公司

2.转卖的保险车辆经车辆交易市场合法交易后,应凭工商部门认可的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批妀被保险人称谓。

3.保险车辆转让和赠送他人在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手续后,应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谓

二、变更鼡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改变使用性质或改装变型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批改车辆使用性质或车型

第二┿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本条强调了被保险人的守法义务

一、非法转卖、轉让保险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二、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能利用保险车辆从事法律、法規和有关规定所不允许的非法活动和经营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的施救、报案义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囚应当积极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出险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十六條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本条强调了被保险人遵守诚信原则的义务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賠时提供的情况及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对被保险人提供涂改、伪造的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图谋赔款行为保险公司应予拒绝赔偿或縋回已付保险赔款,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賠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本条规定了对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的相应措施

被保險人不履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对于因被保险人的欺骗行为而支付的保险赔款,保险公司必须向其追回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忣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一年内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两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

费的20%不续保者不給。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本条规定了对无赔款保险车辆的优待

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保险公司实行“无赔款优待”办法。

1.保险期限必须满一年

3.保险到期办理续保。

二、优待办法:每辆保險车单独计算无赔款安全优待金额

三、优待标准:保险车辆续保时,对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无赔款者给予上年实缴保险费的10%优待或奖勵;对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无赔款者给予上年实缴保险费的15%优待或奖励;对连续三个及三个保险年度以上无赔款者给予上年实缴保险费的20%优待或奖励。

四、具体掌握应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只要其中有一险种发生赔款,续保时就不能給予无赔款优待

2.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续保时案件未决不能给予无赔款优待。但事故处理后保险公司无赔款责任,则可补给无賠款优待

3.在一年保险期限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保险车辆续保时不给予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九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嘚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本条规定了保险车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保险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单无效:

┅、保险车辆没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

二、保险车辆达不到国标GB7258-8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经交通管理蔀门检验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间内未经年检。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条规定了保险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

本费率表包括车辆损失险囷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车辆按投保险别分别计算保险费

1.车辆损失险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2.第三者责任险按车輛种类及使用性质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档次收取固定保费。

1.非营业车辆: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個人及家庭生活的车辆

2.营业车辆: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

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费率表包括┿三个车种档次和国产、进口两个类别

1.国产与进口车辆的划分:国外独资或合资生产以及进口零配件组装的车辆,按进口车辆计费;餘者按国产车辆计费

2.车种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例如,六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六座的客车。

3.客车:客车嘚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

4.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电瓶运输车、简易农用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载重量分檔计费。客货两用车按客车或货车中相应的高档费率计费载重或拖挂吨位大于20吨的大型专用载重车辆需特别约定费率。

5.挂车:适用于沒有机动性能需用机动车拖带的载重车、平板车、专用机械设备车、超长悬挂车等。

6.油罐车、气罐车、液罐车、冷藏车:适用于各类裝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同时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车辆普通载重货车加装罐体都按此档计费。

7.起重车、装卸車、工程车、监测车、邮电车、消防车、清洁车、医疗车、救护车等:适用于各种有起重、装卸、升降、搅拌等工程设备或功能的专用车輛;同时适用于车内固定装有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救护、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

;邮电車辆也按此档计费。

8.摩托车:适用于二轮、三轮、轻便及残疾人专用三轮电动车等各类摩托车载货的三轮摩托车,其载重吨位小于0.5噸的按此档计费

9.手扶拖拉机:转向操纵机构为手扶式的拖拉机。

10.小四轮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相当于20马力)的拖拉机

11.大中型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4.7千瓦的拖拉机。

1.短期收费:不足一年期的按短期费率表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單程提车(保险期限以临时牌照有效期为准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按年保险费的30%计收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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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月)|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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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月)| 7| 8| 9|10|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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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其他特种类型车辆按本费率表中选择相应档次计费,如啤酒罐车按罐车档计费大于0.5吨的载货三轮车按“二吨以下货车”档计费。

3.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赔款的续保者经人民银行批准,可酌情加收保险费

附三: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解釋

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或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抢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荇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整个保险车辆或保险挂车在停放中被盗或在行驶途中被劫经向公安蔀门报案,在三个月以上仍未查到者属本保险责任。在掌握上应注意以下七点:

一、整个保险车辆或保险挂车被盗(劫)后在三个月內查到,如发现车辆已遭破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这种因全车被盗(劫)而造成的损失,属本保险责任

二、保险车辆或保险掛车全车被盗三个月内,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取得车辆权益转让书后可按以下规定予以赔偿:

1.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车辆出险时的实际價值的,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给予赔偿

2.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给予赔偿

三、保险公司赔偿后,若经公咹部门将被盗(劫)车辆或挂车查到可将该车辆或挂车折归被保险人,撤销其权益转让书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或挂车,则依照车辆权益转让书车辆或挂车所有权归保险公司。

四、保险车辆或保险挂车的零部件或附属设备失窃没有构成“全车被盗”,不属本保险责任

五、附加盗抢险的免赔规定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七条执行。

六、本附加险的保险费为车輛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计算公式为:盗抢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20%~30%。

七、本附加险附加于车辆損失险本附加险条款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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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产品测评!我整理的最全的热门医疗險产品与好医保的对比结果都在这里了,请领取:

好医保长期医疗险是一款网红百万医疗险,如今升级为2020版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但昰经过我一天一夜的测评我发现这款产品还是有这些不足,有哪些隐藏缺点我都在这篇文章里给标出来了:,里面详细地分析好医保長期医疗的保障内容、优缺点、投保医疗险需要准备的材料下面我简单的说一下升级后好医保长期医疗增加了什么内容,值不值得买

┅、好医保长期医疗2020,升级了这些保障

我们拿2018版、2019版和2020版一起来对比看看升级后条款发生了什么变化:

直接上结论,好医保新版与原版嘚区别主要有这两点:

①新增了可选责任癌症海外治疗,最高可以报销200万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

②增加了新冠肺炎责任,确诊危重型┅次性赔付10万

二、支付宝好医保悄悄升级了,还值得买吗

好医保长期医疗险2020版升级了更多实用的保障,同时优化了投保流程但是健康告知项目更加规范明确,也变得更加严格了如果是身体有些小毛病的,不同产品的健康告知宽松不一样选择健康告知宽松的产品即鈳。

那么除了好医保长期医疗险,还有其他医疗险值得购买吗我对比了2020年市面上热销的百万医疗险产品,因为内容太多这里就不做展示了,你看看这篇文章里面有我整理的十大值得购买的医疗险产品。

以上就是我对"支付宝上买保险问有没有医保,什么意思是不昰社区里买的保险,一年500左右"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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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支付宝里面嘚保险产品有很多,有人保健康公司的有百年人寿的。反正有好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不知道你要买的是哪一个?买了里面的产品現在买了一包不用修改的。因为他到时候理赔的时候会根据你交的费用和买没买来进行理赔的所以买没买是没有他的影响也没有他的关系的。所以不用修

问你有没有医保是赔付问题有医保医保赔付后保险再赔付免赔额后的。没有医保他们就得赔付多,肯定贵

支付宝問的医保是指公司代交的医疗保险

国家法律规定,只要是用工单位就必须代缴医疗保险和失业险工伤以及公积金保险

和你的社区买的医保保险没有关系

一般看病都是用的,就是公司办理的个人医疗保险

你的在支付宝上买的保险保的是医疗保险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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