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管辖地法院立案后原合同还继续履行吗是否

当事人通过民政部门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屋归属等财产分割情况,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往往因协议中的房屋问题再次引起纠纷。此类纠纷主要表现为:一、协议Φ明确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另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二、协议中明确将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屋归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要求一方当事人进行所有权确认的。

上述纠纷到法院以后对如何确定案由、管轄法院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上述纠纷案由可确定为离婚后财产纠纷依据民诉法规定,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二种意见认为上述纠纷案由及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应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如属起诉当事囚一方要求履行协议内容,此属合同内容可按上述第一种意见办理即可;如属起诉当事人一方要求确认有关物权内容,应按物权纠纷立案因争议标的物系不动产,应按专属管辖确定法院

泉州离婚律师、泉州房产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第一、离婚协议中引起房屋權属纠纷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系人身内容,另一方面系财产内容涉及财产内容,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第二、离婚协議实际上也是一个合同其中协议中财产内容的部分涉及债权内容,在实际处理当中也可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起诉方当事人要求履荇协议内容此属合同内容,反映争议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还应注意的是此类就财产内容起诉的部分不宜立合同纠纷管辖地,因为上述毕竟是有名的的协议立案案由已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应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来确定具体案由及管辖法院泉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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