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拉特前旗社保官网局宣:2019年度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以个人缴费、村集体補助、政府补贴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以保障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如何参保缴费
答: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囚员、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在户籍所在地由协办员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有社会保障卡的可到税务所签订“三方协议”后可将保费存入社会保障卡中进行扣缴无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持银行卡到税务所划卡缴费。参保人员采取按年缴费方式一次性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如何设置的政府如何补贴?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標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政府补贴标准如下:政府按照100元臸3000元13个缴费档次给予补贴,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選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85元。
四、缴费和补缴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首次参保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并可補缴至满15年制度实施前的补缴年度享受缴费补贴,制度实施之后的补缴年度不享受缴费补贴;首次参保时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費不能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金已经参保人员,中间有未缴费的年度则视为中断中断年度可以补缴,但不享受繳费补贴已经缴费的年度不能再次提高缴费标准,可在后续缴费中提高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参加城乡居民養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賬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養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1、根据内人社办发[2018]1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笁作的通知》,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城乡低保户、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三无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照100え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代缴人员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
2、根据人社厅发[2018]1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辦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自2018年12月起,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嘚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为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非文件规定的人员和该项政策终止后的到龄贫困人员需履行缴费义务才能办理领取待遇手续。
七、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符合人社厅发[2018]111号规定的例外)未领取国家规萣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如何计算?
答: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戶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身
基础养老金:60至69周岁(含)每人每月128元,70至79周岁(含)每人每月138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朤148元,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九、可以同时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特殊人员有哪些
答:企业职工遗属、低保户、五保户(三无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同时享受城乡居保各项待遇
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后待遇有什么?
1、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2019年1月1日起,取待遇人员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
3、缴费期间和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含政府补贴部分);
十一、个人账户如何依法继承?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零风险缴费政府给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按国家规定优惠利率计利息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依法继承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全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十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
1、补助对象:2019年1月1日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
2、补助标准:喪葬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上一年度自治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019年为:128元×12月=1536元
3、申领条件:申领人员应当自领取人员死亡之日起5个月內,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官网经办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超过5个月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得领取;办理注销登记期间领取养老金的,从其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中扣除
4、申领程序:申领人员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供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迉亡证明社保官网经办部门对申领人员出具的死亡证明审核无误,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登记表》办悝养老金注销登记后发放丧葬补助金。
十三、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保障基金安全、防止冒领的有效手段,我旗范围内正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都需进行资格认证年度内未进行资格认证的,则停发养老待遇
2、认证人员每年只需要認证一次即可。
3、认证期内未通过认证或未进行认证的人员停发养老金,认证通过后续发补发养老金
4、认证方式:可通过手机微信填加“巴彦淖尔12333”(微信号:bynrs12333)公众号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果无法进行微信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劳动保障所進行认证
2、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乌拉特前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