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铁路大集体工人社保补缴改革职工安置与社会保障问题处理
一、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者权益
.劳动关系调整的涵义:
依法建立或采取多种方式改变劳动关系
维护劳動者合法权益并协调与企业关系,
适应变化了的客观环境和情况的活动
.劳动关系调整的形式:
)变更劳动关系:变更劳动合同
)终止勞动关系:解除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
)中止劳动关系:中止原劳动合同如停薪留职、挂名、两不找、停产息工、协议借
用、服役、涉嫌犯罪被暂时羁押等
)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调整涉及劳动者多方面权益:
)调整的知凊权、协商权;
)依法享受其他社会保障权
二、纳入劳动关系调整职工身份认定与非严格分类
.纳入厂办铁路大集体工人社保补缴改革范圍的职工指所在地方政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内与改革企业存
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其认定程序为:
)主办企业审核或主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所在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人事档案及《厂办铁路大集体工人社保补缴人员身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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