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告知你的是,楼上嘚同志的回答中是有错误存在的
解析:由于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所以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初始确认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0万
由于初始投资额大于应享有净资产的份额所以内含有商誉200(×30%),不作调整
(2)、因B公司实现净利润,应确认的收益=500×30%=15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万
贷:投资收益 150万
(3)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应确认应收股利,而不能直接通过直接通过银行存款因为这时并没有实际去发放现金股利的,银行存款不会在此时增加的而此时昰会形成应收项目的。所以应做:
借:应收股利 30(100×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在实际发放时收到该现金股利时才做:
借:银行存款 30万
贷:应收股利 30万
(4)、公司接受捐赠,被投资单位是记入到了”营业外收入“中去了最终是形成净利润嘚,在年末以确认净利润的方式进行调整处理的所以此时是不作账务处理的(新制度)。
如果是旧制度才会有如下处理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5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万
说明:既然是旧的,那就是现在已经不用了的也就是说现在看来,这就是错误的了
(5)、B公司出现亏损:
借:投资收益 60万(200×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万
所以长期股权投資的总账科目的余额,就是本科目借贷方的代数和:
总账余额=-60=2060万元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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