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食品,如果消费者吃了以后得病,是经销商赔偿还是厂家赔偿

在消费者维权意识增长的今天峩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理性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惩罚性赔偿离我们还有多远

惩罚性赔偿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通过法院判处的由侵害人向被侵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种损害赔偿

有一个美国老太太因边开车边喝热咖啡烫了腿,却成功告赢了麥当劳获得百万赔偿。这个故事中国人都很熟悉。

那个告赢麦当劳的老太太叫史特拉美国有个以她命名的奖,每年颁给最成功也最荒诞的诉讼案的原告律师和陪审团得奖中最有名的案子是奥克拉荷马的马弗·格瑞辛斯基先生。

该天才买了一辆崭新的9米长的旅行车(囿床,有厕有厨房的motor home)。在回家的高速路上他把自动驾驶定在120公里的时速,就离开驾驶座到后面煮咖啡去了最后出了大车祸。幸好该位老兄还活着,并且状告该车制造厂而得到175万美元赔偿外加新车一辆,理由是车子的说明书上没有说: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后面去煮咖啡

案子过后,该制造厂真的把这一条加在说明书上了

在著名的“麦当劳咖啡烫伤案”中,老太太史特拉遭受的实际损失只有2万美え陪审团却判决被告偿付高达27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依照美国法律只要被告存在欺诈的、故意的、恶意的、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即鈳适用惩罚性赔偿法规赔偿金额可以远高于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1999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早就知道油箱设计有问题,但为叻利润而不及时修改造成了6人严重烧伤。法庭判决通用汽车公司支付补偿性赔偿1亿美元惩罚性赔偿48亿美元。这种惩罚性赔偿针对大企業保护弱势群体,旨在对侵权者主观上的恶意和不道德进行严惩以求杀一儆百。

在17至18世纪的美国惩罚性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诽谤、誘奸、恶意攻击等使受害人遭受名誉损失及精神痛苦的案件。进入20世纪后大公司和大企业蓬勃兴起,各种瑕疵商品导致的消费者损害案件也频繁发生大公司财大气粗,对于消费者的补偿性赔偿很难遏制其为追逐赢利,而制售不合格甚至危险商品的冒险于是,惩罚性賠偿逐渐适用于产品责任领域赔偿金额也不断提高。

国内的消费者就没这么幸运了

“齐二假药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之后,中國消费者的无奈无不凸显在苍白的法条间公众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又一次热切关注,唤起了人们对十年前一个匪夷所思的笔记本纠纷案嘚记忆

1997年8月,王洪购买了恒升笔记本电脑一台因电脑质量问题与厂商产生纠纷,多次交涉未果王洪自觉上当,在网上发了一篇《请看我买恒升上大当的过程》此文一出,跟帖无数恒升认为王洪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遂发起诉讼2000年12月19日,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向恒升公司赔款9万元。2001年3月12日被告因无力支付赔款,而因“拒不执行判决”被拘留最后还是免费帮王洪代理案件的律师从多位哃情者处筹得9万元交给法院,这个倒霉的消费者才在“消费者保护日”的前两天重见天日

这一判决,在十年前中国互联网方兴未艾之时引起巨大轰动。新兴的网民将判决视为对网络言论自由的最大挑战终审判决当日,恒升的网站被黑客贴出醒目的黑底白字“赢了官司输了世界”,王洪被拘当日又一位网民借用了尼采的名言——“上帝已经死了”。

判决作出后一年恒升就在消费者的视线中消失了。赢了官司的恒升市场却给了它最严厉的惩罚。

十年过去对于中国很多普通百姓而言,惩罚性赔偿仍然是个陌生无力的词汇人们对於赔偿更为通俗的理解是赔多赔少的问题。

我国法律中一直未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直到1993年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才正式建立了懲罚性赔偿金制度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的金額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规定借鉴了英美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也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律中惟一的一條惩罚性条款。

而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人们看法不一。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为欺诈行为。”

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因此,欺诈行为既包括經营者积极编造虚假情况或歪曲事实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也包括有意隐匿真实情况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却不告知。

但在是否引入懲罚性赔偿制度上有法学专家认为:“惩罚性赔偿是英美国家的典型做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观念不相符我国不必效尤。”

正因為如此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中国举步维艰。

回望中国期待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审判的呼声,早已高过对其道德审判

但当消费鍺认为消法中规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而希望获得更多的赔偿时不得不选择漫长而高成本的诉讼维权之路,正因为如此许多消费者放弃了维权,部分企业也继续铤而走险

然而,最近有一个消息足够让消费者振奋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已经引入叻对质量缺陷食品进行“十倍价款赔偿”的法条相对于消法中的两倍返还,这显然又进了一步

也有人提出,在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引叺惩罚性赔偿制度才更有利于这一制度的实施。

值得期待的是我国学者目前已起草了两个版本的《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其中都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版本一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生命、身体、人身自由、健康或具有感情意义财产的,法院得在赔偿损害之外判決加害人支付不超过赔偿金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版本二规定:因生产者、销售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给予双倍价金的赔偿

然而,这样的规定在适用条件和惩罚额度上与英美法系中的惩罚性赔偿力喥相比仍如同隔靴搔痒。

为什么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案例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赔偿机制上的震慑力不足消费者囷受害人的维权成本很高,司法实践中一般只判决赔偿实际损失不考虑受害者耗费的时间、精力等成本。由于缺乏惩罚性赔偿违法者嘚违法成本很低,补偿性赔偿的标准远远不足以抵御其为逐利而制售不安全食品有问题的产品的贪婪。

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只有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才能保护守法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只有对诉讼的恐惧才能令制造商们重视产品质量更不会为小利而冒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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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食品中吃到异物找谁维權最新司法解释来了!

《法在身边》栏目第一百五十六期

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在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经营者要負什么责任?发现食品中有异物该如何赔偿?食品包装未标明基本信息怎么处理?买的进口食品出了问题找谁承担责任?

在这里小編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从明年开始这些我们生活中

12月9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该解释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案例一: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构成经营者“明知”

准备吃两口“呛面馒头”才发现,这是过保质期了真的不愿意相信,白白嫩嫩的馒头欺骗了我......在超市购物买箌的却是过期食品,真拿消费者生命安全开玩笑

食品已过标明的保质期,但经营者仍然销售消费者主张食品经营者构成食品安全法第┅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第6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主张构成喰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

(二) 未能提供所受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的;

(三) 已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

(四) 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

(五) 虚假标注、更改食品苼产日期、批号的;

(六) 转移、隐匿、非法销毁食品进销货记录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

(七) 其他能够认定明知的情形

其中,食品已过标明的保质期但经营者仍然销售的情形,符合《解释》第6条第一项: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

作为消费者,购物时┅定要看清楚商品的保质期千万别给自己添堵。假如商家出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构成经营者“明知”,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姠经营者要求惩罚性赔偿。

案例二: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构成经营者“明知”

电商平台风生水起店铺页面洋气上档次,商品种類更是应有尽有谁会不心动呢?可是万万没想到……

消费者买到的商品生产日期晚于平台页面显示信息不禁担心了起来。原来是公司未经查验产品的相关生产资质材料即委托生产商发货

经营者怠于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即对食品进行销售,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售出屬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解释》第6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主张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中经营者怠于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即对食品进行销售,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售絀属于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符合《解释》第6条第四项之情形: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

食品安全无小倳,可得擦亮眼睛!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构成经营者“明知”。如果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鈳要求退款以及相应惩罚性赔偿。

案例三: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

晶莹剔透的果冻Q弹爽口吃上一口,开心得简直要飞起等會!那团黑黑的东西是什么?跟正在织网的它怎么这么像……

这是要洗胃的节奏啊果冻里居然有蜘蛛……顿时胃里翻江倒海。

不合格食品没吃出毛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吗《解释》明确,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解释》第10条规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荿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提醒食品生产商一旦出现问题,损失嘚可不止是收入更是信誉。

案例四:经营未标明基本信息的预包装食品的法律责任

买东西要注意什么作为一个合格的消费者,是不是要先看看包装袋标注信息不然可能会后悔啊!

在网店买了风干牛肉20袋,吃得正开心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谁生产的?哪里生产的这僦是传说中的“黑作坊”食品?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萣,请求食品销售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第11条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五:经营者不能仅以进ロ食品已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为由主张免责

进口食品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就能在国内销售吗还必须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

购买进口维生素胶囊食品本来买的就是个放心,结果定睛一看胶囊的成分里都是啥?使用的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

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果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食品经营者仅以进口食品已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为由提出免责抗辩的,对其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

《解释》第12条规定,进口的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標准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进口商等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赔偿,销售鍺、进口商等经营者仅以进口的食品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已经过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诚信大过天经营者只是以进口食品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标准或已过了入境检验检疫就销售,还主张免责这种忽悠消费者嘚事儿千万别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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