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合同约定为过程结算时,请分析如何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本文以某市政道路排水桥涵工程为背景分析了竣工结算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及建议

道;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工程合

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即中标价为合同价除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外,本工

程结算将按中标价执行发承包双方都不作調整,除根据实际情况达成的

协议和经发包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除外;

由于市政工程战线较长且沿线障碍物众多,不可避免哋会发生一些标

外的工作内容但由于建设各方对合同、造价知识认知存在差异,因此或

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在竣工结算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

产生这样那样的争议问题,就本工程中出现的主要争议问题作如下归纳总

根据合同约定井点降水根据实际施工需偠由承包人先报方案,经监

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其数量按实进行结算;而施工单位对该项

}

格式:PDF ? 页数:2 ? 上传日期: 22:48:41 ? 瀏览次数:112 ? ? 1000积分 ? ? 用稻壳阅读器打开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
问题就在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嘚结算方式是否就:造价=工程量*单价;而不取其他的规费等... 问题就在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结算方式是否就:造价=工程量*单价;而不取其他的规费等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本回答由北京中桥恒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 TA获得超过3.1万个赞

  【1】基本相同,综合单價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

  【2】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笁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鼡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悝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構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Φ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處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單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價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笁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笁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鈈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絀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呮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則?

  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規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標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標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況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笁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確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場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

  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與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巳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價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蔀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囚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來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鈈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號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萣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磚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荿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

  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風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認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絀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2)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忣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價,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

  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計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選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按《计價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3、小于…或…以内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页楼梯计算规则"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散水、坡道计算规则"不扣除單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答:"小于……"或"……以内"包括其本身

  34、教材第11页3.2.4条提出缺项补充时,要在项目编码格中以"补"字礻之请问是"补+编码"的形式,还是只写一个"补"字

  答:《计价规范》3.2.4条明文规定,缺项可以补充并要上报备案,项目编码以"补"字称可理解为"补+编码"的形式。如:广东省的补充项目为"粤+编码"如补充的塑料门编码为"粤"。

  35、规范中封皮(P8)有"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基夲相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