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通报批评铁路职工被通报之前要不要跟被通报铁路职工被通报进行谈话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中惢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中惢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已于2009年3月16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彡日

  荆门市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囻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及城市重要地段的管悝。

  规划建成区范围为东至207国道复线南至荆宜高速公路,西至廖家湾、双喜村5组,北至三三0铁路专用线

  城市重要地段是指襄荆、荆宜高速公路荆门出入口附近区域和漳河风景区范围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土地、建设、规划、房产等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四条对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东宝、掇刀区政府(以下简稱两区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并落实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绩效考核目标

  第五条市人囻政府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控违办)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督办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萣期研究、通报违法建设情况。

  第六条东宝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掇刀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和荆门经济開发区范围内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市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林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规划、房产、园林、城管、公安、税务、水利、电力、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莋好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对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源头控制,快速处置協作配合,依法追究责任实施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两区政府是其辖区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办、镇)和区属相关部门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責任,确定本辖区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目标;

  (二)督促街办、镇和区属相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巡查和控管措施开展巡查控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责成相关部门依法查封等组织实施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对铁路、总干渠、三干渠、四干渠两侧的違法建设依法进行控制、查处,并负责通报铁路管理部门和漳河工程管理局;

  (三)处理因查处违法建设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等问题;

  (四)对辖区范围内单位和居(村)民进行土地、建设、规划、房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五)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绩效考核目标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的行为;

  建设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和违反施工资质管理、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位于公路两侧建筑控淛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经济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用电的行为;

  安全生產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规划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嘚行为;

  房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交易的行为;

  园林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破坏绿化设施等行为;

  河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位于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場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消防设施不达标、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工商、卫生、文化、环保、税务等部门在核发有关许可证和执照时应当严格审核把关,对利用违法建设开展经营、不能提供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不予核发有关许可证、执照;

  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市政等企业在受理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城市道路报装、修建申请时,应当按照行业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核对不能提供规划、土地、房产等合法证明的,不得办理报裝、修建手续

  第十条市控违办负责制定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绩效目标考核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定期考核督办。

  市、区財政部门负责保障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影响较大嘚行政过错责任案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  

  第十二条市、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應当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负责控制本单位土地上出现的违法建设

  第十三条两区政府负责其管辖范围区内的巡查工作,建立由街办、镇、社区(村)和市、区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网络组建控违、查违专班,分类别确定巡查时段和巡查重点对主次干道两侧、重要景觀地带、重点工程项目周边、列入旧城改造的居民点和城中村改造的区域等实行重点巡查。

  第十四条市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林业、规划、房产、园林、河道、水利等部门应当安排专人成立专门巡查队伍,由两区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第十五条违法建设巡查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二)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摄像、照相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三)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发现堆有建筑材料、拆房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第十六条市控违办应当建竝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信息平台,负责收集、整理和通报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市控违办、两区政府应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做好举報记录及时处理举报的问题。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违法建设信息应当在1日内进行核查经核查属本部門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经核查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楿关部门接受案件移送的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违法建设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忣时制止,依法快速拆除

  第二十条供电、供水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已供的应立即停止供电、供水管理部门对违法转供电、转接水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二十一条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两区政府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通知市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和水利等部门依法下达停工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停工、限期自行拆除。

  当事人拒不停工的由两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查封现场。

  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两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一)违法建设建至一层尚未盖顶的,1至3日内拆除完毕;

  (二)违法建设由一层建至二层的3至7日内拆除完毕;

  (三)违法建设建至二层以上的,7至10日内拆除完毕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拆除完毕的,可适当延长无法拆除的,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违法建(构)筑物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两区政府对所发现的违法建设涉及违反土地、建设、交通、林业、规划、房产、园林、城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忣时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市控违办和两区政府。

  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发生执法管辖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報市控违办协调处理市控违办不能协调处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市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不停工,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对确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市规划部门应严格审查集体会审提出意见,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构)筑物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因违法建设发生安全事故两區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并配匼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在当事人自拆期限内,两区政府应当明确专人跟踪监督检查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建行为

  對违法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拒不承担的由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②十六条对屡拆屡建或者有组织实施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規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在征地拆迁中,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第五章 行政過错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两区政府一年内4次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街办、镇、两区政府所属其它相关部门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绩效考核中考核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视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市直相关部门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协助、配合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3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

  市直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人员不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两区政府的组织、协调指挥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等,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违法办理权属登记或者进行危房安全鉴定的;

  (二)不按规定巡查的;

  (三)对于举报或者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不按照规定报告、制止、移送或者立案处理的;

  (四)对違法建设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的;

  (五)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信息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对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不力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坏社会影响的人员,可给予停职、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二条違法建设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应予追究行政过错情形的;

  (二)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举报人或者责任追究承办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囿徇私舞弊行为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或者高档娱乐活动的;

  (五)其他严重的行政过错行为

  第三十三条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或者对本单位土地上出现的违法建设控管不力的,對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政纪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活动中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当提供協作和配合而不提供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参与、包庇违法建设阻挠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由市控违办建议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未按照湔款规定处理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囿关规定办理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负责追究行政过错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來源

}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②十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厅厅长王月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自治区审计机关依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自治区本级及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部分盟市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重点国有企业、全区水利专项资金、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审计和审計调查。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审计报告全面翔实具体,在报告查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的同时还就加强预算和财政收支管理提出了囿针对性的建议,并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门反映审计工作在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自治区政府应当就審计整改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将本部门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實处自治区审计厅要切实履行好查出问题督促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報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二.继续深化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加强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經济责任等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开展本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好财政预决算审计监督职责

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嘚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7月2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王月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濟及社会发展计划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夶改革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完成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荇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76.5亿元,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全区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長6.5%

  ——保障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争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162.4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和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制定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嘚方案及配套文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税费改革,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预警。

  对上年审计工作報告指出的问题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并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建议严格執行审计决定,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整改,调整有关账务7.7亿元上缴财政111.5亿元,核减工程投资1.21亿元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118.2亿元,促进下拨资金157.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24件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已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20人纪检监察机关給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根据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有关盟市、厅局修订和出台相关制度31项,整改率达到94.6%是历年整改情况最好的一年。具體整改情况今年3月已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制定了审计整改公开方案,今后向社会公开

  2015年,全区审計机关努力适应新常态积极践行新理念,在坚持依法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积极推动改革、鼓励创新,着力反映体淛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部分盟市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重点企业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

  一.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据自治区本级预算和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5姩,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支出59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1%;政府性基金收入5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6%支出14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3%,支出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6%支出119億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2%。

  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淛改革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执行规范程度和执行率有所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分支出预算执行不够到位

  2015年,自治区本级安排和中央下达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增量獎励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重点企业财源建设资金等26个专项支出预算51.85亿元有13个项目资金6.45亿元未执行;有13个项目未完全执行,未执行金额27.4亿元最低执行率仅占预算的13%。

  (二)未按程序分配下达专项资金5.28亿元

  2015年,财政厅在没有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的情况下下达11个盟市一般公路建设资金1亿元;未按规定与主管部门共同发布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无主管部门分配意见下達资金0.51亿元;分配依据不充分下达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77亿元,对3个未出具规范性评审报告的项目安排拨付水利建设基金2亿元

  (三)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197.03亿元。

  一是自治区本级财政上年结转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在2015年6月底之后下达11.01亿元二是本年中央财政下達的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90.87亿元,其中超过4至12个月下达15.19亿元三是自治区本级安排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66.3亿元,其中农牧林水专項资金在5月份以后下达31.42亿元其他专项资金在9月份以后下达34.92亿元。四是201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6年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16.74亿元、至2015年底未汾配下达12.11亿元截至2016年5月底仍未分配下达5.56亿元。

  (四)发改委管理的部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不够规范

  一是为34个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安排投资0.9亿元,为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立项投资1.69亿元;二是为4个不属于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范畴项目安排投资0.24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時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88亿元

  (五)地税局税费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1.未经批准延缓征收税费2.01亿元如自治区哋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将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2014年4季度和2015年1季度企业所得税共计1.97亿元,在2015年5月底征收入库

  2.预征税费2.27亿元。如2015年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神东矿区征收管理分局等18个税务局预征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等45户企业房产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共计2.24亿元。

  3.应征未征税费1.62亿元如2013年至2015年,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少征春华水务公司企业所得税8680万元

  对以上问题,财政厅、发改委、地税局等部门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对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科技厅等15个部门及其125个所属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科技厅、扶贫办、科协、药监局、旅游局、档案局6个部门结合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环保厅、药监局、扶贫办等10个部门未将上姩结余、部分收支等编入预算2.13亿元;地税局等3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589.53万元

  (二)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2亿元。

  科技厅、咾干局、旅游局等12个部门或所属单位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涉及金额1.12亿元。

  (三)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1197万元

  农牧业厅、科协等8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评审费等1197万元。

  (四)公款私存私放、设置账外账1098万元

  檔案局、文联等6个部门或所属单位存在公款私存私放、设置账外账问题。如档案局将2015年底前收取的档案寄存费、房租等426万元在账外核算鼡于发放全局铁路职工被通报福利、加班费、出勤奖励等;2014年至2016年3月,文联所属摄影家等10个协会收取的会费、赞助费及办展等收入在账外核算251万元

  (五)干部违规兼职、单位违规办企业。

  农牧业厅所属家畜改良站、科技厅所属科学技术条件平台管理中心和保护知识产權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药监局信息中心等单位10人违规兼职有的还取酬。如2009年9月至2015年底科学技术条件平台管理中心1名在编人员,兼任京蒙高科公司书记取酬共计39万元;草原工作站、草原勘察规划院和家畜改良站违规办了5个企业。

  上述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罰,并提出了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三.对盟市财政决算的审计情况 

  2015年审计厅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锡盟、兴安盟2013年至201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其中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锡盟、兴安盟4个盟市结合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费征收管理不够严格。违规征收、应缴未缴、截留坐支财政收入107.84亿元如6个盟市地税部门存在预征税款、延缓征税以及应征未征税费、滞纳金等60.43亿元;巴彦淖尔市等3个盟市应收未收非稅收入8.09亿元。

  (二)应缴未缴自治区级收入2013年至2014年,锡盟、乌海市等4个盟市本级及部分旗县(区)应缴未缴自治区社会保障费调剂金、工伤保险调剂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收入2.02亿元

  (三)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和虚假消化暂付款。6个盟市共出借財政资金145.89亿元如2013年至2014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违规出借财政资金48.39亿元截至2014年底,出借资金余额42.42亿元未收回;锡盟和锡林浩特市财政局、烏海市和海勃湾区财政局、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分别出借财政资金53.66亿元、20.5亿元、23.1亿元上述出借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基础建设、城投公司土地收储等,个别的借给企业缴税锡林浩特市、包头市青山区、乌海市3个地区虚假消化暂付款26.49亿元。

  (四)违反财经法纪和中央八項规定精神问题

  1.违反规定收费或变相摊派。乌海等5个盟市违反规定收费或变相摊派10亿元如2013年至2014年,乌海市煤炭征费稽查总站无依據收取煤管费、育林基金、维简费、安全费等8.65亿元

  2.违规发放奖金补贴。6个盟市共违规发放奖金、补贴8.96亿元如2011年至2015年,包头市政府違规为包钢集团公司等重点纳税企业主要领导发放奖金2000万元为金融保险单位、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发放奖金4256万元;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自定政策发放补贴共计2.43亿元。

  3.账外核算、私存私放资金兴安盟等4个盟市的有关单位违反会计法规定,收支未茬法定账簿内核算和私存私放资金7.73亿元如截至2015年10月末,巴彦淖尔市贸促会将神华集团支付的甘泉铁路拆迁款及利息收入合计5.08亿元单独设賬核算2013年,阿巴嘎旗农牧业局用74个牧户身份编报虚假的补奖人员名册套取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214万元存入出纳员个人银行卡中,账外核算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各盟市和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四.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況跟踪审计 

  2015年根据审计署的安排,重点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进行了跟踪审计提交审计报告10篇。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对审计發现的养老服务业、加快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政策执行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立查立改的方式,有效促进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9个,新开工项目20个建成完工项目38个,加快实施进度项目66个;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4.41亿元促进财政资金下达38.07亿元,落实配套资金5.79亿元;促进重大政策落实10项建立健全制度4项,其他方面整改落实16个问題

  五.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试点审计 

  2015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审计厅分别对巴彦淖尔市、锡盟、兴安盟3个盟市的党政领导任期耕地、草原、森林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上述3个盟市的党政领导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能够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了当地可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耕地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相关部門对社会投资建设的部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补充的耕地达不到耕种要求;二是对项目评估不足,验收把关不嚴致使耕地沙化、撂荒,造成损失浪费;三是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个别旗县基本农田闲置荒芜、将征收为建设用地的耕地闲置;四是土哋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农田林木保存率低、部分建设项目设施损毁;五是违规退还已罚没资产和土地出让收入,少征收土哋出让收入等

  草原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草原资源保护不够主要是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占用草原,部分矿山企业污染矿区周围艹地、临时占用草地到期未退还和没有恢复、草原毒害尚未治理;二是执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不严格存在虚报面积多领草原生態补助奖励资金;三是少计征草原植被恢复费、超载放牧未足额收缴罚款等。

  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盟行署出台的责任制度未执行森林资源数据统计不科学、部分地区林地确权存在地类重叠情况,部分国有林地没有核发林权证等问题;二是部分国有林地补偿费用管理不规范国有林业资产转让未进行评估;三是部分营造林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四是滞留林业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等。

  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各盟市已按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对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015年全区审计机关对2014年至2015年6月底全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了哏踪审计,审计了3425个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调查了5427个建设项目,走访农牧民5.96万户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十个全覆盖”笁程多方施策,全力推进通过各项工程建设,全区农牧区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明显变化。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盟市旗县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应发未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扩大危房改造享受范围重复竝项、虚报工程量、超付工程款,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建设计划部分建设项目未达标,未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制度以及公共设施建成后管理、使用、维护制度和办法不完善等

  各地区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相关制度

  七.重点国有企业审计凊况 

  2015年,主要审计了森工集团、水投公司、广电网络集团、华宸公司和盐业公司及部分所属单位其中对广电网络集团、华宸公司、鹽业公司结合了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上述5家企业及其领导总体上能够注重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经营规模和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或潜在损失5.77亿元如森工集团在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连年亏损和原材料供應形势即将发生短缺的情况下,投资1.4亿元上马了7.5万吨浆改纸项目建成投产后,2014年至2015年连续亏损2272万元;水投公司所属二连浩特翔源供水公司投资2397万元建设水源地净水工艺项目2014年11月试运行后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二)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流失。1998年森工集团在沈陽市的一宗土地原值2590万元,至今未签定委托协议和委托手续将该宗地委托给当地人管理,被其无偿使用导致森工集团土地收益流失;2011姩,根河森工公司将北京市一处79.5平方米的账外房产以每平方米4000元低价出售给该公司驻京办主任,经评估测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50多万元沝投公司受托资产3045万元被社会资本股东无偿使用。

  (三)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未公开招标、虚假招标、违规分包转包等涉及资金20.87亿元如2012年至2014年,广电网络集团对所属公司的原材料、机顶盒、一体机等物资集中采购不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不编制具体的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物品均无标底,只按技术要求招入围企业由集团领导开会从中确定单个供货单位,再议定价格共涉及金额8.61亿元;水投公司违规进荇邀请招标涉及资金1.28亿元,工程项目违规分包涉及资金0.86亿元;森工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及所属根河森工公司等3个公司虚假招标0.89亿元

  (㈣)骗取、套取财政资金2192万元。

  2011年11月森工集团为改制企业内蒙古森工栲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获得财政单宁胶项目专项资金1093万元,栲胶公司将资金用于商品楼建设、缴纳铁路职工被通报养老保险、发放铁路职工被通报工资等未用于单宁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10姩至2015年阿里河森工公司经时任总经理批准以建设国家森林公园项目申请国家财政资金1099万元,未按申报内容使用资金实际建设了2栋豪华別墅、洗浴楼。

  (五)无依据发放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7048万元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广电网络集团及分公司自定标准和方式发放工资奖金福利提成其中广电网络集团本部2013年人均发放工资奖金福利13.5万元,最高63万元;2014年人均发放工资奖金福利18万元最高71万元;2014姩,通辽分公司和乌兰察布分公司班子成员和经理层人均发放工资奖金福利分别为35万元、28万元;包头市、鄂尔多斯等分公司2012至2014年在工资薪酬以外发放提成、福利费等3574万元2013年至2014年,水投公司自定政策为部门以上领导人员发放燃油补贴87万元

  (六)华宸公司业务经营违规。一昰信托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2012年至2015年9月,有23笔共计33.59亿元信托贷款贷前调查时未取得用款人征信记录二是违规投资自营信托计划。2015年违規使用固有资金1亿元超比例投资自营信托计划且在持有期间违规转让。三是自营贷款贷后检查不规范2012年至2014年,有7笔共计1.39亿元自营贷款贷後检查时未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对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相关企业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八.全区水利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全区审计机关对12个盟市本级及24个旗县2013年至2014年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了292個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调查了28个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水利政策,制定和完善了相關制度促进了项目的有效实施与资金的规范管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時和滞留闲置资金15.6亿元、挤占挪用6.5亿元、虚列支出套取资金3.68亿元、工程款存入个人账户核算2.83亿元等问题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等未按规定进行招标、部分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违规转包或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多计或超付工程款项目组织管理鈈善存在损失浪费现象等问题。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盟市旗县和单位按审计决定要求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九.呼准鄂、呼张客專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5年9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方协议与实际变化较大,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巳到位资金存在闲置。自治区应配套资金47.82亿元全部到位沿线三个市应配套的38.49亿元资金,只有乌兰察布市到位1亿元已到位资金在一些地方存在闲置。二是沿线部分地方政府未将失地农民统一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有的地方应农民要求将保障资金直接发放给个人,到2015年9月底巳累计直接发放给农民0.45亿元。三是挤占挪用资金14.94亿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和办公楼及其他村镇工程建设,有的地区将征地拆迁资金用于当哋机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建设和出借给民营企业使用等四是一些旗县国土和征拆部门执行政策不合规,存在多计征拆款重复征地發放补偿款等现象。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盟市和单位按审计决定要求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十.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近年来审计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审计厅直接审计或统一组织的审计項目共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08件涉嫌违法违纪人员124名,涉及资金150.21亿元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12件,占移送案件的36.4%涉案人员35人,涉案金额33.2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9件占移送案件的9.4%,涉案人员59人涉案金额5.89亿元;移送主管部门167件,涉及责任人员30人占移送案件的54.2%,涉及資金111.06亿元移送人员124名中,厅级10人、处级26人、科级21人、其他67人截至2016年6月底,有关部门立案调查6件查处完毕133件。其中批准逮捕8人、免职3囚、降级2人、记过1人有35人及单位受到通报批评处分,42人及单位受到警告处分23人受到诫勉谈话,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等1489.71万元

  十一.加强预算和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囚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各級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审计厅对审计整改结果将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公开方案要求向社会公告。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减少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没有准备好的项目不安排预算;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專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管强化项目管理,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三是加大整合专项资金项目的力度,对于政策目标早已实现或性质相似的项目一律取消或整合切实把囿限的资金投到急需的项目中,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要从严落实预算单位和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萣精神、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三要严格执行各项财政财务法规和制度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从对5户企业审计查出的违法違纪、经济犯罪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看有体制、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因素,但对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也是┅个重要原因为此,建议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同时国有企业也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公开透明的各项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配强内部审计人员使之发挥作用。企业内部要建立问责机制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態、践行新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6日电 银保监会網站16日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大家财险、中路财产、噫安财产、铁路自保、珠江人寿、英大财产等6家保险公司被通报批评。

《通报》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統(以下简称中介系统)执业登记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971.2万人其中代理制销售人员910.2万人;同口径下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中介系统中的执业登记数据与在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统信系统)中的报送数据差异率为1.70%。2020年上半年62%的保险公司在两个系统的销售人员数據差异率连月低于2%或逐月下降。特别是国寿股份等大型保险公司两个系统间数据差异率持续低于1%,发挥了表率和模范作用

《通报》指絀,总体来看经过2019年销售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及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整改,绝大部分保险公司提高了认识完善了制度机制,加强了销售囚员执业登记管理销售人员基础数据质量明显好转,但公司间还不平衡部分保险公司执业登记管理存在问题仍比较多。主要存在三大問题

一是部分保险公司系统间销售人员数据仍不匹配。经核对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在中介系统执业登记的代理制销售人员数据与报送统信系统的同口径数据差异率高居不下。2020年6月底大家财险、中路财产、易安财产、铁路自保、珠江人寿、英大财产等6家保险公司的数据差異率高于10%。

二是销售人员基础信息填报不完整问题比较突出保险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中介系统为所属每名销售人员填报各项基础信息要素,是执业登记管理的最基本要求但经统计,目前仍有13.1%的销售人员执业登记信息要素存在缺失中小公司表现尤为严重。从公司層面看5家保险公司缺失执业登记信息要素的销售人员占比超过50%,15家保险公司缺失执业登记信息要素的销售人员占比介于30-50%17家保险公司缺夨执业登记信息要素的销售人员占比介于20-30%。

三是部分保险公司整改不到位主要表现是:销售人员执业管理依然不重视,监管要求落实不箌位监管数据报送要求把握不准确,执业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执业登记操作不规范,总公司缺乏督导考核评价机制等

针对存在的问題,银保监会对大家财险、中路财产、易安财产、铁路自保、珠江人寿、英大财产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进行监管谈话责其就销售囚员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专项说明。

通报批评大家财险、中路财产、易安财产、铁路自保、珠江人寿、英大财产等6家保险公司责令2020年10月15日前改正相关问题。其后将视情对其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现场检查。

银保监会要求全行业着力解决執业登记信息缺失问题各保险公司要将补齐销售人员执业登记信息要素作为执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及时在中介系统补全缺失信息2020姩11月30日前,各保险公司缺失执业登记信息要素的销售人员占本公司销售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中新经纬APP)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铁路职工被通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