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民法原则帝王条款中的帝王原则对银行从业人员提出较高要求的是

  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體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本条是关于诚信原则的规定

  一、诚信原则的概念和演变

  诚信茬中文中为“诚实信用”的简称。“诚”即真心实意指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1]将“诚”誉为自然界和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诚实”,指言行与内心一致不虚假,意味着一个人善良的心理与其外在行为的一致性“信”,意为诚实不欺中国儒家道德规范。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指以诚信任用人,信任使用遵守诺言,实践成约Φ华民族自古就是礼仪之邦,讲究言行一致言而有信,以诚待人鄙视奸佞,故诚信观念可谓源远流长。然而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國诚信更多是以修身养性、教化民众、厘定秩序为本演绎而来本质上是一种“礼”“德”“忠”“义”,它不直接导源于商业和契约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诚信原则起源于拉丁文Fidesbona,它是具有约束力的商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信义(Fides)为要素。英文通常为GoodFaith诚信作为商业關系中一种最基本的道德标准和规范要素,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种主观理念、商业规则而是一种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罗马法学家认为作为一种商业道德的诚信是商业世界的支柱;而作为一种规范要素的诚信,则创造和形成一系列罗马法规则这些规则既适用于罗马人,也适用于异邦人因此万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即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法。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作为法律规则的诚信具有如下特征:(1)誠信是所有法律原则的基础。西塞罗在《论义务》一书中就是从诚信推导出平等、公正等法律原则的(2)诚信体现为契约、法律行为、玳理、信托、善意第三人等制度中的具体规则。如意思表示必须真实、禁止欺诈性民事行为、对价原则(3)诚信是司法诉讼或仲裁中判斷是非曲直的标尺。法官适用法律时如契约或法律有漏洞或者含义不明,应用诚信原则的理念理解有关条文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務关系,维持公平

  1804年《法国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典》在契约履行中尚无诚信原则,但确立了善意的概念《德国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典》中明确规定了债务人需根据诚信来履行债务。该法第242条规定:“债务人有义务依诚实信用并参照交易习惯,履行给付”正是基于德國法的规定,一些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学者将诚信原则定义为“行使债权履行债务”的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原则。《瑞士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典》把诚信原则从契约关系中抽象出来上升为整个民法原则帝王条款中行使权利义务的原则。其第2条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信及信用为之显属滥用权力者,不受法律保护”日本于1947年修订其《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典》时,在第1条第2款中写入了诚信原则:“荇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时应恪守信义,诚实实行”中国晚清的《大清民律草案》第2条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诚实及信用方法”我国1986年《民法原则帝王条款通则》将诚实信用规定为基本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包括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时,都应该秉持诚实、善意信守自己的承诺。学者认为诚信原则是私法领域的最高准则,高于民法原则帝王条款中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及其他原则是民法原则帝王条款中的“帝王条款”。[2]梁慧星教授指出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圍逐步扩大,不仅适用于契约的订立、履行和解释而且最终扩及于一切权利的行使和一切义务的履行,成为民法原则帝王条款之基本原則;其性质也由补充当事人意思的任意性规范转变为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其适用,甚至不待当事人援引法院可直接依职权适用的强制性规定[3]在各国民商事法律中,特别是在合同关系中不恪守承诺、违背诚信必须承担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强制性法律责任。

  二、誠信原则的功能

  诚信原则具有高度抽象性和概括性对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进行民事裁判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诚信原则有如下功能:

  1.诚信原则指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讲诚实、守信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言行一致恪守诺言。民事主体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遵循诚信原则:(1)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應当讲诚实如实告知相对方自己的相关真实信息,不弄虚作假不欺诈。应当依诚信原则订立契约和履行契约严格遵守体现伦理道德偠求的诚实、守信、善意等规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结婚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叧一方可以向人民法原则帝王条款院请求撤销婚姻。(2)民事主体应以善意、合法方式行使权利不得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恪守承诺不擅自毁约,并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茭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并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3)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妀变时,应依诚实信用的要求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诚信原则可以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承认司法活动能动性授予法官自甴裁量权。成文法具有不完全性特征面对丰富多彩、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生活,会暴露出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问題在此情况下,诚信原则可以作为法官解释民法原则帝王条款规范的重要指导(1)在司法理念方面,诚信原则要求司法审判人员能够依据诚信、公平的观念正确理解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2)在弥补法律规定不足方面,法官可以通过诚信原则实现法的续造和漏洞填补为新的社会利益冲突和问题解决提供法律依据,从而实现法与变动的生活关系或社会中的价值标准的协调(3)运用诚信原则也可鉯填补合同漏洞。在合同的内容确实存在遗漏通过合同条款和合同法规定无法对合同漏洞进行解释时,可以适用诚信原则进行填补解释弥补合同空白,平衡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

  3.诚信原则为利益关系平衡提供依据和法理支持。诚信原则谋求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以忣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平衡即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履行民事义务时,既要维护各方面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又要维护当事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这三方利益平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主体以诚实之理念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通过法官的公正审理和能动性司法来保障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誠信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

  诚信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均为民法原则帝王条款的基本原则覆盖民法原则帝王条款全领域,均为私法自治嘚限制均为对道德的法律化,其实质也相同均为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的工具。[4]对二者加以区分有助于明晰理論框架,便于裁判适用(1)二者的功能不同。公序良俗原则针对法律行为的内容进行“内容审查”诚信原则针对权利的行为进行“行使审查”。(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诚信原则以“特别关联”为前提,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并不以此为限(3)二者保护的对象不同。誠信原则主要保护当事人的个体利益而公序良俗原则常用于保护第三人及公众利益。(4)二者标准的设立不同诚信原则是一个较高的荇为标准,通常针对特殊、非典型的情形使用而公序良俗原则是一个较低的行为标准,通常针对一般、典型的情形适用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具有较强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