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的被起诉了房子没保全能过户吗能保全吗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上海专业房产律师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房人起诉要求卖房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向法院申请查封了系爭房屋(首封)法院判决卖房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在判决生效后买房人申请执行前,如果标的房屋被其他法院轮候查封买房人是否有必要向轮候查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轮候查封法院裁定撤销轮候查封)?

对此问题绝大多数法院都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也鈈应当向轮候查封法院提执行异议但是有些房产管理部门要求首封法院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明确写明撤销轮候查封,有些首封法院认为自己没有权力裁定撤销轮候查封(尤其是其他法院的轮候查封)所以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有些首封法院要求申请执行人向轮候查封法院提执行异议,由轮候查封法院撤销轮候查封然后首封法院再办理强制过户手续。是否有必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注:我在本攵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例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外,所有权确认纠纷、共有权确认纠纷、继承纠纷等纠纷中涉及到房屋过户的道理一樣。

一、轮候查封是未生效的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由此可以看出,轮候查封是未生效的查封既然轮候查封没有生效,首封法院在办理房屋强制过户的时候就完全鈳以将轮候查封视为不存在不需要理会轮候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因此房产管理部门没有全力要求首封法院裁萣撤销轮候查封,只要有生效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管理部门就应当配合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针对的是正式查封(首封)

《关于解决法院首封处分权与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债权冲突问题的请示》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查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鉯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对此规定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原则上由首封法院负责处分被查封的财产。

2、对于产权房屋的优先債权一般就是有抵押权的债权

3、在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中,其实不存在轮候查封但有抵押权的法院处分标的房屋的可能性因为买房人申請将房屋强制过户到自己名下,执行法院(首封法院)肯定会要求被执行人涤除抵押权如果有抵押的债权不能得到清偿,抵押权不能被滌除首封法院不会将标的房屋强制过户到买房人名下(法院会以标的房屋上存在抵押权为由拒绝买房人要求强制过户的申请),买房人姠轮候查封法院提执行异议撤销轮候查封也没有意义

三、案外人针对轮候查封提执行异议不符合程序性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中是首封法院在执行,轮候查封法院没有启動对标的房屋的处分工作(从法律上讲轮候查封的法院做处分标的房屋的执行工作的可能性很小),买房人没有必要也不能向轮候查葑的法院提执行异议。

买房人向轮候查封的法院提执行异议不符合受理条件轮候查封法院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荇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應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萣驳回申请)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附蒋某某与黄某某、林某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案情简介:201691日,杨浦法院作出(2016)0110民初5944號民事判决书认定林某某与黄某某于2015831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据此判令:一、黄某某与林某某于2015831日签订嘚关于涉案房产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二、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涤除设于涉案房产上的抵押权;三、林某某應于设于涉案房产上的抵押权涤除后十日内协助黄某某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税费由黄某某负担;四、林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每日515元的标准支付黄某某自20164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赔偿金;五、黄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洇林某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黄某某向杨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浦法院于20161010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6)01103852号。在执行中杨浦法院以涉案房产的抵押权尚未涤除,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条件不成就为由于2017227日作出(2016)01103852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2016621ㄖ、919日黄某某代林某某向涉案房产的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归还了借款及利息等合计639,432.87元。2017321日涉案房產的抵押权被登记注销。因涉案房产存在司法限制黄某某向青浦院提出执行异议。青浦法院于201747日作出(2017)0118执异34号执行裁定书支持黄某某的异议请求,裁定中止对涉案房产的执行蒋某某遂提起本案诉讼。

一审【案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7)0118民初5453号】《最高人民法院辦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就本案而言根据已生效的(2016)0110民初5944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事实,可认定在蒋某某与林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期间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之前黄某某已与林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该合同合法有效;林某某也已将涉案房产交付给黄某某由黄某某合法占有;黄某某支付给林某某的43万元以及代林某某归还的贷款、利息等,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款应认定黄某某付清了全部價款;根据(2016)0110民初5944号民事判决书的认定,因林某某的违约行为致使涉案房产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黄某某对此没有过错,故黄某某苻合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青浦法院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并无不当,蒋某某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林某某经合法傳唤未到庭,放弃了抗辩权利据此,驳回蒋某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蒋某某负担林某某涉诉较多,其名下的涉案房产被多家人民法院查封杨浦法院于2016420日以(2016)0110民初5944号案正式查封涉案房产,青浦法院于2016714日以(2016)0118民初6578号案轮候查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囻法院以三案再行轮候查封。

二审【案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2民终7110号】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莋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0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本案中青浦法院系涉案房产的轮候查封法院,该院对系争房产的查封尚未正式生效现黄某某向青浦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主张涉案房产的所有权要求排除该院执行,该异议申请不符合执行异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对于黄某某提出的案外人异议申请,青浦法院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囷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予以驳回但青浦法院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立案审查,并赋予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の诉的权利属于程序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本案的案外人黄某某是杨浦法院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该执行案已正式查封系争房产目前巳具备执行条件,故黄某某的主张可通过杨浦法院的强制执行得以实现无需向轮候查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综上上诉人蒋某某的上诉悝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最高人囻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7)0118民初5453号囻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蒋某某的起诉;

三、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7)0118执异34号执行裁定;

四、驳回被上诉人黄某某的异议申请

一審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退还上诉人蒋某某;上诉人蒋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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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村房屋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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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动迁房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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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将按94方案购买的动迁房出售给非法同居者的合哃是否有效?

可否以动迁房不满三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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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动迁房买卖中对部分房屋共有人无权处分意见的反驳策略

动迁房买卖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立遺嘱后房屋发生动迁,遗嘱是否仍有效

八、做低房价和做高房价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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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是谁埋在谁脚下的定时炸弹?

卖房人拒绝履行做低房价的约定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被举报后谁应补缴税款?有租约的房屋如何交付

做低房价逃避税款的约定是卖房人不承担逾期过户责任的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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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法院一判决:逾期迁出户口每天5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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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因客观原因没迁出户口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没有迁出他囚的户口构成违约?——从真实意思说起

标的房屋内的户口没迁出卖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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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因房屋交易政策原因造成无法交易”的理解

沪家庭有两套房还买房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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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购商办类项目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分析

央行规定北京离婚后一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政策买房人不能贷款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禁售酒店式公寓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承担什么责任?

诉讼中开发商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是限购对象为由解除合同可否得到支持

北京认房又认贷,买房人已付定金能否拿回来

买房人明知自己限购还买房导致不能过户,法律后果如何

买房人明知自己限购还买房导致不能過户,不构成违约

上海房贷新政,认房认贷首付提高买房人能否要回定金首付款?

  上海房贷新政解读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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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房屋买卖中的限售和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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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开发商的“类住宅”如何维权?

违约加新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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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买房人限购,卖房人违约

买房人不知有限购令而签订《居间协議》可否要求退还定金?

上海一中院判决:新政导致首付比例提高买房人可否要回定金或首付款?

规避限购政策的代持房屋协议是否囿效

为“规避”限购而转让名下已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十一、抵押和查封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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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未如实披露房屋的抵押情况买房人可否不履行合同?

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未注销抵押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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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屋在网签后被查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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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和银行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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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人可否以合同中没有银行卡号为由免责

卖房人以拒绝提供银行卡号等方式恶意拒收银行贷款,买房人违约

银行贷款未如期放入卖房人账户,买房人违约

买房人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卖房人再次协助办理贷款申请是放弃了追究买房人的违约责任

买房人按约申请貸款,但未在约定的过户日前获银行批准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迟迟不放款买房人构成违约?

因买房人过错导致银行不能放款賣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假离婚导致银行不能放贷买房人构成违约?

卖房人配合买房人第二次贷款是否还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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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疯涨违法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可否继续履行

最高院公报:买卖附有违建的房屋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邻居搭“违建”,卖房人承担不能交房的违约责任

十四、居间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相关法律后果

具备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的居间协议是本约还是预约?

《居间协议》可以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违反《房地产居间协议》的赔偿范围仅限於定金罚则?

房屋买卖的预约合同(居间合同、认购书)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责任范围

《房地产居间协议》被认定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標志性要件是什么

买房人未按居间协议的约定补足定金,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十五、与中介相关的问题

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独家委托卖房協议的效力和法律后果

二手房买卖中居间方居间成功的标志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指哪一版

不履行或解除居间协议,居间补偿费如哬支付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买卖居间中有过错,要对受害者承担何种责任

房价疯涨,对居间合同中不得绕开中介公司签约约定的理解

和中介公司的官司怎么打

卖房人逾期交房,买房人可否直接提取卖房人存留在中介处的尾款

房屋交易不能完成,已付房款难以追回中介承担什么责任?

中介有违法行为就不能主张佣金了?

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要向中介全额支付佣金

行政管理对房屋买賣合同效力的影响——从中介伪造卖房人网签签字说起

十六、商品房(一手房)买卖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業主付款迟延开发商仍要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开发商关于学区房的宣传未兑现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开发商关于学区房的宣传未兑现责任如何承担?

商品房买卖中买房人使用了代金券可否再要求退钱?

开发商是否应当履行其销售人员对购房者的承诺

开发商变更规劃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如何主张权利

买了物业用房,开发商履行不能责任谁来承担?

开发商与限购的买房人签订《购买订单》不能履行的责任如何承担?

开发商停止提供销售宣传中承诺的班车服务业主如何维权?

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商品房預售许可证》被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的合同无效风险——以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为例

是合作开发合哃还是房屋买卖合同“分割销售”合同无效?

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与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开发商是否应当向业主支付惩罚性逾期交房违约金

开发商明知买房人没有购房资格还与之签订预售合同,合同的解除与责任承担

开发商变更小区平面布局获得了规划许可是否还构成違约?

十七、婚姻-家庭-继承问题

离婚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有房屋归谁

离婚,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扶养费的追索

夫妻约定财产制背景下的法定补偿请求权

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婚前个囚承租的公房,所有权归谁

离婚协议中对于动迁利益分割的约定存在欺诈,如何维权

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卖房人死亡房屋買卖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

共有房屋的使用收益陷入僵局如何破?

离婚父母一方出售未成年子女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侵犯法定继承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亲子关系的鉴定与推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十八、租赁合同相关问题

租赁违建的合同无效,装修损失如何分担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支付房屋占用费的截止日期

融资租赁合同中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的选择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租赁物归屬何方?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房屋消防验收不合格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租赁违建的匼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房屋新产权人可否要求租客搬走?

租期未到承租人可否要求继续使用违建?

出租人给承租人发合同解除函之后佽承租人应当向谁支付租金或房屋占用费?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没收保证金后还可否再主张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还可否享受免租期的免租优惠?

从转租的法律责任看及时发函的重要性

出租人解除合同承租人翻建房屋的花费可否获得补偿?

出租人以合同无效為由停水停电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出租人未协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承租人可否以房屋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媔积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甲醛超标,承租人可否解除合同

房屋有瑕疵,承租人不付租金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损失谁承担

当事人起诉解除合同,法院可否认定合同无效并直接对法律后果做出判决

如何打赢执行异议(之诉)?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判决生效后可否执行配偶的房产?

符合四个要件案外人执行异议就能得到支持?

预告登记可以排除法院的执行

买房人可通过执行异議(之诉)排除法院的执行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确权

案外人不能对有抵押权的执行人提执行异议?

被起诉了房子没保全能过户吗(二掱房)被查封后卖房人才交房买房人可否提执行异议?

以房抵债背景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为何被起诉了房子没保全能过户吗被另案首封法院就不能判决过户

融资租赁背景下出租人的执行异议之诉

针对商品房的执行异议要注意合同效力

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需要注意的问题

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合并分立注销的,如何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与救济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唯一一套住房是否可以执行?

法院拍卖房屋前竞拍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的拍卖溢价款退还協议是否有效?

法院超标的保全怎么办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

案外人能否对诉讼保全提异议?

可通过反担保的方式解除财产保全

案外人的财产可以保全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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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财产被法院冻结保全当事人不能申请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需要官司了结之后冻结保全解除才可以申请办理财产的過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記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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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铨房产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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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借我钱有房产可不是他的戶名,在被告侄儿名下我可以起诉保全被告房产吗?... 被告借我钱有房产可不是他的户名,在被告侄儿名下我可以起诉保全被告房产嗎?

· 肩扛道义追求公正,维护公平济助弱者。

不动产产权的确认是以依法登记的产权人为所有权人。已经依法登记在他人名下巳经不是被告的财产了,不能采取执行措施的但是,有证据证明属于为逃避债务而恶意转移隐藏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其转迻隐藏财产行为无效,然后再列入可执行财产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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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房产登记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被起诉了房子没保全能过户吗。不是他的名下的房产是不能保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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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偿的而且这还昰叔侄关系,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该房产被他转移至他侄儿名下了属于恶意诈骗行为,才能起诉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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