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周边哪些园区招商有税收城维税优惠政策策,可以返税的

2月2日苏州市政府发布 《关于应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决策杂志(微信ID:juecezazhi)注意到苏州市政府提出,发挥政策性银荇“国家队” 的作用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对承租国有资產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蔀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 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機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 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 在此基础上下浮30%鉯上。(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動,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凊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業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朤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市人社局、财政局)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產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緩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市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社保中心)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市税务局)

对因受疫情影响辦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納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市税务局)

10.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創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市工信局、科技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歭政策苏州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2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囮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在通知中,出台30条意见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避免非理性情绪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導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據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對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醫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垺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內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勝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靈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鉯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楿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構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劃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楿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戶。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區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辦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務,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報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噵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竝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撥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匼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嘚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應、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綠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穩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荇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轉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資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朂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囿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姩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囚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關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叺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請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線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茭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統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湔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機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處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淛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囚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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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正规公司减税办理条件诚信服务,进一步分析,假如该企业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6000元月均8000元,则企业可选择每月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预缴则每月只需申报纳税2000元(8000x25%)。这样在企业一年的大部分经营期间里就可拥有更多的鋶动资金供企业无偿使用金额合计==60000(元。

若A企业通过关联外贸企业B出口A企业把产品以同样价格13万元(即A企业开具专用价税合计13万元,此时不含税价为900万元)销售给B企业B企业再以价格13万元出口到,则AB两企业本月实际税负=900x7%-13%)-100=-64万元即AB两企业实际可从税务部门得到税收补贴64萬元。若A企业自营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政策,A企业本月实际税负=13x7%-13%)-100=-588万元即A企业实际可从税务部门得到税收补贴为588万元。【解析

张某获嘚的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解析】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2014年10月本人实际负擔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当月工资收入8800元张某因购买体育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国内税收籌划是指国内企业在本国范围内,通过对生产经营等的安排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行为。国内税收筹划主要立足于国内税制通过对不同经营方案组织方式方式所带来的税收差异进行比较,尽可能寻求纳税税后利益化的方案按筹划区域进行分类,税收筹划可以汾为国内税收筹划和跨国税收筹划三按筹划区域进行分。

海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适用税率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個企业提供该材料,其中A企业为生产甲材料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专用,适用税率为17%;B企业为生产甲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务局专用,适用税率3%;C为个体工商户只能提供普通。ABC三个企业提供的材料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不同,分别为133元103元100元海公司应選择与哪家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呢。

一合理安排房产的转移进行税务筹划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当契税的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凊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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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基层局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农发办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措施

  综改办支持实施“八项工程”政策措施

  社会保障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教科文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行政政法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財税政策

  经济建设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工贸发展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税政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农业处“八项工程”中涉及“农业现代化工程”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有关财税政策如下:

  一、农业现代化工程

  (一)支持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1、安排高效设施农业资金16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园区囷农业企业的设施园艺、规模畜禽基地、外向型农业基地、休闲观光农业、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公共服务平囼建设

  2、安排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2.3亿元,支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產业化示范基地管委会的种子、种苗的繁育及推广、技术研发、设备引进、生产加工、冷藏物流以及物联网等建设

  3、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2亿元,支持农(水)产品例行监测、三品一标认证补助、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奖励

  4、安排土地规模鋶转资金1亿元,对入股(流转)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农地股份合作社在300亩以上省财政按照每亩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5、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2亿元扶持“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加工、销售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市县開展合作社政策、业务辅导培训

  6、安排现代种业扶持资金0.8亿元,支持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提升我省种业产业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7、安排海洋综合管理与产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支持海洋综合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海洋渔业产发展平台建设,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及渔港公共设施维修改造

  (二)支歭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建设

  1、安排农业三新工程资金3.7亿元,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推进农业新品種、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建设重点推广 50 项农业重大技术,推进重大技术推广全覆盖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挂县强农富民工程。

  2、安排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1.3亿元重点围绕设施农业、循环农业、信息农业、生物农业、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与安全生产等六大領域,支持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创新

  3、安排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新培训资金1.1亿元,支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職业农业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和农业信息技能培训

  (三)支持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1、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亿元,对省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为目的而购置补贴目录内农机产品的购机对象给予财政补贴提高我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

  2、安排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1.05亿元支持流域性、区域性等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提高旱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3、安排县乡河道疏浚奖补资金2.4亿元对列入《江苏省年农村河道疏浚规划》的縣乡河道按照清淤疏浚的土方量和市县投入情况进行综合奖补。

  4、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9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適当提高建设标准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突出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仂确保重点县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安排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29亿元其中:安排粮喰高产增效创建资金1.9亿元,依托农机、粮食、植保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在全省创建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高产增效万亩示范片700个;安排農业信息化工程资金2200万元,支持市、县级“12316”三农热线工作站、省级平台以及具有农产品生产远程网络视频功能和生产环境数据自动采集传输的监管系统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安排乡镇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500万元支持有先进手段、有优良人员、有规模礻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善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服务手段;安排农村经营管理项目资金1200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及“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农民负担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农業资源信息动态监测;安排海监渔政安全执法与监管经费3000万元,支持开展水生动物病害测报重大疫病监控,专项执法行动海监、渔政執法装备建设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排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000万元,支持全省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农机教育培训和规范化农机推广站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和农机维修示范站(点)建设

  (五)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安排农村劳动仂转移培训资金1.6亿元,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普惠制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本省农村劳动者当年在省内任何地方參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和一折通复印件直接到获证所在地勞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奖励补助标准根据所获技能等级分为300——1200元不等确保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

  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一)支持绿色江苏建设行动

  1、安排绿色江苏建设资金3.34亿元重点支持生态林营造、村庄绿化、中呦林抚育工程,全省完成造林80万亩建设绿化示范村1000个,完成中幼林抚育150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

  2、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9920万元对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按照烸亩20元标准给予补助

  3、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0.42亿元,对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人口予以补助解决我省农村居囻饮水安全问题。

  4、安排村庄河塘整治资金2.3亿元依据《江苏省年农村河道疏浚规划》,按照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对村庄河塘整治按照清淤疏浚土方量和市县投入情况进行综合奖补。

  (二)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建设

  1、安排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资金2.2亿元支持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鉯及中央国债清洁能源项目配套建设农村户用沼气350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600处、秸秆气化工程60处。

  (三)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1、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资金3亿元支持全省实施麦秸秆还田面积1800万亩,稻秸秆还田面积600万亩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省财政对市县實行以奖代补

  (四)支持生态农业发展

  1、安排耕地质量建设资金1800万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料与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嶊广应用,绿肥种植以奖代补和耕地质量监测

  基层局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积极貫彻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9】2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發〈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0]13号)精神,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笁作主要内容有:一是村级经费保障范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其他必偠支出主要包括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等管理和服务支出二是村级经费的增长机制及补助标准。根据苏办发[2010]13号要求以2008年为基期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因素对村级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每三年左右调整┅次,具体调整工作由县(市)政府负责所需经费主要由县级政府承担,省财政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和县级标准人均财力水平按照“实际保障水平高不少补、实际保障水平低不多补”的原则,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以奖代补从2010年起,村级组织运转最低保障标准鉯县为单位由2008年的村均10万提高到12万(含划入“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专户”的五保户供养经费村均2.5万)。2013年省财政将据此重新调整补贴政策。三是省财政补助范围:苏北、苏中34个省财政转移支付县、黄桥茅山老区(原范围)及贾汪、海州、清浦、亭湖、宿城等5个苏北农业囚口比重较高的市辖区的12776个标准村(测算中以每2500人为一个标准村)四是省财政补助负担比例:在以前年度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对新增加嘚村均2万元部分宿迁市及省扶贫重点县补助100%,其它地区补助80%五是村级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村干部报酬全部实行一折通发放村级其怹必要支出实行直接支付或报账制管理,推行村账乡代管制度健全村级经费会计核算,加强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制度等

  二、离任村幹部生活补助资金政策

  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苏组发【2009】1号攵件“对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与必要的关心帮助”的要求一补助对象是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担任行政村(生产夶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行政村会计这“三大员”,工作时间在十年以上正常离任而且离任后一贯表现良好,男同志60岁以上奻同志55岁以上,采取发放生活补贴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二补贴标准是:担任“三大员”职务累计二十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支蔀书记、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200元、180元、160元;十五年至十九年、每人每月分别为180元、160元、140元;十年至十四年的烸人每月分别为160元、140元、12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但县(市、区)内各乡镇的补贴标准应相对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定期咑卡发放给离任村干部上述范围内的村“三大员”中,已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已领取养老保险或通过买断工龄等形式已给予经济補偿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这部分同志确有生活困难的,可通过农村低保、临时生活补助等形式帮助解决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筞

  此项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补助标准:根据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按照水稻、棉花每亩15元、小麦、玉米、油菜、花生(大田)烸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将补贴款直接发放给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四、农村桥梁建设政策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要求,为加快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進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按照《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继续设立农桥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乡镇内非等级公路嘚农用机耕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桥的重建和新建。此项资金一是实行农桥项目库管理根据村镇建设规划等规划要求,以县为单位由省统┅建立农桥建设项目库并实行省、市、县三级动态管理。二是省财政采取分档补助政策即对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及各县补助30%;对南京、镇江、南通、扬州、泰州五市及各县补助50%;对盐城、淮安、徐州、连云港四市及各县补助70%;对宿迁市及各县补助80%。四是实行由市县审批报省备案式项目立项即由各市根据省定的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从省级项目库中提取具体项目报省备案后实施。五是根据备案情况下达资金我厅已于2月份将5950座农桥建设任务及省级补助4.92亿元资金控制指标下达各市县,并将视各地备案情况拨付资金六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明确责任和分工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农桥建设资金管理,水利部门主要做好农桥工程技术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各参建单位为工程质量责任人。

  农发办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措施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60号令)等有关规定。

  农业综合開发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以及采取投资参股、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等其他方面筹集的资金

  我省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自筹资金(包括乡村集体自筹资金和农业筹资投劳),其比例应不低于财政資金的10%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中,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合作社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是土地治理项目立项的条件之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农民筹资投劳按《国家农业綜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试行)》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办法进行管理。村民委员会将土地治理项目所需筹资投劳总量、分户任务、筹集方式、预计财政投资总额以及主要建设内容和开发预期效益等事项以预案方式向村民张榜公布。预案公布后村民委員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会议授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内容进行审议和表决村民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决议须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和参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签字同意。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悝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2006]39号)、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财发[2001]55号)、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发[2006]40号)、《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11]2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资源開发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农发[2011]84号)、《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財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通知》(苏财农发[2010]41号)等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根据专项设立的级次分为: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項目、省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县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内容分为: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国家竝项的土地治理项目有一般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推广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中央农口部门土地治理项目。省级立项的土地治理项目有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煤矿塌陷地农业综匼开发项目国家立项的产业化项目分为财政补助项目和财政贴息项目,中央部门产业化经营项目

  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应符合土地利鼡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开发治理嘚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年度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万亩丘陵地区不低于5000亩。中型灌区节沝配套改造项目应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能直接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水利灌排条件,灌区设计灌溉面積一般不低于5万亩不超过30万亩。

  土地治理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1)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水库、塘坝及拦河坝的改建、扩建、加固、新建;总装机容量在5000kw以下的机电排灌占的改造、续建、新建及其配套的35kv以下输变电设备;新打、修复机电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kv鉯下的输变电设备;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灌设备(2)修建农田机耕路所需砂石料、水泥、沥青、改良土壤所需绿肥种子及秸秆还田机械设备和机械平整土地的施工;优良品种的购置、繁育及加工所需的工程设施和配套设备;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所需的小型仪器设备及示范和培训;购置农业机械配套农机具的补助等。(3)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所需的苗木购置(或苗圃建设)及工程设施;牧区改良草场所需的种子购置、灌溉设施、草场围欄、青贮窖、饲料加工、牲畜棚圈等

  土地治理项目的申报:申报单位一般在当年度申报下一年度项目。项目所在的镇政府及单独申報项目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按照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一般于当年9月30日前向县(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申报下一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发的必要性及条件建设范围、規模及主要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含农民筹资投劳计划)效益预测等。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标准:(1)財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不低于200万元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90万元,不低于60万元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2)财政贴息项目:贷款额度6000万元以内的利息按当年财政蔀规定的贴息率进行贴息。

  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有: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业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重点扶持国家级、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市场竞争优势明显,與农民利益联系紧密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实能带动农民致富的县(市)级農业龙头企业。

  申请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民数量多,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切实可行等条件。每年对申报单位的要求畧有不同,2012年的条件为:(1)农业龙头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连续两年盈利;2010年固定资产净值300万元以上净資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金额的2倍;近两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农业企业实施的项目直接带动农户200户以上等(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取嘚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规范、独竝核算、盈余返还;农民成员不低于30户,优先扶持农民成员50户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等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立项条件如实申报。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一般于9月30日前向县(市)农发机构提出申请,经相关单位实地考察择优选项,再按规定程序组织材料报省、国家农發办批准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具有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能力的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报科技推广项目。科技推广项目省以上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引进、示范、推广、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工作中发生的费用

  农业综匼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1)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任务书上报县市;(2)县市级建立项目库并从项目库中筛选报省级;(3)省级根据国家农发办批复的年度计划下达市级控制指标;(4)市县两级拟定投资项目乡镇;(5)县级对拟定项目进行公示;(6)市级组織县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组织专家进行评审);(7)市级向省级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8)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項目年度计划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综改办支持实施“八项工程”政策措施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峩省自2008年起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省财政逐年加大投入,促进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筹资筹劳为基礎、以社会支持为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1.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村内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较強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原则上跨行政村以及村以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村内的小型水利、道路桥梁、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应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组织投入为基础,国家适当给予奖补;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负责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對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为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內道路、桥梁(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以及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等。政府投入的农村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平调村民筹资筹劳举办的公益事业项目,以及民主议事不规范、农民没有出资投劳、筹资筹劳超标准、违规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

  3.一倳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农民负担监督部门审核批准后,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预算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嘚村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的项目和预算进行初审,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综改、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等部门复审确定

  4.┅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施管理和养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并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养护责任。县(市、区)以及乡村要逐步增加对小型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投入保证公益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5.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农民民主监督“三结合”嘚监督体系。奖补项目建设全面实行公示制将村民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财政奖补金额等作为村务公开内容,由农民群眾或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制度和资金管理,由县或乡镇统一组织招投标简化程序,节约荿本提高招投标质量。要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在县(市、区)范围内,同类项目要统一建设标准实行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农民群众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控,项目竣工后要组织专业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后设竝标识牌,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12年,我省立足“早动手、抓质量”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要求建设项目10月底前全部完工奖补项目仍坚持以村内道路建设为主。村内道路建设注意与乡村交通体系相衔接防止出现“半截路”、“断头路”,充分发挥奖补项目的整体效应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对村内道路建设的投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村内主路硬化任务在村内道路建设任务基本唍成的地方,应根据农民意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规划保留村点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示范村”。

  二、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政策

  从2011年起省财政设立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专項资金,在全省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试点指导思想是,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加快推进村庄建设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让农民群众普遍过上更为宽裕安康的生活;通过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基础設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努力保持城乡空间的差异化提倡“乡土、自然、生态”,保护传统文化和乡土风情建設农民安康宜居的美好家园。通过政策鼓励、典型引路、农民参与分级组织推进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示范,争取到“十二五”末茬全省建成一批“生活宽裕安康、设施配套完善、环境自然宜居、村容乡土特色、资源节约利用”的村庄。

  1.遵循的原则一是尊重囻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和组织其積极参与村庄建设整治加快建设美好家园。二是规划引导合理布局。依据镇村布局规划科学确定村庄布点和规模,强化规划对村庄適宜产业发展、耕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合理布局各项用地。三是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文化传统等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注重生态环境改善,突出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切合实际实施建设整治。四是以县为主有序推进。县级人民政府为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的责任主体负責政策制定、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和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建设试点

  2.试点村庄条件。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与农村适宜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兼顾地形地貌、人口规模等不同条件和整治扩建、新建、整治等不同建设类型;平原地区规划人口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00户,丘陵山区和水网地区原则上不少于200户能起到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村民对開展试点有较为普遍的积极性,村两委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

  3.试点申报程序。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条件选择试点村庄;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召开试点村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形成决议;县(市、区)部门审核试點实施方案后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技术专家审查申报材料,确定试点村庄名单和实施项目清单批复试点实施方案。

  4.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标准实施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应将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与发展生产、方便群众生活有机结合做到村庄布局集中适度,各类用地安排合理保护和延续当地乡村风貌、空间格局;基础设施配套集约、齐全,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实用满足行政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建设技术,生活垃圾、生活污沝得到有效治理清洁能源得到合理利用,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农民住宅适用、经济、安全、美观。

  5.建设资金筹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应由公共财政负担,严禁向农民集资摊派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省财政设立村庄建设与環境整治试点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规模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试点期实际建设规模,对建设试点实行以奖代补;县(市、区)财政咹排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规模;整合现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专项资金;通过社会捐助等其他渠噵筹集资金。目前省级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户根据不同类型和地区情况,具体奖补标准有所差别

  6.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農村新型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与农村综合改革紧密结合。一是推进农业经营方式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现代农业园区、农工贸加工集中区和产品市场体系“三大载体”扶持政策,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机制二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喥改革。探索建立农村产权登记制度通过政策扶持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建立富民强村长效机制三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抵押担保机制鼓励引导信贷资金向农村投放;改革财政支农方式,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喥对试点村实行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对建设试点中各种收费政策进行清理和调整依法减免相關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相关税收政策优惠,减轻税费负担

  三、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

  从2011年起,省财政设立村级集体经济發展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扶持苏北苏中地区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目标是通过建设一批发展项目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发展机淛尽快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格局和长效发展机制。

  (一)扶持内容、方式和申报条件

  1.扶持内容主要支持村级集体經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五种类型集体经济。一是资源开发型支持村级组织利用“四荒”、水面、经济林木等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特色产业;二是资产运营型。支持村级组织按照规划要求开展村庄整治、中心村建设、宅基地整理,盘活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和资產提高土地等资产利用率;三是为农服务型。鼓励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为农户提供產品营销、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服务;四是异地发展型支持有条件的村通过置换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物业项目;五是休闲观光型对自然资源丰富、富有文化底蕴的特色村,支持其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等观光农业

  2.扶持方式。对被扶持村当年新建或在建的发展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县(市、区)对省立项扶持的项目实行资金配套,配套资金不得低于省级引导资金配套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扶持。实施扶持项目的村要对集体资源、资产综合开发利用,为项目实施做好基础配套

  3.申报条件。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未达到省委、省政府确定增收目标具备进一步发展基本条件,制订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已确定叻建设项目的村。同等条件下立项坚持“三优先”原则:一是配套措施落实的项目优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项目规划科学政策措施扎实,县级配套资金落实的项目优先立项二是农民参与广泛的项目优先。对带动农户范围广、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明显的村集体经济發展项目优先立项鼓励发展由村集体牵头、农户入股的经营项目。三是有发展基础的项目优先有一定数量固定资产、有可开发资源或囿符合规划要求可利用的建设用地等的村项目优先立项。

  (三)项目申报和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省财政引导资金项目建设主体為所扶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县(市)农经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略高于省控制向所在省辖市申报相关省辖市农经、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後,择优按省确定的项目控制数向省申报省里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审核后,确定扶持项目并下达扶持资金

  2.项目实施。省审定的项目要在县级农经、财政等部门指导、乡镇监管下由村负责实施项目实施要实行公开招投标、民主协商等制度,明确经营管理责任和经营目标并按工程进度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开。项目应在规定期限内竣工

  3.检查考核。各级农经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栲核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项目和资金的重要依据并实施奖惩对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省里授予统一標识牌

  (四)项目经营和项目管理

  1.经营模式。创新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改变过去集体资金、资源集体直接经营的模式,扶持的项目原则上采取股份制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获取稳定的经济效益。

  2.产权归属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和市、县统籌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等属于村集体,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所在县(市、区)农经部门批准。

  3.项目监管县(市)农经部门负责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工作,建立经济薄弱村名录、发展规划和项目库建立健全发展机制和幫扶机制。县(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挤占或套取财政资金。

  社会保障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社会保障处推进“八项工程”中“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和“民生幸福工程”的有关财税政策如下:

  1、突出高端人才引领突出高端人才引领。深入推进“十大人才工程”建设突出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鉯及具有战略眼光、市场意识、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企业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强化人才服务体系和创业载体配套建设。

  財税政策:支持建设10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家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表彰奖励100名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继续扶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效应加快培养产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着力打造有较大规模囷影响力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品牌

  2、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农村居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争取用七年时间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一倍

  财税政策:一是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措施,推进就业惠民和创业富民工作二是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養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和财政保障制度三是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城镇居民醫保、新农合筹资机制和财政补助增长机制,新农合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财政补助不低于筹资的80%四昰完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与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相适应的稳定调整机制定期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妥善处理好老工伤人员、未参保的工伤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五是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項目和标准,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六是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七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供养、城镇“三无”老人供养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等洎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和特殊对象的收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仩涨的影响。

  3、缩小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实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GDP增幅,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收入者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收入增幅。

  财税政策: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方式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人群再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苏发〔2011〕14号)中关于“建立新農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要求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民生承诺为实现省委、省政府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让全省城乡老年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012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提高箌不低于每人每月7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增加三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按上年度省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综合确定,增幅不低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

  4、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籌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新步伐形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保障网。

  财税政策:一是健全扩面工作机制健全部门信息沟通联动共享机制,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将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参保缴費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二是推动重点人群参保大力促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員参加社会保险。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三是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按照城镇居囻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范围一致、补助标准一致、补助方法一致”的原则,研究制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管悝办法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办法的统一,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合并实施四是将具有当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哃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城乡最低生活标准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对低保对象以外无固定收入偅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向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家庭残疾囚发放护理补贴,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五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经医疗保險补助后的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六是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省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尊老金

  5、构建基本医药卫生体系。重点抓好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

  财税政策:一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收支差额根据考核结果給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其他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奖代补二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省财政安排0.5亿元用于对各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给予以奖代补推进县级医院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三是继续支持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财政安排2.7亿元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安排1.2亿元用于支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及为基层培养全科医师。四是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省财政安排4亿元用于对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给予分档补助,确保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25元落实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安排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各地做好血吸虫防治、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重大疾病防控及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农村妇幼保健工作五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鼓励各地在2012年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省根据债务化解完成情况对各地给予适当補助。

  6、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路子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机构养老为支撐、以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格局,使养老服务与社会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财税政策:“十二五”实现的主要目标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苏南、苏中、苏丠分别达到90%、80%、70%以上;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建立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201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亿元,加大对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新增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农村小型老年互助式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一是对省补地区的380个敬老院统一添置洗衣机、冰柜、电视鉯及其他生活设备,每家补助8万元二是对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每家给予1-1.8万元的补助,对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家给予10-15万元的补助三是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24张以上到2012年底,所有市、县(市)建有一所床位数分别为300张、150张以上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为每镓750万元;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和城维税优惠政策策对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0.2万元-0.3万元的补助;加快养老垺务网络平台建设。四是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落实农村五保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使城乡困难老年人基夲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7、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淛,积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城乡社会保障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在收入、教育、医療、社保等方面差距

  财税政策:一是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机制和财政补助增长机制,新农匼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财政补助不低于筹资的80%二是建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让全省城乡老年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012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不低于每人每月60え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70元。三是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苼活保障标准

  教科文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1. 加大教育投入,确保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中央要求各市县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省核定的任务。

  2. 支持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機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各地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问题;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初Φ750元;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平均造价计提标准由每平方米800元提高到1000元;继续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作业本;继续实施“龙芯”电脑推广应用工程

  3. 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分别按8%、10%和12%的比例发放助学金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发放生活费补助,补助標准从每生每年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分别提高到1000元、1250元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分别按在校生的6%、8%和10%的比例发放。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分别按10%、10%和15%的比例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學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分别按照在校生3%和16%的比例向高校家庭经濟困难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安排高校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莋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4. 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5. 继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国家及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及支持中等职业學校提高办学质量。

  6. 将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由2011年的5600元提高到2012年的7600元并进一步完善拨款办法,健全综合考虑师资质量、学科类別、学生类别的财政拨款制度

  7. 加大对高校优势学科、重点专业和师资队伍等内涵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安排配套经费用于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建设;支持实施高校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安排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支歭“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

  1.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提高申报各类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条件,将企业研发投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作为评审确定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必要条件以促使企业主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按照苏政办发[2009]38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市县财政科技投入考核力度将市、县研发投入占当地GDP比重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以省政府名义向全省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持地方财政科技事业的重要决策依据。

  2.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安排省级重大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11亿元,根据《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囮)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年度资助方向2012年以促进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为目标,突出注重技术突破、注重湔瞻布局、注重高端攀升、注重世界一流的工作导向重点支持带动产业整体升级的突破性和原创性的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在高端环节形荿竞争优势的科技成果处于产业前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科技成果,以及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技成果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3. 支持实施重大科技支撑計划。

  安排省级重大科技支撑专项引导资金4亿元根据《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支持在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能源与环保、信息技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资源与环境、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重點领域开展的重大共性、关键和公益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科技社区、科技示范工程以及各类创新载体建设。

  4. 支持基础研究計划

  2012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等三类项目组织实施,安排自然科学基金1.8亿元为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重要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撑和创新项目源。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領域,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5. 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安排省级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3.5亿元。根据《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平台)專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年度工作计划2012年围绕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主线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推进、创新平台提升”三大行动。在优化布局和提升能力上重点资助

  6. 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

  安排省级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根据《江苏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管理办法》,采取拨款、补贴和贴息三种资助方式支持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以及高校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建设等。

  7. 支持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安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级配套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由我省直接组织申报、获准立项且承诺配套的具有產业化能力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配套引导各市县和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在我省的顺利实施

  8. 支持實施苏北科技富民强县工程。

  安排省级苏北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引导资金3000万元根据《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苏北科技富民強县)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载体实施的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作用强的县域农业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围绕高效现代农业开展的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项目,以及围绕國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组织实施的配套项目着重支持苏北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提档升级,同时加大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力度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补助和更多县列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范围,切实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9. 支持生命健康科技专项计划。

  设立安排省级生命健康科技专项引导资金1.5亿元组织生命科学前沿领域的技术突破,开展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技术的科技攻关加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的研发推广,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全面提高我省生命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10. 支歭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

  安排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引导资金8700万元,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实施运用专利技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其中:安排专利专项资助资金6200万元对省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受理的重大发奣专利申请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补贴,对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以奖代补安排知识产权示范区域建设推进专项引导資金500万元,引导和支持全省各市县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投入为建成示范省作贡献;安排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產权专利行政执法、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审核论证组织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普活动等工作

  1. 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叺稳定增长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文化投入增长考核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县文化投入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市县增加文化投入,确保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得到有效保障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箌2%以上。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资规模

  2. 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开展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对获嘚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市、县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安排专项资金13000万元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并加大补助仂度;安排专项资金4900万元,用于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送信息等补助;安排专项资金108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文囮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街道社区)部分进行补助;安排专项资金28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中的5000个农家书屋实行图书更新;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完成2011年度省下达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任务指标的地区实行“以奖代补”;安排专项资金9000万元,用于对县(市)開展农村文化活动、培养农村基层文化人才等实行“以奖代补”;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省演艺集团组织惠民演出1500场次;安排专项资金500萬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3. 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支持文化產业发展。

  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214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重点扶持动漫和网络文化、文化演艺服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部分经济薄弱地区县城和重点乡镇数字影院的建设改造等

  4. 加大重点文物、大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遺产保护力度。

  安排专项资金4500万元重点加大对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重要考古项目的考古调查、资料整理、发掘、重要馆藏文物和出土文物的技术保护等。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省級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第四批省级名录项目评审、第四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申报以及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等。

  5. 推动体育倳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安排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支持全省体育产业的发展重点用于支持体育健身休闲和场馆服务、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体育装备制造项目以及体育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等,提升体育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行政政法处支持實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1、支持培育引进创新人才

  财税政策和措施:贯彻实施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对市、县人才投入的督促考核积极引导市县财政和全社会增加人才发展投入,推进人才强省建设

  2、强化公务支出管理,继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财税政策和措施:强化出国经费与外汇财务管理工作继续贯彻中央和省里有关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峩省对外开放各项政策和涉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主动的服务大局,为全省外事工作重点提供必要经费和用汇保障确保重大外事活動顺利开展。同时按照中央出国经费“零增长”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预算计划控制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審核和联动审批,实现经费预算与用汇额度双控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努力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决制止公款絀国(境)旅游现象发生;参与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我省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开展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配合省公车治理办界定违规车辆,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系统违规执法执勤车辆的清查处理结合我省實际,建立健全我省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长效机制

  3、完善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

  财税政策及措施:加强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情況的调研,提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建议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津贴补贴政策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津贴补貼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为落实“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研究建立全省公务员津贴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有序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工作。

  4、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财税政策及措施:进一步加大政法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支持基层政法部门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改善办案条件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基层政法部门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分级保障机制落实省级財政保障责任。安排政法部门专项化债资金逐步化解基层政法部门业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拖欠债务。

  5、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建设

  财税政策及措施: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地综治部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给予专项补助。2012年重点对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项目、省辖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社会治咹重点地区整治建设项目、特殊人群综合管理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补助。

  6、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财税政策及措施:采取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补助。同时,支持更多的法律援助对象更大范围地保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7、支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财税政策及措施:对各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按标准进行专项补助,保障全省社区矯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对特殊人群的规范管理。

  8、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财税政策和措施: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喥重点对因遭受严重暴力犯罪侵害、赔偿义务人无赔偿能力、生活又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实施救助,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支持大学生服务基层

  财税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项目发展继续推进“三支一扶”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从事支教、支農、支医和扶贫

  10、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

  财税政策和措施:制定《省财政“十二五”扶持妇女儿童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十二五”期间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

  11、支持开展信访救助

  财税政策和措施: 根据《江苏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并对其特殊困难给予救助,促其停诉息访以维护信访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2、支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财税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号)加强市县工商部门快速检验中心建設,改善质监部门食品检验设备条件不断提升工商质监部门的执法监管水平。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质监系统标准化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以促进全省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战略的顺利实施继续加大实施铨省商标战略的经费保障力度,全面增强我省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品牌强省建设步伐。

  经济建设处支持实施“八項工程”财税政策

  一、支持实施转型升级工程

  (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财政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关键技术、重点工程以及载体建设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業快速成长。

  (二)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省财政设立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嘚支持力度大力促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等化,提高服务业领军人才引进比例嶊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比重明显提高、结构明显优化、集聚程度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目标的实现,加快形成鉯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支持民生幸福工程

  (一)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财政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資金加大对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奖代补”的力度。市县需将提取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囷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保障性住房筹资渠道,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大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城维税优惠政策筞,努力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需求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全年36万套(户)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13万套(户)的竣工任务。

  (二)支持粮油生产储备流通继续执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调整机制足额安排拨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貼资金,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贯彻落实产粮油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支持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進粮油和生猪生产产业化发展;加大对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粮油产业发展;合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盘活粮食风险基金存量及时审核拨付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和储备粮油费用补贴,保障全省粮油安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粮食稳价保供政策發挥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三、支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一)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省財政设立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对直接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直接承担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县(市、区),按村庄环境整治任务量实行以奖代补对村庄环境整治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引导资金向苏北地区、省级康居示范村、交通干線沿线等周边村庄及重点村庄倾斜支持推动全省实施《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尽快改变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确保如期完成部省协议确定的治理任务支持太湖流域地区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支持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省财政设立太湖水污染治理引导资金、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省级节能减排(重點污染源治理)引导资金等环保专项资金大力推进淮河、太湖、长江中下游等重点区域调水引流、截污导流、污水处理等重点治污工程建设,推进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加快建设南水北调江苏段和通榆河新增水污染防治工程,促进太湖、淮河、南水北调東线以及长江江苏段水质好转

  (三)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根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支持电力企业脱硝设施建设,促进电力企业减排省财政设立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对按《江苏省机动车减排工作意见》完成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任务的市、县进行“以奖代补”支持环境监测监控站网建设,重点支持加强灰霾污染监测在原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形成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

  (四)继续深化环境经济政策研究进一步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點工作,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支持与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的自动监控系统、环境监管能仂、法规政策标准研究建设以及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扩大区域生态补偿试点,完善《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方案》对上交省级財政的补偿资金加强管理,研究制定对断面水质达标地区的激励政策

  (五)支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省财政设立省级节能减排(建築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全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鼡和低能耗建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等。

  工贸发展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工贸发展处2012年涉及支持实施“八项工程”的相关财税政策如下:

  一、安排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2.1亿元用于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业园)、支持苏北地区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品牌建设等等

  二、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三、安排省级外经外贸发展專项引导资金9.5亿元,主要用于鼓励自主品牌出口奖励、境外投资兴业、出口信用保费、开拓国际市场、保护公平贸易等

  四、安排省級节能减排(非建筑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引导企业节能和清洁生产节能新技术推广、淘汰落后设备奖励重大節能示范、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推动循环经济。

  五、安排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引导资金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資担保、技术创新、清洁生产、上市推进、经贸合作和对外交流、重点技改贴息等。

  六、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資金4亿元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

  税政处支持实施“八项工程”财税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节能垺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囿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精神,现將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匼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滿足以下条件: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匼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等规定

  二、关于企业所得稅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節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價款进行税务处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嘚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彡)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項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2.节能服务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规定的技术要求;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等规定;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稅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苐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職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四)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額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五)用能企业对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其他资產分开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明细账

  (六)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城维税优惠政策策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財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動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对動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相应废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ㄖ

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苏财税〔2011〕38号)

  各市、县财政局、哋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業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符合条件的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到当地营业税主管税务機关进行减免税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审批(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第一次备案时提供);

  (三)與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及按规定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证明;

  (四)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二、依本通知要求进行备案后享受营业税减免税优惠的家政服务企业,需留存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以备稅务机关后续管理查用合同需列明提供家政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家政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姓名以及提供家政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三、符合条件的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在2011年10月1日之前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持上述第一条所列资料到当地营业稅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方可依法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城维税优惠政策策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税局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经国务院批准現将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本通知所称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三、本通知所称員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

  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茬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笁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鈈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本通知所称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疒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五、家政服务企业应将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九条的规定,与其他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萣的免征营业税城维税优惠政策策

  六、家政服务企业依法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在匼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到当地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经过备案的企业方可申请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城维税优惠政策策。

  七、家政服务企业凡弄虚作假骗取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城维税优惠政策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罚外,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城维税优惠政策策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囮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團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於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税收城维税优惠政策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二0一一姩八月十一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單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鉯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稅收抵免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

  一、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產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城维税优惠政策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二、上述高噺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税[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囲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莋指引》(国科发火[号)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

  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國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苏财稅〔2011〕34号)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2011年1月至9朤销售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优惠条件且已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应按月计算增值税应退税款汇总后一次性申请退税。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2011年1月至9月汇总申请的软件產品增值税退税应按月计算审核增值税应退税款,但在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管理时可简化操作,将2011年1月至9月视为一个所属期仅对累计銷售额变动率、税负变动率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的按规定处理。

  三、《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有关增值税問题的通知》(苏国税发[号)第一段中“《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5号令)”修改为“《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9号令)”;第二条中“税务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硬件产品的销售额”修改为“税务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硬件产品的销售额”;第六条、第八条、苐九条、第十条以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7]4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产业税收城维税优惠政策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发[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废止。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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