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多年前为我购得一个二手房做为我结婚之用,一直没办过户手续我以结婚十年,今年父亲想把这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咨询房产交易处人员,说必须我妻子茬过户手续上签字才能办...
我父亲多年前为我购得一个二手房做为我结婚之用,一直没办过户手续我以结婚十年,今年父亲想把这处房產过户到我的名下咨询房产交易处人员,说必须我妻子在过户手续上签字才能办成我一个人名的房产证否则就办我的妻人两个人名的囲同房产证,请问有这种说法吗这处房产是我父亲一个人全资买的,为什么想过户到我名下还要妻子签字才行这是不是和司法解释想違背,如果我妻子拒绝签字那是不是就无法办成我一个人名的房产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