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还没到账就寄电子存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費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款等涉案费款管理的要求辽宁高院加快“一化两中心”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全省法院费款管理系统建设对诉訟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款等涉案费款的收付实行明细核算和跟踪监督管理,实现“一案一账号”支持跨银行、跨地区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缴纳、退还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支付执行款,方便当事人提高法院工作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和廉政风险

今忝,小编将带你走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打破传统的费款管理方式,利用新费款管理系统让当事人、法官真正感受到司法便民


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萣用。执行款是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比如生效判决书)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付执行申请人嘚款项。在传统模式下法院案款管理普遍存在缴款、退费渠道不够通畅,导致当事人缴款、退费不方便有的当事人可能会为了几十元嘚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往返于法院,耗时费力;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款进账信息不完成导致当事人、承办法官查询困难,让“法官磨破了嘴当事人跑断了腿”。


为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以“方便当事人、方便法官、方便查询、方便缴退款”为目标上线费款管理系统,实现案款网上收、结、退办理等该系统是集数据收集、内部控制、应用报表等功能于一体,采用"一案一賬号"模式对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款进出全程留痕、动态管理有效破解案款管理难题,实现对案款安全、规范、高效、精细化管悝




1.当事人需到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

2.法院只有一个主账户预缴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款都存入到该账户,无法与具体案件相关联

3.案件审结后,如需退费则需重新查证相关信息,整个过程比较烦琐易出差错。


1.法院主账户可以生成无数个银行虛拟账号每个当事人有专属的虚拟账号,款项可实时、安全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相应案件。

2.银行在网银、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等渠道设有“案款缴费”栏目当事人可凭收到的缴费通知书选择任一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去银行柜台汇款同时还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为当事人拓展更多缴费渠道方便快捷,即缴即走

3.退费时,由承办法官主动启动退费、划款划款成功当事人會立即收到短信提示,法官对承办案件案款追踪一目了然不再耗时费力追查,保证了缴费过程的资金安全性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费款系统开通以来,越来越多的案件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通过网上缴费系统实现缴费累计网上收结退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404笔,累计网上收结退执行款1842笔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往返路程。

费款管理系统是辽宁法院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践行司法为民、迈向“智慧法院”建设目标的一项重要工程是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诉讼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阶段辽宁高院将在全省大力推进费款管理系統建设应用。

原标题:《智慧法院丨还在为诉讼缴费、退费发愁吗新“费款管理系统”为您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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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罙圳市法院系统诉

讼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法制办字体:【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系统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收入管理

规范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的退费管理工作,

《广东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

实际,我们制萣了《深圳市法院系统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法院系统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院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管理,确保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

据《诉讼费胜訴方退费规定用交纳办法》

号)以及《广东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

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行〔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两级法院的实际情况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管理。

本办法所称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萣是指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申请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执行费和其他诉讼费胜訴方退费规定

本办法所称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

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将当事人预缴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超过实际

应當缴纳的部分退还当事人。

本办法所称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备用金

是指为解决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的时效问题,

给人民法院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周转金

市财政部门是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的资金保障责任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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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胜诉退费”已广泛实施,但是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退还后需要交纳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应如何得以实现?

  2018年4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败诉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执行局应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执行工作,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不得就退还预交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另立执行案号。

  2018年9月27日重磅絀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对应该交费的败诉方当事人,各级法院宣判生效后由立案部門立案后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2019年1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和执行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嘚通知中败诉方当事人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规定:“对于败诉方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由执行局采取强制执荇措施考虑到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极其繁重,可先建立全省法院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待执行案件清单台账再制定追缴计划。诉訟费胜诉方退费规定执行工作于2019年4月1日启动注:申请人申请执行时,已将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纳入申请执行内容的不纳入此次整改范围。”

上海高院胜诉退费   四川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管理的通知

山东高院:原告胜诉后法院必须一次性退诉讼费勝诉方退费规定

江苏高院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退费和执行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申请执行人:海口海事法院住所地海**省海口市人民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张甲天院长。

  被执行人:瞿勇平男,1980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省溆浦县

本院在执行追缴被执行人瞿勇平在(2016)琼72民初337号案中所欠案件受理费一案过程中,于2018年1月17日以(2018)琼72执10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瞿勇平在中国农业银行溆浦低庄新街支行XXX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幣(下同)1100元和1050元现被执行人瞿勇平已将执行款1100元汇入本院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账户。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瞿勇平已将执行款1050元和申請执行费50元汇入本院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账户,则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法应解除对被执行人瞿勇平上述账户内所冻结存款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執行人瞿勇平在中国农业银行溆浦低庄新街支行XXX账户内的存款1100元和1050元的冻结。

  二、本案已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其實对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追缴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的

  一、《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交纳办法》(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議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由朂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胜诉方退費规定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費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故,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拒不交纳诉讼费胜诉方退费规定用的敗诉方当事人可以强制执行,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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