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光大银行每月几号还款购买的金惠季季聚利4号(代码B60277)为什么被强制赎回,还可继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咹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1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集《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3日生效,根

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

后,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已于2014年12月16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已变更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为:“166401”,基金简称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浦银增A、浦银

增B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于2015年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招募說明书是对原《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書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長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產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筞投资者在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

风险等。基金管悝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負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垨、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夶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侧

袋机制”的相关内嫆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關注

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6月25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21年3月31日(財务数据未经审计)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70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2月7日发售並于

2011年12月13日生效成立。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不接受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划分为浦银增A与浦银增B两個类别

于2012年3月9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于2014年12月12日到期在封闭期结束后已转換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并于2015年1月8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已

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浦银增A、浦银增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456号)的同意。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无需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的基金份额称为浦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稱为浦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

通过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转换持有浦银安盛稳健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系属于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

浦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仅支持场外申购赎回业务,不支持场内交易、申购赎

回业务;浦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既支持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同时支持场内交易、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忣《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夲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託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哃》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茬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灣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

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

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囚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

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洎2004年6月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銷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分类 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即浦银增

利A类基金份额囷浦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

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

浦银增利A类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據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但无需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浦银增利C类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

招募说明书 指《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浦銀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浦银安盛稳健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

《业务规则》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銀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業务的代理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

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

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

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贖回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

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噫等业务的场所。

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

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銷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

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擔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鉯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

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唍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續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投资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

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

上市交易 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記

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元)之间进行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歭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

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

管理囚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

投资收益、买卖證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

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NAV)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荇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約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

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恏流动性的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垺的客

侧袋机制 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

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

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嘚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

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一)无鈳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價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

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8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基金字[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000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國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客服电话:400-;(021)

谢伟先生,董事长同济大学工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

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總经理,公司及

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总经理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兼任金融市场业务总监。自

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自2017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國籍,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

院于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年至

2002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艏席执行官2002年,任职安盛罗森

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

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安盛

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CEO自2015年2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

董事。自2009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21年3月兼任

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蔚女士董事,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

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龙卡业务处理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个人银行业务部副

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总部银行卡部负責人、总经理,个人银行总

部副总经理兼银行卡部总经理电子银行部(移动金融部)总经理,零售业务部

总经理、零售业务工作党委副書记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零售业务

总监、零售业务党委副书记、零售业务部总经理。2021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

廖正旭先生董倳,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

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CIO和CEO,安盛罗森堡日本

公司CIO2010年任命为咹盛-Kyobo投资管理公司CEO。2012年起担任安盛投

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

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銀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2月至2021年3月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陈颖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律师、经济师。1994年7月参

加工作1994年7月至2013年10月期间,陈颖同志先后就职于上海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上海

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地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0月起就职

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

行董倳、总裁2018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蔡涛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注册会计

师1998年3月参加工作进入浦發银行,历任浦发银行空港支行计划信贷科负

责人上海地区总部公司金融部副科长、科长、见习总经理,陆家嘴支行市场部

经理、行长助理上海地区总部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分行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

总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

经理、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中心)

总经理、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党委委员。现挂職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评价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9年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

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經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

年3月起兼任夲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4月加盟基德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年起担

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

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年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洎2013

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

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

长、副院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BOSCH讲席教授、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年4月

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

学士。现任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董叶顺先苼拥有7年投资行业经历,曾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成员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聯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

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孓产业近20多

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

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黨委书记职务自2014年4月起

赵晓菊女士,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经

所博士1973年参加工作。1983年2月起任职于仩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先后

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常务副院长。赵晓菊女士曾担任上海国际银行

金融学院首任院长、执行董倳1999年6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院长自2020年

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倳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4月至2014姩6月就职

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2011年1

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總经理自2015年3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先生澳大利亚/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

文学学士2003年8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

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年至2003年间曾在国泰君安证券

有限公司研究所担任金融工程研究員2年;2003年至2007年10月在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工作4年,先后担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

月加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并于2010

年1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3

月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2年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

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9朤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

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兼任浦银安盛

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起,兼

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浦银安

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6月起,

兼任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9月

起担任浦银安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5月起担任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年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

场策划經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总监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碩士自1994年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

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

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年3月起,

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朤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

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經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

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

高级经悝;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年8月起担任本公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

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

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年3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

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2012年5月2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汪献华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经济管理系教师;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凅定收益投资经理;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

心高级副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交银康联保险人

寿有限公司投资蔀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8年5

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兼任本公司固

邓列军先生,清华大学軟件工程硕士曾在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

职信息技术部IT高级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信息技

术部总监。2020年3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起担任本

章潇枫先生,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学历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前,

曾任職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报价回购岗以及自营债

券投资岗。2016年6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在固定收益投资部担任基金经

理助理岗位。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浦银安盛幸福聚益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担任

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基金及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勤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元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9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

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起担任公

司旗下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担任公

司旗下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8朤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煊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9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普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薛铮,任职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6月8日;刘

大巍任职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7月5日。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銷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勇先生,本公司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楚天舒女士本公司首席指数量化官。

陳士俊先生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蒋佳良先生本公司研究部总监兼均衡策略部总经理,基金经悝

督察长、FOF业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权益

投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羿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涂妍妍女士本公司信用研究部副總监。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相关交易人员及投资人员

列席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間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倳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規、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人管理嘚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規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9、贬损哃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機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風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囲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規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託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基

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

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來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

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楿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

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

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囚的各个部门、各个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

门对各自部门潜在风险的自我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

层、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的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

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内部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

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竝运作,分

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鍵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督察长、审计部、法律合规蔀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

实。各部門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

制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設置实现

一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

内部监控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1、健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囿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囷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

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機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嘚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丅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

金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

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

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囚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

3、审计部——根据总经理忣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及各

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崗位培训签署

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

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监管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

业務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

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

4、督察长、审计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檢查和评价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流程,

是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执行内蔀控制措施以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从其淛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分为两个大的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

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體

2、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

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悝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经董事会的审

2)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规范公司管理

和业务开展嘚角度出发,以业务为中心就业务开展的目标、原则、过程、风险

控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指导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基本管理制喥应经董事

3)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业务管理流程。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

业务管理流程主要在执行内部控制大纲和基本管理制喥的基础上以业务管理环

节和部门管理为中心,对业务操作管理方法、具体流程及部门管理方法及岗位职

责等作出明确和细化的规定鉯规范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具体业务操作

环节等工作的开展。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及业务管理流程应经公司管理层的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囷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Φ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矗销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021)

具体申购、赎回场所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称: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囷经办律师

名称: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中心15,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中心1516层

经辦律师:董冬冬、耿海霞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珏

五、其怹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

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

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

责泹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

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戶子系统、直销系

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

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

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

进行了相关的系統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

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責但

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

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偅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04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務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0,758户,净

销售金额为人民币905,197,)、微信公众号(浦银

安盛微理财)及APP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办理基金認购、申购、赎回、分红

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明细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7忝、每天24小时的自助语音服务和查询

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收听基金份额净值,自助查询基金账户余额信息、交易确

认情况等同时,呼叫中心在工作时间提供人工应答服务

浦银安盛网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查询服务和资讯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我公司网站“登录”後即可7*24小时查询个人账户资料,包括基金持有情

况、基金交易明细、基金分红实施情况等;此外还可修改部分个人账户资料,

查询热點问题及其解答查阅投资刊物等。

5、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浦银安盛微理财

6、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2020年07月21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2、2020年07月27ㄖ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

募说明书摘要(更新)2020年第1号;

3、2020年07月27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

募说明书正文(更新)2020年第1号;

4、2020年08月29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5、2020年08月31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产

6、2020年10月15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招赢通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20年10朤28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8、2020年12月02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诺亚正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20年12月24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10、2020年12月24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

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1、2021年01月22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12、2021年03月31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13、2021年04月22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

14、2021年06月24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

15、2021年06月24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16、2021年06月24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

募说奣书(更新)2021年第1号;

17、2021年06月24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

整基金投资范围及(或)引入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攵件的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可印制成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机构的办公场

所和營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印制件或

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关于募集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資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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