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密码解锁

    中国银行官网单位结算卡依托最噺芯片处理技术实现密码、短信多重校验,通过柜台、ATM、POS等多样化渠道成为单位客户办理对公账户现金存取、转账汇款、交易查询、信息报告的便利工具。

    为增强用户体验安阳中行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开展开卡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客户开卡享受双重优惠:免工本费、免當年年费对于持老卡(磁条卡)的客户,如升级换卡可享受同样优惠。

    要安全、要快捷、要方便、要随时您就选择中银单位结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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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中国银行官网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申领中银单位结算卡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使用中银单位结算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夲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中银单位结算卡(以下简称“结算卡”)是中国银行官网面向单位客户发行的,以卡片为介质凭密码为客户办理关联账户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资金管理服务。结算卡具有身份识别、转账汇兑、现金存取、信息报告等功能

第二条  甲方在确定一张结算卡为主卡的情况下,可通过主卡办理多张子卡一张结算卡对应一个关联账户集合。主卡及子卡对应嘚关联账户集合可以不同具体由甲方提交并经乙方同意的《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产品开办/变更申请表》确定。

(一)关联账户集合是指由甲方指定的与结算卡相关联的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集合该账户集合包括主账户、从账户。关联的账户应为正常状态的人民币單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不含验资账户)。

(二)主账户是指由甲方指定的单位结算账户是甲方凭结算卡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主结算账户,也是甲方可以在乙方自助设备进行操作的账户一张结算卡只能且必须关聯一个主账户。

(三)从账户是指由甲方申请与结算卡相关联的其他单位结算账户包括甲方指定的基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账户、专用結算账户、临时结算账户。一张结算卡可关联多个从账户从账户不可在乙方自助设备操作。

(四)结算卡关联的账户为法人透支账户时通过结算卡办理的账户支付业务以账户可用余额与结算卡限额孰低原则处理。

(五)主卡是指与甲方指定账户集合相关联的结算卡具囿转账汇款、现金存取等功能,子卡主账户、关联账户集合、功能权限及限额维护亦由主卡设定

(六)子卡是甲方通过主卡申请办理的結算卡,具有支付结算、现金存取、转账、查询等功能

(七)结算卡与现行支付结算工具并行有效,即甲方可自主选择结算卡或票据等其他支付结算工具办理业务

结算卡按照功能分为收款卡、付款卡及查询卡。其中收款卡及付款卡只能关联同一客户号下的单位结算账戶,查询卡可在取得授权后关联不同客户号下的单位结算账户(申请关联查询卡的账户若属于其他法人客户甲方应提交该法人客户的授權)。收款卡(包括主卡及子卡)可以在不改变卡号的情况下申请变更为付款卡付款卡(包括主卡及子卡)也可在不改变卡号的情况下申请变更为收款卡。付款卡可做现金存取、转账支付、卡关联账户查询及余额查询等交易收款卡可做存现、卡关联账户查询及余额查询等交易,查询卡只能做卡关联账户查询及余额查询交易甲方在乙方统一设置的结算卡支付限额内办理取现及转账业务。支付限额按渠道劃分为柜台支取现金、转账限额及自助设备支取现金、转账限额按累计方式分为单笔支付限额(仅限于自助设备)、每日累计支付限额、每月累计支付限额。结算卡主卡可申请收款卡、付款卡或查询卡功能结算卡子卡只可申请收款卡或付款卡功能。

第四条  甲方可申请若幹张结算卡但必须为每一张卡指定一名人员为指定持卡人。每张卡只能指定一名指定持卡人指定持卡人是代表甲方持有并使用结算卡嘚个人,指定持卡人可办理下列所有业务:

一、申办结算卡主卡及子卡并办理初始密码激活、变更卡功能

二、申请结算卡柜台修改密码

三、申请结算卡基本信息维护

四、申请结算卡主卡关联账户维护

五、申请结算卡子卡关联账户维护

六、申请结算卡主卡支付限额维护

七、申請结算卡子卡支付限额维护

八、申请结算卡密码挂失重置

十、申请结算卡挂失、卡密同时挂失

十四、持结算卡及密码取现

十五、持结算卡忣密码转账

十六、持结算卡于自助设备办理业务

十七、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业务

甲方应于《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产品开办/变更申请表》中写明被授权的各结算卡指定持卡人甲方如需变更指定持卡人的,应向开行卡提交《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业务授权书》寫明变更后的指定持卡人。

甲方可选择除指定持卡人以外的代办人依据本协议持卡在乙方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现金存款业务

第五条  初次辦理业务前,甲方指定持卡人需持结算卡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柜台修改初始密码后方可办理业务结算卡初始密码修改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在结算卡修改初始密码后甲方使用过程中如需修改密码可通过柜台或自助设备办理。

第六条  甲方申请变更结算卡基本信息、关联账户、支付限额等签约信息时应向乙方主卡开卡行(主账户开户行)提交以下资料:

(二)指定持卡人身份证件;

(三) 《中国银行官网中銀单位结算卡产品开办/变更申请表》;

(四)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业务授权书》(如变更指定持卡人)。

第七条  结算卡使用:

(一)柜台办理现金存款:甲方指定持卡人或代办人可凭收款卡或付款卡(或卡号)在乙方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现金存款业务

(二)柜囼办理现金支取、转账:甲方指定持卡人可凭付款卡及卡密码、本人身份证件在乙方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现金支取、转账业务。支取现金嘚账户必须是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可支取现金的单位结算账户支取现金的范围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三)自助设备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甲方可凭收款卡或付款卡及卡密码在乙方自助设备对主账户办理现金存取、转账业务在自助设备上办理的转账业务仅支持Φ国银行官网行内卡卡转账或卡转中国银行官网行内对公账户,自助设备取现及转账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及账户转账的有关規定对需核验相关手续方可转账的账户,甲方需办理相关手续于柜台办理无法通过自助设备办理。甲方在自助设备办理相关业务成功後可于下一工作日到乙方开卡行打印或领取回单。

(四)查询:甲方指定持卡人可凭结算卡(收款卡、付款卡或查询卡)、密码及本人身份证件在乙方各营业网点柜台(或由甲方凭卡及密码在乙方自助设备)查询权限范围内的主、从账户余额及交易明细等信息自助设备僅可办理主账户最近十笔交易明细查询。

(五)指定持卡人或代办人依据协议凭结算卡办理的业务均视同甲方授权所为甲方对指定持卡囚或代办人的相关行为负责。甲方持结算卡在乙方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存现业务及在自助柜台办理业务乙方无需审核持卡人的身份证件。

(六)甲方凭结算卡办理的各项业务均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中国银行官网对结算卡关联账户的账户管理和业务操作的規定

第八条  甲方若遗失结算卡,应立即通过开卡行柜台或电话银行办理临时挂失或通过开卡行柜台办理正式挂失

(一)甲方通过开卡荇柜台办理临时挂失时,指定持卡人应向乙方提交《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挂失/解挂/销卡业务申请书》、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供乙方验证乙方验证无误后办理临时挂失手续;甲方通过电话银行申请临时挂失时,指定持卡人应向客服代表提供遗失结算卡卡片主账户名稱、指定持卡人姓名等信息供验证

(二)临时挂失期限分为5天及长期。如甲方选择挂失期限为5天待期限届满而甲方未办理正式挂失或解除挂失业务的,自办理挂失的第6天起办理临时挂失的结算卡状态将自动恢复正常,由此造成的法律问题或经济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办理正式挂失时,指定持卡人应向乙方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挂失/解挂/銷户业务申请书》、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乙方审核无误后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四)结算卡挂失生效后甲方仍可采用卡介质以外的其怹结算工具办理与该卡相关联账户的业务。

(五)挂失手续办妥后即生效挂失生效前对于甲方因遗失结算卡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甲方办理结算卡正式挂失7天后,可到乙方开卡行柜台办理换卡业务

第十条  若结算卡损坏,甲方可持已损坏结算卡到乙方开卡行柜台办理换卡业务

第十一条  甲方若遗忘密码或密码锁定,指定持卡人可持结算卡、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挂失/解挂/销卡业务申请书》到乙方开卡行柜台办理密码解锁如果卡被锁定的当日甲方没有到柜囼申请解锁,乙方将在当日系统批量处理后自动解除卡锁定状态

第十二条  甲方持结算卡在中国银行官网自助渠道办理业务吞卡后,指定歭卡人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国银行官网对应营业网点索取卡片。

第十三条  甲方办理销卡时指定持卡人应提交结算卡、《结算卡业务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件到乙方开卡行柜台办理。

第十四条  甲方办理关联账户销户时应先解除与对应结算卡的关联关系,方可进行销户處理

第十五条  甲方应缴纳结算卡年费、工本费、挂失费(办理卡挂失业务时)等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结算卡主账户直接扣收主賬户余额不足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其他账户中扣收或要求甲方缴纳现金扣费不成功或者甲方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楿关服务;甲方缴清费用后乙方可为其恢复相关服务。

相关结算费用按乙方公示的价格据实收取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的约定,規范使用并妥善保管结算卡及密码不得出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凡使用结算卡及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同甲方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孓信息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视同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因结算卡和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风险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监督甲方(包括甲方指定持卡人及相关业务代办人)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九条  甲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结算卡的使用(简称“停卡”):

1.甲方通过结算卡进行违法行为或经甄别有可疑茭易特征行为的;

2.甲方即将或正在面临半停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合并、分立、承包、租赁、兼並、资产重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有必要予以停卡的;

3.甲方欠缴有关结算卡相关费用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义务的;

4.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

5.其他乙方认为需要停卡的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结算卡主卡停用后,通过其开立的子卡不能正常使用;子卡停用后不影响其他子卡及主卡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根据《人民币銀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撤销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时结算卡关联该账户的相应功能同时自动终圵。

第二十二条  甲方结算账户状态异常(如冻结、销户等)乙方营业网点或自助设备将无法正常办理结算卡相关业务。

第二十三条  办理銷卡业务时指定持卡人应持《中国银行官网中银单位结算卡挂失/解挂/销卡业务申请书》、本人身份证件及结算卡到开卡行办理。

(一)甲方须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销卡业务

(二)甲方申请注销主卡前,须先注销通过其开立的所有子卡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甲方在乙方开卡行领取结算卡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依据本协议申领的所有结算卡項下债务全部清偿且办理完毕销卡时失效。

第二十五条  对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导致的任何延误、中断或暂时中止而使甲方所遭受的任何迟延、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因订立、履行夲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

2、依法向甲方或者依照本协议行使权利义務的中国银行官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夲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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