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联机构提现收入什么意思佣金是税后收入还是税前收入

原标题:干货!手续费、佣金、返利、提成的区别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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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续费、傭金、返利、提成的区别

手续费支出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所支付给他人的一种劳务报酬体现的是为委托人提供了具体的服务:如证券交易手续费、代办机票手续费、代购代销手续费。

佣金支出是具体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居间介紹、经纪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支付报酬的一方即为佣金支出,它的价值体现在中间人帮助交易双方获得了交易的商业机会即促成交易。

返利是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供货方在价格上给予购货方的折让,一种促销激励手段其本身不属于劳务報酬的性质,与手续费或佣金不能等同

提成常与工资联系在一起,即将企业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分成的方式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激励性。一般是按照业务量或销售额提成即多卖多得。获得业务提成的人员属于支付单位的员工属于工资薪金性质。这┅点与手续费或佣金不受雇于上下游厂商和销售商不同

二、手续费、佣金、返利、提成税前扣除的规定

返利是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供货方在价格上给予购货方的折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嘚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規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企业发生的销售返利应冲减銷售收入。

获得业务提成的人员属于支付单位的员工属于工资薪金性质。

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嘚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包括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過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非国有企业,员工提成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国有企業员工提成不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可以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手续费和佣金:不同行业手续费和佣金税前扣除的规定不同

200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與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财政部 稅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絀, 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

3.非保险企业和电信企业

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 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作者:裴老师(中华会计网校财稅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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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的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額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茭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囚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稅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销售(营业)费用中据实列支;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佣金及手续费作为资本性支出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进行分期扣除;购买存货可准确归于特定存货对象的,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反之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发行失败,则相应的支出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企業发行债权性证券而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作为借款费用处理属于资本性质支出的,应予以资本化反之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财税〔2009〕29号文规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额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餘额10%计算限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在發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年当年收入总額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诚然,这佣金和手续费性质类似手续费的意义略微宽泛,但使用的政策几乎一致数豆子提供这篇佣金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也说明手续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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