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0年的车了,撞石头上了,很严重,保险能赔吗?

汽车保险汽车的底盘被路上的石头碰到了,保险公司是否赔?还有汽车被别的车撞了,但车却跑了。也无法查清是谁的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如何赔?

答: 对于拖底事故,如果车辆不能正常行驶,要求报警,要有交警的证明或保险公司定损员出现场.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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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一同学跟我说说过同样一件事,他一同事在和另一朋友在一大排档吃完宵夜,然后酒后驾驶走了,起步没多久就撞了停靠路边的一辆宝马7系。关键的关键两辆都基本上是新车,他那辆大众也就十来万出头,刚下地不过一个多月,而被撞的那一辆宝马7系也不过8个多月!因为酒后驾车你猜怎么着!

人家宝马车主多余的话也没说,两个方案!给他换一辆新宝马7系。宝马你开走,不然就报警处理。然而同学同事的大众还是贷款买的,根本没钱给!但不给人家就报警处理,还是得赔钱,但赔钱还是要自己出!第一,保险不赔!修车费自己掏!第二、不只是自己要拘留付款、驾驶证也没了,更得不偿失!之后只能跟家里人要钱!他卖掉他的大众,还有家里卖的一套房外,又跟亲戚借了十几万终于换了辆破宝马7系。一百多万的新车就这样送人了,而自己得到辆破宝马还得维修!

这是真人真事,不是我同学同事系列。如果不是他同事是佛山本地户口,估计卖房都不够买车的钱,哪怕是本地人,卖了一套还得借钱才凑够一辆宝马7系的钱。

说实话,就在我回答这个问题的5个钟前,我才刚刚看到一幕很有趣的事。那人在大排档喝了不少酒,估计是醉了但没真醉,叫了个代驾。但由于他停车挨石头较近,代驾上车也没认真观察,愣是将车右前脸刮了。修车估计都得十万八万吧!(看车外型应该是奔驰amg系列,车高一米3多点,因为我的车也就1米5不到)然后车主下车看了也没说啥直接走了!因为走保险保险不会赔你,估计明天一番操作保险还是会赔的。(懂得人都懂吧?至于我同学他同事为什么不这样做,因为人家车主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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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却与一块大石头不期而遇,这一状况不仅让车主姜韬(化名)遭遇惊魂一刻,而且其汽车轮胎、轮毂都报废了。姜韬尝试找到担责方弥补一些损失,折腾了一圈之后,开了多年车的他才知道: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主险条款的“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七)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日前,姜韬向《证券日报》记者讲述了其上述遭遇。

9月19日,姜韬驾驶自家汽车进京,在京承高速进京方向46公里处的快车道上撞到了一块大石头。

“当时车速大约110公里/小时,我在快车道,旁边车道又有车通行无法紧急变道,我只能猛踩刹车然后直接撞上了石头。”姜韬表示。

姜韬遭遇惊魂一刻,所幸没有人员受伤,也没有引发其他事故。不过,由于高速撞击,他的汽车右前轮胎、轮毂完全损毁。

高速路上怎么会突然出现大石头?姜韬认为,既然交了高速通行费,高速公路管理方就应当承担维护路面安全的责任。他随即拨打北京市交通服务热线96166,在辗转打了多个电话后,姜韬仍然未能与京承高速道路管理方取得联系。为此,他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热线,对方表示,这个不属于消协协调范围,建议他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方面给出的回复是:“我们一般只负责处理对公交车等单位的投诉,您这种情况只能是自己跟高速公路方面协商。”

于是,姜韬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投诉。9月21日,一位自称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陈涛给姜韬回复称,该公司已经通过视频看到了事故发生的情况,但并没有查看到具体是哪辆大卡车掉落的大石头。陈先生建议姜韬去找交通队查询,找到掉落石头的大卡车并协商赔偿。

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陈涛表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该条例,“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他认为,“及时”不等于“随时”。作为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他们严格执行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按时进行巡视并及时清理障碍物。他也坦承,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不可能做到随时清理。因此,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姜韬找到掉落石头的车辆并让其担责。

高速公路快车道出现大石头,公路管理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界律师中,大多认为高速公路管理方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不过也有律师指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情况可能比较复杂。例如,石头是如何而来?是其他车辆掉落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出现在快车道等等,车主要找到担责方赔偿可能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

车轮单独损毁商业车险免责

经过咨询,姜韬得知更换轮胎大约需要花费1400元钱,他想着自己投保了商业保险,又向保险公司报案希望理赔。他得到的答案是:车轮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主险条款的“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七)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在“释义”中,车轮单独损坏指的是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坏,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的共同损坏。而且在商业车险附加险条款中,也没有针对车轮的保险产品。

此后,姜韬再次联系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得知其姜韬有交警开具的交裁单后,对方答应帮忙想想办法。一天后,保险公司回复称: 可以再找找车辆底盘或者其他地方是否有轻微损伤,把车辆受损情况修改一下,就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但需要交警重新出具一份交裁单。

不过,最终交警部门并未修改交裁单,姜韬只能自费更换轮胎、轮毂,加上四轮定位和拖车费总共花费1600余元。

同时,姜韬还算了一笔账,即使保险公司同意赔付车轮损坏的损失,他也将“得不偿失”。因为如果出险,他明年的车险保费将多交700多元,而且连续不出险的年限也将中断,以后几年的车险保费也将享受较少优惠。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常规商业车险还是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车轮的单独损坏都属于商业车险的免责范围。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车险长期以来就是这么设计的,因为车轮属于易磨损、易更换的部件,因此保险公司并不承保。”

事实上,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有车一族的车险投保率很高,但没有经历过车险事故的很多人对车险的免责条款仍然不是很清楚。例如,发动机进水后启动发动机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商业车险的免责范围,但不少车主并不清楚,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也常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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