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报废需要上股东会吗?

1、要从事个体户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答: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办理开业登记,相关表格可在“云南工商网上办事大厅”(///webportal1/download/zlxz)下载,也可在登记窗口领取;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涉税事宜;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包括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

2、想把个体户转为有限公司怎么转?

答: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构成形式尤其是组织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若无其他公司在先名称字号权限制,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中保留使用。个体工商户和有限责任公司两者登记设立的法律依据、组织形式、主体资格性质都不相同,个体工商户不能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吸收归并”个体工商户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时间为登记机关核准其登记的日期。

3、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程序与步骤具体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再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7、办理公司股东变更需要那些资料?需要股东到场吗?

答: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申请书(格式)、委托书(格式)、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原、新)决议、董事会(新)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文件材料。格式文书可到各级工商网站下载或到登记机关窗口领取。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的,需要转让双方到登记机关窗口面签。

8、公司需要变更经营地址,请问该怎么办理?

答:请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格式表格)、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针对住所条款)、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地址迁移后,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需要办理公司迁移变更登记。先到迁入登记机关办理“准迁入”手续,再到迁出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到迁入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住所、公司名称(如果涉及)变更登记。

9、公司注销应当如何办理?

答: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可以按照简易注销程序申请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程序请网上查阅《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ecdomain/framework/ynaic/index.jsp)。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0、登记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登记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1、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12、简易注销公示后需要带哪些资料去原机关办理?需要法人亲自办理吗?

答:需要提交申请书、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详细情况请上网查阅《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规定》。

13、企业未按期年报会有什么后果?应当如何办理?

答: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企业年检改为年报,由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填报,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年报公示的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移出,待工商机关核查后受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移出决定并公示。

14、公司因人员替换未办理年报导致进入了异常名录,现请问如何办理移出,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首先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联络员备案,若能接收联络员验证码的可以在网上进行变更,否则,需要到登记机关窗口进行办理。第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中,进行补报。第三,补报完成后,带上《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补报年报公示信息页面资料》、《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到登记机关办理移除手续。另外,我们还将对补报的年报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公示信息隐瞒证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15、申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需提交的材料?

答:1、营业执照复印件;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产加工食品品种、原辅料清单、工艺流程图、产品检验合格证明;4、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状况说明;5、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6、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新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答: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17、变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答:使用(变更)登记申请表;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8、报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答: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解体报废证明(如照片、单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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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1

  为了规范集团IT(信息技术)各项工作,提高IT系统的可靠性,提高IT 总体服务水平,并使得相关工作具有持续改善性及相互协作性,特制定统一的IT 规范及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设备管理规范,统一的IT网络及安全标准,统一的系统管理及维护流程等。

  集团IT部在与各公司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各公司的情况,统一制定了以下集团IT管理规章制度,请各公司参照执行。由于集团各公司实际情况较复杂,我们本次编写的规章制度覆盖面有限,存在不当之处请各公司指正,我们将随着集团IT系统不断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IT的各项制度。

  一、集团电脑设备管理规范

  1、设备管理工作范围

  集团相关电脑等IT设备均为集团资产。所有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相关人员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IT管理员,负责电脑等IT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所有电脑等IT设备必须列管(分类编号),并由财物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因为在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应首先归还原公司的所有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

  为了保障集团各项系统在硬件平台上的正常运行,便于统一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总体费用。集团内部应统一设备使用规格。各公司采购相关设备需经集团IT部统一审核。

  3、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

  原则上非公司电脑等IT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a.公司员工之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集团防毒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网络。该电脑由IT统一编号记录在案,以便适时检查更新系统安全程序。

  b、集团内其他友厂员工因公出差需加入当地网络,需经相关接待部门人员确认,并由IT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加入当地网络。

  c、外来供应商的电脑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内部网络。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须由相关接洽部门最高主管确认后,才可接入与公司内网关键数据隔离的独立网段 。

  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团IT部将逐步在各公司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公司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公司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绑定等相关技术手段,防止外来电脑随意接入。

  4、软件许可证的管理

  a、集团所有电脑安装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b、集团常用标准软件( 微软的各类软件等)许可证之采购由集团IT部根据各地的需求申请统一进行。非标准软件许可证之采购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IT部审核后由当地自行采购。如集团公司正式成立,集团内各公司应统一使用集团名称采购相关许可授权,以便于集团内各公司灵活调配。

  c、各公司由专人负责本公司许可证的管理,统计本公司许可证数量和使用情况。定期将信息汇至集团IT部。

  暂时不使用的许可证可提交集团IT部,由IT部协调分配,防止许可证的闲置。如发现用户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需予以删除,如用户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使用该软件,请立即与集团IT部进行联系,集团IT部将协调集团资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建议。

  5、设备损坏与赔偿

  用户领用电脑等IT设备后,需对所领用的设备资产负责。平时要爱护设备并严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执行赔偿:

  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人事部出具设备遗失证明后,经用户部门主管确认,由财务部按遗失当日为止,按照设备折旧年限计算残值,由用户本人作价赔偿。

  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设备损坏,且产生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因蓄意或不正规使用造成损坏,所有费用均应由用户本人承担。

  由各公司IT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和使用年限提出报废申请,根据相应的核决权限,提交各公司财务部门和总经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

  设备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a、设备超过保修期,且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的50%。

  b、维修后半年内超过两次以上维修的,且单次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20%的。

  c、因配件停产原因,无法维修,且无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别作业需求此设备已无法满足该作业,且此设备无法升级又不能满足任何其他作业所需的。

  e、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且无法满足当前作业需求。

  二、集团电脑用户使用规范

  1、公司电脑的使用权限分类

  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集团内部业务的畅通运作。集团对电脑及IT 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对属公司资产之电脑使用权限作以下分类:

  a、权限严格管制类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公司对一般用户的电脑权限将进行严格管控,在此权限下,用户无法自行安装任何软件或修改任何系统配置,仅能使用与工作相关之应用程序。

  b、非权限严格管制类

  部分用户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机权限,以便可以自行进行软件安装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放宽用户对本机的权限。建议用于工作的私人笔记本电脑可以归入该类管理 。

  2、用户电脑使用规范

  a、用户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门提供的各项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b、公司所有电脑等IT设备仅用于与工作相关的应用。仅有权访问经过授权的相应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各项使用。

  c、为了保证集团网络安全,所有要访问公司或集团网络资源的电脑,必须使用自己的域用户帐户登陆集团网络域,以便进行补丁及病毒库升级等工作。每个登录名必须设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户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码长度必须6位以上,必须与前1次密码不同。IT部将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对所有系统的密码强制实行以上策略 。

  d、 因工作需要用户可以申请访问INTERNET, 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上网行为作记录。IT将保留最近2个月的上网日志,以供相关部门主管查询。

  e、用户使用INTERNET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有上述情况发生,IT将立即停止其网络访问的权限,并知会相关部门主管。

  f、集团提供的邮件系统。用户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同时控制邮件大小,原则上单个邮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

  g、集团所有的信息资料包括用户本机的工作文档都属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户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任何机密资料。

  h、用户需对个人电脑上所存储的文件负责。个人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团之资料库或文件系统,以保护公司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预防个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坏、或离职人员恶意破坏等导致资料遗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笔记本电脑用户需特别加强设备的物理保护,防止因电脑失窃造成数据损失。

  i、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利用网络恶意散布病毒,群发垃圾邮件、窃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集团网络标准规范

  1、集团网络管理体系

  集团网络骨干架构的规划由集团IT部 统一进行,各公司IT相关人员必须根据集团IT部制定的网络标准架构进行网络的配置和建设。所有网络设备均由所属单位的网络管理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或更改设备的物理联接方式。

  2、集团网络拓扑结构

  a、集团的网络将根据应用的重要性采用相应的分级结构,所有各公司的网络必须能够访问中心网络,以保障各项应用的正常运行。

  b、集团IP地址规划

  为了方便集团内部出差员工的使用,各公司应在部分或全部办公区域对客户端用户启用DHCP。以避免用户重新更改网络设置之麻烦。并根据本规章之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来协助外来用户访问相应资源。

  为了提高系统安全性,防止网络风暴对系统的影响,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本公司应用情况,在本地网络内划分VLAN。

  各公司需加强INTERNET网络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 INTERNET接入方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并经集团IT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内部网直接连接INTERNET,必须有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才可连接外部网络。如有专线与总部连接的公司可以通过DMZ(隔离区)与集团总部相连,以保证内部网络的独立安全。

  集团采用基于微软Active Directory(简称)作为集团的目录服务,集团各公司的AD根域需统一为集团域。 AD集中控制用户登录,身份验证以及目录对象的访问控制。通过单点网络登录,管理员可以管理分散在网络各处的目录数据和组织单位,经过授权的网络用户可以访问网络任意位置的授权资源。通过基于组策略的管理则简化网络管理,提高了对于复杂网络的管理简便性。

  四、集团系统日常维护规范

  1、日常维护工作范围

  a、日常维护工作指对公司现有IT基础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保障用户所使用的基本系统及上层应用正常运作的基础工作,是各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系统日常维护记录。IT管理员每天必须检查以下各项系统之运行状态,如有异常需及时处理。

  各公司内部数据库及应用系统。

  防病毒,补丁升级等安全支持系统。

  所有IT管理人员负责的主机、网络设备及设备运行环境的日常检查。

  所有系统及数据的日常备份和系统故障恢复。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员必须保证公司内所有电脑都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及时得到更新。集团根据各厂现有情况,建议用户端采用360的防毒解决方案(包括安全卫士和杀毒软件按)。

  3、病毒应急处理流程

  各地应建立病毒应急处理机制,管理人员发现当地病毒爆发时,应及时把已感染的电脑断网隔离,防止扩散到其他网段和电脑,并把相关病毒信息及时告知集团IT部,便于集团IT部和其他公司协同制订紧急处理措施。

  4、系统补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软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须及时安装补丁程序以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为了加强系统补丁管理,建议各公司利用360安全卫士的修复漏洞功能和软件管家―软件升级功能进行修复。

  5、数据备份和恢复

  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各类资料的重要性,相应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备份计划。要求IT管理员能够及时恢复文件服务器及邮件等重要数据。如关键应用服务器发生故障,要求IT管理员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应用,并在8小时内恢复备份数据的使用。

  五、 集团IT员工自律规范

  1、集团信息系统中所有数据(包括用户本机数据)均属于公司所有。所有IT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数据。发现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议处,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IT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部分公司重要数据,未经相关人员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相关内容。严格禁止IT人员恶意毁坏、篡改资料。一经发现以上行为立即开除,并根据其后果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IT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切实做好各项相关系统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漏洞立即汇报,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用户之电脑数据备份等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除非经过用户同意, 原则上IT维护人员不可接触用户电脑上的任何数据文件。

  5、严格限制服务器上数据的存取控制权限,所有权限变更需经相关数据之拥有者(Data Owner)部门主管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为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以便跟踪操作记录。所有系统管理员必须使用本人帐户登陆系统。严格限制类似ADMINISTRATOR、ROOT 等级管理员帐户的使用。上述超级管理员帐户由IT主管分配给1-2名经授权的IT人员,只有在个人帐户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级管理员帐户时,需有明确记录,以利事后核查。

  7、对于文件服务器,数据库等重要系统启动审核功能,记录任何系统权限的变更及关键数据的读取情况。

  8、所有IT 系统日志属公司重要数据,未经IT 部门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询。如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查询,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并由申请部门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记录在案,方可提供查询,如有业务部门需复制这些查询数据还需公司最高主管书面同意。

  9、对于用户要求的密码初始化等涉及用户资料安全的操作,需有书面申请并在确认用户身份后执行。严禁直接响应用户电话申请进行操作,以防非技术因素的身份欺骗现象的发生。

  10、在用户电脑维护中,禁止IT维护人员查阅、复制、修改和删除任何用户数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用户数据的复制备份等操作,必须经用户签字同意后,在用户监督配合下进行。

  11、用户服务中,在完成用户初始化设置后,需首先指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后再让用户使用。并指导用户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护重要数据。

  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2

  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公司规章制度与职工权益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内容设置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3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

  2、客户因合理需要需更换服务员,以客户要求为准。

  3、家政人员服务水准不到位,可随时进行再培训再上岗。

  4、服务人员如有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按法律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5、服务人员上岗后,一切入乡随俗,确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务人员与用户不协调时,本公司将随时配合客户加以教育并可考虑换人。

  二、客户合同签订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客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以及选择的服务项目、时间、费用等,根据您的需要为你选派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

  3、家政服务员按照合同内容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

  4、根据合同客户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造成的损失。

  5、客户应按合同约定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资。

  6、客户不得强迫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

  7、服务期满若客户续用本公司家政服务员,应提前10天与本公司续签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员守则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做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家政人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记自己是来赚钱养家的,不是出来找麻烦的。

  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取公司及业主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业主家。不得使用业主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业主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细节,不经业主同意不要进入主人卧室,如要进去工作必须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方可进入,出来时应轻轻把门扣上,平时应衣着简朴,不可穿太透太紧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妆或佩戴首饰。

  12、不可把外人带到业主家中来,也不可把业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况透露给他人。

  13、不得在顾客家中看电视、听音乐,喝茶,喝酒,抽烟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14、给公司和业主采购物品时,要记好明细账,不得虚报冒领,要帮助公司及业主节约各种开支。

  15、与业主发生不愉快和矛盾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得擅自与业主争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16、不得擅自要求业主增加工资,接受业主的小费,向业主借款。

  1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号码,一律以办公电话为中心。手机自备。

  18、完成任务后,离开顾客家时,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办公电话便于更好的为客户下一步服务。

  四、奖励和处罚制度

  1、出勤天数控制:员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内的工资表准版元天。

  2、新员工试用期90天,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正常工资标准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资标准计付,出勤天数按有关规定核算。协议期内的正常工资在当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预借工资。特殊奖励和处罚按规定增减。

  3、员工在试用期90天内,纪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动他人、怠慢工作,有损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将予以辞退。

  4、损坏、丢失的财物一律照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计工资,并如实修复完工,造成材料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5、收麦当月和农历xx月,分别出勤天数在29天以上者分别每月奖励300元。农历正月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者本月奖励800元。平均工资以年出勤天数计算。

  6、请假需提前有请假条,负则按旷工对待。无故旷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资。

  7、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

  8、不能耽误零星小活(限时20分钟必须联系到用户)否则将扣发20元工资。

  9、标志服连续两天不穿的扣工资20元。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走后门(只要是收费的发生交易的均视为私活),偷卖材料,造成损失一律按原价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价格的10倍扣发工资(凡参与此活的人均视为责任人,按人头计算份额)。

  11、员工在进本单位十天后公司将为你办理保险一份,合作期满或300天后可与报销,提前离开本单位的不予报销。

  1、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个人彩色相片三张),交予公司人事人员核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2、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卫生部门指定的检查单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且不能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同时客户有义务告知家中是否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务员并须参加企业对其进行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的培训管理服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职业保险、意外保险:公司要为员工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尽可能为客户、经营者、家政服务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风险。

  5、联合诚信:家庭服务消费者、经营者、服务者三方都要诚信。

  首先,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提供诚信服务,对消费者和家政员;

  其次,消费者得诚信消费,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企业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员要诚实服务,要具有责任心和爱岗敬业。

  6、法律服务: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纠纷解决。

  7、公司的管理风险防范:员工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为员工做医社保,投保一些相应保险;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4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住所(址):xxxxx,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十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墙上挂的规章制度5

  一、公司所有的员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统一意识思想,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通过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需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需要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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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顾瑜女士和杨经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如下表: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现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客观地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董事会对该鉴证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新并购标的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在2019年-2020年期间发生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虽然已对北京弘天进行整改,并采取了资金追偿措施,但至今未能收回占用款。对此,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采取措施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材料、采购商品、资产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111,327.1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3,971,531.9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6,138,536.1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3,274,976.6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9,298,520.06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未弥补亏损为623,274,976.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计划,2021年度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68,500股,成交总金额9,97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且该回购计划延续至2022年度仍在继续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减少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力求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966.16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关联方销售材料、采购商品和租赁房屋等。2022年,公司需与关联方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世泰”)继续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9,900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顾瑜女士和杨经宇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的统计期间为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全世泰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在全世泰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全世泰系上市公司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世纪华通,证券代码:002602)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全世泰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定价原则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如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市场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与全世泰签订年度产品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全世泰是专业的汽车塑料件生产厂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塑料件产品,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公司向全世泰采购塑料件产品用于散热器和暖风机生产,并按照整车厂的质量管理要求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为了控制塑料件产品的采购成本和质量,稳固公司与整车厂的合作关系,塑料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然后卖给全世泰进行加工,全世泰经过加工完成后再出卖回给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623,274,976.65元,未弥补亏损金额623,274,976.65元,实收股本283,331,15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几年,公司业绩亏损主要是受子公司拖累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 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截止至2021年累计亏损18,137.5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印象恐龙运营的《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以下简称“恐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981.90万元,由于项目建设投入较大,每年摊销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较高。

(2)恐龙项目于2018年5月公演,仍处于市场培育期,经营效益不及预期。

(3)因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改造需要,恐龙项目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并迁出国家体育馆,至今仍处于停演状态。停演期间,没有门票收入,但仍需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员工工资、仓库租金等费用。

(4)因演出场地搬迁,印象恐龙原已资本化的部分场馆租金、安装调试费、咨询设计监理费等费用摊余部分全部计入损益。

(5)恐龙项目部分演出设备在拆卸过程中有部分设施毁损,同时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演出设备存放在库房内长期,不用电子元件容易损坏,拆卸的演出设备存在减值迹象,印象恐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6)印象恐龙对恐龙项目部分毁损严重已无使用价值且经拆迁后无法再次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受以上各方面因素影响,印象恐龙近几年连续亏损且亏损额度较大,对公司整体业绩造成严重拖累。

2. 并购标的业绩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346.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以现金支付方式作价90,775.32万元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51%股权,形成商誉60,346.28万元。王安祥承诺三年内(2019年-2021年),北京弘天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

并购后,北京弘天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经营业绩远不及预期,员工陆续离职,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至今无法恢复正常经营,且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在2019年和2020年对本次并购形成商誉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损失。

(1)2019年4月起至2020年1月,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往来款和违规担保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北京弘天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导致北京弘天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北京弘天的正常经营,员工均已离职,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考虑到上述被占用的款项存在较大坏账风险,公司对上述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审慎性原则,分别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按70%和30%对该占用款项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北京弘天自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其部分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及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无法追偿、已无法盘查 、无法使用,公司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和减值测试结果,对北京弘天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并盘亏、报废部分资产。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维系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 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充分发挥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规模,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2. 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控制营业成本及费用支出,提高质量水平和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3. 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4. 通过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途径向王安祥等责任方追回北京弘天及其子公司被占用的款项。

5. 继续推进北京弘天股权处置事项,尽快实现对北京弘天进行剥离。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的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的原因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和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部分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并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部分无法盘查 、无法使用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盘亏、报废处理;同时对母公司应收印象恐龙的部分账龄较长并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坏账损失并核销坏账。

(二) 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和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24,713.18万元,盘亏、报废资产4,492.58万元,确认坏账损失17,623.71万元(该项坏账损失将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以上各项减值损失及资产报废损失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79.2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及原因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上述信用减值损失大部分来源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北京弘天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往来款、违规担保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北京弘天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北京弘天将该等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王安祥虽然承诺归还该等款项,但截至目前其各项还款承诺均已逾期,王安祥至今仍未兑现承诺。公司就海南弘天1.7亿元担保损失资金对王安祥提起民事诉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一审认为王安祥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因此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海南弘天就其1.46亿元担保损失资金对广州银行珠江支行提起民事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驳回了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该案二审目前尚未开庭。公司截至目前仍未能追回上述任何款项。

王安祥债务巨大,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公司已知的其名下的财产已被抵押或者被法院查封、冻结,且其持有公司的股权也已经被法院执行完毕,部分执行案件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无法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其目前已基本丧失了主动偿债能力。

考虑到该等款项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最终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在2020年度对该等款项按70%单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根据该等款项目前的实际催收情况及王安祥的目前债务状况及其偿债能力,公司对该等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再次评估和分析,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在2021年度对该等款项剩余的30%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共计16,254.33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8,289.71万元。

(2)北京弘天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其部分应收账款因债务主体已注销等原因至今未能收回。公司对该部分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和分析,考虑到该部分款项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本着审慎性原则,决定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共计2,750.38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402.6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其计算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原因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该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原因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对2021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50.75万元,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主要是针对参股公司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麻王”)进行计提。

2019年至2020年,公司累计向大姚麻王支付投资款3,800万元。因双方发生增资纠纷,公司将大姚麻王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云南麻王”)诉至南宁中院。南宁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云南麻王回购公司持有的大姚麻王22%的股权并支付回购款846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2022年3月开庭,但目前尚未判决。公司在2020年已按70%对大姚麻王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660万元。鉴于该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投入资金能否全部收回亦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在2021年度进一步计提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50.75万元。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限为:土地使用权使用寿命36-50年,软件使用寿命10年。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对2021年末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60.36万元。

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针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的专利权进行计提。北京弘天停业至今已经超过2年,员工也已经离职,业务全面暂停,其名下的专利权预计已失效,基于审慎性原则,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对于固定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原因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针对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的演出设备进行计提。印象恐龙策划的《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以下简称“恐龙项目”)于2018年5月在国家体育馆正公演,由于国家体育馆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进行场地改造,恐龙项目自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并迁出国家体育馆。恐龙项目的演出设备除部分直接拆除毁损外,其余设备已从国家体育馆拆除搬迁至桂林,目前闲置未安装使用,暂时存放在临时租赁的仓库内。合作方于2020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演出剧场目前正由合作方建设,但至今未能建成,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恐龙项目部分演出设备在拆卸过程中有部分设施毁损,同时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演出设备存放在库房内长期,不用电子元件容易损坏,拆卸的演出设备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对印象恐龙的演艺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演艺资产共计8套,具体包括灯光系统、特效及音效、音响系统、机械恐龙、穿戴龙、水电消防工程、LED屏幕和有源电力虑波柜。根据中联桂资评报字(2022)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合并印象恐龙涉及的演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4,180.44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该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2,545.22万元,账面净值15,364.91万元,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377.17万元,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07.30万元。

三、本次资产盘亏和报废情况

(一) 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情况

印象恐龙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主要有山体舞美、大桁架、票务系统工程等,因该部分设备在拆卸过程中毁损严重,已无使用价值,而且该演出设备及实景设备是根据当时演出场地进行设计和安装,一旦迁移拆除便不能再使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印象恐龙资产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印象恐龙该部分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核销损失。

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563.29万元,净值3,980.59万元,扣减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02.95万元,2021年度确认报废损失约1,677.64万元。

(二) 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资产盘亏和报废损失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年末对实物资产进行了盘点。北京弘天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导致其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因其长期停业,加上人员已离职,其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已无法追溯、无法使用,因此盘亏。此外,北京弘天的经营场所均来自租赁,因无力支付租金,且未来能否恢复正常经营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部分经营场所已退租,经营场所装修产生的在建工程及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已无法继续使用,因此盘亏、报废。

本次盘亏和报废资产的共计2,814.94万元,其中存货残损盘亏376.69万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盘亏1,166.62万元,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1,257.93万元。

四、本次确认坏账损失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于2014年11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等。

母公司自收购印象恐龙至2021年12月,为扶持该项目,还陆续支付该公司款项以维持日常经营及建设需求。2021年期初,母公司应收印象恐龙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6,453.87万元。

考虑到印象恐龙自2014年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亏损幅度较大;恐龙项目从国家体育馆迁出后一直处于停演状态,至今无法恢复正常经营;演出剧场目前正由合作方建设,但至今未能建成;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预计上述应收款项无法全部收回。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上述账龄较长并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确认坏账损失17,623.71万元,并核销坏账。

五、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盘亏、报废资产共计29,205.76万元,并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79.24万元。

母公司本次确认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系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拆借款,将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及期末净资产并无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已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使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使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合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现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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