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卡可以终止保险公司的交费吗?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您保驾护航。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吧!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魏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在魏县居住且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要重点向您说明的是: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全部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否则将影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

二、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什么时间交?怎样交?

(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包含学生及儿童)。

(二)交费时间: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按年度预缴费制度。原则上每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新生儿怎样办理参保。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户籍登记程序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天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次月享受当年度待遇。办理新生儿参保需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户口页复印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办事窗口办理。

三、普通门诊报销该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 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 75 元。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中断参保缴费的累计限额清零。门诊统筹实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四、因病住院如何就诊?需履行哪些手续?

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北省内就医无异地,在河北省内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医院医保科备案,即可实现出院即报。

(一)在县内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后72小时内在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备案,出院后直接在医院医保窗口报销。

(二)在河北省内(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72小时内在医院医保科备案,出院后直接在医院报销。

跨省住院的,出院后不能实现出院即报的需提交以下资料:1.住院发票;2.费用汇总清单;3.诊断证明;4.全套住院病历;(以上均需医院盖章)5.备案截图;6.患者本人身份证及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到行政大厅医保窗口报销。经审核确认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接受并造册登记;经审核确认材料不齐全的,向患者或其亲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四)异地跨省就医网上备案操作步骤:

1、医保电子凭证网上备案:

激活后可通过跨省异地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办法二: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在国内任何开通直报的医疗机构均可通过本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备案,无需携带社保卡,方便快捷,简单易用,减轻来回奔波负担。

五、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2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

1、市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低50%(减半)。

2、自然分娩定额支付1200元,剖腹产定额支付2500元。

3、本着让参保居民少跑趟,多办事的原则,我县已在县内所有定点医院以及居民医保局服务窗口开通了“一站式”报销服务,免去了以往参保居民个人到保险公司的繁琐环节。

4、每人每年最高(含慢特病)可报销65万元。(其中,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可报销50万元)

六、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如何办理?

全县推行门诊慢(特)病办理新模式,各乡镇卫生院督促卫生室做好随时排查、随时申报。

(一)申请资料:1、近期小二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2、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

(二)申请时间及办理程序

1、办理时间:随时申报。

第二、现场认定:(1)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主选择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门诊慢(特)病认定科室(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2)认定结果。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第三、特殊人员申报认定。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帮助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需在认定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直接由医师进行线上认定。

1、普通类慢性病:魏县人民医院、魏县中医院和魏县第二人民医院(可鉴定除精神病以外所有慢性病病种),北皋中心卫生院和边马卫生院(可鉴定病种为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病和病毒性肝炎)。

2、精神类慢性病:魏县河里精神病医院、魏县漳南精神病医院。

3、特殊病:魏县人民医院、魏县中医院。

(四)办理报销:定点直报医院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非直报医院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慢(特)病诊疗证复印件、门诊收费发票及处方、费用清单、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办理报销。

(五)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可申报病种、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

年度最高报销额(分病种)

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七、大病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1、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医院年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减去已报销费用 (年内累计),减去起付线(一年只减一次起付线)后剩余部分,按费用多少分段进行报销。

2、起付线:9000元。

3、报销比例:9000-3万元,报销60%;  3万元-5万元,报销65%;5万元-10万元,报销80%;10万元-20万元,报销90%;20万元以上,报销95%。

八、意外伤害待遇: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承办,参保居民不需个人缴费,所需保费由统筹基金支出。参保居民在无责任人的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保障。

九、如何申请医疗救助?提供什么材料?

(一)凡在我县区域内居住,具有我县常住户口,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和医疗支出困难户,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可以由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申请。

(二)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的材料:1、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农业银行卡复印件;2、在医院直报的提供医院发票原件;在县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的提供结算单。3、诊断证明书或病历首页复印件。4、是特困供养人员或低保对象的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城乡居民医保备案相关业务请咨询:3518082

慢性病、特殊病相关业务请咨询:3518083

城乡居民医保报免相关业务请咨询:3518028

大病保险相关业务请咨询8842284

医疗救助相关业务请咨询35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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