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香港公司股票本有多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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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股通股票范围交易日与交易时间申报检查及限制开盘价案例收盘价案例交易行情公司行为买卖类型与交易指令涨跌幅限制 港股通标的选择以交易所公布为准。投资者仅可买卖在标的范围内股票。试点初期,港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A+H股上市公司的H股。标的选择标准图:港股通股票范围(A股不在风险警示板)港股通股票范围行业股票名称地产长江, 恒基, 新鸿基银行汇丰, 恒生, 东亚, 友邦零售周生生, 莎莎, 周大福赌业银河, 金沙, 永利科网腾讯, 联想, 金山软件综合和黄, 会德丰, 信德发行人同时有股票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不纳入

2、港股通股票范围; 在联交所以人民币报价交易的股票不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A+H股上市公司若其A股被实施风险警示,则相应的H股也不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每日开市前,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当日港股通股票范围投资标的会根据试点情况进行调整除中资股票外, 香港上市公司主要业务遍及中港澳及世界各地, 因此港股通提供了另一投资渠道结境内投资者分散风险!行业范围港股通股票范围 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港股通结算安排时,才定为“港股通”交易日 具体交易日安排将在上交所网站公布日期星期内地香港沪股通港股通9月4日星期四交易日交易日交易日非交易日(4)9月5日星期五交易日交易日非交易日(1)非交易日(5)9月8日星

3、期一中秋放假交易日非交易日(2)非交易日(2)9月9日星期二交易日中秋节翌日放假非交易日(3)非交易日(3)方向因休市因银行不上班交易交收或风控交收无法完成合计港股通(南向)91120沪股通(北向)7512交易日港股通交易时间开市前时段:上午9:00-9:30输入买卖盘时段 9:00-9:15(港股通投资者可通过竞价限价盘申报,并可以取消)输入买卖盘时段 9:15-9:20(港股通投资者不可以下单或取消订单)对盘时段 9:20-9:28(不得输入、修改或者取消买卖盘)暂停时段 9:28-9:30(不得输入、修改或者取消买卖盘)持续交易时段: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港股

4、通投资者可通过增强限价盘在该时段申报或取消交易,但不得修改订单港股通投资者可在12:30-13:00取消交易港股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其中,上午9:009:30为开市前时段。另外:下午12:30-13:00为取消交易时段。开市前时段内,9:00-9:15为输入买卖盘时段,港股通投资者通过竞价限价盘申报,并可以取消订单;9:15-9:20为对盘前时段,港股通投资者不可在该时段内申报或者取消订单;9:20-9:28为对盘时段,9:28-9:30为暂停时段,这两个时段均不可输入委托,亦不可取消。交易时间阶段时间港股通接受委托类型输入买卖盘时段9:00

5、5港股通投资者通过竞价限价盘申报,并可取消对盘前时段9:15 - 9:20港股通投资者不可以申报或者取消订单对盘时段9:20 - 9:28不可输入委托亦不可取消暂停时段9:28 - 9:30不可输入委托亦不可取消 港股通业务初期,在开市前时段内地投资者仅允许输入竞价限价盘开市前时段分为以下四个时段: 港股通业务初期,持续交易时段内地投资者仅允许以增强限价盘进行买卖买卖类型与交易指令港股通支持两类港股交易指令,整手买卖指令和碎股买卖指令。其中,整手买卖指令允许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港股可当日卖出,但不允许卖空。上交所SPV技术系统对于订单类型进行前端控制,仅接受整手买卖指令的竞价限价盘和增强限价

6、盘,以及碎股买卖指令,且碎股买卖指令仅卖不可买。对于整手买卖,投资者在开市前阶段仅允许输入竞价限价盘,在持续交易时段允许申报增强限价盘。碎股买卖在联交所以半自动化对盘方式进行,价格常有折让。对于碎股买卖,上交所SPV仅提供内地投资者限价盘一种交易指令,且仅可卖出不可买入。港股通允许指令整手买卖指令开市前时段:竟价限价盘持续交易时段:增强限价盘零股买卖指令限价盘, 暂仅可卖出不可买入买卖类型与交易指令竞价盘竞价盘是没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在输入后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竞价盘享有较竞价限价盘优先的对盘次序及根据时间先后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的竞价盘会于持

7、续交易时段开始前自动取消。竞价限价盘竞价限价盘是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会根据价格及时间先后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竞价限价盘不会以差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价格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的竞价限价盘,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限价盘限价盘只可以指定价格配对,沽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价(如有),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如有)。增强限价盘增强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十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即最佳价格队伍至距离9个价位的第10条轮候队伍),只要成交的价格不差于输入价格。沽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

8、价10个价位(或以外),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10个价位(或以外)。任何未完成的增强限价盘,将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买卖类型与交易指令 按联交所交易规则,不设涨跌幅限制。 案例1:超出10%单日涨幅, 前收市价0.83, 开市价0.87, 最高1.79, 最低0.87, 收市1.52; 单日升幅83% (1.52-0.83)/0.83 (图Up chart及Up Quote) 图:Up chart资料来源:国泰君安香港涨跌幅限制图:Up Quote资料来源:国泰君安香港涨跌幅限制图: Down chart资料来源:国泰君安香港 案例2:超出10%单日跌幅, 前

9、收市价1.44, 开市价1.32, 最高1.32, 最低1.10, 收市1.19;单日跌幅17% (1.44-1.19)/1.44 (图Down chart及Down Quote)涨跌幅限制图: Down Quote资料来源:国泰君安香港涨跌幅限制 不允许卖空 买入订单申报金额满足每日额度控制要求 “全数执行或立刻取消”指示:对于增强限价盘不可附加“全数执行或立刻取消”指示 最小报价单位:不同价位的股票,最小报价单位不同 整手股数(交易单位):上市公司自行决定其股票的整手股数,截至2014年5月,港股通股票的整手股数,由100到5000不等 申报最大限制:每个买卖盘手数上限为3000手,每个买

10、卖盘股数上限为99,999,999(系统上限)对于会员提交的申报,上交所SPV做以下检查:对于申报限制,有如下规定:申报检查及限制(价格范围及交易单位)15港股通标的股票:最小报价单位(现时港股通股票价格范围,5月)0.25至0.50 适用价位 0.0050.50至10.00 适用价位 0.01010.00至20.00 适用价位 0.02020.00至100.00适用价位 0.至200.00适用价位 0.100 最小报价单位:不同价位的股票,最小报价单位不同申报检查及限制(价格范围及交易单位)16 整手股数(交易单位):上市公司自行决定其股票的整手股数,截至2014年5月,港

11、股通股票的整手股数,由100到5000不等港股通标的股票:整手股数(现时港股通股票交易单位示例,5月)股份代号股份名称交易单位(整手股数) 00001长江实业1,中电控股汇丰控股恒生银行青岛啤酒股份2,香港交易所100 申报最大限制:每个买卖盘手数上限为3000手,每个买卖盘股数上限为99,999,999(系统上限)申报检查及限制(价格范围及交易单位)17开盘价与收盘价 港股通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开市前时段的对盘价格。开市前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港股通证券的收盘价按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

12、钟内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计算。系统由下午3时59分整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暗盘价一次,一共摄取五个按盘价。 在对盘时段内,不得输入、更改或取消买卖盘。买卖盘会根据买卖盘类别(以竞价盘为先)、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对盘时段内不能输入开市前交易。18开盘价案例 案例1:以下表格列出在对盘时段开始时在买卖盘纪录的所有买卖盘,按配对的优先次序排列买盘卖盘交易商时间股数价格价格股数时间交易商A09:052,000竞价盘31.902,:001,.908,:118,.:0

32.201,开盘价案例参考平衡价格累积买盘股数累积卖盘股数配对股数32.,., 一般而言,参考平衡价格必须是介乎最高买盘价及最低卖盘价之间(包括该两个价格)的其中一个

14、买盘价或卖盘价,并达致最多的配对股数。所以,参考平衡价格是$32 在对盘时段内,将产生以下交易买盘交易商交易卖盘交易商A2,,,,

案例2:假设在输入买卖盘时段输入下列买卖盘买盘卖盘交易商时间股数价格交易商时间股数价格A09:061,:092,:025,,,:032,:102,00064.25 参考平衡价格为$64,而以$64 累积可供配对的买卖数量分别为6,000 股及5,000 股参考平衡价格累积买盘股数累积卖盘股数配对股数64.251,

16、,.758,0开盘价案例22开盘价案例 欲以参考平衡价格成交余额又或认为参考平衡价格已达高水平的交易商可输入1,000 股或更多的竞价卖出盘。假设交易商H 在对盘前时段中输入一个5,000

17、变成$63.75,而配对股数则由5,000 股增至7,000 股参考平衡价格累积买盘股数累积卖盘股数配对股数64.251,,10,.758,023开盘价案例 如另有一位交易商 I 认为参考平衡价格偏低,并输入$10,000

股。由于在对盘前时段只可输入竞价盘,而不可更改或取消买卖,这可避免参考平衡价格大幅波动。参考平衡价格累积买盘股数累积卖盘股数配对股数64.,6,,,024收盘价案例 最后成交价为4.98, 但按每15个平均价应为4.97 (4.97+4.95+4.97+4.97+4.98)/5,因此收市价为4.97资料来源:国泰君安香港25 免费互换一档(最优买卖盘)行情,覆盖港股通证券范围(含可买卖证券和单卖证券) 未经同意,不得将交易信息提供给其客户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传播 内地投资者可获得港交所联交所发布的五档或十档等实时行情 付费实时行情图解:资料来源:国泰君安香港交易行情26公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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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之公告。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已就转板上市向联交所提交申请。本公司已申请将(i)7,461,472,820 股已发行股份;(ii) 可能行使二零零二年购股权计划项下已授出的购股权而发行之156,000,000 股;及(iii) 可能行使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项下已授出的购股权而发行之417,000,000 股,透过转板上市的形式转往主板上市及买卖。

董事局欣然宣布,联交所已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四日原则性批准转板上市,股份於买卖的最後日期将为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董事局亦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据此,於联交所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将由4,000 股更改为20,000 股,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本公司已委任利宏投资有限公司担任代理,以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为有意凑足一手完整买卖单位或出售彼等所持有之碎股之该等股东提供对盘服务。

转板上市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对现有股票将无任何影响,该等股票将仍为法定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并可有效作买卖、交收及登记用途。转板上市亦将不涉及转换或交换现有股票。本公司将使用「CHINA LOTSYN」作为其英文股份简称及「」作为其中文股份简称在主板进行买卖概不会因转板上市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而更改现有股票、交易货币及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

(1) 本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细则;

(2)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3)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第一季度报告;

(4)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

(5) 本公司分别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的通函,内容有关重选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及发行股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

(6)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遵照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发出的各份公告及其他公司通讯。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以下涵义:

「二零零二年购股权计划」指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通过之决议案所采纳之购股权

「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指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通过之决议案所采纳之购股权

「收购」指收购OPCO A

「代理人协议」指OPCO A代理人协议及OPCO B代理人协议

「董事局」指本公司现时的董事局

「中央结算系统」指由香港结算设立和管理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指於联交所买卖股份之每手买卖单位由4,000 股更改为20,000 股,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上午九时生效

「本公司」指China LotSynergy Holdings Limited(华彩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谘询和服务协议」指OPCO A谘询和服务协议及OPCO B谘询和服务协议

「控制性合约」指OPCO A控制性合约及OPCO B控制性合约

「董事」指本公司的董事

「股权质押协议」指OPCO A股权质押协议及OPCO B股权质押协议

「独家转股协议」指OPCO A独家转股协议及OPCO B独家转股协议

「创业板」指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指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币」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结算」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不定时作出修订

「借款协议」指OPCO A借款协议及OPCO B借款协议

「主板」指联交所於设立创业板之前运作之股票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并继续由联交所与创业板并行运作。为免产生疑虑,特此说明,主板并不包括创业板

「纪先生」指纪友军先生

「新媒体业务」指提供电话彩票产品

「代理人」指纪先生及贺女士

「OPCO A」指北京网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OPCO A代理人协议」指由WFOE A、代理人与OPCO A所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之代理人协议,其後被终止并被另一份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之代理人协议所替代,并进一步由另一份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之协议所修订

「OPCO A谘询和服务协议」指由WFOE A(作为服务提供方)与OPCO A(作为接受服务方)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之谘询和服务协议,其後被终止并被另一份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之谘询和服务协议所替代,并进一步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修订

「OPCO A控制性合约」指OPCO A代理人协议、OPCO A谘询和服务协议、OPCO A独家转股协议、OPCO A借款协议及OPCO A股权质押协议

「OPCO A独家转股协议」指由WFOE A、代理人与OPCO A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之独家转股协议,其後被终止并被另一份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之协议所替代,并进一步被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及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之协议修订

「OPCO A股权质押协议」指由WFOE A、代理人与OPCO A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之股权质押协议,其後另一份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之协议(被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及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之协议修订)所替代

「OPCO A借款协议」指由WFOE A(作为借出方)与代理人(作为受借方)签订之(i) 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之借款协议,其後被终止并被另一份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之协议(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修订)所替代;及(ii) 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之第二份借款协议(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修订及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进一步补充)。由WFOE A向代理人借出之款项总计为人民币63,000,000 元

「OPCO B」指北京华彩赢通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OPCO B代理人协议」指由WFOE B、代理人及OPCO B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签订之代理人协议,其後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修订

「OPCO B谘询和服务协议」指由WFOE B(作为服务提供方)与OPCO B(作为接受服务方)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之谘询和服务协议(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修订)

「OPCO B控制性合约」指OPCO B代理人协议、OPCO B谘询和服务协议、OPCO B独家转股协议、OPCO B借款协议及OPCO B股权质押协议

「OPCO B独家转股协议」指由WFOE B、代理人及OPCO B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之独家转股协议(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及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修订)

「OPCO B借款协议」指由WFOE B(作为借出方)与代理人(作为受借方)签订之(i) 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之借款协议;及(ii) 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之第二份借款协议(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修订及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进一步补充)。由WFOE B向代理人借出之款项总计为人民币50,000,000 元

「OPCO B股权质押协议」指由WFOE B、代理人及OPCO B签订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之股权质押协议(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及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修订)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政府」指中国中央政府,包括其所有政府分支(包括省、市及其他地区或地方政府实体)及机构

「中国法律顾问」指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之中国法律顾问

「资格规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下的资格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指本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港币0.0025 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议转板上市」指建议根据上市规则把股份由创业板转至主板上市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可变利益实体架构」指透过控制性合约令本公司可从事OPCO业务之可变利益实体架构

「WFOE A」指华彩世纪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本集团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WFOE B」指华彩之家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本集团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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