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都金 牛 区公寓贷一 款哪里可以办理 ?

  • 容积率(Plot Ratio/Volume Fraction):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一、容积率的内涵及其特性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 影响地价的因素很多,虽然各因素影响地价的途径各不相同,但其作用机制可抽象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影响土地收益来影响地价,二是通过影响土地供求关系影响地价。收益机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市场供求关系使地价相对经济剩余量产生波动,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的分配,使地价的变化趋于复杂化。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同时受收益机制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总体说来,区位条件愈优越,地价水平愈高,供求矛盾愈突出,土地规划控制愈严格,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愈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遵循“报酬递增递减规律”。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土地纯收益会随着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对地价影响的报酬递增递减规律表现在:在建筑密度一定时,容积率的增加,主要引起房屋层数的增多,随房屋层数的增多,开始时由于基础工程费及地基处理费的分摊,单方造价降低;当层数达到一定值时,就需要加固基础、增加电梯、加强抗震等,单方造价由下降转为上升,而单方售价则由于建筑容量的增大造成的建筑环境质量下降而呈递减趋势。当单方售价等于单方造价时,土地收益达到最大,土地价格也达到最高,此时的容积率为最经济容积率。若继续增大容积率会因单方售价低于单方造价而使土地投资收益开始下降,地价也随之开始下降。如(图一),MC为单方造价,MR为单方售价,某一容积率L时的地价是该容积率下的总收益(DCGF面积)减掉投资者资本、劳力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即为地价。当容积率等于M时,单方造价等于单方售价,土地开发的边际收益为0,总收益(DCNF面积)达到最大,地价达到最高,M为最佳容积率。超过这个容积率,地价开始向反方向变化,随容积率提高而下降。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与城市规模成正相关关系。首先,城市规模大,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高,地价总体水平高,楼面地价占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比例高,通过降低楼面地价来降低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效果明显,而小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低,地价总体水平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主要受房屋单方造价影响,通过降低楼面地价降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效果不明显,而且房屋层数达到一定数值后若继续增加层数会增加单方工程造价;另外,大城市有比较系统的城市规划资料,土地开发受规划控制比较严,而小城市规划控制一般不严格,容积率的确定往往具有随意性,许多地方没有容积率这个指标限制,或有,但控制不严,而且有的地方政府为树城市形象,往往鼓励建筑物向空中发展,愈高愈好,容积率在这些小城镇缺乏实际操作意义。所以,城市规模愈大,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愈明显,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幅度愈大。 (三)容积率对同一城市不同区位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城市中心区位条件优越,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需求量、土地稀缺程度、规划控制程度均高于其它区域,特别是城市边缘区,投资者的激烈竞争使地价随容积率变化的幅度保持或接近土地收益机制作用下的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规律;而在其他地区则随着土地利用收益、土地需求量及其稀缺程度降低,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随之下降。因此,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在同一城市表现为从中心向外围逐渐减弱。 (四)容积率对不同类型用地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商业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最敏感,只能布局在少量区位条件优越的沿路区域,土地稀缺程度、供求矛盾比住宅、工业用地突出,容易形成卖方市场,众多用地者的竞争促使容积率增加产生的经济剩余主要以地价形式表现出来,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住宅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的敏感程度比商业用途弱,但比工业用地强;工业用地一般分布在城市外围,不但受区位条件影响最不敏感,而且受工艺流程的制约,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容积率的限制。因此,在同一城市中,容积率对不同类型地价的影响程度由强到弱依次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

  •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 你好! 只要需要就适合!但是,投机或者投资,建议不要!经过连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中国房地产将面临周期性的低潮:2009年中国房地产将迎来回落期,而且幅度还会很大。得出这一推论的主要依据如下: 其一,政府希望通过宏观调控抑制经济过热,实现软着陆。中国房地产经济的起伏期与中国国民经济波动基本相吻合,而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正呈现放缓的趋势。 其二,中国房地产价格已趋近峰顶。 其三,中国的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收入比(即一套住宅的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例)是被世界广泛使用的判断房地产价格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世界银行的标准是5∶1,联合国的标准是3∶1。美国目前的比例是3∶1,日本则是4∶1。而在我国,这个比例大约是10∶1~15∶1。香港房地产在1997年跌落之前,房价收入比大约是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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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投诉期间,蛋壳公寓还在每天给我发短信。如果蛋壳公寓还不停止这种骚扰行为,那我将在考虑在12315上投诉,所有结果蛋壳公寓自己承担。


今天说问题已经记录,后期会有专员给我打电话,可是电话没有等到,等到的是三条催收短信,蛋壳公寓就是这么表面一套背面一套吗?我要的解释尼?停止对我的骚扰尼?没有一条做到的。未结款项是什么?不就是违约金吗?现在短信都不敢说是违约金了吗?黑猫投诉给的回复就是这样,那我得开始考虑去银监会投诉了好吧。请直面我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违约金的问题。


您好,已经收到您的反馈,您的问题已经反馈给专员处理,请您先保证您的电话畅通,会有专员尽快致电您。


在6月18号租的武汉洪山区姚家岭新城小区,7月17号退租。租房前我跟蛋壳业务员说我要短租,他说没有问题,可以随住随走,就诱导我签了合同并贷款办了首月免租的活动,时隔一个月告诉我要交违约金,不交违约金就上传我逾期,影响我个人信用,并让公司法务跟我对接,每天三次,一次三条的短信骚扰我,在退租时,蛋壳管家并说违规操作让我住一个月,没有违约金,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需要得到蛋壳公寓给我个人一个解释,并停止这种骚扰行为。个人有蛋壳公寓业务员的录音,蛋壳公寓管家告诉我违规操作的录音。目前贷款已经结清,还这样骚扰我。我需要一个蛋壳公寓给我一个解释。可以的话,黑猫投诉可以联系我,我这边可以提供录音,有蛋壳公寓业务员的,管家的,以及贷款银行的录音。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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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简介
  位于开发区香江路32号,是开发区一家国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主要从事代理房屋买卖、租赁、二手房按揭及公积金贷款,代办产权、土地过户,提供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发布房产广告信息等业务。服务中心全体职工经全方位的专业技术培训,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16人,并于2002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服务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可宽带上网,利用电脑进行查询、大屏幕显示器,提供二手房信息库,为顾客查询提供方便。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方便于客户,该服务中心分别在开发区黄浦江路浦江公寓298号,黄岛区崇明岛西路17号,设立了业务一部,业务二部。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9年4月3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本人及配偶按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贷款对象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以上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保险和公证;
  6、办理住房抵押的申请人必须出具第二保证住所及有关证明;
  7、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签订合作协议。
  1、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各一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未婚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
  4、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住所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购房合同原件二份;
  6、购房预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平面图、配置图复印件二份(用红笔框示加盖开发商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8、预抵押许可证复印件二份;(加盖开发商公章);
  9、二手房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之和不长于20年,需提供《评估报告书》;
  10、组合贷款的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和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 
  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
  青岛贝斯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是青岛开发区唯一具有国家《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三级资质的专业机构,2001年4月改制,2003年1月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格证》。
  业务范围:1、各种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价格鉴定;
  单位地址:开发区香江二路32号
  开发区黄浦江路298号浦江公寓业务部:6883211
  黄岛崇明岛路17号业务部:6856093
  开发区嘉陵江西路140号中介部:6973682
  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
  买卖二手房应做哪些有关公证?
  继承和析产协议公证。如果市民想出售的房屋是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得来的,应该首先将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要办理产权变更,应先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市民可通过办理析产协议公证将房屋划分份额,将共有人的产权份额购得后,变更产权后再进行出售。
  声明书公证。由于房屋产权和居住使用权可以分离,二手房多为多人共同居住和使用,“同意书”便是要共同居住人表明他们同意售房,同时承诺在售房后他们放弃对该房的居住使用权。
  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包括产权共有人对市民全权处分其产权份额的授权书公证和对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公证。
  买卖合同公证和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在购房过程中,市民可能还会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这期间,市民购置的房屋也许会发生再转让、赠与、继承、变卖等,这些变化都会影响到市民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的变更和履行。银行会要求市民做这方面的合同公证,以保证银行的权利不因上述变化而受到损失。
  提存公证。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房屋的交付是一个突出问题。配合买卖合同公证,市民可以办理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市民履行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综合部:负责中心行政事务与文书档案管理、财务出纳、日常考核、信息调研、“两金”代办及流动党员关系挂靠等工作。
  市场部:负责招聘广告审批,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人才求职登记、入库,办理企业招聘手续、组织招聘活动,定期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信息库建设和维护,户籍管理等工作。
  交流部:负责人事代理、区外人才引进、区内人才调整、大中专毕业生接受报告、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因私出国政审、聘用合同鉴证、人才流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助、辞职辞退手续办理、代理人员档案工资调整等工作。
  人事代理部:负责整体性人事代理,部分性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中高级人才猎头等工作。
  智力市场部:负责为智力供需双方交流洽谈提供场所及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交流洽谈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课题招标、技术开发、企业诊断、项目论证、决策咨询、人才互换、成果转让等工作。
  国际部:负责组织人才出国培训、与国外留学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开展国际人才交流等工作。
  联系地址:开发区北江支路46号
  主要政策:《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青开发[2000]44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引进出国留学人员及国内高级专业人才暂行规定》(青开管发[1998]49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开人字[1998]50号)等。
  服务办法:《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代理服务办法》、《民营科技工业园人事人才代理服务办法》、《农业农村人才代理服务办法》、《个体私营企业人事人才代理服务办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流动人员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办理办法》、《流动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办法》等。
  自1998年以来,各项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劳动、机关、农村、医疗保险机构“四办合一”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险范围涉及全区各个行业,据统计,全区165个机关事业单位6383人和927家企业的59141名职工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年平均收缴率达到96%以上,165个机关事业单位6383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和871家企业的40719名职工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165个机关事业单位6383人和867家企业的27842名职工纳入了失业保险范围,1994年以来,共救助城镇失业职工66213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320万元;871家企业的40292名职工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871家企业的40292名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范围。
  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紫金山路103号
  1、参保职工如何负担医疗费?
  答:一般门诊或小病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负担,个人帐户不足的由个人现金负担。符合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的住院或门诊大病的费用,个人应先负担起伏线以下的部分(一、二、三级医院起伏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起伏线以上至封顶线以下部分个人要负担一定比例:5千元以上负担18%,5千元至1万元负担15%,1万元至2万元负担10%,2万元至封顶线负担5%。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自费比例减半。
  2、个人帐户金如何记入和使用?
  答:个人帐户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金按月记入。45岁以下职工记入3.5%;45周岁以上职工记入4.2%(具体情况以青岛市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5%记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暂停记入,补缴后予以记入。在IC卡管理系统建立之前,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暂采用储蓄卡管理,参保职工凭个人帐户专用卡到指定银行各储蓄所提取现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以及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负部分。
  3、大病统筹金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新的医疗办法将部分大病的门诊治疗纳入了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哮喘(年住院三次以上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脏、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其它经医保机构认定的可以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疾病。
  4、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答: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电费、电话费、婴儿(食品)保温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5、开发区公布的定点医院有哪几所?
  答: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人民医院、青岛港口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黄岛中医院)及各办事处医院。
  6、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的医疗卡出现错误如何处理?
  答:如发现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有错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卡到所在单位对应的缴费窗口进行修改,然后到发卡窗口进行登记,重新补办新卡。如丢失医疗卡,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在银行挂失,补办新卡后,由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及新银行卡到社保中心登记。
  开发区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问答
  1、我国现阶段的就业方针是什么?
  我国现阶段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2、下岗职工与失业职工有哪些区别?
  主要区别有三条:一是劳动关系不同。下岗职工仍属企业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而失业职工则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二是生活费来源不同。下岗职工由企业或有关部门支付生活费,而失业职工则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职工身份不同。下岗职工仅指原固定身份职工,失业职工则包括城镇合同制工人。
  3、哪些职工企业不能安排下岗?
  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归国华侨、按政策安置的残疾人、配偶方已下岗或失业离异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不得安排下岗。
  4、下岗职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要与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其次要到劳动部门办理《待岗证》,第三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订协议。
  5、办理《待岗证》应提报哪些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下岗职工登记表(一份)、下岗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下岗职工人事档案、户口簿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1寸);
  (三)本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及分流安置措施。
  6、办理《待岗证》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凭证领取基本生活费;(二)凭证到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到劳动市场报名参加招工;(三)凭证免费参加行业和劳动部门组织的转岗、转业培训各一次;(四)到社会上从事临时性有收入的劳务或经营;(五)原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可以凭证办理营业执照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7、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可享受哪些优惠?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凡解除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凭《待岗证》到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加盖“自谋职业”专章,从开业之日起,年利润在1万元以内的,3年内免缴地方征收的各种税费,同时企业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扶持金(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下岗职工4000元),其中特困企业、停产整顿重建企业、关闭重建企业、申领救助金的企业由劳动部门从再就业基金中拨付。
  (二)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下岗职工原保留劳动关系的,企业应与之签订不超过2年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其养老、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企业代办;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下岗职工原自谋职业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与其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其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待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待遇,其医疗保险实行大病统筹,由企业按规定缴费,其中经管委确定的特困企业、停产整顿重建企业、关闭重建企业及申领救助金的企业,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下岗职工,属自谋职业的,企业可免缴单位应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职工个人负担,企业代办,保险部门视为投保年限,待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待遇。
  8、下岗职工待岗期间从事临时经营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下岗职工在待岗期间原从事临时经营的可凭《待岗证》到工商部门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加盖“自谋职业”章,凭证免缴摊点费、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等各种费用。经营期间仍享受下岗职工待遇。
  9、企业没有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能否安排职工下岗?
  企业不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不得安排职工下岗。
  10、哪些下岗职工可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对象,是指有《待岗证》且有求职要求的下岗职工。停薪留职、厂内退养、厂内退休、劳务输出、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无求职要求和无再就业能力的人员,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11、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限不超过几年?期满实现不了再就业如何处理?
  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仍实现不了再就业的,转为社会失业,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12、已签留职协议的大龄下岗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进中心?
  在以下条件下可书面申请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1)签订留职协议时,女职工满40周岁,男职工满45周岁及以上的。
  (2)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由于本人离异、丧偶、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3)本人有再就业能力和求职要求,并服从再就业中心管理。
  13、什么是劳务性企业?
  劳务性企业是指由各行业、企业或社会团体组建的,以组织下岗职工开展劳务输出和承揽劳务为主要经营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4、下岗职工进入劳务性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进入劳务企业的下岗职工,在中心剩余时间内待遇不变。
  (2)凡输出到劳务性企业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下岗职工,原在中心剩余时间内,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由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养安置手续。
  (3)进入劳务性企业的下岗职工可继续享受再就业免费培训待遇。
  (4)进入劳务性企业的下岗职工,已在社会上从事有经济收入劳务或自谋职业的,可与劳务性企业签订劳务协议,继续劳务输出或自谋职业,在中心剩余时间待遇不变。
  开发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所地址及联系电话
  青岛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
  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青岛开发区社会保障中心
  青岛开发区建筑工程交易市场 
  青岛开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真实性、合法性。    
  企业验资、查帐、资产评估、基建审计等业务 
  提供涉外经济、金融证券、商贸商务、知识产权、房地产等国内外法律服务    负责区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工作   
  负责区内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负责区内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服务
  负责区内建筑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等服务工作 
  代理企业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的审批、报建手续 
  负责区内各个市场的资金经营、市场建设规划、资质市场招商、筹集市场建设资金处理企业与职工因为履行劳
  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简介
  位于开发区香江路32号,是开发区一家国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主要从事代理房屋买卖、租赁、二手房按揭及公积金贷款,代办产权、土地过户,提供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发布房产广告信息等业务。服务中心全体职工经全方位的专业技术培训,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16人,并于2002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服务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可宽带上网,利用电脑进行查询、大屏幕显示器,提供二手房信息库,为顾客查询提供方便。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方便于客户,该服务中心分别在开发区黄浦江路浦江公寓298号,黄岛区崇明岛西路17号,设立了业务一部,业务二部。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9年4月3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本人及配偶按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贷款对象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以上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保险和公证;
  6、办理住房抵押的申请人必须出具第二保证住所及有关证明;
  7、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签订合作协议。
  1、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各一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未婚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
  4、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住所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购房合同原件二份;
  6、购房预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平面图、配置图复印件二份(用红笔框示加盖开发商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8、预抵押许可证复印件二份;(加盖开发商公章);
  9、二手房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之和不长于20年,需提供《评估报告书》;
  10、组合贷款的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和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 
  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
  青岛贝斯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是青岛开发区唯一具有国家《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三级资质的专业机构,2001年4月改制,2003年1月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格证》。
  业务范围:1、各种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价格鉴定;
  单位地址:开发区香江二路32号
  开发区黄浦江路298号浦江公寓业务部:6883211
  黄岛崇明岛路17号业务部:6856093
  开发区嘉陵江西路140号中介部:6973682
  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
  买卖二手房应做哪些有关公证?
  继承和析产协议公证。如果市民想出售的房屋是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得来的,应该首先将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要办理产权变更,应先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市民可通过办理析产协议公证将房屋划分份额,将共有人的产权份额购得后,变更产权后再进行出售。
  声明书公证。由于房屋产权和居住使用权可以分离,二手房多为多人共同居住和使用,“同意书”便是要共同居住人表明他们同意售房,同时承诺在售房后他们放弃对该房的居住使用权。
  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包括产权共有人对市民全权处分其产权份额的授权书公证和对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公证。
  买卖合同公证和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在购房过程中,市民可能还会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这期间,市民购置的房屋也许会发生再转让、赠与、继承、变卖等,这些变化都会影响到市民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的变更和履行。银行会要求市民做这方面的合同公证,以保证银行的权利不因上述变化而受到损失。
  提存公证。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房屋的交付是一个突出问题。配合买卖合同公证,市民可以办理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市民履行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综合部:负责中心行政事务与文书档案管理、财务出纳、日常考核、信息调研、“两金”代办及流动党员关系挂靠等工作。
  市场部:负责招聘广告审批,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人才求职登记、入库,办理企业招聘手续、组织招聘活动,定期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信息库建设和维护,户籍管理等工作。
  交流部:负责人事代理、区外人才引进、区内人才调整、大中专毕业生接受报告、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因私出国政审、聘用合同鉴证、人才流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助、辞职辞退手续办理、代理人员档案工资调整等工作。
  人事代理部:负责整体性人事代理,部分性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中高级人才猎头等工作。
  智力市场部:负责为智力供需双方交流洽谈提供场所及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交流洽谈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课题招标、技术开发、企业诊断、项目论证、决策咨询、人才互换、成果转让等工作。
  国际部:负责组织人才出国培训、与国外留学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开展国际人才交流等工作。
  联系地址:开发区北江支路46号
  主要政策:《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青开发[2000]44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引进出国留学人员及国内高级专业人才暂行规定》(青开管发[1998]49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开人字[1998]50号)等。
  服务办法:《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代理服务办法》、《民营科技工业园人事人才代理服务办法》、《农业农村人才代理服务办法》、《个体私营企业人事人才代理服务办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流动人员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办理办法》、《流动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办法》等。
  自1998年以来,各项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劳动、机关、农村、医疗保险机构“四办合一”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险范围涉及全区各个行业,据统计,全区165个机关事业单位6383人和927家企业的59141名职工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年平均收缴率达到96%以上,165个机关事业单位6383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和871家企业的40719名职工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165个机关事业单位6383人和867家企业的27842名职工纳入了失业保险范围,1994年以来,共救助城镇失业职工66213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320万元;871家企业的40292名职工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871家企业的40292名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范围。
  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紫金山路103号
  1、参保职工如何负担医疗费?
  答:一般门诊或小病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负担,个人帐户不足的由个人现金负担。符合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的住院或门诊大病的费用,个人应先负担起伏线以下的部分(一、二、三级医院起伏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起伏线以上至封顶线以下部分个人要负担一定比例:5千元以上负担18%,5千元至1万元负担15%,1万元至2万元负担10%,2万元至封顶线负担5%。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自费比例减半。
  2、个人帐户金如何记入和使用?
  答:个人帐户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金按月记入。45岁以下职工记入3.5%;45周岁以上职工记入4.2%(具体情况以青岛市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5%记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暂停记入,补缴后予以记入。在IC卡管理系统建立之前,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暂采用储蓄卡管理,参保职工凭个人帐户专用卡到指定银行各储蓄所提取现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以及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负部分。
  3、大病统筹金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新的医疗办法将部分大病的门诊治疗纳入了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哮喘(年住院三次以上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脏、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其它经医保机构认定的可以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疾病。
  4、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答: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电费、电话费、婴儿(食品)保温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5、开发区公布的定点医院有哪几所?
  答: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人民医院、青岛港口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黄岛中医院)及各办事处医院。
  6、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的医疗卡出现错误如何处理?
  答:如发现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有错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卡到所在单位对应的缴费窗口进行修改,然后到发卡窗口进行登记,重新补办新卡。如丢失医疗卡,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在银行挂失,补办新卡后,由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及新银行卡到社保中心登记。
  开发区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问答
  1、我国现阶段的就业方针是什么?
  我国现阶段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2、下岗职工与失业职工有哪些区别?
  主要区别有三条:一是劳动关系不同。下岗职工仍属企业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而失业职工则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二是生活费来源不同。下岗职工由企业或有关部门支付生活费,而失业职工则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职工身份不同。下岗职工仅指原固定身份职工,失业职工则包括城镇合同制工人。
  3、哪些职工企业不能安排下岗?
  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归国华侨、按政策安置的残疾人、配偶方已下岗或失业离异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不得安排下岗。
  4、下岗职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要与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其次要到劳动部门办理《待岗证》,第三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订协议。
  5、办理《待岗证》应提报哪些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下岗职工登记表(一份)、下岗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下岗职工人事档案、户口簿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1寸);
  (三)本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及分流安置措施。
  6、办理《待岗证》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凭证领取基本生活费;(二)凭证到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到劳动市场报名参加招工;(三)凭证免费参加行业和劳动部门组织的转岗、转业培训各一次;(四)到社会上从事临时性有收入的劳务或经营;(五)原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可以凭证办理营业执照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7、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可享受哪些优惠?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凡解除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凭《待岗证》到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加盖“自谋职业”专章,从开业之日起,年利润在1万元以内的,3年内免缴地方征收的各种税费,同时企业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扶持金(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下岗职工4000元),其中特困企业、停产整顿重建企业、关闭重建企业、申领救助金的企业由劳动部门从再就业基金中拨付。
  (二)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下岗职工原保留劳动关系的,企业应与之签订不超过2年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其养老、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企业代办;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下岗职工原自谋职业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与其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其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待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待遇,其医疗保险实行大病统筹,由企业按规定缴费,其中经管委确定的特困企业、停产整顿重建企业、关闭重建企业及申领救助金的企业,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下岗职工,属自谋职业的,企业可免缴单位应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职工个人负担,企业代办,保险部门视为投保年限,待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待遇。
  8、下岗职工待岗期间从事临时经营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下岗职工在待岗期间原从事临时经营的可凭《待岗证》到工商部门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加盖“自谋职业”章,凭证免缴摊点费、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等各种费用。经营期间仍享受下岗职工待遇。
  9、企业没有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能否安排职工下岗?
  企业不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不得安排职工下岗。
  10、哪些下岗职工可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对象,是指有《待岗证》且有求职要求的下岗职工。停薪留职、厂内退养、厂内退休、劳务输出、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无求职要求和无再就业能力的人员,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11、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限不超过几年?期满实现不了再就业如何处理?
  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仍实现不了再就业的,转为社会失业,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12、已签留职协议的大龄下岗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进中心?
  在以下条件下可书面申请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1)签订留职协议时,女职工满40周岁,男职工满45周岁及以上的。
  (2)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由于本人离异、丧偶、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3)本人有再就业能力和求职要求,并服从再就业中心管理。
  13、什么是劳务性企业?
  劳务性企业是指由各行业、企业或社会团体组建的,以组织下岗职工开展劳务输出和承揽劳务为主要经营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4、下岗职工进入劳务性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进入劳务企业的下岗职工,在中心剩余时间内待遇不变。
  (2)凡输出到劳务性企业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下岗职工,原在中心剩余时间内,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由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养安置手续。
  (3)进入劳务性企业的下岗职工可继续享受再就业免费培训待遇。
  (4)进入劳务性企业的下岗职工,已在社会上从事有经济收入劳务或自谋职业的,可与劳务性企业签订劳务协议,继续劳务输出或自谋职业,在中心剩余时间待遇不变。
  开发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所地址及联系电话
  青岛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
  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青岛开发区社会保障中心
  青岛开发区建筑工程交易市场 
  青岛开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真实性、合法性。    
  企业验资、查帐、资产评估、基建审计等业务 
  提供涉外经济、金融证券、商贸商务、知识产权、房地产等国内外法律服务    负责区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工作   
  负责区内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负责区内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服务
  负责区内建筑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等服务工作 
  代理企业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的审批、报建手续 
  负责区内各个市场的资金经营、市场建设规划、资质市场招商、筹集市场建设资金处理企业与职工因为履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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