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权不准小区关垃圾房提示屏吗?

社区新基建之所以应该成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社区改造的空间非常大。特别是这次疫情之后,我们对于社区都有了很多全新的认识,这些认识都可以反映到社区改造的各项内容当中。我们可以归纳如下:

常态化防疫的软硬件配置

疫情过后,常态化的防疫设施正在安排,有必要在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范围内考虑一些常态化防疫设施的配置,比如要有比较高密度的核酸检测的窗口或者站点,我们还需要储备必要的防疫物资。

另外,在每一个小区和社区内,要考虑常态化的防疫消杀能力的建设。从防疫消杀的物资、人员配备等各方面都需要进行配置和储备。

这次的疫情,物资供应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尤其是在疫情初期的时候,因为物流、快递的大量人员都被封着,过去依赖的电商平台满足不了。即使有政府一批一批地发放物资,但是无法完全解决封着的居民的日常生活。于是,后面大量地靠团购,但其实物流还是一个瓶颈,这就造成物流的中间费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在你的小区内本来就有超市,疫情发生后,小区超市的工作人员进入闭环管理,但是至少人们可以通过小区的超市来解决一部分物资供应的问题。

这样的案例启发我们,为了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其实可以在小区、社区范围内做密物资供应的终端,不仅仅是小区内建超市,也可以在相对应的一定范围内加密物资供应的网点,增加线下的网点,通过网络手段辅助,加强物资供应的保障。

紧邻小区的一些餐饮网点的保供体系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疫情管控到现在,上海将逐步推动商业网点设施的复工复产。我们要思考的是,社区中的餐饮等商业网点,他们天然拥有社区的属性,如何在疫情期间帮助他们维持经营其实是从国家层面到各个省市都十分重视的内容,因为这些商业网点涉及到大量的小微市场主体,也涉及到大量的就业。

为了加强这些社区商业的保供体系建设,应该建立统一、简便的网上系统,对这些小微市场主体,要尽可能在不见面、不打扰的情况下就完成他们所有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同时,针对城市管理中有关社区商业管理的制度安排也可以得到优化。比如,为了城市的管理,很多城市对于商业的外摆摊位都有严格的限制,我觉得,能取消的尽量取消。

前段时间的论坛上,有教授提出来要不计代价推出政策,稳定经济增长,我觉得,还不如直接说针对企业主的信心和预期,针对老百姓的信心和预期,以及提高老百姓购买能力的政策要不计代价。

所谓的不计代价,并不是你管得越多越好,相反,更应该管得少一些,放水养鱼,让市场活力真正起来,让市场力量真正起来。

我们在讨论经济政策的时候,很容易从经济层面,从财政和货币层面去讨论,但我们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看起来和经济部门不太相关的政策也会影响到经济和就业。

因此,针对城市管理中有关社区商业的很多规章、制度安排都应该简化,都应该建立负面清单,不仅是管得少,应该出台更多有利于这些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和规章,真正帮助社区中市场主体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社区卫生和医疗体系的建设加强

社区卫生和医疗体系在上海已经有比较好的布局和基础了。但面对这次大规模的封控,居民在卫生和医疗方面还是遇到不少的难题。比如救护车数量和需求方面的差距,还有老人配药等问题等。

我们以前下社区的时候,有些社区反映能不能增加社区的配药点,这样省的老人配药要到社区卫生中心去配药,很不方便。这次疫情封控后,老人的配药大部分要靠社区的志愿者帮助解决。

因此,社区卫生和医疗体系的建设应该加密,应该加强,应该优化,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就医、配药需求。

加强养老和为老的软硬件建设

疫情封控,老人家有很多不便。他们很难抢菜,很难团购,他们很难就医,很难配药。虽然,各个居委会对于老人的照顾是很用心、费心,但是,我们不仅仅要靠人力去解决,更多的要考虑如何在养老的软硬件方面发力,更好地解决社区养老和助老的问题。

疫情后,我们可以从老人居住的住宅适老化改造开始。增加老人居住的联系设施,一键服务按钮等,为了老人的安全,在他们居住空间内进行适老化设施的改造,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

除此之外,对于老人的照顾,看护也是值得关注的发展方向。一方面,社区可以进行托底的政策,另一方面,应该允许物业公司、社区,以及社会力量推进老年人看护事业的发展。

另外方面,社区中的养老设施的建设也十分有必要。上海基本上每个街道都有为老服务中心,但我觉得从数量上是不够的,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可以加密,优化网点布局。不仅如此,可以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延伸养老的服务进小区,更好地统筹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的网络,真正有效地照顾到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

为居家办公创造必要的条件

疫情以来,人们居家办公的时间越来越多了,很多人可能真的考虑要不要租办公室,能不能将居家办公长期化?

我觉得,从政策层面的角度,应该鼓励那些灵活就业,小微市场主体等的居家办公。因此,应该放松在民用住宅注册公司的有关限制,稳住灵活就业和小微市场主体,也可以为稳增长做出必要的贡献。

加强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人们封控在家,孩子需要在家上网课,需要良好的网络设施,小区和每户居民对于网络设施的要求都越来越高,很多小区完全可以升级这些数字网络基础设施。

另外,孩子在家上网课,大人居家办公,能否在社区的会所建立相对集中的打印中心,或者数字服务中心其实也是一个很有益的探索。

还有,在社区中,每次做核酸,做抗原都需要志愿者做登记,有关社区的数字管理系统也需要进一步地夯实,要让智慧城市的社区系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

推动社区数字化、在线化,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网上社区,以及社区元宇宙的拓展都会给社区新基建带来更大的产业机会和想象空间

加强社区品质生活的软硬件建设

这次疫情,人们对于如何才能有一个品质生活的空间有了更多的理解。我相信,在疫情后,社区品质生活的软硬件建设是存在很大空间的。

比如,人们对于冰箱和冰柜的需求就在大量增加,对于空气炸锅的需求也在增加,对于咖啡机和咖啡的需求也在大量增加。由于人们长时间待在家里,对于家里的改造需求很大,比如,人们普遍希望有更大的工作台,可以做好食品的各项准备工作,人们也希望家里可以有消毒的设施和空间,人们还希望在家里也可以健身等等。

这些需求是很具体的,也是很有机会的。在这种需求面前,社区改造中可以推出家庭改造计划,吸引不同资本进入,也吸引家庭改造的各项专业团队进入,从社会面托底支持和个人结合,我想,这个需求是有很大空间的。

围绕社区新基建布局,完全可以在社区中开展社区品质生活提升计划,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的结合,引入专业的设计力量,室内装饰力量,智能家居等,这完全可以创造新的商机,或是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比如品质生活空间设计师等新职位,有利于就业渠道的拓宽。

一段时间以来,专家们建议发行消费券来促进内需和消费。在加强社区品质生活上,完全可以和这类消费券等政策和形式结合起来,动员和空间有关的各类产业,各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家电、智能家居等各个领域的产品,品牌和企业一起加入,这将是促进消费的重要领域。

提高垃圾收集等智能环保设施的建设

疫情以来,垃圾的回收和处理是一件很大工作量的事情,我们需要靠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每天到各个楼层去回收,这实在是一件很费时费力的工作。

我觉得,完全可以将小区垃圾处理的智能化系统建设列入社区改造中。我在国外看到的一些小区,他们的湿垃圾在厨房就可以通过粉碎直接处理了。

推进小区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必然涉及到城市垃圾处理的系统建设的升级和改造,这方面会带来很大的产业升级的机会和空间。

这几年,老小区加装电梯等改造一直在推进,疫情后,国家在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我觉得,社区建设的投资也应该加大。除了加装电梯等改造外,针对小区中的设施老化、空间不够等诸多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全方位的改造来实行更新。

投入使用以后的小区,无论是多好的小区,到了一定年限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小区道路,小区绿化和环境,小区电梯,小区照明系统,小区停车位不够等问题都会出现,只有不断提升小区管理和维护的水平,存量的小区才能保持必要的品质。

当然,小区的改造涉及到全体业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一方面很多业主有需求,有诉求,另一方面,要使全体业主实现统一的意见也是十分困难的过程。这样的复杂性也带来了很多社会资本无法参与的问题。

因此,有的时候针对某些项目,完全可以将小区纳入到一个更大的社区去考虑,通过社区中的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的调整,将一个老旧的小区做出增量,真正实现从社区改造到社区更新。

绿色社区的建设存在很大的机会

大部分已经建成的小区,离我们的双碳目标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未来的社区改造,在成为绿色社区的方向上还是有很大的机会。比如,小区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小区绿色生活方式的推进,小区碳交易的可行性等。

城市更新是这些年来非常重要的产业方向,如果从一些城市所做的城市旧改,合村并城等一起考虑,城市更新已经在过去20年的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各地通过旧改和城市更新,已经使房地产等很多行业受益。

社区新基建,其内涵和城市更新有联系,也有区别。社区新基建更多以小区为单位,逐步扩展到社区,然后再到街区。所以,社区新基建中必然存在的方式就是从社区改造到街区更新。

从上海很多中心城区的现状和实践来看,很多成熟社区由于缺乏增量,造成该社区中的不动产价值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尽管其可能地段,区位比较好,也很难比得上新规划的城区和街区。

这给我们带来的课题就是这些成熟社区如何改造,如何提升价值,其思路也必然从社区改造到街区更新。

从社区改造到街区更新,不是简单的加装电梯,也不是简单的做生境花园等一些小体量的项目,涉及到街区的重新规划布局,通过城市的再设计,找出开发建设的增量,通过增量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去带动存量中的微更新。

比如,我可以通过街区中的养老设施的投资建设,生活功能建设,邻里中心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的建设,街区管理、文化、行政服务、党建服务等街区社会功能的建设,不断提升街区的品质,带动小区和社区的改造和更新。

以上是我对于疫情后的社区新基建的主要内容和方向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和概括,我们相信这些方面只是社区改造中的一部分。围绕社区中的各项功能,围绕社区居民衣食住行各方面内容的迭代更新,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这些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空间和机会。

来源:明源云上海,文章已获作者授权,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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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现将《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

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和《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合政办秘〔202049号)等要求,在总结合肥市老旧小区改造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基础设施;4.房屋建筑;5.公共安全;6.公共服务设施;7.公共环境;8.智慧社区。

本导则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管理,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邮编:230051)。

本导则主编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毕功华  徐林溪  路克锦 湛有旺 张金金

1.0.1 为落实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指导本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合肥市域范围内,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养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小区。列入城市房屋征收计划的住宅小区,不纳入改造范围。

1.0.3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应贯彻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居惠民、整治为主、滚动实施、试点示范、统筹推进的原则。

1.0.4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0.1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居民生活需求,将综合改造提升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明确相应改造内容。建立模块化、菜单式的项目选用体系,以标准化、普适性、可实施性为基本导向。基础类改造应在全市范围内普及,有条件小区宜推动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

2.0.2 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改造提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广泛征询小区原产权单位和居民意见,调查和征询意见结果作为确定小区改造提升内容的依据。

2.0.3 经济可行,体现特色。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方案应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经济合理,并确保施工可行和居民出行安全,降低改造施工对居民的生活干扰。

2.0.4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应延续片区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做好文物、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0.5 成片改造按照相关规划,宜统筹设置各项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可新建、扩建、亦可置换改造。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前,应充分调查小区周边和内部道路、管线系统现状,居民出行规律及出入口分布,并对路网、管网、道路质量、管线设施、环卫设施等多种要素进行调查、评估,确定改造内容、范围,制定改造方案。

3.2.1 小区道路设施改造,应优化道路结构体系。制定单行、限行等交通措施,实施交通微循环。条件允许时,可合理调整、增设交通出入口。

3.2.2 应明确应急疏散通道,对阻碍道路通行的违章建筑物应予以清理拆除,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树木应进行修整或移植。主要疏散路线应保持通畅,满足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通行要求。条件困难时,不应降低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

3.2.3 小区车行道路局部破裂、凹陷等影响通行的,应进行整改修补。道路破损严重应进行翻新。具备拓宽条件的,可加宽路幅。道路结构面层宜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并优化道路横坡、纵坡及与周边的竖向关系,积水点应增设雨水篦子。

3.2.4  破损、松动、歪斜的路牙石应修整、更换,更换的规格、材质宜与原路牙石基本一致。

3.2.5  各类井盖应保证与路面平顺,安装稳固,无异响。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井盖。宜采用防沉降、噪音小,施工方便的可调式井盖。

3.2.6  完善指向标识、警示标志,出入口、道路两侧、交叉口等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视线受限的位置应增设凸面转角反光镜。

3.2.7小区道路的人行系统应完善无障碍坡道,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确保无障碍设施系统的连续性和实用性。

3.2.8小区步行道应坚实、牢固、防滑,宜采用透水材料。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步行绿道,实现居民便捷出行。

3.2.9道路照明系统应能满足基本夜间出行需求,对损坏的杆体、线路、灯具进行更换,并采用高能效光源,避免光污染。

3.3.1  小区供水计量应一户一表,水表宜出户,设于公共空间。条件允许时,宜优先采用智能远传水表。

锈蚀、漏损严重等不满足供水需求的管道及配件,宜进行更换。室外供水管道改造时,优先采用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管材

3.3.3采用水箱、水泵二次供水的老旧小区,若水箱、水泵等设施不满足饮水安全需求时,宜进行更换。有条件的,可制订二次供水改造方案。二次供水技术标准应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3.4.1 对老旧小区既有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应按雨污分流原则制定小区排水系统改造方案。

3.4.2 疏通淤积堵塞的排水检查井、雨水口等,更换破损的排水管线及检查井盖等附属设施。

3.4.3 应对阳台类(包括连廊、消防通道等)污废水系统进行改造。阳台污废水管应与屋面雨水管分设,阳台排水设存水弯接入室外水封井,再接至小区污水井。阳台排水立管顶端应设伸顶通气管。雨污水立管破损的应更换。

3.4.4 空调冷凝水排放应改为有组织排水。设单独排水立管,底部间接排至污水井,管材宜选用塑料管。

3.4.5 对保留的化粪池应进行清掏疏通,损坏的化粪池应进行更换。新增化粪池不得影响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化粪池。

3.4.6 室外排水管、检查井、检查井盖材质的选择需满足《合肥市城镇检查井盖技术导则》、《合肥市排水设计导则》、《合肥市城镇宽边防沉降检查井盖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

3.4.7 设置雨水管时,应统筹考虑海绵设施的排水系统,降低地表径流量。有条件的小区,鼓励实施雨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

3.5.1 对小区原有电网改造的,应对供配电系统容量、系统保护断路器、供电线缆截面、电能质量等进行验算评估。原有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改造后需求,或原配电设备安装不能满足规范性和安全性要求时,应与供电部门及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供配电改造方案,并适当预留远期发展容量。

3.5.2 电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宜采用智能化计量装置,实现远程计量与自助缴费。

3.5.3 新增充电桩、加装电梯等造成现有容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应与供电部门协商改造方案。

3.5.4 架空电力线路整治应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有条件的,应结合道路改造同步实施电缆入地。条件受限时,应对架空线路进行有序规整,符合安全及美观要求并设置相应标示。

3.6.1 小区通信网络应能保障现有通信、电视、宽带等需求,可结合道路改造,预留必要管线,满足小区未来网络改造升级、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建设等需求。

3.6.2 小区内架空通信线应统一规划建设,宜埋地敷设。条件受限时,应由相应的管线专营单位通过多杆合一、共杆分线、多箱合一等方式进行梳理归整,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符合安全及美观要求并设置相应标示。

3.7.1 排查燃气管线及阀门,腐蚀老化的应拆改。有条件的小区,应将燃气引入口阀门安装在住户外。按照《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要求完善燃气管道标志标识。

3.7.2 未通燃气的小区,有条件的宜增设天然气管道系统。

4.1.1 小区内建筑房屋改造原则上房屋修缮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的变动。

4.1.2 建筑外墙上风化、脱落的建筑构配件,应进行修复、拆除或加固处理。

4.1.3 对不满足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栏杆、扶手、顶棚、单元入口雨棚等,应进行改造加固和修复。

4.1.4 对建筑防雷接地设施有破损,不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时,应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4.2.1 屋顶修缮应遵循因地制宜、防排结合、合理选材、综合治理原则,符合《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相关要求。

4.2.2 平屋面防水层裂缝、起壳、局部损坏漏水的建筑屋面,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工艺流程进行修缮。宜同时考虑与周边建筑屋面环境美观相协调。

4.2.3 坡屋面(仅包含砼结构)瓦破损的建筑,宜采用与原屋面规格、色泽相同的瓦片进行更换。破损严重的砼结构坡屋面,宜在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进行翻建,并与整体环境保持建筑风貌统一。

4.2.4 破损的雨水管和雨水斗等设施应更换,清理屋面雨水口,清除屋面垃圾和杂物,保证排水通畅。屋面雨水立管及阳台排水管应分别设置,阳台排水管应接入污水管网。屋面原太阳能水管应按单元集中布置。

4.2.5 在屋顶修缮和太阳能重新布置时,如对屋面现有防雷接闪网有所改动或破坏的,应重新进行修复并测试,以达到原设计防雷类别的要求。

4.3.1 破旧、黑暗、杂乱的楼道应进行修缮整治,达到安全、明亮、整洁的标准。

4.3.2 清理楼道内杂物、小广告,对存在破损、脱落、开裂的楼梯间内墙、顶棚应予以整治,颜色宜以亮色为主。

4.3.3 楼道内公共部分破损的窗扇、窗框、玻璃及其附件应维修或更换。原窗洞四周墙体损坏部位应予以维修,粉刷层应铲除重粉。

4.3.4 楼道内使用功能完好的灯具应进行清洁除尘;缺损的灯具应补充、更换。宜采用高能效光源,并应采用节能控制措施。

4.3.5 楼道内共用供热、给水、排水等管线锈蚀、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应进行维修更换。保温、保护层开裂、破损的应按照原结构进行修复。

4.3.6 楼道单元入口台阶、坡道结构应稳固安全、外观整洁完整。局部坑槽、麻面、裂缝应进行挖补修护;具备条件的入口,应增设无障碍坡道。

4.3.7 老旧小区内部及周边的门牌号牌、楼栋号牌、公共设施、便民设施等引导标识应齐全、整洁、醒目,无遮掩、破损现象。单元门及单元楼牌号宜统一设计、安装,增强识别性。

4.4.1 建筑外立面整治应遵循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小区位于城市重要道路或重点区域的,要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做到外立面色彩、造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4.2 空调外机机位宜整齐,可统一设计遮挡装饰。对原有空调外机支架的安全性应进行检查,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4.4.3 外立面存在渗漏水或脱落的外墙,应根据受损程度采取局部修补或重做外立面粉刷层、喷涂层进行改造,确保不渗漏、不脱落。

4.4.4 建筑墙脚散水损坏严重的,应重新修复。

4.4.5 建筑底层为商业功能的建筑,宜结合《合肥市店招店牌整治导则》进行店招店牌整治。

4.5.1 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在确保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考虑增设电梯。具体参照《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

4.5.2 加装电梯宜以平层进入相应楼层为主要形式。

4.5.3 加装电梯后,居住区需要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当原有道路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减小道路宽度。

4.5.4 尚未实施电梯加装的小区,可根据现场条件预留增设电梯所需场地、管线接口及电力容量。

4.6.1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应充分考虑夏热冬冷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夏季隔热为主,兼顾冬季保温,改造分项内容依次包括外窗及遮阳、屋面、外墙等改造,可以综合改造也可以单项改造。

4.6.2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安全和防火标准规范的规定。

4.6.3 老旧小区屋面节能改造宜与屋面防水修缮同步进行。

4.6.4 老旧小区的公共建筑外窗节能改造后其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满足安徽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6.5 老旧小区的公共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宜与外墙饰面工程同步进行,改造后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满足设计标准。

5.1.1 疏通小区消防通道,宜结合道路改造拓宽消防通道,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道闸。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识,改善消防车辆操作场地,确保消防车通行和操作。

5.1.2 维护完善消防配套设施,确保小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排查地下消防管网的渗透情况和爆裂率,对经常性爆裂的地下管道进行更换。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在电动、非机动车充电桩区域,应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5.1.3 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增设微型消防站,合理划定最小灭火单元。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建设。微型消防站应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5.1.4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5.1.5 维修和完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加强消防智能化建设。

5.2.1 增设门禁系统,完善小区应急防控管理设施或措施。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配设门卫值班室。在不影响城市交通路网布局的前提下,宜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小区,宜在主要人行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密码、刷卡、手机扫码解锁等多种方式通行门禁。

5.2.2 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规定,满足接入公安系统的要求。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均应设置监控摄像机,有条件的应做到监控无死角。控摄像机所在位置应视野开阔、无明显障碍物或炫光光源,保证成像清晰,同时应确保居民隐私。对已有视频监控的小区应进行检修,更换老旧破损设备线路。

5.2.3 完善单元门及门禁系统,缺少或破损严重的单元门宜予以安装或更换,宜设置单元门禁系统。单元门禁系统宜具备对讲报警、遥控开启功能,与原有楼宇对讲系统相协调。门口机宜具备人脸识别、密码、刷卡、手机扫码等开锁功能,在火灾或紧急疏散状态下,门禁应处于开启状态。

5.2.4 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周界防护、电子巡查、紧急报警等系统,数据接入小区综合管理平台。

推进相邻老旧小区成片改造,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享共建。

6.2.1 应完善老旧小区室外健身器材,满足小区居民健身锻炼需求。现有健身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进行维修或更换,现有健身器具单一的,可结合场地情况进行适当增补。设施器械应选择实用美观、具有耐久性和环保性的材料,每项健身器械或场地内均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警示牌。有条件小区宜配置康复训练设施。

6.2.2 宜修整或适当增设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地。场地应选址合理、布局科学,宜通过绿化等措施隔离,减轻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地面材料宜采用专业环保的户外塑胶等柔性材料。

6.2.3 老旧小区内的垃圾桶堆放点、转运点应统一进行修缮、整改。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样式宜兼顾功能性、便捷性、美观性、实用性、保障性需求。宜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设置宣传专栏。

6.2.4 维修、更新升级小区内破旧的信报箱,宜在小区显著位置预留智能信包箱、旧衣物捐赠箱等安装场地,方便居民使用。

6.2.5 小区改造提升应优先解决门岗、物业服务用房。应结合出入口、活动场地等处设置文化宣传栏、便民信息发布栏,有条件小区宜增设信息发布等设施。

6.3.1 宜采用多种形式的停车方式,以满足居民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车需求。宜利用楼宇间、边角余地、空隙地、行道树间等位置合理增设停车位,新设停车位不得影响小区消防通道及交通微循环。

6.3.2 有条件小区,宜结合小区道路交通条件,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和生态停车位,宜配置无障碍停车位。整治修复原有车库、车位,恢复使用功能。

6.3.3 小区内原有损坏、标识缺失的停车位,应予以修补,重新施划标线,翻建停车设施,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6.3.4 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车棚。新建车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住宅通风采光,宜采用轻型材质建造,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并配置充电插座、充气筒设施。

6.4.1 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小区内的室外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配置或预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管线和接口。

6.4.2 电瓶车和电动车的停放充电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风、防雨及排水等措施。充电装置应集中设置,并采取防撞措施。

6.4.3 各类充电设施应具备充电结束后自动断电、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6.5.1 应根据小区或社区居民需求,统筹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下,可充分利用存量建筑改造建设邻里中心。优先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托幼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区食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增设社区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设置规模宜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

6.5.2 如条件允许,临近改造小区可增设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街头绿地等共享设施,优先满足居民休闲娱乐的需求。

7.1.1 老旧小区改造在逐步提升小区的功能性和舒适性的基础上,应注重城市特色营造。

7.1.2 老旧小区室外公共环境提升应关注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遵循易识别、易到达、无障碍、保安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和配设无障碍设施。

7.2.1 以城市设计为指引,协调周边景观风貌和城市色彩,以一巷一景,一片一貌为目标,在完成基础性改造的前提下,可进一步打造内涵丰富、片区风貌协调统一的城市空间环境。

7.2.2 通过挖掘小区的发展历史、地域特点、特色建筑、文化共识等元素,为公共空间确定文化艺术主题,形成贯穿小区的设计语言,融入小区改造设计,打造独特小区文化,塑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增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7.3.1 恢复原有绿化用地,禁止在绿化范围内私搭乱盖、堆弃垃圾、损坏绿植。保障绿化设施完善。

根据老旧小区的内外环境特征、绿地条件和居民实际需求,提升整体景观效果和绿化质量。老旧小区内现状绿地和长势良好的植物宜保留和利用,长势或景观效果差的植物应移植或清理。对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安全的乔木,应组织修剪。改造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原则上要求原地保护并应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现有树池可通过覆盖透气护栅或增设休憩座椅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

7.3.4 新增相对缺失的乔木、灌木或地被,植物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大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提高绿地率。绿地配植采用无毒、无刺、无落果、无飘絮、少虫害、耐修剪、易养护、长势好的植物,植物种类既不宜过多,又要避免单调,适地适树,突出季相变化,营造春花秋叶树点缀,常绿树搭配的植物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效益。

7.3.5 充分利用街角、墙角挖掘绿地潜力,见缝插绿,依据比例、尺度和灵活性要求建设小型开放绿地、微型广场等居民活动、休憩空间。有条件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可通过栽植攀援植物或在架设载体上栽植垂直植物等方式实现立体绿化。

7.4.1 墙基开裂、年久失修的现有围墙、围栏应维修加固。危墙应拆除重建,宜采用通透式围墙,并结合绿化、照明设计。

7.4.2 现状单一颜色围墙宜通过改变其造型、色彩及材质与周围环境相结合形成特色景观界面。宜适度结合人文及地方文化宣传,体现小区文化和特色。

7.4.3 结合连片改造,相邻小区间的围墙可采用生态绿篱进行替代,以增加小区的空间感受。

7.5.1 人行道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混凝土等材料铺装;游憩小径宜采用鹅卵石、碎石等点缀铺装。

7.5.2 海绵城市建设宜与老旧小区积水内涝改造同步进行。优化路面与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

7.6.1 小区应增设总平面示意图、社区引导牌、道路引导指示牌等标识,完善小区服务管理的标识系统。小区、楼、单元、门牌等相关标识宜结合小区整体改造,具有一定辨识度、文化特色。

7.6.2 采用合适色彩、提示性照明、连贯性导向以及特殊标志标识等措施,增强小区不同建筑的可识别性和适老性。

8.1.1 推进智慧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采集社区人员、房屋、车辆等信息,推行社区基础信息网络电子化管理;建设物管平台,实现物业管理、在线生活缴费、报事报修、邻里热聊等各项服务;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时发布政府、街道、物业等各类公告及信息。

8.1.2 老旧小区通信网络建设宜结合智慧小区建设同步进行,通信网路基础设施为新一代业务发展预留容量,以满足小区未来网络升级及5G建设需求。

8.1.3 利用信息技术整合住区资源,实现住区服务与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

执行本实施细则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1)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标准》DB34/T146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 53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 50631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

《民用建筑雨水控制及利用设计规程》DB33/T 1167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城镇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标准》

《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合肥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线整治工作专题会纪要》

《合肥市城市窖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规范》

《合肥市沿街立面建筑整治导则》

《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附录1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问卷调查样表

您好!感谢您对小区生活环境的关心。为了更好地征求您对改善本小区居住环境的意见,请您抽空填写下表。请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旁边画“√”。谢谢!

一、设施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9.电表实现一户一表

10.水表实现一户一表

12.对损坏的电表箱、老旧的电表、线缆等电力设施更新

3、疏通或改造排污管网

13.安装或更新小区防盗门等安防系统

14.利用空地设置快递柜

15.增加或更换大门、值班室

16.监控、人脸抓怕等智慧化设施

7.菜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18.更换或增加奶报箱

二、环境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1.增加或更换垃圾桶(箱)

6.增加或维修健身设施

7.增加或维修小区公示栏

8.增加小区座椅、桌子

4.增加或更换路灯、楼道灯

9.增加小区绿化、修剪原有绿化

5.改造或增加休闲广场

10.增加小区平面示意图及指示牌

三、房屋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4.统一摆放空调外机,消除隐患

2.对公共楼梯、扶手维修、更换

5.公共区域线缆统一穿管或暗埋

3.对外墙面修复、清洗、粉刷

四、管理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1.成立业委会等自治组织,由自治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不引入物管公司服务

2.不成立业委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物业管理

五、其他方面,您还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小区栋层号房屋面积姓名:电话:

附录2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人:×××楼栋××× ××× 位业主(名单附后),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楼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楼栋老旧小区(填写综合改造或管理提升)事宜,委托人特委托受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权限: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提交申请、委托设计、公示征求意见、与业主进行协调、代为领取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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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上个世纪,双边协定中经常使用公约一词。但现在&ldquo惯例&rdquo通常用于与许多缔约方签订的正式多边条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社区居民公约的

在上个世纪,双边协定中经常使用公约一词。但现在&ldquo惯例&rdquo通常用于与许多缔约方签订的正式多边条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社区居民公约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2021社区居民公约

  为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社区居民公约。

  一、全体居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社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社区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婚姻、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超计划、计划外生育者,坚决按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有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给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四、社区内任何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社区居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凡符合条件者都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居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由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七、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或无生活经济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八、居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社区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的,居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学校、企业、居民委员会、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侮辱他人。邻居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的财物,不在公路、社区内设置障碍、乱倒垃圾,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二、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邪教,不传播封建迷信书刊、音像制品,不搞宗教活动,反对家庭主义。

  十三、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事大操大办。

  十四、违反本居民公约,除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居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社区里的优惠待遇。

  十五、凡违反本居民公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居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居民公约的家庭,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

  十七、外来人员在本社区居住的参照执行本居民公约。

  十八、本办法自居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2篇: 2021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热爱祖国,建设新城。热爱祖国、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监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民族团结,拥军爱民。各民族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康福家示范户”。

  第三条、言行文明,助残帮贫。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发扬爱心助残的优良传统,在助残日期间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残疾居民献一份真情。

  第四条、尊师重教,崇尚科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第五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俭持家,勤劳致富。

  第六条、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社区居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七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主动参加本社区和小区(院落)的环境卫生打扫。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敞养宠物,小区内不养畜禽。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自觉缴纳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探望老人,打电话问候老人,关心关怀老人。邻里之间要相互多往来,增进交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

  第九条、计划生育、勤俭节约。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居民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为由政策外生育,也不得藏匿外来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已婚妇女自觉接受妇女普查服务,政策外怀孕应自觉采取补救措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文明祭祖,推行火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十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本公约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3篇: 2021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营造社区整洁、美观、舒适安静的环境,维护全体居民的利益,特制订此居民公约,望各位居民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

  一、遵纪守法,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

  2、邻里之间互相关心、和睦相处,发生纠纷主动调解,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3、父母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尽瞻养老人的义务。

  4、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社区的公用设施和一草一木

  1、不随意践踏草坪和采摘花木;

  2、不在人行道和草坪上踢足球、打篮球,以防砸坏路灯等公共设施;

  3、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在搬运建材时,不损坏单元门,扶梯和过道墙面。

  三、讲文明、讲卫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美观

  1、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香烟头、纸屑、果壳;

  3、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不将垃圾袋堆放走廊或乱丢或置于垃圾桶外;

  4、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文明装修,不乱倒垃圾。保持共用走廊清洁,装修时关上户门。

  四、自觉遵守社区内行车停车规定

  1、社区内行车必须限速、安全行驶,不能乱鸣喇叭;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3、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长时间停在社区,不准在社区内停车过夜;

  4、乘出租车进出社区,要告知司机登记备案。

  五、自觉遵守有关饲养家禽和宠物的规定

  1、社区内禁止饲养家禽;

  2、宠物出户必须由主人手牵看护,避免咬伤或惊吓小孩和路人;

  3、宠物粪便应随时清除;

  4、宠物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如有影响,主人必须妥善处理或停止饲养。

  六、自觉遵守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1、不搞影响社区外观形象的装修;

  2、考虑到居民的休息,规定的装修时间为8:00--19:00,中午12:00--13:30;

  3、装运材料的汽车和搬家车只能停在路边,不能开进院落,以免轧坏台阶。

  七、严格遵守社区治安和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

  1、住户将住房外租,必须经社区核查,并报公安部门登记;

  2、注意随手关闭单元门,如出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

  3、不使用柴薪烧火做饭;

  4、自觉抵制“黄、赌、毒”,如发现“黄、赌、毒”情况立即报告社区保安。

  本居民公约经2012年1月1日第—次社区业主会议通过。对违约的居民由社区居民公约执约队视其违约的轻重、损失的大小和态度的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谴责和赔偿损失的处罚。

第4篇: 2021社区居民公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区安定稳定,把本社区建成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民主讨论,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团结一致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法、守法、用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人人守法,正确行使居民权利,严格履行居民义务,不干违法犯罪的事,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维护社会稳定,不信谣、不传谣,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酿酒滋事、不惹事生非,严禁悔辱、诽谤他人。

  第五条: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革除丧葬丑陋,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育,主动参加婚龄妇女“三查一治”,婚前健康检查,不得未婚先孕、违法生育。

  第七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加与邪教、赌博、吸毒有关之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第八条:讲文明、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不向窗外拨脏水、乱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

  3、不在窗外亮晒衣物、乱挂拖帕。

  第九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瞻养老人的义务,要养成尊老爱幼的良好习惯。

  第十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信访法规,不得越级上访,不得无理取闹,要作到合理诉求。

  第十一条:学雷锋、树新风,争当“五好家庭”共建文明安全社区 “文明家庭”,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成都市民公约,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净化、美化、绿化本社区作贡献。

第5篇: 2021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营造社区整洁、美观、舒适安静的环境,维护全体居民的利益,特制订此居民公约,望各位居民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

  一、遵纪守法,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

  2、邻里之间互相关心、和睦相处,发生纠纷主动调解,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3、父母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尽瞻养老人的义务。

  4、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社区的公用设施和一草一木

  1、不随意践踏草坪和采摘花木;

  2、不在人行道和草坪上踢足球、打篮球,以防砸坏路灯等公共设施;

  3、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在搬运建材时,不损坏单元门,扶梯和过道墙面。

  三、讲文明、讲卫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美观

  1、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香烟头、纸屑、果壳;

  3、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不将垃圾袋堆放走廊或乱丢或置于垃圾桶外;

  4、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文明装修,不乱倒垃圾。保持共用走廊清洁,装修时关上户门。

  四、自觉遵守社区内行车停车规定

  1、社区内行车必须限速、安全行驶,不能乱鸣喇叭;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3、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长时间停在社区,不准在社区内停车过夜;

  4、乘出租车进出社区,要告知司机登记备案。

  五、自觉遵守有关饲养家禽和宠物的规定

  1、社区内禁止饲养家禽;

  2、宠物出户必须由主人手牵看护,避免咬伤或惊吓小孩和路人;

  3、宠物粪便应随时清除;

  4、宠物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如有影响,主人必须妥善处理或停止饲养。

  六、自觉遵守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1、不搞影响社区外观形象的装修;

  2、考虑到居民的休息,规定的装修时间为8:00--19:00,中午12:00--13:30;

  3、装运材料的汽车和搬家车只能停在路边,不能开进院落,以免轧坏台阶。

  七、严格遵守社区治安和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

  1、住户将住房外租,必须经社区核查,并报公安部门登记;

  2、注意随手关闭单元门,如出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

  3、不使用柴薪烧火做饭;

  4、自觉抵制“黄、赌、毒”,如发现“黄、赌、毒”情况立即报告社区保安。

  本居民公约经20XX年1月1日第 次社区业主会议通过。对违约的居民由社区居民公约执约队视其违约的轻重、损失的大小和态度的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谴责和赔偿损失的处罚。

第6篇: 2021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热爱祖国,建设新城。 热爱祖国、 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监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民族团结,拥军爱民。各民族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康福家示范户”。

  第三条、言行文明,助残帮贫。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发扬爱心助残的优良传统,在助残日期间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残疾居民献一份真情。

  第四条、尊师重教,崇尚科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第五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俭持家,勤劳致富。

  第六条、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社区居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七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主动参加本社区和小区(院落)的环境卫生打扫。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敞养宠物,小区内不养畜禽。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自觉缴纳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探望老人,打电话问候老人,关心关怀老人。邻里之间要相互多往来,增进交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

  第九条、计划生育、勤俭节约。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居民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为由政策外生育,也不得藏匿外来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已婚妇女自觉接受妇女普查服务,政策外怀孕应自觉采取补救措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文明祭祖,推行火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十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本公约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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