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之间到底谁是管理者?谁是被管理者?谁是主谁是仆人?

楼道灯泡坏了,找物业公司;

停水停电了,找物业公司;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还找物业公司……

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物业公司。

不好意思,这不归我们管

物业公司在“踢皮球”,不负责任。

并非在小区内的所有业务

物业公司究竟是干嘛的?

物业公司管理的职责边界在哪里?

其实《民法典》早有规定!

绿地被侵占,物业该不该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义务。如果小区的绿地被侵占,物业公司应该要求破坏者整改并恢复原样。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制止其服务区域内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这要求物业公司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要时应向相关消防机构报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因此,物业公司同样有维护小区秩序的义务。当小区出现声、光污染,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也可以请求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如果行为人拒不停止其侵害行为,业主同样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介入。

家里插座、电路坏了,物业管吗?

非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没有无偿维修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插座、房屋内电路、水龙头并不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并没有无偿为业主进行维修的义务。因此,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无偿提供服务。

小区公共部分出问题谁负责?

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须经业主共同决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电梯等共有设施设备出问题时,如日常保养等,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范畴。如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畴的,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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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入住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与物业之间。以后的日常生活,基本都是与物业公司之间打交道。既为了保证自己生活的便利,也为了让自己与物业公司的交往中不受蒙骗,了解一些物业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一、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答:一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和方式,一是,从购房人收房签字后,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二是,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登记入住手续时开始收取管理费。

二、开发商的空置房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答: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来看,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至于交纳多少的管理费,可以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

三、在收取物业的管理费时,计费面积以什么为准?

答: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的房屋,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上的销售面积为准。

四、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谁来负担?

答: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指楼房的楼梯、门厅、走廊等地方的照明,这部分能源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一般惯例是,按单元门进行分摊费用。因此,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还应缴纳分摊的能源费用。

五、住户装修时,是否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答:住户对房屋进行装修已是普通现象,为了保证住户装修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而且还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的内容、装修时间、垃圾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内容。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收取装修押金,应按照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与物业公司双方约定为准,即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规定执行。

六、如何划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维修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自己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义务委托给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房屋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代开发商履行房屋保修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不属于开发商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范围,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工时费,这种情况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的一次独立的有偿服务。(注:本小区属第二种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范围与维修责任一般在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电梯、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绿地等承担维养护责任。

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室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等户内管线,设施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但委托他人维修需支付相应费用。

物业知识应该在日常生活慢慢的学习和积累,虽不是大事,但是了解一些总归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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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345热线受理市民投诉超10万件 噪音物业水电气问题排前三

7月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109526件,其中,噪音扰民有10181人次反映,物业管理方面有7945人次反映,水电气方面有7403人次反映,噪音扰民物业管理水电气问题成7月市民投诉前三甲。

数据显示,7月份,共受理市民来电109526件,接通105596件,接通率96.41%;多媒体渠道收件7366件;热线平台共产生工单117119件。

其中,噪音扰民方面的投诉主要是夜间企业生产和建筑施工、渣土车高速行驶、夜市摊点营业、汽车鸣笛等问题。物业管理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物业不作为、乱收费和收费无依据、管理混乱及小区各类设施维护检修不及时等问题。水电气方面投诉主要是夏季频繁限电停电、停水,以及相关设施抢修不及时,且没有提前通知等问题。

备注:截图及信息来源于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

以上可以看出好的居住环境好的物业多么重要的一件事。一个好的物业服务,可以让生活环境更优美,让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那么物业服务的好坏对业主的影响有哪些呢?

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不仅老人孩子的安全能得到保障,其他各种服务也会更全面。

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是很日常细致的服务,也更关注细节处的服务质量。相处是否融洽,会影响小区内每户业主每个家庭的居住品质,因此选择一个好的物业管理公司,就像选择一个好的仆人一样,省心省力。

一个好的物业,能够定期举办各种活动,如亲子活动、座谈会等,有益于加强邻里之间的联系,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优良的物业服务可使人们从心里建立起对所居住环境品质的信任感,从而侧面提升生活质量,所以置业者们买房前对物业方面不能掉以轻心。

在西安,有哪些小区的物业比较好呢?

西安高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高科(集团)公司,1996年开始涉足物业管理行业,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西安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备注:物业公司信息来源于高科物业官网,物业资质信息截自房管局官网)

西安天地源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源物业”)注册成立于2005年4月7日,是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及服务;房屋及设备设施养护维修;房屋租赁,物业信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绿化保洁及绿化工程的承接。 天地源物业具有物业管理一级资质,是中国物业协会、陕西省物业协会会员单位,西安市物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西安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备注:物业公司信息来源于西安天地源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物业资质图片截自房管局官网)

西安紫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拥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西安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秉承“亲情服务 人文关怀”的服务理念,以提升品质服务为目标,以创建和谐社区为基本责任,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备注:物业公司信息来源于紫薇地产官网,物业资质图片截自房管局官网)

备注:以上房源更新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如有房源调价或下架,请以房源详情页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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