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海外开分公司需要那些条件?

据昨日的消息称,中国快递公司中通快递(ZTOExpress)周三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融资14亿美元,成为今年迄今最大规模的美国IPO。相较于美国更快的上市速度来说,中国的上市条件略显困难,但毕竟不是每个企业都可选择海外上市的,那么,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选择在国内上市的条件是什么?一般会经历哪些阶段?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订章程草案。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变更的,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新设设立。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改制设立。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

8、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聘请律师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分别着手开展核查验证和审计工作。

2、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行方案,明确股票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并形成相关文件以供股东大会审议。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有关部门的批文。

4、对于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的设备、生产线等,应组织专门人员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测试,并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税收违规的证明。

(二)申报股票发行所需主要文件

1、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最近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3、股票发行方案与发行公告;

4、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公司发行股票的函;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6、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报告;

9、企业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

10、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

11、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项批文);

1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改制和重组方案的说明、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业务及募股投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原始财务报告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关于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财务报告。

1、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1)申报。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2)受理。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4)预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因此,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与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5)发审委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

(6)决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此外,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技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在发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经原则通过(有时可能是取得附加条件通过的承诺)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此阶段的工作对于发行、承销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预路演是指由主承销商的销售人员和分析员去拜访一些特定的投资者,通常为大型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他们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听取投资者对于发行价格的意见及看法,了解市场的整体需求,并据此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的过程。为了保证预路演的效果,必须从地域、行业等多方面考虑抽样的多样性,否则询价结论就会比较主观,不能准确地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

路演是在主承销商的安排和协助下,主要由发行人面对投资者公开进行的、旨在让投资者通过与发行人面对面的接触更好地了解发行人,进而决定是否进行认购的过程。通常在路演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便可大致判断市场的需求情况。

簿记定价主要是统计投资者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订单需求量,以把握投资者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为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依据。

以上环节完成后,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团成员签署承销团协议,准备公开募股文件的披露。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2、上市申请。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

(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订上市协议书。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

中国企业走进国际市场从事海外工程承包已经40年,成绩斐然,算是步入中年,过而立而不惑,但由于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业内的质疑,甚至直述“困惑”,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过去和未来,有杞人忧天之嫌,这不是辩证的观点。其实,任何一件事情的发展过程都不会一帆风顺,只要大的方针正确,信念不应该动摇,至于存在的问题,如果不涉及原则,都有改进的空间。本文梳理出的下列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列出这些问题,目的不是挑剔,而是希望业内重视,通过讨论诊断改进,轻装再进。


一、出海企业存在的问题

▌1. 盲目跟进,内部争斗

由于我国企业大多是政治挂帅的,所以对“走出去”和“一带一路”趋之若鹜,争先恐后,不考虑自身的能力与水平,明明驾驭不了市场,还是一个劲地往前冲,导致海外片区市场中国公司泛滥,同质化严重,互相残杀,国际工程市场有中国公司的地方基本都是一片红海,不少公司国内都管不好,更不用说海外了,奉行“没有战略就是战略”,多元化扩张,使管理跟不上。不少热门市场,一个集团数十家公司扎堆,为了完成指标,互相拆台,斗得不亦乐乎。有些照搬国内的垫资带资,把本来平和的市场搞得混乱不堪。其实海外经营并不需要全民参与,有能力的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会向外扩张,寻求新的市场,产能过剩的企业为调整结构,也会向低洼地转移,这些都应该是自发的商业行为,泛政治化不利于对外经营。


▌2. 急功近利,经营错位

由于不少企业走出去是赶潮流,并非业务需要,走出去不是以效益为目标,而是政治工作的需要,所以出国前缺乏规划,去哪里、怎么去、干什么全都不明确,出去后采取的战略战术也不清楚,反正是别人走我也走,别人干啥我也干啥,抱着个指标当战略,行不行无所谓,签了合同再说(包括商务合同甚至是MOA),公司也是根本不给海外哺育期,出国第一天就带着指标,还不会走路就需要产出,急功近利,竭泽而鱼,成交一批劣质项目,弄得亏损收场或项目根本落不了地,最后不了了之。

有些企业集团走出去,二级单位走出去,三级单位也走出去,都在同一个市场,内部协调都很困难,有些不经集团公司批准,私自借牌子接工程或违规注册、非法经营,以为外国遍地都是黄金,以为“一带一路”人人都有机会,最后雷声大雨点小,花了钱、亏了本,又悄悄地退回原地。笔者所工作的菲律宾就是这样,几家大的集团内部企业每家都拥有几十家,空耗几年,大都没有正经业务,疫情来了,很多又都打道回府了,留下的又把国内那套带资垫资带到了菲律宾,弄得行业苦不堪言。


▌3. 管理失控,发展乏力

有些公司海外发展快,合同签了一大堆,仔细一看,有质量的签约少之又少,潜在风险十分明显。这就是为什么咱们资产最多的企业净利润不高,成交额最大的企业营业额不大,项目最多的企业效益却不尽人意,等等,这一方面是我们的统计口径出了问题,攀比心态让领导头热,另一方面是企业亏的不是自己的钱。这些追求表面光鲜的行为导致海外经营粗放,片面追求规模,上行下仿,领导喜欢规模,海外就拼命成交,反正在平台经营下,营销和履约是两张皮,大不了到时候相互推责,很多机构管理混乱,履约管理随意,弄得税务缉查,劳工纠纷,成本失控,整天疲于应付,成交时高兴,履约时头疼,结算时哭诉,机构还没有发展起来就唵唵一息,根本谈不上发展后劲。

▌4. 头重脚轻,国内思维

不少企业刚刚开始从事海外经营,国内就弄一个大大的海外管理机构,而其中绝大多数人员却没有海外经验,由于内外利益不绑定,从一开始就形成对立 ,国内天天定制度,喊口号,将国内管理的体系改头换面就套用海外,多于牛毛式会议、宣贯,让海外疲于应付,各部门不交圈的文件规定,让海外左右为难。总部美其名曰是搞风控,实际上是揽权力、谋私利。正如有人指出的:大家都搞管理,谁来做经营?

▌5. 创新无力,接轨困难

海外的竞争应该像田忌赛马一样,是用自己强项对敌人的弱项,用核心竞争力去突破市场,可海外技术进步普遍比不上国内,创新能力弱,在国内一流的企业在海外只能干二流的活,二流的企业根本就不会干活,相反的,三流企业反而在海外更能够适应。这么多年来咱们很难进入主流市场,除了体系的原因外,咱们的规范与标准还不为国际市场普遍接受,技术与管理的嫁接存在障碍也是重要因素。同时,我们技术专业人员语言能力差,沟通交流存在问题,更因为自己挟央企国企身份而自重,很难融入本土社会。

▌6. 资金失控,效益低下

中国建筑企业负债率普遍偏高,很多正规招标项目被财务能力要求挡在门槛之外,而且还出现数个不同的公司把国内同一个项目列为自己的业绩。而私人项目又面临带资和垫资的问题,由于项目管理多为中国人主导,加上项目佣金,还有一大笔开销进不了成本,而且私人项目经常存在工程款拖欠,而且国内不允许海外项目在当地融资,只能由国内输血补充流动资金,汇出的资金由于管理方面的问题不能进入财务体系,导致虚增利润加大税收。


▌7. 文化缺失,持续性差

由于外国人的身份,机构经常游离在主流社会之外,既不是完全的中国文化,又没有适应本土文化,企业运作有点四不像,由于海外人员的派出与轮换频繁,新人还没有融入并形成对机构的管理思路就可能被调走了,海外长期经营得不到保障,海外机构管理存在中外员工也同样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中国人和外国人无论是在待遇、休假还是医疗保险各个方面都是一国两制,一个不能统一度量衡的企业如何能够有凝聚力?

▌8. 体系不同,能力不强

海外经营真刀实枪的,个人能力要求比较高,国内的花拳绣腿在海外吃不开,国内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模式不适应小班组作业,习惯了利用体系力量的中国企业在外面显得能力很脆弱,项目管理是一种技能,就像医生一样,实践越多越有经验,一般情况下,我们常见的海外的项目经理经常是白头发而咱们的项目经理则是小毛头,坐在一起都不对等,更不用说见多识广,具备共同语言了。

▌9. 人才缺乏,思想闭塞

国际化人才严重不足分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是咱们应试教育体系,考试管用,实践不行,海外是实用型教育体系,教的是可以操作的东西,出校门就能够应用,这就形成了中国学生高分低能的现象,我们经常说“成绩好的给成绩不好的打工”也是这个原因;其次是咱们不开放吸收国际优秀人才,眼光总是盯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国际上职业人才多的是,为什么不能为我所用呢?除了语言沟通障碍,对外人不放心,政治思想考核不过关外,还有就是领导容不得比自己能力强的人。这种完全依靠中国人做海外的路子会越走越窄。

▌10. 资源整合有待于提高

中国公司在海外任劳任怨,会干活,但知识结构单一,复合能力不强,与人谈话,十分钟过后就无话可说了,且海外派出负责人多为工程类,他们都是实在人,思想僵化,黑白分明,既不懂金融,也不擅长公关,更不知道建渠道设平台,整合资源,干“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来买单”的活,往往喜欢没钱找总部,有困难找总部,形成对总部的依赖关系。


二、企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指出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我们所需,任何企业的经营都是以围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两个核心问题,所以,企业走出去,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在商言商,在岗言岗,融入当地社会,合法合规经营。具体地讲:

▌1. 要做自己最擅长的事

首先是做好定位,做自己最擅长的,通过嫁接自己在本国的核心优势,走差异化发展路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证项目做一个成一个。同时,要通过升级商业模式,推进自营+平台+合作,扩大规模,走规模效益的路子,让海外成为企业的业务一极。

项目实施上变“重成交”向“重成效”转变,精打细算,保证项目效益算得到就拿得到,别指望先交学费再赚钱,海外经营往往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我们的内派人员要通过项目的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学会按国际惯例办事,并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帮助企业改进管理工作。

▌3. 差异化发展战略

在海外经营,重点在于应用,把国内好的技术与管理带出去,形成自己独特的优势是战胜竞争对手的必杀秘诀,只有比较优势发挥得越充分,我们的海外经营才走得越远。

海外经营,要发挥比较优势,靠的是人才,在目前咱们的海外人才政策还不利于出国工作,好的人在国内有位置,不好的人又干不成事,在当前出国工作派人“选不到,派不出,干不长”的情况下,要改变人才政策,眼光对外,吸收国际化的职业人才和本土人才。


▌4. 走“文化兴企”的路子

海外经营,前三年靠的是领导人的个人能力和魅力,3-5年后靠制度,10年之后靠文化,一支有文化的军队是任何力量都击不垮的。企业不能形成自己的文化,也就没有自己的特色,终究只是乌合之众,何能与强手对恃?

▌5. 市场营销与公关同步进行

与政府各部门维持正常的关系,合法合规经营,敬畏红线与底线,做一个好公民。重视与客户的关系,客户即使不是上帝,至少是衣食父母,以客户为中心,做客户所需,想客户所想,通过良好的服务,引出更多的客户。

重视与总部的关系,总部决策对的事情,要坚决执行,总部决策错的事情,要正确地执行。

维持分供方良好的关系,保证施工工艺不走样,材料供应优质及时,价格及付款条件都有优惠。

善待自己的员工,他们是与公司同进同退的伙伴,尤其是当地员工,他们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只有让员工有归属感,企业才有成就感。

尊重竞争对手,世间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竞争对手能够促进自己改进,只有让竞争对手尊重,才能在业内树起口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和条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