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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快公司房地产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美企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荣信置业”)。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竞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鄞州区JD10-A1-1/7(宁穿路地段)地块,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美企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3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荣信置业”作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1、名称: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东柳坊81号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美企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项目情况:鄞州区JD10-A1-1/7(宁穿路地段)地块面积为38,602平方米,容积率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在担保预计对象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荣友置业”、“荣耀置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在授权的150亿元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

  1、公司名称:宁波荣友置业有限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长河南路5号171室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关联情况:“荣友置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荣友置业”成立于2020年8月,暂无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公司名称:嘉兴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气象路1741号隆兴商厦805-22室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关联情况:“荣耀置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荣耀置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资产总额9,)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3、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及履约情况

  根据公司与德乐商业、星月商业于2020年6月签署的《补充协议》,甲方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和乙方2分别为南京德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乙方”或“交易对手方”),丙方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丁方为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定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定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0年9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1、审议《关于与上海更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4、授权委托人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未填报选举票数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担保范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对应主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在主合同下的还本付息及其他义务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发生主债务展期等情形的,其担保期间的终止日为主债务展期届满之日两年止)

  3、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财信弘业公司、棠城置业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保证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可径直行使抵押权:(1)债务人/被担保人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的;(2)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或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以及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求的;(3)抵押人违约或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以及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求的;(4)债务人,担保人所提供的资料或作出的声明,陈述或承诺错误,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

  2、担保期限:抵押合同下的抵押担保期间为自本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如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担保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3、抵押担保物:为万旭园林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为棠城置业公司持有的国兴˙海棠国际项目154个车位;为峨克门窗提供的抵押物为财信弘业公司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80个车位;为梵与环境提供的抵押物为财信弘业公司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80个车位。

  五、提供担保原因及反担保措施

  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均为公司房地产项目供应商,资信情况良好。为了对上述供应商提供原材料采购业务的金融支持,解决其融资问题,进而保证对公司的供货品质及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三家供应商向重庆三峡银行的总计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保障公司利益,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分别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反担保。

  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为公司供货过程中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公司的子公司与万旭园林签署了《集中采购合同》约定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将向其采购不超过2,400万元园林乔木,用于公司部分项目的园林绿化;公司的子公司与峨克门窗签署了《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总价不超过9,)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2020年9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1、审议《关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审议《关于中梁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3、审议《关于重庆浩方公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4、审议《关于石家庄融创财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8、审议《关于对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对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对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股票于2020年8月27日、28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对公司2020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数据未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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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2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梁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梁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浩方公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融创财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别与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融创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石家庄融创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亿元,同时向股东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兴˙海棠国际项目部分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部分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部分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14点30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概述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与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西南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界置业”)。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36%、融创西南公司持股32%、融侨公司持股32%。星界置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星界置业所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星界置业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星界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星界置业对财信弘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1)2020年9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1、审议《关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审议《关于中梁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3、审议《关于重庆浩方公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4、审议《关于石家庄融创财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8、审议《关于对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对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对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转811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股票于2020年8月27日、28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对公司2020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数据未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编号:临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刊发行情况

  (二)新闻传媒业务

  二、 互联网游戏业务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仅供参考。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编号:临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在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张燕、沈志华,独立董事宋建武、曹国熊、胡晓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长高海浩主持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方星空拟参与投资设立大数据产业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及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审核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拟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同时据此调整工作流程。鉴于此,公司相应修订《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编号:临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3:00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文化产业大厦2603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方星空拟参加与投资设立大数据产业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编号:临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星空拟参与投资设立星路光大(桐乡)大数据产业基金(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星路光大(桐乡)大数据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筹,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拟与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富尊”)、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光大富尊泰锋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锋投资”)和宁波光大鼎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鼎瑞”)签署《大数据产业基金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星路光大(桐乡)大数据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筹,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大数据基金”、“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东方星空拟出资不低于2亿元,占比不低于20%。

  东方星空和光大富尊将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和基石投资人;星路投资、泰锋投资和光大鼎瑞将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联合管理人,共同负责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作。具体出资情况如下图:

  注:剩余5.97亿元出资中,光大鼎瑞将负责募集不低于3亿元。其余2.97亿元由普通合伙人另行募集。

  2016年4月29日,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基金尚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二)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金普通合伙人

  (1)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星路投资设立于2012年8月14日,系由东方星空和杭州合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管理平台。星路投资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并担任基金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教工路28号(欧美中心酒店式公寓低区)奥克伍德酒店301室

  法定代表人:戚娟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股东:东方星空、杭州合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运营情况:已发起并管理的基金有杭州新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星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人民浙报永柏(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资金规模超4亿元,旗下基金已投资项目包括唐人影视(835885)、铁血科技(833658)、海誉动想、龙渊网络、杰拉网咖、上海起凡、在线途游等项目。

  经营业绩:根据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平审[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杭州星路总资产494万元,净资产27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93万元,净利润23万元。

  备案情况: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2)光大富尊泰锋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泰锋投资设立于2015年11月19日,系光大富尊旗下投资平台,将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五层C505室

  法定代表人:于荟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光大富尊、于荟楠

  经营情况:公司为2015年11月新设公司,目前尚无经营数据。

  备案情况: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宁波光大鼎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鼎瑞设立于2016年4月5日,系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与宁波拓智睿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其中光大兴陇信托持股占比49%,为光大鼎瑞实际控制人。光大鼎瑞将在股权投资、并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个领域大力开展业务。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10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股东:光大兴陇信托、宁波拓智睿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情况:公司为2016年新设公司,目前尚无经营数据。实际控制人光大兴陇信托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面向全国提供全面多元的金融服务,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近2000亿元。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60040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光大兴陇信托总资产462,197.34万元,净资产432,212.17万元。

  备案情况:正在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2、基金有限合伙人

  (1)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星空设立于2008年10月29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第一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也是国内第一支由报业集团牵头组建的文化产业基金,成立以来,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一直致力于整合传媒文化产业资源,专注于大文化领域的投资,同时积极拓展投资领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万元

  主营业务: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运营情况:东方星空成立以来,管理团队已完成30余个项目的投资,其中投资的宋城演艺(300144)、华数传媒(000156)顺利实现A股上市;随视传媒(430240)、缔安科技(834047)成功挂牌新三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营业绩: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方星空总资产149,549万元,净资产146,47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61万元,净利润为38,204万元。

  (2)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富尊设立于2012年9月26日,系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子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投资公司,拥有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资格。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业务包括私募股权(PE)投资、并购、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PPP等多个领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801-8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主营业务:量化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

  主要股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情况:已投资项目包括北京百分点、完美365、上海肯耐珂萨、创显科教、登虹科技、真旅网、360私有化等项目。

  经营业绩: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光大富尊总资产223,601万元,净资产134,33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9,779万元,净利润15,508万元。(未经审计)

  当前大数据已成为社会和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数据潜在的巨大价值正日益被发掘。2015年以来,中国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国家十三五规划更是将发展大数据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大数据技术研发和数据服务的创新创业企业快速生长。在此背景下,东方星空参与投资设立大数据基金,将加大力度投资大数据行业优质企业,集聚大数据核心技术人才,为公司大数据产业布局提供有效支撑。

  星路光大(桐乡)大数据产业基金(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拟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拟于2016年5月完成设立,注册地拟为浙江省桐乡市。

  基金规模:人民币10亿元。

  投资比例:东方星空和光大富尊拟分别现金出资不低于2亿元,星路投资拟现金出资150万元,泰锋投资和光大鼎瑞拟分别现金出资75万元,同时光大鼎瑞负责募集不低于3亿元,剩余2.97亿元由普通合伙人另行募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相关业务、投资咨询;对大数据产业相关的企业股权或项目进行并购类投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存续期为7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项目回收期。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1)管理费:比例为基金实际到位资金额的2%;

  (2)超额收益分配:年化收益8%部分,全体投资人根据投资比例获得基金收益的80%,管理人获得20%;

  (3)星路投资、泰锋投资及光大鼎瑞按照50%:25%:25%的比例分享管理费和超额收益。

  (1)魏志良: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于1996年起从事证券行业。历任国内一线券商投行部门、经纪业务部门、固定收益部门、股权直投部门管理岗位,主导完成多项股权、债权、并购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2014年起,任光大信托北京区域中心总经理。

  (2)于荟楠: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学位。年任天一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拥有丰富的企业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经验。年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三部副总经理,2015年加入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组建了私募股权投资团队,带领团队已完成的投资有北京百分点、上海肯耐珂萨、广州创显科教、杭州登虹等股权投资项目。

  (3)戚娟娟:毕业于香港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新闻学学士。历任《中国企业家》杂志社记者、《福布斯》中文版编辑、新媒体项目经理、财经网与《财经》杂志社业务发展及市场副总监、财新传媒新媒体总监。具有超过10年的财经媒体采编、新媒体运营经验及TMT领域投资经验。现任星路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王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CPA)。2009年加入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主导完成(300490)、申龙电梯等IPO项目,以及新疆(00015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4年加入光大兴陇信托,任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区域中心信托业务七部总经理。

  备案登记情况:基金设立中,设立完成后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

  2、基金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涉及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等重要事项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普通合伙人星路投资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为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最终决策的权力机构,设四名委员,东方星空和三个普通合伙人各委派一位代表担任委员,其中东方星空拟委派总经理李庆担任。李庆先生简历:现任浙报传媒副总经理、东方星空总经理,历任浙江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浙江凡思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证券分析师,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报传媒董事会秘书。主导投资了华康药业、(300203)、(300332)、随视传媒(430240)、华数传媒(000156)等项目。参与实施并具体执行了公司上市、非公开发行并收购杭州边锋及上海浩方等重大项目,具备丰富的文化传媒产业和资本运作经验。

  3、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模式

  拟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并按照市场化机制通过股权转让、二级市场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星路投资为东方星空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及东方星空与光大富尊、泰锋投资、光大鼎瑞不存在关联关系;

  (2)星路投资、光大富尊、泰锋投资、光大鼎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不会增持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合伙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全体合伙人拟于2016年5月签署大数据基金《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充分借鉴国内外产业投资基金的操作模式,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和大数据产业调整的方向,以为合伙人创造稳健回报为首要目标,通过投资使被投资企业或项目的价值得以提升,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的同时促进中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由5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3个,分别为星路投资、泰锋投资、光大鼎瑞;有限合伙人2个,分别为东方星空和光大富尊。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普通合伙人星路投资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后10日内支付;

  (3)出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4、合伙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权力:根据合伙企业投资重点执行投资政策和实现投资目标,制定适当的投资和退出策略;代表合伙企业购入资产,管理、处分合伙企业的资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外汇以及税务事宜;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等。

  义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按期缴付认缴出资,执行合伙事务,维护合伙企业财产;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大数据产业基金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等。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根据合伙人要求,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接受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主要职权包括:代表合伙企业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执行交易,订立和履行合同,处理财务工作,以及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剩余认缴资本缴付通知等其他事务。

  权利: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表决权;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权益维护;剩余财产分配等。

  义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资本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资本额为限承担责任。

  (4)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讨论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权益转让;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更换、除名普通合伙人或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分立、合并、解散、清算等。

  合伙人会议所作决议,需经代表实际出资额2/3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决会为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最终决策的权力机构。投决会由4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星路投资、泰锋投资、光大鼎瑞各任命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东方星空任命1名委员。投决会的主要职权为决定项目投资;投后管理;股权投资事宜(若有)的投资权益变现及退出方案;决定临时投资策略和方式等。

  投决会对上述事项作出表决时,必须经投决会委员全票通过。投决会委员不得投弃权票。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5年8月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大数据交易中心”项目,将开展包括主机托管、宽带租用、云计算服务和大数据交易等一系列新兴业务,形成新的产业平台,并统领新闻传媒、数字娱乐、智慧服务和文化产业投资“3+1”大传媒格局建设。本次投资大数据产业基金将以项目投资为主,通过项目并购后的业务融合,逐步实现大数据全产业链的完整布局,被投资企业也将能优先与公司大数据产业布局产生积极互动,形成有价值的数据产品并与用户建立深层次互动连接,进而有效助推公司“用户、大数据、大传媒”业务布局,加快推进互联网化转型发展。此外,项目退出亦将实现投资收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大数据作为新兴行业的投资风险

  大数据行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期,但作为新兴行业,整体风险仍相对较高。首先,大数据行业初创型企业较多,盈利能力和发展不确定性较大;其次,当前大数据行业发展迅猛,资本大量进入,投资主体相对过剩,且偏向追求投资数量,导致项目整体估值偏高,投资机构间无序竞争多发,存在一定程度的泡沫;再次,随着大数据产业内涵和外延的持续扩展,产业资源的集中度和兴趣点呈现显著的不确定性特征;最后,政策风向变化也将导致一定的投资风险。

  应对措施:基金管理团队的项目操作经验丰富,多年累积的市场判断能力、风险嗅觉,可以有效保证投向价值合理、风险可控的优质项目;此外,管理团队成功投资多家大数据企业,被投资企业所具备的丰富的大数据行业企业运营和管理经验,以及获得最新行业和政策信息的便利渠道,也有利于为基金的项目投资提供专业的意见,有利于基金在行业层面的风险控制,并提早预判政策风向,有效规避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2、大数据项目本身的投资风险

  多数大数据企业仍处于初创阶段,治理结构相对简单,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加之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尚未建立完善,项目本身存在规范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风险;此外,除数据存储业务企业,大数据企业多为轻资产运营,且数据积累和变现较其他业务门类更为漫长,通常需要持续投入更多轮次、更大规模的资金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短期盈利能力较弱的短板通常会更加凸显。

  应对措施:管理团队长期从事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并设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具备互联网等轻资产和新兴行业的丰富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控制能力,此外投资团队在资本市场的运作能力也为项目退出提供保障,可有效降低单个投资项目的非系统性风险。

  3、基金管理公司正在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

  作为拟设立的大数据基金普通合伙人之一的光大鼎瑞正在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存在未能及时办理完成的法律监管风险。

  应对措施:将与基金管理团队沟通,尽快完成光大鼎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取得登记备案证明,尽可能规避法律监管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公告编号: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副董事长蒋国兴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高海浩、张燕、沈志华、宋建武、曹国熊、胡晓明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郑法其和董事会秘书梁楠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2、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未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小亮、周一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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