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的少儿金福终身寿险交完20年后,以后能拿回本金吗


太平洋金佑人生是属于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来说缴费的年限有四种: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在交满期限后的确可以把本金取出来,可以分次取或者一次性取,但是申请取出就意味着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意味着保险公司不再为其承担理赔的义务,倘若在未来的时间里被投保人身体出现不适需要理赔,那么保险公司是不给予理赔的。所以,把本金取出来是非常不明智的决定,建议不要这么做。

买保险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好不容易交满期限了,后续就是享受权益的时候了,再取出来岂不是啥都捞不着?举个例子,一位女性在22岁购买了保险,每年缴纳3000元保费,交纳20年。

到42岁时保费缴纳完毕,如果按照80岁年龄来算,未来还有38年的时间是可以享受权益的。但是一旦取出了,那就意味着未来38年的疾病风险都要自己扛了。

那时已经42了,本身就步入了疾病的高发期,在缴纳保费期间因为年轻,生病的概率还比较低。越晚后患病的概率越高,保险业务员也会跟保险人解释其中的利弊,都不建议这么做。

如果按每年3000,20年交费,合计本金是6万元,即便是申请把本金提出来,其实也不能多提多少钱。因为保险是按照现金价值来计算的,跟享受的权益比起来,本金的价值真的不算什么。

如今,可以购买保险的平台很多,在网上也可购买,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条款。若曾经有过疾病史,最好是提前告知,或者是做好疾病告知,千万不要想着隐瞒。

在购买时隐瞒了病情,后续若被保险公司查到,可能就会影响到理赔的结果。


· 公司金融顾问,梁连柱、财经领域创作者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可以“取出来”,但不建议;这是款终身健康险,如果保费取出来就没保障了,所以不建议取出来。太平洋金佑人生缴满20年后,到60或65岁才能领钱,视投保时的年龄而定。60岁或65岁一次性领取(合同终止)或按年领取红利至终身,身故后由受益人再领取身故收益金(可一次性领取而未领取的那些钱。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保险交满期限以后,本金是可以提出来的,会给你一些利息,这种保险还是非常不错的。

个人感觉是可以提出来的,如果自己交保险交够年限的话,自己的本金和利息都是能够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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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保能不能取回本金,得看保单的约定。

    大部分情况是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通俗点来说就是“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也就是平常保险销售人员所说的保单实际价值。

    一般具备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都是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理财类保险(万能险、分红险)这些产品,并且在保单合同的约定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条款:

    现金价值一般按照这样的方式计算: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在本保单上的分摊金额-保险公司因为本保单向相关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的本保单的纯保费+剩余保费生成的利息

    也就是你交的钱扣除保险公司一些杂七杂八的钱以后退保才是到手的钱。

    所以如果是未到期退保肯定是会有损失的。不过具体想要回本可以参考保险公司给出的产品利益演示表。一般保单上会有显示,比如下面某个公司的投保合同给出的演示:

    如果是第十年退保,就只能拿回7065元的意思。

    所以交了10年,能不能回本自己算一下一共交了多少钱,对应的现金价值表第十个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就知道能不能回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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