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劳动局,别的公司还可以再入保险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如果你被单位开除,并且有20年的工龄,那么能够得到什么补偿呢?如果说你确实和工作单位签订了20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是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20年的工作年限也是比较长的。一般情况下获得的经济补偿待遇,不会超过12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有些地区是取决于社会平均工资待遇,有些地区是取决于自己的全额工资待遇。

但是无论如何你可以获得一个一年的工资收入,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然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到一份失业金的待遇。因为毕竟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在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上是符合条件的,而且你给工作单位工作了20年,所以说你的失业保险参保年限应该在10周年以上,那么按正常的行为你可以领取到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

这个失业金待遇,给你带来的好处就是给你交纳医疗保险的费用。然后自己的医疗保险由失业金缴纳是无需交纳的,所以在失业期间你只需要自己承担一个养老保险的交费就可以了。这就是基本上所获得的一个补偿待遇,当然有些地区对于一年的工资待遇,可能在这样的基础上还会增加几个月,但是最长不会超过17个月。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本人以前干过多年的人员惩戒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开除是一种最重的处分。即处分是因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或者法院的判决结果,在查清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的否定性结论。其中,开除是最重的处分,意味着违法违纪者被彻底剥夺了工作资格,失去的工作岗位,从此成为一个失业人员。也就是说:开除是以本人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前提条件的,本人有错在先,开除不过是处分决定机关依法对其违法违纪行为做出的惩戒措施。同时,开除这个处分决定也必须是依法作出的,并非什么机关都有开除工作人员的法定职权。这是谈论开除处分的先决条件。

其次,被开除职工的三类具体人员身份类别。从总体上讲,本人身份不同,所在的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开除职工的法律依据也不同。一般地说:有以下三种基本情况:

1、本人是党政机关的公务员。给予公务员开除处分,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刚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本人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开除处分,其法规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刚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3、本人是企业职工(主要是国有企业职工)。严格地说:目前没有给予企业职工开除处分的政策性规定,原因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之后,如何惩戒企业职工的违法违纪行为,成为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一部分,由企业自行处理。但这两部法律同时又规定:企业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本人失业。

再次,被单位开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严格地说,目前的开除处分只适用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企业职工并不适用,原因是: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国务院明令废止后,我国再没有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要开除国企职工,实际上根本没有法规依据。国有企业也只能以严重违法劳动合同的理由,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惩戒职工,现实情况下很少使用。

这里要明确指出的是:自2020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实施之后,这种局面将彻底改观。该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这实际上是一个授权性规定,它表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事宜,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将会陆续地出台相关规定,补上关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法律漏洞,从根本上实现有法可依。

那么,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主要有这么几点:1、从开除之日起,终止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停发工资福利等一切待遇,彻底失去继续工作的资格2、以后即使重新参加工作,工龄从零开始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也被彻底清零;只有实际缴费年限依然有效。3、重新参加工作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几乎没有任何希望。原因很简单:一是年龄大了,二是根本通不过政审;4、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将大幅度缩水,老年生活水平将严重下降。总之一句话:被单位开除公职,几乎等同于自杀未遂。从此,人生之路彻底改道,绝大多数人悔不当初。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按正常情况下25岁参加工作计算,题主应该是45岁左右了。正是年富力强、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一旦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开除,以前工龄作废,视同缴费年限清零,社会保险缴费中的统筹费用也不能享受,只剩下从2014年10月起的个人实际缴费,是个人的合法财产,依然有效。要问有什么补偿?可以肯定地说:什么都没有,别想得到一分钱。国家政策上,根本就不可能支持一个被开除公职的违法乱纪者。毕竟,开除公职并不是立功受奖,也没有什么补偿的必要前提!为今之计,还是赶快去找工作吧,不然生活很快就会出现困难;并请早一点转走自己的人事档案,仅此而已。

劳动法里没有开除,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前,企业有权对职工有开除,1982年国务院有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就规定企业对职工有权开除,但须厂长(经理)提出,厂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自《劳动法》施行后,从劳动法的条文中找不到开除的字样。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五,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类不同情形。
第二十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猜测这条不是你被"开除"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是精减的人员,也不是你被"开除"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你有20年的工龄,你不符合这种情形。另有3种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刑事的。
我不知你被企业"开除"的原因,我估计与这3种情形之一相吻合的,企业就可有权对你解除劳动合同,即你所说"开除"。
你说开除,你有20年工龄,问能得到什么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唯独对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提经济补偿,说明你被"开除"没有经济补偿。有20年工龄没有补偿。

首先要看什么原因被开除,若是因为个人员工被开除,如重大工作失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等被开除,没有任何补偿!若是因为公司原因被单位开除,如企业经营不善而裁员等,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参照上述法律规定,题主有20年的工龄,至少可以取得20个月的经济补偿(假设题主工资没有超过当地三倍社会平均工资)。此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以上供参考,因涉及劳动纠纷,建议具体咨询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多谢!

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首先要了解一下你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如果你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之中最重的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是不得到任何补偿的。

所谓国家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按照监察法的表述,这六类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公职人员被开除,或者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如果属于公务员被开除的,基本上都是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或是犯有比较严重错误的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公职人员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如果你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属于企业的一般员工,包括国有企业的一般员工和其他企业的一般员工,用人单位实际上没有开除处分的权利,但是可以除名,在这些单位的除名实际上就是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缓刑等,被用人单位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除名。这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除名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适用的法律不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也不是公务员法,更不适合监察法,而是劳动合同法。有人说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都应当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其实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

劳动合同法关于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是第四十六条。按照四十六条的规定,只有这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才会给予经济补偿。一是按照三十六条协商一致的;二是按照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按照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四是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五是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这六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其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的。比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开除处分,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处分法的规定,开除处分基本上犯了比较严重错误的人员,甚至是触犯刑律的人员才会受到开除处分,这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属于企业工作人员,一般企业是没有资格对员工进行开除处分的,但是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才符合企业除名或是相当于开除处分资格,这也是不能享受任何经济补偿的。好伙伴们需要分辨的是,开除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受了开除处分都要被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不等于开除,开除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

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单位要开除某个员工都是因为员工出现过错或者其他原因。否则其实单位是很少直接开除人员的,毕竟没有正当理由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得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中,以下原因被开除的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用支付任何补偿:

(一)、是在试用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因图谋私利益而用欺骗的手段做违法事情等给用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要求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是单位已经提出来不要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绝不改正的;

(五)、用欺诈的手段让单位违背了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能不能得到赔偿还得看单位最后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条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单位产生争议了,可以申请仲裁进行调解。比如单位说严重违反我单位规章制度要开除,员工说自并没有。这种情况下单位又拿不出来证据证明员工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裁决结果是单位无法证明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就算是违法解除,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是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每满1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20年就是20个月经济补偿,赔偿金就是40个月。所以我们平时一定弄清楚单位开除的原因是什么,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被单位开除了,虽然有些情况目前还是在法定退休年龄内,也有购买失业保险1年以上(各个省份要求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那么可以个人去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就没得过错之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

被单位开除了,工作了20年,可以领取赔偿金和失业金。

是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哦。

工作20年,被单位开除,是领赔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

工作20年,说明您已经符合在单位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了。

所以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你的话,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如果单位是以合理理由辞退你的话,比如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因这两种原因,而且有凭有据的话,辞退员工是合法辞退,企业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

小结,所以如果您是被单位违法辞退的话,有20年的工龄了,单位是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的。

按照规定,工作满1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为补偿,如果您工资每月为5000元,那么工作20年,需要支付40个月的工资,即为000元。

被单位辞退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因非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被企业辞退,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如果您是农业户口的话,您可以领取20个月的一次性农合补助金,在青岛可以领取80元。

如果您是城镇户口的话,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在单位工作20年了,被单位开除了,可以领取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和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失业金。

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单位开除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合法开除,那么你一分钱也拿不到。另一种是违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开除,那你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员工出现下列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开除”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开除。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单位可列为严重违纪情形】


因为职工存在违纪违法情形,所以此时用人单位按照标准程序是可以“开除”违规者的。这种情况职工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但是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失业金。

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现实中,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使用最多的理由是员工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其他情形都不如这条使用频率高。但是这里要注意,单位想以职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否则可能会违反劳动合同法。

1、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本身是合法的,内容不合法的规章制度无效。例如,单位规定,女职工入职不满一年不得怀孕,这种规定就是违法的,无效。

2、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了民主程序。什么是民主程序?一般来说,经过了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就符合民主程序的要求。

3、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经过了公示或者已经告知职工。

如果规章制度本身不符合上面三个条件或者说就没有规章制度,直接把员工开除了,那么单位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此时,作为职工,你有两个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可以获得40个月经济补偿金

假如单位违法开除的职工,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该职工离职前的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他可以获得40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职工离职前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他可以获得12个月经济补偿金。这就是3倍12年限制的由来,只有工资标准超过3倍时,才会出现12年的限制。

具体的计算标准请看下图:

好了,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遇到被单位开除这件事,有的是很悲观,有的人很乐观,而对于已经有了20年的工龄的人来说被单位开除我觉得是大赚了一笔。

悲观的人会这么想“我都工作了20年了,你开除了我,我找不到别的工作怎么办?单位真是卸磨杀驴,过河拆桥啊,唉!以后没有工作的生活可怎么过啊!”

而我属于比较乐观的人,如果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这样想“已经在现单位工作了20年了,被开除也好啊,刚好趁这个机会换个环境试试!工作二十年被开除,单位既需要赔偿我12个月的工资,我还能最长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这是多么丰厚的奖励啊!”

所以工作20年被辞退,假设在职时每月工资15000元,那么12个月的辞退补偿金就有18万元,加上24个月的失业金,如果一个月领取1200元失业金,24个月就可以领到28800元,总共可以拿到将近21万元,即便是个身无分文的穷人一下拥有21万的资产,都会变得吃穿不愁,何况一个被开除的工人呢?

另外在领取失业金的这两年时间内,用来找工作也是绰绰有余了,可以面试几乎所有单位的所有岗位,两年的时候即便是一天面试一个公司,两年下来都能面试700多个公司,还怕自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吗?

所以工龄20年被辞退的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最长一次性领取12个月的工资,另外可以持单位辞退你的证明去办理失业登记,按月领取失业金,20年工龄最长可领取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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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知道并不是被单位开除的所有情况都可以拿到补偿,像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是工作当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被单位辞退是拿不到补偿的,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可以拿到补偿。

其次假设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以及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2N倍赔偿。

对于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其他要求: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目前最高补偿年限应为2019年减去2008年为11年,2008年后经济赔偿金:

员工月工资高于工作单位地区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工作单位地区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X11年X2

员工月工资未高于工作单位地区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员工月工资X11年X2

而2008年之前的经济补偿按之前的标准进行,也就是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也就是9个月的工资补偿。

所以能得到的补偿为:9个月的工资+2008年后经济赔偿金(分上述两种情况)。

被单位开除,有20年工龄,能不能得到补偿?

有时候我们也确实很郁闷,为单位辛辛苦苦工作了20年,却被单位开除了,单位应当给予补偿吧?

这种情况确实不一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法律地位对等的主体。

如果是劳动者有错,比如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单位要求工作经常旷工,经常请事假。被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用工关系的话,没有任何补偿。也就是无过错一方不需要支付补偿。

不过职工可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金待遇。

如果劳动者按照单位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工作,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跟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亏损或破产,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或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要求,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不过还有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经济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等。

用人单位不合法的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错误,又不按法律要求进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得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一般是,职工应得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所以,我们被单位解除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根据具体情况来段定不同标准的。

不过,还有非法律硬性规定性质的补偿、赔偿,这个主要要看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协商了,通过好好做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可能支付超出法律规定的补偿或者赔偿金。

我在政府机关工作了近四十年,并且长期主抓政工人事工作,因此对该问答有着很深的见解,请网友们关注我。

题主所问被单位开除了,有二十年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这要看你是因为什么被开除了,如果你是因违法犯罪被开除了,国家不会给你任何补偿。无非是等你从监狱里出来,再去给社保局领你个人所缴养老保险的那一部分资金。单位替你所缴养老保险的那一部分一律充公,进入社保资金的帐户。

如果你不是因违法乱纪被开除,而是因为企业单位单方面终止了你的工作。这样的话,只要你有跟单位签定二十年的合同书,像这种情况单位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你12个月的工资。除此以外你还能享受一份失业金的待业,这个失业金你能领24个月。

当今社会找一份工作那是不易的,特别是公务员还得通过考试择优才能当上公职人员,更应该爱岗敬业。如果真的因违法乱纪被双开,那就丟掉了一切,想就业还得从新开始。因此我奉劝正在岗位上工作的网友们无论做什么事应三思而后行,尽量做到遵纪守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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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有多少工龄,而在于你所谓的“开除”是什么情况。工龄只是客观事实,并不存在补偿问题。如果因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劳动法规内规定的情况被开除,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相反,如果是企业违法解约,这种情况下的“开除”,是有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就要根据你的工龄来计算补偿费用了。

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单位是要赔付补偿金的: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赔偿金的赔付方式通常是根据工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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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单位开除,虽然你有20年的工龄,但是你不一定能够得到赔偿,甚至单位还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接下来,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如果你这20年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工作期间勤勤恳恳,没有任何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此时公司将你开除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二倍,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如果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你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你能拿到()12万元的赔偿金。

其次,如果你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而且用人单位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上述规章制度并已经向你公示,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也依法通知了工会,那么公司就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你支付任何补偿。此时,如果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还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依法要求你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被单位开除了,既使有20年的工龄,也不应该享受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被单位开除的原因很多,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条,一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明显是犯了严重错误后才能被开除的,违反这些规定被开除后,劳动关系也就自行解除。

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能不能享受经济补偿呢?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享受经济补偿有严格规定,原条款是这样表述的,“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很明显依据第二十五条那三种情况因开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在享受经济补偿的范围,所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至于被开除后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三个条件同时都符合,就能享受失业保险金,有一项不符合,就不能享受。

你曾经在国企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20年,现被单位做出开除处分。

如果你是国企职工,单位做出开除决定的同时,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996年1月以后你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留;从你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99年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取消,2000年1月以后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保留。

如果你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你参加工作之日起至2014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取消,2014年10月起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留;从你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99年12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取消,2000年1月后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保留。

我觉得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弄清楚单位开除你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要是这里不方便说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单位是合法开除你,你的赔偿是0元。

单位要是不能证明是合法开除,你的赔偿金是40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3倍的话,赔24个月。

这需要具体分析单位是合法开除还是违法开除,不同方式补偿是不同的

第一,单位合法开除的,不能获得补偿

如果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开除你,则是属于合法开除。对于合法开除的,一般是因为劳动者自身有过错,单位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或者补偿的。

第二,单位违法开除的,可以获得相当于4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单位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41条、43条的规定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包括了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其中第43条是单位辞退员工的程序性规定。

赔偿金=2×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离职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工作不足6个月的按0.5年计算,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主要看“开除”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是严重违法单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或者违法乱纪甚至拘留判刑被开除的,那真的什么补偿都得不到了。如果对单位决定不服,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因为单位自身经营不善,或者裁员时将您辞退,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您应该可以获得双倍赔偿金,因为20年工龄的话在单位应该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必须支付双倍赔偿金。接下来的补偿就看您被“开除”前12个月的薪资情况了。一般是按照平均月薪*工龄(20),但如果您薪资高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那就是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12。如果无法确定,就按照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龄。

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基数”,很多单位为了少付补偿金,宁愿先让职工“下岗”12个月,降低工资后再和员工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还有如果您离退休不足5年,单位还可能和您商谈“倒买断”的事情,即按照您距离退休的月数*某个基数。这个基数可能是您的薪资,可能是其它任何数字。因为他算下来支付的补偿金足够给您缴纳五险一金到退休还有多的。这个时候当然不肯“买断”。当然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想离职也可以。如果想离职的,谈判时可以先计算一下自己距离退休,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的成本,这应该就是单位愿意支付补偿金的底线。离职后您可以先申请两年失业金,如果想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可以咨询街镇或社会保险中心,一般个人离退休不足5年时缴纳社保,都会有一些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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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单位开除了那是没有什么补偿的反正我单位没有,有二十年工龄也没有补偿的,因为你违规厂法那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你在厂里什么都没有不要你做了那是有补偿的,我就是在厂里做的厂里效益不好要简人,做了三年多补偿一万多园。

重要消息,紧急通知:如果突然之间被单位开除,那么恭喜你,即将能获取几倍的赔偿金和失业补偿金,所以大家尽早了解,尽早挽回损失。

被单位开除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呢?

很多人工作期间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只要有劳动合同书,那么彼此之间就存在合作的关系,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员工没有违背公司的规则,犯罪等其他原因的话,公司是不允许单方面辞退员工。

这也是违法的行为,完全可以去劳动局起诉他们。

如果你是违背公司规则,犯罪等其他原因的话,那么对不起没有。

20年工龄,就算你30年工龄,因为自己的原因被公司开除,那么你就得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因为一个单位将员工开除是最严重的处罚,这也就代表了员工存在很严重的违法乱纪的行为,一般这种情况下不会得到任何的补偿。

所以这个问题并没有表明是自己违背公司原则,还是公司单方面开除,我们就按照单方面开除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如果是没有任何的犯法,违背公司规则等其他原因,被公司单方面开除,那么有权利要求公司赔偿自己的补偿金。

一般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而经济补偿是根据你的工龄年限来做出决定,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20年工龄自然有20个月的补偿金,因为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但是现在出现了这种情况,有的地方赔偿金最高是12个月,有的是24个月,很多人都争论不休,所以这得看你们当地的情况。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说赔偿金最高是12个月的话。

你工作期间每个月的工资是6000(元),那么12个月就得赔偿你;6000(元)*12(月)=72000(元)。

说实话,如果突然之间被单位开除的话,能找到新的工作,尽量不要去领失业补助金,只要你缴纳了养老保险,一旦领取失业补助金,那么对你的养老保险会有影响。

社保最低费用缴满15年,养老保险也是如果说没有缴满15年,就被单位开除,那么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偿金。

一般最高领取补偿金都不会超过24个月,领取补偿金,那么就不能够缴纳养老保险,这样退休以后对你的养老保险有很大的影响。

唯一的好处就是你失业补偿金就不需要自己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因为工作期间所缴纳社保里面包含五险五险,其中就有个失业补偿金。

这两种情况如果是单位合法的,将你开除,那么你一分钱的补偿金都没有,因为开除是单位最高的处罚,根据规定,被开除肯定员工存在某些严重的违法乱纪事情。

这种情况是没有任何的补偿费用,但是如果单位是违法,将你开除自己没有存在严重的违法乱纪,也没有违背公司原则,单方面被开除的话,那么单位肯定要赔偿你以上的补偿。

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开除和被解除劳动关系,这两种是不同的概念。

但是现在有些单位确实存在,开除员工的现象,而且员工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说白了就是逼你走。

降低工资标准,增加每天干活的任务量,完不成就扣你钱,慢慢的让你自己同意辞职,这样一来单位可以名正言顺的把你辞退,又不用给予赔偿金,两全其美的办法。

有人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怎么办呢?

不少人觉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那好办,会有更高的赔偿,但是现在的单位很多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而且被单位单方面辞退,还压了一个月的工资,去劳动局反映没有证据,怎么赔偿?

要求赔偿金,如果单位不给,那么必须有劳动合同书,单位给你解除劳动合同书和辞退的手续,上面一定注明是单位辞退,你拿着这两个手续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书。

再通过劳动仲裁书,要求单位给予赔偿金。

对此,三味小镇哥看法就是:

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辞退,什么是开除,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书。

被开除肯定是自身存在很大的原因,这种情况没有任何的补偿金,所以大家不要去想了。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你和单位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也没有补偿金。

有些被辞退是单位单方面辞退,而不是自己的意愿,这种情况单位是违法的,有补偿金。

一般20年的工龄,说实话也属于单位的老员工,老员工各方面都是比较好的,而单位也不会开除老员工,除了老员工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本题的答案是没有任何补偿金,因为是被开除,开除是最高处分,加上20年的工龄是老员工,一般这种情况都属于违法乱纪,才会被开除。

有些人开除是单位单方面,而且没有劳动合同书,那么就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临时工没有编制,也没有劳动合同书,单位随意的辞退开除,那么也没有任何的补偿,就算有也不好申请下来,有一句话说得好,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胳膊怎么拧过大腿?

如果是养老保险,还没有缴满15年就被单位开除,或者是辞退最好不要去领失业补助金,接下来所要办的就是如何将自己缴纳的社保接着保留下来。

一般这种情况就需要立马找一个新的单位继续缴纳社保,一直累计15年之后就不用担心断交的问题。

总而言之,大家在工作期间一定要遵守厂规厂纪,缴纳社保之后,如果突然之间被开除,那么十分的麻烦,光是社保方面就能够让你头疼半天。

以上的只是个人观点,所说的赔偿是针对那些莫名其妙被开除。没有任何的违法乱纪事情,被单位单方面开除,没有任何违法的事情 ,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感谢各位朋友观看和支持)。

一般正常情况下,单位是不会轻易开除员工,开除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对于公司来说并不划算!公司更多的会选择协商解除合同!个别无良公司更是以各种理由逼迫你自动离职!

想要获得经济补偿,首先要确定员工不能违反劳动法规定,自己本身没有责任!如果是员工的责任,那么就是被开除了,也没有任何补偿可以拿的!

20年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

20年的工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被单位开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你是可以得到20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支付赔偿金,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也就是40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其中包括加班补贴,年终奖,提成,都是要算在内的!是按税前工资来计算!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尽量与公司协商,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以后再选择离职!要不然上了公司的套路就很难拿到钱!

被动失业还可以申请失业金

你是被公司辞退的,根据相关规定,已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让公司开具失业证明,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根据你的工龄,有20年,你的失业险至少交了十年以上,你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虽然不多,每个月也有1000多块钱补贴生活费用!可以缓解部分经济压力!

领取失业金的好处,你的医保还可以有社保基金代为缴纳!在这期间的医保还是可以用的!

被单位辞退可以得到补偿,前提员工是没有过错。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就可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只要自身身正,就不怕影子斜。不管是什么单位。都要遵循法律的规定,无故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就是违法的!员工一定要加强维权的意识,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被单位开除,有20年工龄、有何补偿?如果你是国企的职工:

一:如果你被企业开除,是因为犯罪被判刑、而服刑蹲狱,没有任何的补偿、工龄归零;

二:你被企业开除,没有被判刑、蹲狱,你此前的工龄仍然有效;但视同工龄的养老保险、必须是自己交费才起作用;

三:被企业开除后,没有被判刑、蹲獄,你93年以后的养老保险、继续全额有效;视同工龄、必须自己交费才有效;

四:你所在的原单位如果是央企、省市直管的国企员工,你将获得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计算);

⑤:如果你被开除、是犯罪被判刑而蹲狱,刑满释放以后还没到退休年龄、可找企业按排做临时工、或者叫家属工;

⑥:如果刑滿释放以后、己到退休年龄,可找原企业领取一定的生活补贴费,还可找社区(居委会)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够年龄的、可享受老年津贴;

被企业辞退,能不能获得补偿,能获得多少补偿,和被辞退的理由有着直接关系。可能拿到一大笔补偿金,也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

一、什么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不用给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员工存在以下情况,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而辞退员工:

  1.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 在其它地方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
  4. 强迫企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简单地说,不管员工的工龄有多久,以上情况一经证实,企业就可以辞退员工,一分钱经济补偿都不用付。

二、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40、41、44等条款,企业以以下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 员工患病或负伤(非工伤),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
  3. 员工经过培训或调岗,仍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
  4.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企业搬迁到外地等;
  5. 企业因经营困难,或者转产、经营方向调整,需要经济性裁员;
  6.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合同;

不管员工工龄多长,只要以此理由辞退员工,企业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我们经常在新闻里听到,某某企业辞退员工,支付2N的经济赔偿金。N用来指代经济补偿金,2N就是2倍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我们常常用N表示经济补偿金,2N来表示经济赔偿金。如果企业没有合法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企业需要支付2N,也就是支付经济赔偿金。

四、工作了20年,被企业辞退,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呢?

如果符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的话,计算公式=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工作年限

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业务提成、加班费、福利津贴等等。

老李在公司工作了20年,过去一年的基本工资为70000,绩效奖金20000,加班费3000,年终奖15000,福利津贴3000。老李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3000)÷12×20=185000元

但是这里有一点要注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果我们的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按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老张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为20000元,工作年限20年,但是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5000元。老张的经济补偿金==180000元

如果遇到企业无合法理由辞退,补偿直接翻倍,变成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首先要弄明白企业辞退我们的理由属于哪一类,其次是计算清楚自己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以及是否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


大家对于劳动关系,有什么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一一解答大家的问题。

谢谢邀请,谢谢楼主的提问!

被单位开除了,首先可以拿到1年有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有20年的工龄,可以按照你12年的平均工资标准给予你经济补偿金。

第二, 由于单位开除你,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50%~100%的赔偿金。

第三,由于单位开除你,也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第四,可以申请领失业保险或者失业补助金。二者只能选择一种。申请失业保险条件必须满足2个条件: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及失业保险交满1年以上这2个条件!

在工作单位,总有人习惯把辞退说成是开除。其实,在《劳动合同法》中,根本就没有这种说法。准确地说,应该是被单位辞退才合适。

至于被单位辞退,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这还真不好说,要结合被单位辞退的性质来定。

  • 如果被单位辞退,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的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内容,也称为过失性辞退。这种情况下,是得不到什么补偿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这种情形下的经济补偿规定。
  • 如果被单位辞退,不是因为员工的过错,员工没有触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内容,也称无过失辞退。在这种情形下,是能得到经济赔偿的。

因为,该员工已经在单位工作了20年,属于与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辞退该员工,就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应该给员工二倍的经济补偿。

按照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该员工应该得到40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二倍。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单位依法缴纳了失业保险,无论该员工属于哪种性质的被辞退,都应该享受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办理,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被单位开除,20年工龄作废。

这是以前没有社保年代的政策,现在是缴纳社保的年代,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切按劳动合同法来处理。

劳动合同法没有开除这种说法,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说法。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辞职和单位辞退三种形式。

既然是被单位开除,那就是单位辞退你,如果是经济性裁员,你可以获得补偿,但你是开除,即是因为你个人原因而被单位依法依规辞退,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用欺骗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经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员工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员工受到刑事处罚。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不过你可以凭单位的离职证明,到人社部门申请失业金,按社保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个人原因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就业意愿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另外你是缴纳了社保的,你缴的社保是存在的,不会受到影响,以后就业单位缴或者转到灵活就业窗口自己缴,都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

被单位开除,说明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多少补偿,要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 公司能证明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并履行了裁员程序),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通常说的N,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是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外,你在公司工作满十五年,如果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公司不能对你经济性裁员。
  2. 公司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继续工作或是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需要支付N+1,1是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就不需要+1了。
  3. 如果公司能证明你违反了规章制度,例如旷工,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司可以合法开除你,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 如果公司没有以上的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2N。

工作20年,那在2008年1月1日前就入职了,经济补偿金要分段计算,如果你的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的话,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要进行12个月封顶,如果没有超过社平工资3倍,就不需要封顶,工作20年就算20个月的补偿金,违法解除是翻倍40个月。

虽然说你有二十年工龄,但被单位(开除),只能证明你已经触犯了法律,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自然会被开除工职。犯罪的人,是不可能得到任何补偿的。但若判刑不重,出来后继续交社保费,到退休年龄,只要能找到工作时的个人档案,二十年工龄应该是可以计算进去的。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就晓得了。

如果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合法解除,即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合法,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则应支付40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回答是,什么都没有,人生几乎归零。

近些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规范化,一些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单位开除的人员,越来越多。最普遍的例子有两种,一种是因“吃空饷”,长期离岗被清算,被开除的;第二种是醉驾被开除的。前者因个人长期脱离岗位,早已经停岗停发工资,编制什么的也都没有了,个人也有了其他的工作岗位和想法,因而被开除时,基本没有什么障碍,有的甚至连人事关系都不转,直接放弃这段经历。当然,也不排除常年脱岗,清理“吃空饷”的时候又回来,重新上班,虽然折腾,但如愿的也不少,这都是混得不好的,或者年龄大了想找归宿的。因醉驾被开除,也没什么说的,只能怪自己了,纪律在那儿,你总想着侥幸,那能怪得谁。按程序办理手续,把自己的人事档案提走,想自己以后的出路,仅此而已。

除此而外,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其实并不多,只是个别现象。尤其是个人工作出现重大过失,对公私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从而导致被开除的,就更少了。机关事业单位,有着细致的分工和预防措施,个人手中的权利是极其有限的,出现问题,大多都是集体责任,很少有一个人从头负责到尾的。即使是领导,也不是一个人,是一个集体。

如果被开除,只能是自己默默处理自己的一切,没有N+1,没有经济补偿和赔偿。公务员有《公务员法》,事业人员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其中的处罚条款,包括开除、辞退,都没有规定给予补偿。机关事业人员不按《劳动法》规定处理,再说了,开除都是有严重过失的。被开除人员,也没有资格和机会再入体制内,这不仅是因为相关规定限制,也与个人年龄有直接关系,尤其是20年工龄的。能保留下来的,就只有个人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保了,可以按规定转接、享受保障,满15年可以直接退休,享受社保待遇。

在自身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有20年工龄的话,如果单位开除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你可以获得12×2的当年平均工资的补偿。

另外还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和医疗保险,头四年每年一个月,第五年起每年二个月,二十年的话就4+16×2=36个月,但根据劳动法规定失业金最多不能超过二年,所以你只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和医疗保险。

首先,开除一般没有补偿的说法。

其次,被公司开除需要区分开除的理由。如果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制度合法、通过民主程序且员工知悉)等员工方面的原因,即公司开除的事实和理由充分,且通知工会,这种开除属于合法的;若公司开除没有满足前述条件,则基本上可确定是违法解除(公司对开除事实和理由有严格的举证责任),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

工资的计算是以开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工资来计算,若该工资超过地区社平工资的三倍,则以三倍的社平工资来计算;双倍指的是在职年限的双倍。

另,公司裁员有严格的程序,且裁员和开除有本质区别,不是同一概念。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几类:

(一)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时,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二)员工无过错,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N),或者立即解除并支付“N+1”;

(三)经济性裁员,公司支付N。

当公司违法解除,或者公司在上述解除程序上存在瑕疵,就存在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可能性,赔偿金为“2N”。

经济补偿金额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当地社平工资3倍封顶计算,计算工作年限不超过12年。“1”按上个月的工资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二十年,被用人单位辞退该不该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是每一个劳动者最关心的,下面我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劳动者因过失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在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作为劳动者,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道德、法律,社会的底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从而避免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尴尬局面。

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笫四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定情形

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出现的情况符合上面的情形,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辞退劳动者都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需承担法律带来的不利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笫八十七条,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四十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予履行。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被单位开除以后有20年的工龄能够得到什么补偿呢?自己如果有20年的工龄,首先要保证自己在这20年当中,正常参保的社保,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待遇。

一般情况下每在企业单位工作一年,那么是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最长是不会超过12个月的。所以说你将获得一个一年的一个工资待遇,比如说你一年的工资待遇大概是6万块钱,那么你就可以获得一个6万的经济补偿。

除此以外,你还可以享受到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因为你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说是符合具备领取失业金条件的。那么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因为你在工作单位已经工作了20年,所以说你的失业保险很有可能也是参保了20年,那么这样的一个条件下,你就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一个失业金待遇。

所以以上两个方面都是你可以享受到的一个补偿待遇。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自己的医疗保险由失业金来抵御缴纳,自己在失业金领取的过程中,只需要参保一个养老保险就可以了。那么对于自己参保社保也会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因为毕竟医疗保险这一块可能每年需要几千块钱左右。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

首先,第一点,如果楼主是被单位开除,那么肯定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20年的工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那么,你可以最多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是不小的一笔收入。同时,领取失业金期间,社保基金会为你缴纳医疗保险。你个人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其次,你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也 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你工作了20年,可以领取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从事HR职业20年,处理过很多棘手的劳动关系案例,其中就包括对开除员工的处理。

题主的问题核心点在于想得到经济补偿金,那么我来阐述下,哪些情况下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以及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

一、 哪些情况下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关键点是要清楚为什么被单位开除?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开除”的描述,只有“过失性辞退”,其法律结果就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员工被开除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任意一款之规定,那么单位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知识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如果员工不属于“过失性辞退”,即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员工被开除的性质属于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具体看单位开除员工的理由)。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简单来说就是:假如员工在本单位年限20年,月工资大于社平工资300%,单位按照社平工资300%的标准支付12个月;如果低于社平工资300%,单位按照员工月实际工资标准支付20个月)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一下: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需要看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能拿到多少补偿金,需要看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个人前12个月工资水平。

本人现任上市公司HRVP,世界500强资深HR经理人,国际注册行动学习促动师ICF,人力资源管理师。希望与大家多交流,欢迎关注

这个得看单位开除你的理由,理由不同结果就不同,有几十万补偿金与一分钱都没有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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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在公司工作3年,现被辞退,没有签订,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事项:
    1,要求单位补缴2008年1月1日前的社会保险;
    2,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2月至辞退时的《此段不能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双倍工资已包含社会保险的费用,医疗、自己补缴就可以了》;
    3,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
    4,你需提供证明你在本工作的证明,如开资的银行卡打印单或开资条,出勤卡,工作记录等能具体证明你在公司工作。  申请主张事项的法律依据:  A,,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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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赔偿项目包括: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劳动者遭遇工伤时给予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每个企业都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避免意外的发生。那么,单位如何给员工买工伤保险?

  •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3、退休养老金的钱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

  •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要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至7月份滞纳金。

  • 一、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元/件(3)审判阶段: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二、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三、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四、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五、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 1、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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