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房子要找哪个部门批准?

农村自建房只要有县规划局批准的,除非你是影响他采光或者是影响出行的话,但是这也不是硬性条件,因为只要土地是你的,你都可以这样。

如果邻居说你建房子影响她他出行或者是影响他采光,都是属于一种半无理取闹的理由,可以不用直接理会,只要你不是直接占用别人的宅基地。

但是这里有个坑要比较注意一点,就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话,是由村委那边报镇政府批准,但是有可能村委给你办理的时候,当时没有给你留一个其他手续,如果赶上了省督察组下来的话,因为现在是不允许宅基地自建房了,可能会被责令立即拆除,那么这个我们必须要留好证据,以及跟村委和镇里面做好沟通,因为这原则上属于这里面的行政具体行为的错误,所以说我们要留好证据保护好自己,但是最终的话,镇里面都不会太为难。




建个房凭什么要邻居签字才行,他算干什么的。在我们这还从来没有听说盖个房子还得邻居同意,我盖我的房子该邻居啥事。除非邻居有正当理由不让我盖房子,否则就是无理取闹。而把能否建房需邻居签字就是相关部门推卸责任的行为。




在农村建房,如果邻里关系不好,还真是个麻烦问题,因为政策要求邻居必须签字才行,主要是避免宅基地边界不清,造成误批准。我简单梳理一下邻居不签字的原因:

一是老宅基地上辈遗留问题,如,上邻居宅基地边界夲就不清,或多占了,或留路通道小,或档阳光了等。

二是弟兄们分家时老宅分配不公,亲兄弟或堂兄弟们都想趁你盖新房讨公道而不签。为此兄弟们、堂兄弟们闹到打架斗骂有的是。

三是平时邻居因它事闹矛盾,沒解决或解决不好,邻居趁机索要公道而不签。

四是因你盖房子比邻居富裕,邻居趁你盖房子想卡点油,不给好处不签字。

一是在准备建房之初的筹划时期,就应该全面了解自己准备建设的房子会与邻居产生那些纠纷,要把纠纷梳理分类,如宅基地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当然若有违建的成份,也应考虑别人投诉问题。最好先与邻里沟通一下建房设想,让邻里及早告诉你遇到的问题。

二是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方法解决,如宅基地纠纷,需找出证据你沒有侵占邻里的地方,若有纠纷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找周边德高望重的老人调解,有时还会花些钱财摆平矛盾,特别是想借你建房之机卡点油的,或想揽活盖房的,肯定得破费点钱财才能解决。

三是尽量低姿态协商,多说好话,让人同情的话,请个小客,送些小礼物是少不了的。若用钱财、用情解决不了的问题,建议多找村委会主任帮助解决,一般村委会主任都有丰富的调解方法和软硬兼使的策略,能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较圆满解决矛盾。若还解决不了,只有以法解决了。




没错,邻居叫“利害关系人”。一是指界,而是利害影响。都必须请有关利害关系人认可确认。




建房需邻居签字这条规定非常错误,太多邻居不和的不给你签字这房不就建不成了,这样的规定让人家可以故意刁难你,从而结下更深的矛盾,好处就是有效的限制了农村建房。







找大队干部或者找个能说上话的中间人处理一下。




盖房子要先去规划委提交材料申请,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根据我市《城镇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会对你房屋申请进行公示。当然,你跟邻居闹矛盾,它们肯定会提出异议,规划委驳回你的申请,那你可以按照以下操作:

1、你看看能不能缓和关系,给点钱都无所谓,或者找老者出场,大家心平气和谈判,如果能解决最好。

2、如果谈不拢,那也没必要舔着脸,直接走程序,重新找规划委,提交听证会申请,规划委会根据你的申请,约定提出异议者出席听证会,双方在官方程序下进行辩护,只要你邻居没有合理的理由,比如采光、占用公共用地、土地归属有异议等,规划委就可以按照听证会记录出具审批意见给你,不用搭理邻居了,合法审批合法报建。

建议直接走程序,虽然拖得时间长,需要一两年,但舔隔壁估计遥遥无期

,有些人巴不得你过得不好。







向规划局提出申请,直接走程序,由规划部门约谈提出异议者出席坐谈会议,双方在有关部门程序下进行辩护,由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合法审批合法建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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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质量问题找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如今各个地方都非常注意对农民自建房屋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对农民建房的地点、宅基地面积进行规定,对房屋结构是否合理、质量能否保证、安全性如何等也有相关的管理。

农村建房要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1、面积不可超出当地宅基地标准面积

国家规定农民在农村的房屋必须是遵守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但是如果“多宅”但总面积却没有超过标准宅基地面积的也可以,所以明年开始农民新建房子的面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否则将会被拆除。

2、必须按照规定范围以内的结构建造

以后农村盖房不仅只是在面积上有约束,在高度以及构造上都有相应的规定。国家规定农村盖楼的高度不可以超过2层楼高,针对具体的地区还有具体的要求。

3、必须在村部规定的范围以内建房

农民建房必须要经过村集体的批准,获取到相应的宅基地才可以,不能够私自选址建房。尤其是不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宅基地范围及耕地、林地性质的土地都是不可以用来盖房子,一旦被发现了农民违反国家规定,要立刻拆除房屋来做出相应处罚。

自建房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

1、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

建房者可以和施工队自行进行协商解决,这种方法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但如果双方无法很好的进行协商,那么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会作为调解的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

如果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并且难以通过修复办法来解决的,建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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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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