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是15.3%如果借12000一个月利息是多少?

我借给别人20万,每个月五千元的利息,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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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突然给10万元的备付金,月息0.75%,但必须分期,是否值得?

信用卡分期年利率表面看起来很低,但实际上年化利率很高,不划算的。

(一)每月实际年化利率

以题中银行信用卡100000元,分12期,每期费率0.75%为例。每期手续费750元,12期共付手续费9000元,=9%,年利率看起来只有9%,实际上却不是的。

欠银行本金10000元,借款时长1个月,付本金8333.33,付手续费750元,第一个月的实际月利率为750/.75%对应的实际年利率为0.75%×12=9%,好像还是对的。

按上述方法算出明细如下

欠银行本金8333.33元,借款时长1个月,付手续费750元,实际月利率750/%,年化利率为:9%×12=108% 。第12个月的利率是不是高得离谱。

(二)这种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实际上每个月的资金使用率是多少呢?

由上面数据从而得出:分期的实际年化利率是:总手续费9000元/54166.67元=16.6156%,这就是信用卡分期的实际利率,整整高出7.6156个百分点。

所以只能在万不得已情况下,采用信用卡分期消费或借钱。一般情况建议不要使用 ,这种消费真是个坑,也是有点被银行小小的套路了。

大家对此有什么不同看法,请在下方留言讨论。请+关注“虎子”,让我们在学习中进步!




1、每家银行对于这种备付金的名字不一样。一般你如果在银行有办理信用卡的话,基本上都会有这种备付金的。我自己在中信银行有开了一张信用卡。但长期没有怎么用。因此,额度也不会太高。

2、这种备付金,一般给的月息或是手续费在0.75%左右,但必须分期!确实如此。

3、我自己用的中信银行,给出的名目是长期借款,额度在148000元,月息0.76%元。可以分12期,24期和36期!

4、表面上这种备付金分期付款利息才0.75%。但事实上不是的。在这里可以计算一下,这种分期的实际利息是多少?

每期分期的利息是.75%=750元

实际上每个月要还款的金额是3.33元!

分期过后,实际的利率水平是超过0.75%。因为银行本金在不断收回。实际的利率水平是在10%以上的!这只是分期付款的一种陷阱而已。

5、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最好不要使用这种备付金!并不值得!我自己曾经用过一段时间。感觉压力太大了。这几年基本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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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钱的话就好合适,没有这种好事找我啊,自从做生意了,总缺钱




除非你有资金需求,而且别的渠道融资成本更高,否则不值得。

天上不会掉馅饼,银行也不会好心白给你钱用。

信用卡的分期其实利率挺高的,包括备用金分期。

首先年化利率肯定不是简单的0.75%*12=9%,因为一般的分期不是简简单单的到期后还本付息,而是每个月都要付利息,每个月都要还本金,每个月还完本金了下个月的利息还没减少。更坑的是还不能提前还款,即使你后来有钱了也得这种方式还下去。

给您算一下10万元这种方式借款并还款,实际年化利率是多少?有的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要算年化利率呢,因为银行揽存的时候跟你强调产品实际年化利率有多高,那么你借钱不得统一标准参考借贷实际年化利率有多高吗?

每个月0.75%,每个月要还利息0.75%*元。

一共要还:750+6元

用内部回报率算一下,月利率其实大概是1.35%。

如果你对月利率没有概念,感觉每个月1点几还能接受,那么我告诉你乘以12个月,1.年化实际利率为1.35%*12=16.2%.

为什么有些人用信用卡有些积重难返,一方面是控制不住自己消费,另一方面是对钱的时间价值概念淡薄,什么都分期,其实压力是非常大的。16.2%的利率,你试想一下让你找到收益10%安全的理财都很难,银行理财现在更是达到5%都费劲。换过来想即使告诉你有一个16.2%的理财你敢买吗?

以后看到信用卡分期,实在看不懂它真正的利息,又不会算内部回报率,你可以简单粗暴的这样算一下:

还是以刚刚的每个月0.75%为例,你可以用0.75%*12=9%,这时候你再乘以2得到18%,再乘以0.9,18%*0.9=16.2基本上就得到实际利率了,为什么要乘以2呢,你可以这样记,你有本金是一个月后就要还,还有两个月后就要还………还有十二个月后还,平均一下效果近似于所有本金半年后一起还。

利率如此之高,选择之前要谨慎考虑啊。




银行给你备付金10万元,月利息0.75%,而银行的要求就是必须分期还款,值不值得呢?对于你这个问题值不值得需要计算与分析,下面帮你进行回答。

月利息0.75%,而年利率是多少呢?

其实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都是年利率计算的,而此时银行给你0.75%的月利息,这种利率类似民间借贷的说法“7里5”的意思,实际贷款年利率是9%,也就是贷款1万元一年是900元的利息,贷款10万一年就是9000元的利息。

再来看银行的实际贷款利率

如上图,这是当前央行推出新的贷款利率政策,以LPR利率为基准,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为4.25%,五年期的贷款利率为4.85%!银行会根据贷款人的资质,以及各种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每个人的贷款利率基本都不同,总体都是上浮10%~30%之间。

所以银行的实际贷款利率肯定会比央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要高,就以短期贷款利率为准,一年期的短期实际贷款利率在4.675%~5.525%之间。而长期实际贷款利率是在5.335%~6.305%之间,这是银行放贷出去的实际贷款利率。

其次分析你备用金年利率9%是否值得呢?

银行给你的备用金都是属于短期贷款,短期贷款一般是3个月~2年时间,也就是你银行的实际贷款利率是在4.675%~5.525%之间,而银行给你的实际贷款利率就是9%。

从银行实际贷款利率与给你的备用金贷款利率比较。明显的就是你的备用金贷款利率好处了非常多,已经相当于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之上上浮了110%,可想而知,银行给的你实际贷款利率高出了多少利息?所以可以得出答案,你的备用金月利率0.75%的贷款是不值得的,贷款利率太高了。

备用金的实际贷款例子来分析

如上图,向银行贷款10万备用金,假如选择12期还款,每个月还款金额为9083.33元;假如分期为24期的话,每个月还款金额为4966.67元。

根据这个数据可以计算,使用银行10万备用金分期还款,最终连本带息的总金额为:

根据计算的数据可以得出,10万元备用金一年期贷款利率实际为9%左右,而二年期实际贷款利率是9.6%,从而说明假如你分三年还,实际贷款利率就是高达10%以上了,分期越长贷款利率越高,这就是银行的贷款利率与还款期限直接挂钩的最好证明。

综合以上分析与计算,可以得出答案就是银行给你的10万备用金贷款利率已经完全高处了实际贷款利率,所以这种备用金是不值得的。

你要知道银行能主动给你10万备用金的真正目的,银行不会平白无故给你低贷款利率的,只有高不可能低,这就是最现实的银行。

总之这个就是无利不起早,能主动给你贷款的,利息都是不低的,银行也不例外,希望你对于银行的10万备用金的使用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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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小姐姐来电话,说给10万的备付金,月息只要0.75%。小姐姐声音甜美,备付金利息这么低,这么好的事是不是有马上答应的冲动?但是且慢,咱们先把事情捋一捋:

首先,备付金费率真的这么低吗?从表面上看是不高0.75%*12=9%。但实际是这样吗?错了,因为你是分期还,但分期费用是不变的,也就说你实际的费率会越来越高!测算下来,实际费率高达16.2%/年!很意外吧?!

其次,备付金是什么东西,是普通贷款吗?不是!这个备付金的概念与贷款不同,是相当于你从信用卡透支取现。因为贷款利率比较敏感,银行为了增收就想出来这个“备付金”的名称,原因是分期收入远高于贷款利息收入!还有,分期手续费是固定的,不像贷款,利息总额是随贷款时间的长短变化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分期一年,半年后想提前还,所付的费用还是一年的费用!!换句话说,就是不能提前还!

最后,备付金分期对银行来说好处大大的!第一分期手续费属于中间业务收入,相比贷款利息收入更加受银行欢迎;第二分期手续费大大高于银行贷款利息,银行利润高。所以银行会想尽办法推销备付金分期。他们通过月化分解手续费的营销手段,使费用看上去不高,引诱客户上钩。

总之,银行备付金分期成本高,不能提前还,想要用的话真得三思。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从题目描述看,这个是信用卡现金分期,信用卡现金分期有个很不好的地方是,每个月的利息是按照全额本金计算的,资金占用额一直在减少,但是利息确按照全额本金计算,这个实际利率肯定比名义利率高不少,来算一下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分别是多少?

月息0.75%,年化利率=月息*12=9%,名义年化利率为9%。

月息0.75%,本金10万,期限24个月,每个月还利息750元,每个月还款金额为4916.67元,使用EXCEL的IRR公式计算得出实际借款年化利率为16.43%,是名义年化利率的1.82倍,日利率为万分之4.5,和借呗的利率差不多。

是否值得,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急用钱又没有其他的渠道,这个利率还是可以用的,并且比高利贷的利率便宜多了,但是如果不急用钱,这个利率比较高的,毕竟现在银行储蓄存款最高的也只有6%。




以我的经验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银行这个行为就是纯商业行为,把钱借给你,不仅收取你高额的利息,然后还要你分期还款,就是想再次提高利息,目的是赚取高额的利润。

既然是纯商业行为,就没有对和错。那在借这笔钱之前,你首先要搞懂要还多少利息,从字面上看是月息0.75%(注意,这是按月记息,月复利),所以年利率就是高于9%,另外还要加上分期的利息,这样算下来你借10元,每年你支付的利息肯定要超过1万元。

所以,如果你急需要资金周转,又没有更好的融资渠道,那就同意银行的协议借钱。如果你不是太急用钱的,不建议借,如果想借银行的钱来投资,更不可取。




所谓无利不起早,无益不贪黑,银行积极给大家推荐所谓的备用金以及各种信用卡分期,表面上看是关心大家,帮大家解决燃眉之急,但实际这里面是有套路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为什么银行要主动给你10万块钱的备付金。

大家都知道,平时去银行申请贷款一般都是比较难的,正常情况下银行对申请人要求非常高,如果你没有抵押物或者是你自身的条件一般般,那是很难从银行借到贷款的,因此融资贵融资难一直是困扰着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用户的一个老大难题。

不过最近两年时间,很多银行貌似一反常态,竟然积极主动的给大家推荐各种备用金、万用金、信用卡分期等业务,而且额度还不小,大多数银行都能给到10万到30万之间,而且客户想要用这些钱,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登录APP,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进行授权之后就可以把钱打到自己银行卡上,非常简便,这些备用金、万用金跟银行正常贷款相比,办理是非常方便的。

那一向高高在上的银行为什么突然这么积极的给大家推荐各种万用金备用金呢?难道银行良心发现,觉得大家融资难融资贵了,所以主动给大家做慈善事业?

当然不是,银行只不过是一个商业机构,其核心目的是以盈利为目的,什么事情能赚钱他就干什么事情。最近几年各大银行之所以积极推广备用金,万用金等各种信用贷款,其实看中的就是中国庞大的消费信贷市场。

最近几年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发展非常迅猛,各大商家都在虎视眈眈这块蛋糕,目前包括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大的网络平台都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支付宝借呗,腾讯的微粒贷都属于这种消费信贷范畴。

而且从这些企业的业绩表现来看,消费信贷市场给他们创造的利润是非常可观的,而且增速非常快。比如目前蚂蚁借呗一年的放款额度至少达到3000亿以上,这个放款规模甚至比很多中小银行的信贷规模都要大,支付宝也因此获得了可观的收益,目前花呗和借呗每年给支付宝创造的利润就达到上百亿元。

所以面对消费信贷市场这么大一个蛋糕,银行肯定不会放着不管,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其他企业把它抢完,因此最近两年很多银行也开始推出了各种名目的消费信贷,这些信贷有的银行叫备用金,有的银行叫万用金,还有的银行直接通过信用卡分期业务来执行。

但不管名称叫什么,其实都是换汤不换药,说白了就是一种消费信贷,而各大银行推出类似的消费信贷,目的就是为了抢占消费信贷市场。

再来看一下银行所谓的备用金,真有那么好吗?这里面有没有套路呢?

备用金无抵押无担保,而且额度还比较高,放款速度也很快,这个看起来是非常受到大家的欢迎,但实际上这里面还是有一些套路的,这些套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真实的利率要比名义利率高出很多。

虽然各大银行推出的备用金月利率大概只有0.75%左右,看起来貌似不是很高,这个跟一些网贷机构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相比已经低很多了,但如果转化成真实的年化利率之后,实际上他们的利率并不低。

比如月息0.75%,表面看实际的年化利率只有9%左右,但是大家不要忘记了,这种备用金一般都是等额本息还款,也就是说每个月本金都在减少,但是银行仍然按最初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所以按照资金实际使用率来计算,这些备用金的实际利率至少达到18%以上。

第二、提前还款要收取违约金。

很多银行推出的备用金期限一般都是在3期~24期之间,如果大家选择了某一个期限之后,这期间想要提前还款,那不好意思,你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违约金,这个违约金大概是在3%~5%之间。

有些银行做得更狠的,在放款的时候,直接把每个月的利息扣下来,这点跟很多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差不多的套路,而一旦大家这中间想要提前还款,那提前收取的利息或者手续费是不退回的。

所以各大银行推出的这些备用金实际上还是有一定的套路的,如果大家平时不急用钱,我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去借。当然如果大家想要借钱,这些备用金还是相对不错的,虽然他们的利息比普通银行贷款要高出不少,但相对于一些网贷,还有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来说,这些备用金的利息相对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关键是要看你是否需要!如果单纯只看借款的利息,那么肯定相当是不划算的,不过,很多情况下,为何这种备付金还有人会借,那是“逼不得已”罢了!

月息0.75%,看是年息只有9%,但实际利率可是要达到15.3%

一般来说,借款主要有两种还款方式,其实际的借贷利率是大不相同的:

  1. 一次性还本付息!我们与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一般都是采用这种方式,10万元,月息0.75%,那么实际利息也就9%。

  2. 分期还本付息,这是金融机构最常用的一种还款方式!无论是小额贷款、银行借贷,还是网贷,大部分都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每月都需要偿还一部分本金,到最后一个月或许本金只剩下1万元未还,但利息却一直是按10万本金计算的。因此,名义利率9%,其实际利率却高达15.3%

而银行所推出的10万元备付金,月息0.75%,但必须分期还款,就是采用类似的套路!表面看,借贷利率并不算高,但实际上,成本是非常之高的!

别忘了,银行存款利率差不多也就在4%左右罢了!而资金经过银行借贷之后,利差高达10%以上,可见,银行是多么赚钱的一个行业啊!

是否值得借钱,主动权在自己、而非银行

其实,据我所知,类似这种小额借贷,成本都不会太低的!比如,借呗,每天利息0.05%,年息也高达18.25%的!只不过借呗,可随借随还,比银行强制要求分期,要人性化很多!

如果确实需要,10万元资金,又找不到其他比较好的借贷途径,那么也可一试银行的备用金业务。但个人还是建议,非必要的情况下,这种“高息”借款还是少接触为妙!

总之,无论是信用卡分期、银行备付金,还是花呗分期、借呗,其实际的借贷成本都并不低!是否值得去借,最终的决定权在你,而不是银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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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借款合同模板汇编八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借方根据_______________号文件,(项目)_______________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__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

  外汇贷款年率为 %,配套人民币贷款年率为 %,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配套人民币贷款自第一笔用款之日起,在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___次还清,每次__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修改原借款期限,重订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借方的担保单位,并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责任。

  一、借方未按规定的用款计划用款,造成未用或超用部分须向贷方支付 %的承担费。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借方支付 %的违约金。

  二、借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

  三、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 %的利息。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贷方收到借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

  (二)借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三)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能力。

  二、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五、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借、贷双方及保证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年___月___日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一、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借款合同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7、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

  企业办理汇票贴现,提前获得资金,将票据转移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曾经山东地税的鲁地税函[20xx]30号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该法规已废止。根据理道的分析,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企业进口货物付汇时,因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要求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国内保理业务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不需贴花。

  10、小微企业的优惠

  根据财税[20xx]78号文规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需要交印花税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即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

  出借人(以下称甲方)[出借人姓名]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资金的投资需求;

  3、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

  4、见证人同意为甲、乙双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见证及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一事签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约定之条款与条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阿拉伯数字]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借款月数]个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 鉴于甲、乙方双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经见证人撮合达成借贷交易,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由见证人账户支付借款并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条 为完成甲方出借款项及乙方偿还本息的划转,见证人在其账户下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开立虚拟帐户。甲方应在申请投资前将拟出借款项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在见证人处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将上述借款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见证人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阿拉伯数字]% ,以见证人将借款汇入乙方账户之日作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计息。

  第七条 乙方的还款方式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c: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金额及时间参看本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

  第八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应还本息汇入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还款日期以见证人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见证人应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项后次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虚拟账户。

  第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结清。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十一条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十二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三)乙方保证按照《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支付到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转付给甲方;

  (四)对甲方或担保公司发出的索偿通知及时予以答复。

  (五)乙方借款逾期导致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保证及时向担保公司清偿代偿的本息,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向担保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就上述借款的偿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托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甲方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所需担保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担保公司向甲方代偿后,自动获得对乙方的债权,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清偿担保公司代偿的本息及代偿所花费费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间除按本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外,每迟延一天,还应另按应付金额的0.4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担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偿借款本息后,上述利息及违约金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担保公司偿付清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本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 鉴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及偿还本息经由见证人转付,甲、乙双方在此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见证人所在地。

  第十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见证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各方通过电子合同签署系统签署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日期:[出借人签署日期]

  乙方:[借款人姓名]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见证人承诺上述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意愿通过此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见证人特此证明。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 开立于___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 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 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 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 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附】个人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可以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可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如何列被告,应考虑以下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贷款人是企业,贷款后贷款人也未披露企业用款情况,企业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借款人为被告;

  (2)贷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实际用款人,出借人选择借款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仍然应列借款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借人选择用款人为被告,可以用款企业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

  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起诉谁,包括与该企业有关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

  1、 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 %的股权。

  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 %作为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20xx年11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每学期、学年度发放贷款的利率,根据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档次进行确定,按______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或计息方法也做相应调整。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此贷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做他用。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并留有足够的余额,授权乙方于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该账户中扣收应偿还债务。

  甲方借款的学杂费部分由乙方按学年度分次划入甲方就读学校所指定的账户(或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甲方借款的生活费用部分由乙方按学期分次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法/月均还款法/递增还款法)归还。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______偿还。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______偿还贷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贷款宽限期,利息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______偿还,贷款本金自宽限期满的次月开始偿还。)还本付息日为当月的20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每学年度确定一次,每学年度内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为: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一)由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由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三)由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一条 提前还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日前_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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