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精准扶贫户异地就医的流程都是不一样的,例如四川省巴中市:
一、我县2015年末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本医疗扶助政策。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对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100%报销。转诊到市级或市外公立医疗机构诊治的,经现行各类政策报销后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医疗扶助基金分别按70%、50%给予扶助(注:市外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50%)。对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区)域内、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分别控制在当次住院总费用5%、10%以内,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个人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未按时结清个人自负费用的患者,不再享受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因病住院需逐级转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因病住院的,凭《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对象扶助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首诊,需要转诊的凭《转诊单》逐级上转到公立医院诊治。未按分级诊疗要求就医的不纳入医疗扶助范围(急诊、急症除外)。
二、住院报费需提供的资料。1、住院发票;2、出院证;3、费用总清单;4、单次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或意外伤害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加盖鲜章);5、社会保障卡(18周岁以下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审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卡)。
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