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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芜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上刊登的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议案9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12、13、14需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3楼办公室

  2、会议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海螺型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螺型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0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恪尽职守,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公司月度财务情况进行了持续监控,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运作规范,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实现“五分开”,没有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现象。

  2020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业条件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对股东而言是正常的,均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环境”)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公司与天河环境股东方协商一致后确认交易对价,最终价格根据天河环境管理权移交时资产负债盘点确认的账面价值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调整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除该项股权收购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要求,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800万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共计72万元人民币。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为下表中所列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安粮资本有限公司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33,255万元。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等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激励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予发放报酬;对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担任其他职务的岗薪标准领取报酬。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期三年的规定,公司现任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需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监事会提名吴小明先生、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吴小明先生、丁锋先生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决定。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2020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海螺型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明,男,1963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南昌陆军学校。历任参谋、副处长、军分区参谋长、军分区司令员、宣城市委常委、芜湖市委常委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吴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吴小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锋,男,1972年出生,中级会计师。毕业于铜陵学院, 1994年加入安徽海螺集团公司,历任铜陵海螺水泥公司财务处处长、枞阳海螺水泥公司财务总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西区域及贵州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合作部部长、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公司监事,兼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丁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丁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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