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务员工资根据级别的不同,所得的工资也不同!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那么公务员级别工资档次怎么算?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公务员工资级别档次对照表以及级别工资档次的相关内容。
公务员工资级别档次对照表
由于等级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收入待遇。我国公务员具体收入及差距情况有其国情特点。仅从工资收入上看,我国高低级公务员的差距似乎并不大,而且后几次工资调整与前几次工资调整的差距趋势在逐步缩小,由1985年的10.2倍缩小到目前的6.6倍。但是房改后,高低级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却在扩大。目前,在全国10多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中,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排名处于中下位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
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党的机关工作者的级别划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本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没有对具体的对应关系作出规定,这就为改革留下了空间。根据有关部门设想的新的级别设置方案,将来要增加级别数量,扩大相邻职务层次的交叉对应幅度,同时体现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我国92%的公务员,其职务层次处于主任科员以下,因此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幅度应当越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级别,影响公务员工资的作用不大,级别的激励功能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级别的激励功能。而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的职务一起构成了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公务员待遇体制,比较强调职务。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
本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具体来说,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
(2)公务员的资历。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高。
(3)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
五、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如前所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公务员: 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十一)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
等级行政级别代表政府职务对应军队级别1国家级正职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2-4国家级副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4-8省部级正职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大军区、军兵种正职6-10省部级副职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国务院部委副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正军级8-13厅局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 地级市正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正师级10-15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 地级市副职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副师级12-18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 地级市局、区、县正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正团级14-20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 地级市局、区、县副职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副团级16-22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乡长 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局长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正营级17-24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乡长 地级市局下属处副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副局长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副营级18-26科员级科员连级19-27办事员级办事员排级}一个是事业单位,一个是行政机关。
虽然行政级别上是一样的,但管辖的区域是有区别的,国企副部级准确来说是央企副部级管理的是自己企业内,而副省级城市管辖的是本行政区内所有的事。
副部级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有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济南市、杭州市、哈尔滨市、沈阳市、长春市、西安市,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其中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为计划单列市。
副部级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是一样的,这相当于中央和地方两套称呼,还有对应的军界称呼,有时混在一起称呼。像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省军级,地师级,县团级,等等。
副部级城市副省级城市是一样的,这相当于中央和地方两套称呼,还有对应的军界称呼,有时混在一起称呼,像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地师级,县团级等等。
副省级城市与省会城市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领导级别上,副省级城市的要高于一般省会城市的,而省会城市只是一个省的中心城市。
省级城市是中央直管,副省级城市有省级行政单位代管
这个沒区别,只是前者省略了一个“城”字,意思一样。
沈阳是省会城市同时也是我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大连也是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两个城市在行政级别上都是副省级,同一级别。单就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来说,大部分是副省级城市高半级,因为大部分的省会城市是地市级,虽然有些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是由省委常委兼任,但只是市委书记本人是副省级干部,其城市级别仍然是地市级。副省级城市所在省份及城市名单: 黑龙江省 ·哈尔滨 吉林省 ·长春 辽宁省 ·沈阳 ·大连 山东省 ·济南 ·青岛 江苏省 ·南京 浙江省 ·杭州 ·宁波 福建省 ·厦门 广东省 ·广州 ·深圳 湖北省 ·武汉 四川省 ·成都 陕西省 ·西安
层级不一样,没有正省级城市这一说法,一般指四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有10个左右,称为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的一把手享受副省级待遇,副职享受正地市级待遇,而其他省会城市的一把手享受正地市级待遇。
副省级城市与省会城市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领导级别上,副省级城市的要高于一般省会城市的。1、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均为副部级,副职为正厅级。2、一般省会城市,四大班子一把手均为正厅级。
副省级城市一般来讲叫xx市,副省级区叫xx区 副省级城市是国家单列出来的,有的方面由中央直接管辖,比如武汉市,它的经济方面是直接由中央管辖,湖北省管不了它,就连这个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的任命湖北省也只能提意见,最终决定权在中央 副省级区,其实正式的文件里没有这种叫法,副省级区是我们的俗称,它的话基本还是它所在的省直接管它。
副省级的城市!目前有14个!其中有9个副省级城市,有五个是单列计划城市!(太多了,城市就略掉了)PS:吉林省长春是其中之一!!也就是副部级的城市! 省会并不等于副省级!准副省级!另外不是副省级的省会城市也都列到了,如贵州省的省会贵阳市和其他不是副省级的省会城市!!在这个级别上还包括了吉林市,唐山,包头,鞍山市,齐齐哈尔,无锡,洛阳等十个市特大城市!其实什么所谓的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这些称呼只不过是个代码!往俗了一点说就是级别越高政府开的工资就越多!好比说一个副省级城市的副局级领导(也就是正处级,按照工资政策,在正处级职务工资上比不是副省级城市的正处要高套一档
副省级城市一般来讲叫xx市,副省级区叫xx区副省级城市是国家单列出来的,有的方面由中央直接管辖,比如武汉市,它的经济方面是直接由中央管辖,湖北省管不了它,就连这个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的任命湖北省也只能提意见,最终决定权在中央副省级区,其实正式的文件里没有这种叫法,副省级区是我们的俗称,它的话基本还是它所在的省直接管它。
副省级市辖区是媒体对于中国大陆的一种行政区划之俗称,即各直辖市中具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地位的市辖区,值得注意的是,副省级的说法并无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其行政架构仍为正厅局级,这与副省级城市所具有的副省级行政架构不同。正因为如此,其四大班子一把手的任免不需经过中央,由所在直辖市党委直接决定即可。但由于这些市辖区有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其中共区委书记通常高配为副省部级官员,即为所在直辖市之中共市委常委兼任;区人民政府区长有时也高配为副省部级官员;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仍为正厅局级官员。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所谓副省级区的党政一把手高配为副省级官员,但在行政区划层级上,其仍属于县级行政区。
省会城市一般是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城市是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给比较发达的城市升的格。区别是副省级城市比不是省级城市的省会城市高半格
一、指代不同1、副省级城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2、省会城市: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二、行政级别不同1、副省级城市: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2、省会城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级正职。三、作用不同1、副省级城市:部分城市定为副省级市,不仅有利于加快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更好的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2、省会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便利的交通和居中的地理位置尤其是位于铁路交汇点的新兴城市如哈尔滨、郑州等。
1、副省级城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2、省会城市: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3、副省级城市: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4、省会城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级正职。5、副省级城市:部分城市定为副省级市,不仅有利于加快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更好的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
副省级城市的市长是厅级干部。县长是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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