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时间最久的私有制企业有哪些?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其中,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具体讲,就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更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城市是指国家设立市建制的城市,不同于某些法律、法规中的城市含义。

        什么是土地所有制?国有土地的范围是指?土地问题关乎到民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是否顺利。时至今日,国有土地经常会受到私人的占有,而且许多耕地都被用来作别的用途,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需要坚决制止。那么更好的通过法律了解国有土地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可以更加有效的来监督乱占土地的行为。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相关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

        土地制度与社会安定和王朝更替紧密相连,各代统治者无不关心小农的土地问题,2000多年来,采取了多种土地经营制度,如授田、均田、屯田和限田等,这一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贯穿封建社会始末,但都没法从根本上解决“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土地兼并问题。一.土地国有制:王田制、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各朝代开国建制时,统治者都会竭力控制一定面积的土地,他们将土地分配给少地无地的佃农,从而维护税收和巩固政权。为限制封建地主土地兼并、更好地利用土地,各代统治者采取了多种土地经营制度,如王莽时的“王田制”,曹魏、明、清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北魏、隋、唐的均田制等。1.王田制:托古改制取消土地私...

        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而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主要包括王田制、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1)王田制王田制是封建王朝时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制度,取法于《诗经》中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正得名是在王莽的一道诏书中。西汉末期王莽掌权后,根据古书上记载的井田制度,于公元九年颁布了一道著名的诏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这道诏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

        1949年10月以前的旧中国实行封建半封建的农村土地制度,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全国70%~80%的土地,反之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和其他阶层,只占有全国20%~30%的土地。众所周知,当时的地主、富农凭借着这样的土地制度下的特权对广大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和压迫,严重阻碍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通过开展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等运动,废除了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步建立起农村土地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一、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运动是指没收、征收地主富农阶级的土地,无偿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

        一、关于变革农村现行土地所有制的争论我国的“三农”问题影响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开始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并不断探求“三农”问题的解决之路。对于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所有制形式,也出现多种主张改革的讨论:1.实行单一的土地国有制这种主张认为:应将目前农村土地的两种所有制形式,变为单一的国家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主要论据:①由于集体经济在土地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的权利受到国家的种种限制,因而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不完全的国有制。因此,实行土地国有化只不过是“正名”而已。②由国家直接、统一管理农村土地,有利于克服土地管理的无政府状态,避免土地投机,可以增加农民的信任感与...

        如果让城市规划专业的大学生说出一个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的话,很多学生会说出井田制。那么井田制是哪个朝代盛行的土地所有制呢?走向瓦解的原因有哪些呢?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到东周初期,即春秋时期,当时,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

         来源:中国证券报  目前我国现行政策,是坚持主体上以村为基础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不过,随着二次土地承包后推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以及随着近年来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农村集体所有”在土地这个最主要财产上的集体成员权已经不复存在,即土地权利仅限于土地承包而又长久不变时分到土地的农民才拥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已经瓦解。在许多地方,将土地折股、组成股份公司或称股份合作社,更是把这种界定到农民及其家庭的可继承私人财产权利完全明晰化和法律化。   今后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已经开始像城市商品房土地的国有一样,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法律所有权,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流转就是指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土地流转是指在保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在不同生产主体间进行转移。那影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的因素有哪些?1.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家庭特征农民及其所在农户的年龄结构是主要的影响因素。目前,伴随着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二元体制的弱化,大量的新生代农民进入城镇生活,实现了由村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而许多年长的农民由于诸多原因,选择留守故土。近几年大量空巢老人事件见端于诸多报道也正是这一时代问题的写照之一。年龄较大的农民,由于故土意识较重,加上文化水...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月30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等。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

        国外民宿概念的中国化落地,首先要清楚地认清一个前提性问题,那就是中国“集体所有制”的农村土地制度。国外的私有土地可以自由交易,很多富有农村情结与理想情怀的城市人群到农村购置土地,经营富有文化品位的民宿,从而带动农村民宿的精致化、品位化发展。中国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资源的导入,受到很大的限制,需要机制与模式的创新。第一类是产权归属于地方政府这种类型往往是一些历史古镇、文化遗产等,比如浙江乌镇。掌握着资源的地方政府,可能面临着升级改造开发的资金投入问题,或者资金不存在问题,但面临着运营经验、市场资源方面的问题。这种类型,一般处理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将相关资产作价注入,成立开发公司,然后以这个开...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我国公有制的形式之一。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经营权以承包的形式由农民取得。城市的经济呈现一种持续向上的发展,反观农村带给人的视觉冲击是留在家中的都是一些不能让农村土地实现价值的老人,而能让土地产生价值的青年人都选择了去城市发展,导致一种认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过时了,土地惟有私有,才能保证农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才能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以至现代化,才能有利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论点出现了。以下针对这一论点进行简要分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我国公有制的形式之一。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经营权以承包的形式由农民取得。这种...

        香港的土地管理制度实行政府所有制下的土地批租制度,由香港政府一次性出让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并一次收取整个出让期限內各个年度地租的贴现值总和。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部分內容做了修改,香港此后实行了土地批租制和土地年租制的混合体制。从政府和土地使用者的角度分析,混合体制与单一的土地批租制相比,在制度安排上更加合理。我国內地实行与香港大体相同的土地公有制和土地批租制度,香港的土地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內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借鉴作用,土地年租制和土地批租制的混合体制应该成为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备选方案之一。(一)香港土地的政府所有制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地区三...

        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显然也是政策必须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必须维护。农民获得这些权利的依据在于他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照法律,他也是本集体组织所有财产的所有者之一,所以他是依据他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是资产和资源所有者的身份获得的这些权益。现在的改革包括试...

        来源:燕赵都市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下午3时举行吹风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吹风会上向中外媒体解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内容。杨伟民说,《决定》可直接理解为《全面改革六十条》更为恰当,也更容易留下印象。必须坚守土地改革三原则有记者提出,“农村集体土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一原则,可以有力保护被征地、拆迁村民的利益。但征地、拆迁带来的短期利益诱惑,是否会影响到18亿亩耕地红线?有无得力的措施对耕地红线进行保护?”杨伟民认为,《全面改革六十条》必须坚守三个原则,其中之一就是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坚守。杨伟民说...

        通过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理论界出现的几种解决思路,结合案例对土地公有制和私有制进行了辨析,对公有制实现方式进行了探讨。作者指出我国应依然坚持实行土地公有制。一、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1980年代之前,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和经营体制经历了农民所有、自主经营,到农民所有、自发互助、合作,再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阶段,最后形成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经合一的所有制度和经营管理体制,但最终仍因生产效率问题在1980年代初宣告破产。为了迅速解放农村生产力,中央确定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特点是“集体所有,分户经营”,也就是不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1987年11月24日失效。共6章40条,明确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第二章土地的没收和征收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第三条征收祠堂、庙宇、寺...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两种土地公有制的形式,其转化的途径和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在发达国家,既有国家土地所有制,也有大土地所有者的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还有农村小生产者的土地私有制,还有合作性质的土地所有制,这些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其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化的途径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和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其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化的途径和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在我国现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也随之发展。无论是城市国家土地所有制,还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其土裳地资源向...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也随之发展。其转化的内容包括:一是将闲置的土地资源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发展的要素;二是土地资源不仅要成为现实的生产力要素,发挥财富生产中劳动资料的作用,而且是财富生产中的能动性的、增值性的要素;三是无论国有土地资本还是集体土地资本,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各种形式的地租都应当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四是要警惕和防止少数人利用权力或欺诈等各种手段谋取公有土地收益权的利益;五是在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化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租赁、承包,都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依据客观的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进...

        2013年,我国农业人口数为6.42亿,土地产权制度问题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地主所有、租佃经营;农民所有、个体经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四个主要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人口转向城市或乡镇企业,农业现代化、企业化、集约化的要求不断增大,农业试行股份合作制,已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一些南方地区,取得了初步成效。1.原始雏形——地主所有、租佃经营新中国成立初期,拥有4.5亿人口的中国,还有3亿多农业人口地区没有实行土地改革。因此,地主所有、租佃经营的封建土地产权制度在该时期占主要地位。这种土地产权制度,地主占有土地和主要...

        要对土地资源的内涵进行研究,就有必要先考察资源的内涵。在有关的著述中,资源的概念不尽一致。我国权威工具书《辞海》中,对“资源”这一条目是这样解释的:“资源:资产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广义的是指资财的一切来源,从整个经济生产、再生产的角度包含了经济的所有要素。包括自然资源、劳动资源和经过劳动“过滤”的各种物质资源;狭义的是指“天然的财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则将资源定义为:“所谓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显然,这是一个狭义的概念,首先是指一定时间和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其次是不包含人类劳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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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中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党的十九大确定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巩固“三农”的压舱石地位。农村要继续发挥作为中国现代化稳定器与蓄水池的功能,关键是要处理好“三农”政策决策中的十对辩证关系。即城乡关系、乡村振兴战略与策略的关系、农业问题与农民问题的关系、务工与务农的关系、经营制度与财产制度的关系、不同地区农民的关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公有制与共有制的关系、国家政策统一性与乡村社会差异性的关系、乡村“空心化”与“中坚农民”的关系、财政资源下乡与基层组织建设的关系。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三农”政策;小康社会

  作者简介: 桂华,男,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8YJC840014)

  自20世纪末期以来,笔者现所在的研究团体一直坚持开展农村调研活动,至今已经完成全国超过100个县、近千个村庄的驻村调研,累积驻村调研超过5万个工作日。该研究团队在近20年时间中持续跟踪观察中国乡村社会变化,重点关注农村社会转型、国家与农民关系调整、国家政策在基层实践、农民的市场参与行为等问题。目前,中国乡村社会正在经历巨变,这给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巨大机遇。基于该研究团队广泛的驻村调研,我们形成两方面研究成果:一是对于乡村社会性质、文化、农民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研究认识,产生了一部分理论成果;二是参与“三农”政策讨论,提出了若干政策主张。笔者认为,我国“三农”政策涉及面很广,结合当前阶段的农村工作重点,抓住我国“三农”政策中十个方面的辩证关系,是做好乡村发展科学决策的关键。

  城乡关系是决定“三农”政策的基础性关系。目前,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三农”政策的核心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确定了“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发展战略,国家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定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先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等。时至今日,我国城乡差别依然存在,城乡二元特征依然明显。因而,我们对于客观存在的中国城乡二元格局,仍需要具体认识。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和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提取农业剩余支撑工业发展,建立一套农村支持城市的制度体系,形成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扩大发展,城乡关系开始松动。这一时期,国家依然收取农业税,农民负担沉重。直至21世纪后,我国经过农村税费改革,国家对农民关系的逐步调整,城乡关系也发生巨大变化。

  从外观形态看上,农村相对于城市还有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在中西部地区甚至还在进一步拉大;农民人财物加速流向城市。但是,从体制层面看,城乡关系却发生了根本改变,国家不向农村提取资源,而是运用政策手段向农村输入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随着我国农民进城落户政策实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推进,以及城乡居民户籍统一登记制度落实,捆绑在户籍上的城乡政策差异和针对“农民”身份的歧视性政策将逐步取消。这表明,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格局与体制和制度关系不大;同时,我国财政中的“三农”支出逐渐增加,城乡关系从过去的“剥削型”关系转变为当前的“保护型”关系[1]。

  (一)“保护型”城乡关系的内涵

  “保护型”城乡关系具有四层内涵:一是国家取消从农村提取资源的制度设置,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二是取消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限制,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保护农民自由进城的权利,保障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权益,实行“同工同酬”;三是扩大农民工均等享受市民待遇,落实农民进城落户政策;四是限制资本下乡。

  笔者认为,关于“保护型”城乡关系,尤其需要注意其第四层内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农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总值中的占比逐渐降低。目前,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已经低于10%,农业生产剩余有限。虽然我国农业产值不高,但是农村人口数量依然庞大。按照户籍城镇化率计算,我国农业人口接近.cn/n1//c1004-/news/3115943.html.

  2 关于中国农村的区域类型划分,参见贺雪峰等著,南北中国——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3 本节关于农村基层治理不均衡特征的论述,参见桂华,论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村级治理的区域类型建构,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7。

  4 关于税费负担的区域差异及其成因分析,参见贺雪峰,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开放时代,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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