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能进包头市青山区青山镇规划装备新规划区吗?

  青山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相关规定,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青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2日起,将安泰华庭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将安泰华庭小区划定为中风险区。

  截至目前,青山区共有高风险区5个、中风险区26个,除中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低风险区要严防输入,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请广大居民在管控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向社区报告。

  管控区域范围和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作的贡献!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青山区划定风险区域等级情况

  一、高风险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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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旗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包头市“十四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包头市“十四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结合包头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二、“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稳步提升全社会地域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一系列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作出了贡献,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有力有序。“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以洪涝、干旱和风雹灾为主,受灾地区主要为固阳县、达茂旗。全市受灾人口总计71.06万人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口13人、直接经济损失24.76亿元,与“十二五”相比分别下降了65.4%、31.6%、27.6%。“十三五”期间,针对严重自然灾害,启动包头市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1次、四级响应1次,累计下拨中央及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78.64万元、救灾物资4432件(套),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包头市实际,印发实施《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意见,初步建立了以市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指挥协调机构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以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指挥机构具体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制定、修订了《包头市地震应急预案》《包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包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应急响应、灾情会商、专家咨询、信息共享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自然灾害防治基础更加巩固。“十三五”期间,全市投入各类防汛资金11.86亿元,对22条重点河道和山洪沟进行了综合治理,完成15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维修养护13座、报废3个,完成5座淤地坝除险加固,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包头段完成投资 6.82 亿元,加培干流堤防 34.67 千米,硬化干流堤顶路面 87.32 千米,完成河道整治工程 14 处、20.8 千米,在自治区率先实现了堤顶道路全部硬化,防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防火工作科技含量,投入争取资金4500余万元,实现了对重点林区的远程视频火情实时监控,五年来有效应对了440余次森林草原火情火警。生态建设气象保障工程、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工程、基层台站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天气雷达建设工程、防灾减灾预警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六大建设项目落实投资总额4107万元,有力带动全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积极推进地震台网建设,建成了由梅力更、大仙山、色气湾3个地震台站和1个地震监测中心组成的全区首个盟市级地震监测台网,主城区大部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了1.0级,地震速报实现5分钟以内。建成了地震信息服务系统,地震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加强了防火队伍建设,确保了全市10个旗县区均设有专业、半专业防火队伍。建立完善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灾情统计管理队伍,共计800余人,形成了自下而上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层级联动机制。完成了全国应急信息员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全市五级灾害信息员基本情况录入核对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取得新发展,共建有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旗、县、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6个(九原区、石拐区、白云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旗、县、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4个(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全市共储有帐篷350顶、蒙古包20顶、折叠床3317张、棉被7247条、棉大衣4871件、场地照明设备16套、发电机21台,形成了以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以远郊6个旗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支撑,以市3区应急物资储备库为补充,辐射全市范围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格局。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家名义印发了《包头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细则》。完成了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市、县两级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地理坐标信息和物资储备信息的收集及录入工作,为实现救灾物资的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成效显著。每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采取现场宣传与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兴媒体为媒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活动,坚持防灾减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十三五”期间,共创建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2016—2020),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提升。

三、“十四五”时期工作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市发生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次生灾害的风险仍然较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将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物资基础。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新技术新方法日益成熟和广泛使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

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包头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日益增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需求日益提升。新发展格局的加速构建,为我市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广阔天地。我市自然资源富集、工业基础雄厚、产业门类齐全、创新资源集聚、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工人众多、市场潜力巨大,在新发展阶段借梯登高、厚积薄发有着坚实根基,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社会经济基础。

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包头市地处祖国北疆,属温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海拔1600—2300米,受季风影响,降水分布不均,干旱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阴山山脉横贯我市,阻截了部分降水,导致山北的达茂旗、固阳县,连年遭受旱灾侵袭。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市极端天气事件也时有发生,2018年7月19日固阳县、达茂旗遭遇了年我市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的一次山洪,2020年8月9日达茂旗境内发生了我市有气象记录以来第三次龙卷风灾害,各类自然灾害易发高发,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对城市总体安全的影响更加深远。包头是我国少有的高烈度设防城市,主城区和土右旗、石拐区以及全市大部分人口位于Ⅷ度区内,面临的地震灾害形势严峻,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艰巨。近年来由于我市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投入不足,与全市林草增长速度不相匹配,造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截至“十三五”末期,我市仅有瞭望塔14台,视频监控点83个,重点林区覆盖率低。在人员队伍方面,目前,我市共有6支共147人的专业扑火队伍,以及25支90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不能全市防灭火实际工作需要。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人工林建设速度较快,且建设规划集中连片,大部分人工林都集中在高速公路两侧、大青山南坡等人员活动频繁的位置,火源管控难度高,火灾扑救压力大,极易引发火灾,给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包头市总面积2.78万平方公里,辖9个旗县区和1个国家级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域辽阔,人员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交通、通信、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老旧危屋抗震能力差,“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态尚未根本改观。城市避难场所分布不均,指示标识和基础生活保障设施配备不齐。农牧区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缺乏防灾减灾资金支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不足。我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尚未建成,城市综合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能力有待加强,气象、林草、交通等部门风险监测点位总量偏小,信息数据无法实现共享,信息双向传输渠道仍需拓宽。救援物资储备不足,灾害避难设施不够完善;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设施简陋、储备能力有限,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品种不全、数量不能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运行不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协同合作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与加强,减少职责不明、推诿现象。需要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进行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化工作,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强化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的有机衔接,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整合优化力量资源,实现职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机构效能和优势。自然灾害风险治理制度与工作机制亟待完善。综合防灾减灾统计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灾害评估工作机制还需完善。

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仍需完善。我市防灾减灾救灾队伍普遍存在编制体制问题。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增多,工作量增加,而人员编制与经费不足,远远不能适应繁重的防灾减灾等工作任务。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短缺,缺少具有风险科学、减灾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装备落后,人员待遇有待提高。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2.坚持以防为主、综合减灾。把握自然灾害形成和发生演变的机理和规律,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全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层级应急预案,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4.坚持依靠科技、精准治理。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新体系,努力实现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

5.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共治。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法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2025年,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不断健全,有效控制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建立并完善市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全面加强市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提高防治体系运行效率与效果。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完善“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提升自然灾害救助水平。增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应急避难场所为主的灾时人员防护体系。

“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领域主要指标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市生产总值比例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

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率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

增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每个乡社区灾害信息员

市区人均室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面积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深化改革创新,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

完善领导指挥机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责任落到防灾减灾救灾全过程、各层级。市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协调机构,负责拟定全市防灾减灾政策方针,承担重大自然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链条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协同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充分发挥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国家队的作用,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突击队作用。完善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制定包头市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进一步建立以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为统领,各灾种专业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等为支撑的灾害调查评估制度体系,带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的全面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制度和预案标准化体系

着力构建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强化动态管理,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持续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调查评估、灾害信息共享、应急物资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教育培训。

3.强化信息管理,健全灾情共享和舆情应对机制

建立应急、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水文、统计、气象、地震、林草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和灾害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健全重特大灾害舆情应对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推动共建共治,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搭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落实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积极支持防灾减灾产业发展,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

5.强化资源整合,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将防灾减灾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联合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防灾减灾科普工作的实施计划与安排,常态化宣传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培育和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应急安全素质、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利用“一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一周”(“一法一条例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一月”(“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时机;充分利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两会”、防汛、防火等关键节点,借势发力,推动宣传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6.加强地区交流,健全减灾交流合作机制

积极与周边地区加强交流合作,增强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调行动能力。按照呼包鄂榆乌应急管理协作框架协议的内容,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建设内涵,增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意识。按照以防为主、防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指挥、救援、监管、演练、物资保障等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周边地区间联动协同机制。合作构筑区域性应急管理体系,在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储备资源异地调配、灾害应急演练、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合作格局,提高灾害事故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就风险、形势分析预判,地方性政策衔接、配套,业务学习交流、执法互检等工作进行会商,共同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进程。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干部素质与能力,强化政治建设。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建设,落实保障资金,加强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所承担的防灾减灾职责。加强培养和吸收预报与预警人才、抢险救灾及专业救灾人才、防灾减灾工程设计管理人才、灾害政策分析人才、损失与风险评估人才、防灾减灾技术培训人才。进一步强化人才保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发展战略,统揽全局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灾害信息员、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抢险救援等专业人才培训,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能应对不同灾害,满足防灾减灾救灾需要,机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进一步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和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建成多部门各类灾害信息统一报送及共享的“多员合一”的防灾减灾信息员管理及运行机制。确保每个苏木乡镇、嘎查村确保有2名灾害信息员,落实灾害信息员“AB岗”制度。

2.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各类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和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依据调查结果,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图。建立健全全市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制度、建立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制度。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空间技术应用,加快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持续提升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林草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贯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

3.着眼增强城市韧性,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落实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要求,全面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及灾害防控能力,加快实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加快防洪抗旱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逐步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能力;扎实做好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4.立足重特大灾害应对,提升应急救援救灾能力

统筹消防救援、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力量,完善指挥体系和协调机制,强化基础保障和实战演练,提升精准应急救援能力。积极推进中央驻包企业、自治区驻包企业组建专业救援救护队伍。推进区域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健全应急指挥、装备储备调运平台体系。十四五期间积极向自治区和国家申请争取航空护林项目,建设航空护林站点。加大先进适用装备和各类救援救灾特种装备的配备力度,优先考虑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力量资源调配,切实做好转移安置、人员搜救等抢险救援工作。适时调整优化灾害应急、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政策,增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应急救援和救灾救助水平。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5.完善储备体系和调度机制,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扩大储备规模和品种品类。开展重要应急物资产能摸底和提前储备,健全应急物资兜底收储制度,积极培育应急产业链,着力引进应急装备物资生产研发企业,提升应急物资产能保障能力。优化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健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物资保障分级响应机制,明确事权边界。健全应急物资保障跨部门、跨地区合作机制。构建与各有关部门职责兼容衔接的合作机制。强化应急物资调配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紧急采购和征用补偿、紧急调运分发等机制,推进应急物流枢纽和配送系统建设,科学设定灾害多发地区物流设施设防标准,提高重大物流设施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强化应急物资和装备种类、数量、存储位置、管理单位等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功能。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建设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应急物资实时监测、快速调拨、全程追溯。

6.发挥人民防线作用,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健全城市安全制度体系,大力提高城市住房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和抗灾能力。统筹规划安全事故、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救援基地建设布局,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开展避难场所达标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灾能力。健全苏木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组织体系,实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管理运行规范化。积极推进社区等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深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试点。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支持和引导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筑牢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一)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

在全市建成完善的森林防火预测预报、瞭望监测和信息指挥系统,确保“十四五”末期视频监控、通讯指挥覆盖全市森林面积达到95%以上、重点林区达到全部覆盖。建立健全全市森林防火通讯系统、火情监测系统、社区宣传系统、预测预警系统、决策指挥系统、快速扑救系统,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促武警森林部队建设和开展航空护林工作,提高全市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森林防火法规建设,完善森林防火培训演练和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森林消防监督,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到2025年,各地区全部配齐符合标准的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营房和训练设施,建立起完善的市、区(旗、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体系,林火阻隔带密度和林区路网密度得到大幅增加。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沿线规划期内新建6个管护点、5个检查站和2个巡护站,面积为1040平米;对59公里的巡护进行维修,购置巡护摩托车58辆;在保护区重点防火区域设置21处双光谱综合视频监控设备,并购置通讯设备1套、扑火设备140套、无人机设备12套。青山管理站建建辅助用房150平米,水塔1座(容积200立方米),并配设备1套。白彦沟管理站建辅助用房150平米。昆都仑管理站建辅助用房150平米。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增设各类宣传牌40块,购置宣教设备7套。

(二)实施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从地震监测、防震科普教育、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三方面着手,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优化地震监测台网,新建莲花山、九峰山、五当召地震台,在现有色气湾、大仙山、梅力更测震台站的基础上,形成由6个测震台组成的包头测震台网,进一步提高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在乌拉山山前断层、大青山山前断层各新建4条测量基线(或4个监测点),通过地质地貌调查、深部结构剖面探察等技术手段,分析出包头市城区2条地震活动活动断层的空间详细展布和活动性定量参数,为地震预测预警和防范提供基础资料。建设一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具10个以上体验与技能训练项目,集科普展示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以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养老院、重要交通生命线、油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网络设施、危化品厂库、尾矿库、水库大坝等为重点及时进行抗震加固,提升抗震防灾能力。推进农村危房与土坯房和无抗震措施的砖木(砖混)简易房的加固改造,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在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设防区域加固改造工程,确保“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切实抵御地震灾害风险。

(三)实施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

黄河堤防建设任务。完成黄河内蒙古段三期防洪工程项目包头段建设任务,计划新建干流堤防护坡 63.06公里,迎水侧填塘 9.29 公里,背水侧护堤林带 113.32 公里,堤顶道路 16 公里,对黄河包头段20处险工全部进行加固;河沟防洪治理内容38项。完善包头市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北部山区形成以水土保持治理、水库枢纽为主的“点、面结合”截蓄体系,减轻河沟下游的行洪压力;中部南部平原区形成“两横六纵一滞蓄”排洪体系,使河沟洪水顺利排入黄河;完成固阳县、达茂旗城镇防洪堤升工程;在山北地区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在固阳县、达茂旗等地区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7项;在山南地区实施山洪沟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在土右旗、九原区等地区实施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18项;水库新建及除险加固内容10项,分别在土右旗、达茂旗、石拐区新建三座中型水库和一座小型水库,建成后可增加库容11368万立方米。对昆都仑水库及5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建设内容5项。实施小白河蓄滞洪区续建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增加库容 500 万立方米,泄水量达到 3000 万立方米;实施土右旗美岱沟东河滞洪区、蓄滞洪区进洪渠清淤加固及哈素海退水渠疏浚工程,形成“调、蓄、退”三位一体的防洪体系,提高应对超标准洪水及重大突发险情能力。实施京包客专铁路东河段积水浸泡治理项目,全力保障铁路运行安全。修建抗旱水源工程,在固阳县、达茂旗、石拐区新打水源井81眼,配套管网152千米。

(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对严重威胁城镇、居民聚居区、国家公益性机构、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清除危岩体、修筑挡墙、构建防护网等措施实施工程治理;对于地质灾害规模较小或危害性较轻的点(区),采用诸如排水、简单削坡等措施治理,并通过植树、恢复植被等生态方式进行长期治理和巩固。对严重危害机关、学校、医院等国家公益性机构及城镇居民居住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进行治理。对于石拐区境内石拐街道工人村红旗山、石拐区大发街道大发村、石拐区国庆乡脑包沟村委白弧沟服务煤矿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居住群众较少的地区,以石拐区新区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地质灾害受威胁户避险搬迁。对于无人居住的隐患区域,进行重点监测预警。

(五)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程

推进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形成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地震、气象8大部门共同参与调查,发改委、财政局等14个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严格遵循国务院普查办48项普查规范要求,按照试点地区先行,分部门开展风险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统一汇交数据开展评估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的步骤,有序有力推进普查工作。协调组织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实施主体,按时完成经费测算及申请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形成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工作。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及时将普查数据纳入相关行业领域应用。

(六)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加快推进包头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感知网络、监控网络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模拟推演系统,完善和整合全市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利用北斗卫星、图像识别等技术,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的灾害监测感知网络。优化完善覆盖到乡镇和重点区域的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监测站网布局,保障监测信息采集和共享的准确性、及时性、稳定性。加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的暴雨、山洪等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提高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和多渠道融媒体发布平台,建立突发事件预警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强化“村村响”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应用,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提升面向公众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和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实现气象、水务(利)、水文、地震、地质、火灾、地理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汇集、关联、融合。

(七)实施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市、旗县区综合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包头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平战结合条件下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灾情事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与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建设集指挥调度与灾情会商、灾害应急值守、灾害遥感监测、灾情评估、数据与数据库管理为一体的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快速的灾情信息获取、直报,可视化的灾害监测与精细化的灾情评估,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辅助决策与政策咨询。围绕全方位、立体化应急救援保障需求,对现有市级应急指挥平台的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整合功能,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全力推进市、旗县区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推进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等工程项目实施,合理布局应急救援力量,提升救援队伍和装备保障能力。

(八)实施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整合各涉灾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建立防灾减灾救灾高端智库。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预测预报预防能力。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灾害防治科技研发,重点研发强震动预警技术、飞机增雨技术、气象监测预警技术等符合包头市实际情况的技术应用,使科技成果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达到防灾减灾的目标。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先进实用技术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加大灾害频发地区抢险救援装备投放力度,逐步推广无人机、水陆两用车、大功率应急排水车等智能化、新型化、高精尖装备,持续提高全市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

(九)实施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山前山后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和辅助性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市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旗县区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以苏木乡镇应急物资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继续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在十四五末期,市级储备库要储备至少满足2万人灾后基本生活救助需求的物资,旗县区级储备库要储备至少满足5000人灾后基本生活救助需求的物资。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各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健全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和应急调运预案体系,建设包头市救灾物资储备数据库,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救灾物资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社会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逐步加强,有效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

(十)实施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工程

避难场所在遵循因地制宜、平灾结合、合理规划、综合利用、就近避难、保障安全、长期备用、便于管理的原则基础上,坚持规划引领,发挥避难场所规划的前瞻性和落地性,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与教育、体育、绿地系统、地下空间等公共设施规划相结合,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强化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理念,在公共设施规划中强化避险避灾理念,在不影响原功能的同时,在不影响原本功能的同时,完善各类应急避难标识建设,配齐饮水、供电、卫生间等基础生活设施,划定救援道路、应急避难场所用地和与之配套的应急疏散通道,满足人民群众应急避难时的基本生活保障。通过科学规划,到2025年,初步建成包头市灾害特征的安全、高效、综合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推进避难场所的开发建设,提升我市避难场所响应能力水平。2023年前,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住建、财政、应急、公安、民政、地震、卫计委、教育、水务、体育、人防、林草等部门,组织编制市域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报市政府批准纳入城市规划。上述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充分赋能全市公园、广场、绿地、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分步建设,提高全市避难场所能力。制定出台《包头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发布实施。

各个旗县区(管委会)按照市规划,对本地区的避难场所拿出规划意见进行规划设计,提升避难场所的标识建设工作,每年完善设置2-3个避难场所的相应标识标志和必要的基础服务设施,定期组织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和运行的演练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熟知且能够应用,基本掌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避难需求。

切实加强领导。重大自然灾害在减灾救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要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旗县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的原则。受灾旗县区党委、政府作为灾害恢复中防灾减灾救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减灾委要在纵向联动中发挥综合指挥、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的重要作用。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结合受灾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市减灾委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编制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的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确定灾后恢复重建市级补助资金规模。

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持续保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开展灾害风险防范、风险调查与评估、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救灾补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完善财政、金融、信贷等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切实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横向相关部门联动和纵向减灾委推进体系,确保本规划确定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破解难题,积累经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开展。

强化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管理、监测和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和部门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体系。市减灾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要根据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开展规划宣传和展示,及时公布规划的进展情况,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严格监督考核,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改革落实不力,造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力求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强化重大项目环评的协调推进机制,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加强规划环评的宏观指导,强化对项目环评的微观指导,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规划环评的信息公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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