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认证医保缴费不使用人脸识别怎么找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目前,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已开始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区医保局提醒,为确保享有稳定有效的医保待遇,请市民尽快到所在村(社区)、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答:市区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见下表,本次参保缴费周期指2022年1月到12月:

居住在我市的非本市户籍的0-6周岁儿童,未在宁波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当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的,可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按规定在居住地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市户籍人员相同。

本市户籍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应缴部分财政补助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为准。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如何办理?

(一)成年居民、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

1.参保人可登录“浙里办”APP或在支付宝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本人或为亲友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手续。

2.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3.参保人可随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至基层的自助服务机办理参保手续。

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

三、参保成功后如何缴费?

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若您2020年已选择通过银行卡代扣方式缴费,2021年只需每月8日前在您的缴费账户中存款即可,社保卡换卡和变更缴费银行卡都要重新签订协议。

2.未选择银行卡代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关注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社保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页面搜索“宁波社保缴费”缴费。

3.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缴费确有困难需以现金形式缴费的,可凭参保人身份证到8家税务委托收费银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邮储、宁波银行、农信社)各营业网点柜面缴纳,代缴的另需提供代缴人身份证。

4.各类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手续详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按门诊、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分别累计计算。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4000元,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封顶线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门诊特病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门诊特病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具体医保待遇如下:

五、生病时如何就医结算?

答:参保人员因病需要治疗的,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选择在我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医疗费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其它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浙江省外就医以及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的参保人员,应事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六、医保电子凭证如何申领和使用?

答: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支持多渠道申领激活,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浙里办、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手机APP申领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只需根据指引完成身份验证并“授权激活,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完成激活;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家长亲情账户绑定申领。参保人员在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改造的医院和药店,通过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替代实体社会保障卡读卡,实现挂号、就诊、购药等操作,未来还有更丰富的应用场景。

七、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与上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1.政策统一,成年居民二档融合统一。A、B档合并后的成年居民档较原B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增加10和5个百分点,医保待遇提高。

2.甬上乐业,外来务工子女学龄前儿童纳入参保范围。居住在我市的非本市户籍的6周岁以下(含)儿童,未在宁波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当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

3.应保尽保,困难群众倾斜保障。在本区户籍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全额资助参保的基础上,自2022年起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实施全额资助参保。

八、如有疑问如何咨询?

各镇(街道)医保服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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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律网整理 81 人看过

重复缴纳了怎么办?小编介绍,针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两类险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或人员,可申请办理医保退费。职工医保方面,退费分四种情况。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财政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不予退费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职工医保方面,退费分四种情况。

一、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财政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二、若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三、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退还。

四、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期间,已由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如果嫌麻烦,完全可以找人人保缴社保呀!

但是,医疗保险以下情况不予退费

一、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二、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三、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四、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五、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六、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具体是否可以退保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哟!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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