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对外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多少亿元额的关系

如何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商务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8000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664.8亿元

进出口总额达3.05万亿元

出口总额实现全国内地城市“二十八连冠

在过去的“十三五”期间

深圳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经济综合实力也迈上了新台阶

深圳市要如何在商务领域实现

更高目标、更高质量的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深圳迈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征程,加快建设全国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的关键五年。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严峻形势下,为谋划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深圳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是着眼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本规划提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国际会展之都和国际投资与合作交流高地。

本规划注重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坚定不移地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努力提升发展能级,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充分释放商务经济发展潜能。

把提升传统消费能级、优化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等作为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着力优化商务经济结构,不断提升商务经济附加值。

把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打造国际贸易集散中心和结算中心、建设自贸试验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作为强化全球商业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各类贸易平台建设和国际化,不断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力争在国家发展战略全局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战略性、功能性作用。

全文分为八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总结“十三五”期间深圳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对外贸易呈现高位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两高”态势、双向投资迈上均衡发展新阶段、现代城市商圈体系基本形成、商贸业发展新动能持续增强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主要经济体博弈加剧,外部发展环境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从国内看,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和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落地实施,深圳未来发展进入重大战略机遇期。但是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为商务发展的根本遵循,加快构建商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

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为基本原则。

到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会展之都、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和国际投资与合作交流高地。

到2030年,成为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

到2035年,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成为商务高质量发展高地。

(三)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一是完善商业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布局商业空间,打造一批特色化商街,建设东门高品位步行街。

二是提升传统消费能级。

促进传统消费转型升级,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三是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提升消费创新引领能级,做大做强电子商务。

四是打造现代流通体系。

推进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构建畅通高效物流网络,推动口岸经济带建设。

(四)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优化市场布局,优化商品结构,优化贸易方式。

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发展外贸新业态,贸易便利化自由化。

三是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打造国际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

(五)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一是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国际一流会展场馆,加快培育会展领军企业,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展览,建设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二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引导会展业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会展服务水平,构建会展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会展业市场化改革,培育会展产业集聚区。

(六)构建国际投资与合作交流高地

一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扩大外资准入领域,健全政策服务体系,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二是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健全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安全与发展。

三是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

加强探索新发展模式,持续提升开放水平。

(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强化招商要素保障。

二是推动招商引资创新发展。

探索招商新模式,扩大“全球招商大会”影响力。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加强法律及政策保障。

加快商务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与时俱进开展立法工作,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开放市场环境相适应的地方商务法规体系。

三是实施“人才强商”。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断提高商务干部队伍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推进商务数字化建设。

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创新手段,加快“智慧商务”平台建设。

五是建立组织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实施评价,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适时调整及总结。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十四五”时期,深圳要肩负好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坚决扛起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勇当驶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光辉彼岸的第一艘“冲锋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商务部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十三五”期间,深圳围绕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着力优化商务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商务经济优结构、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商务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十四五”时期实现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64.8亿元,是“十二五”期末的1.35倍,全国大中城市排名从十二五末期的第八跃升至第五。消费升级加快显现,高能效等级家电产品、高端智能小家电持续热销,4G、5G更新换代带动通讯器材市场年均增长2%,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相较“十二五”期末增长90%,新能源汽车年销量突破6万辆,销售额超过120亿元。网上零售快速增长,2020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64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4%,比“十二五”期末增加551亿元,增长6.8倍。服务消费驶入快车道,“十三五”以来营利性服务业保持高速增长,2020年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超过5200亿元,增长6.9%,餐饮业实现营业收入981.27亿元,住宿业实现营业收入142.4亿元。

对外贸易呈现高位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两高”态势。外贸总量规模稳居全国前列,2020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0502.5亿元,占全国和全省进出口总额的9.5%和43.1%,近四年年均增长3.8%,出口总额连续二十八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外贸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4974.2亿元,占全市货物贸易总额的49.1%,较“十二五”期末提升7.6个百分点;保税物流进出口6940.2亿元,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占货物贸易总额的22.8%;对“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出口3352.3亿元,占全市货物贸易出口的19.8%;服务贸易进出口760.7亿美元,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14.8%。外贸业态不断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实现突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聚深圳,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213.9亿元,近三年平均增速达94%。

双向投资迈上均衡发展新阶段。利用外资规模达到历史峰值,2020年实际使用外资86.8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6%,截至2020年累计利用外资1222亿美元。对外投资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实际对外投资额81.7亿美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截至2019年境外投资存量达1192亿美元;2020年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分别为152.6亿美元和133.5亿美元。截至2020年,我市共在全球145个国家(地区)设立7494家企业(机构)。招商引资成效斐然,成功举办全球招商大会,洽谈签约项目340个,涉及投资总额1.3万亿元先后引进ARM中国总部、小米国际总部、字节跳动大湾区总部等项目,以及苹果、高通、空客等世界500强创新研发中心,成为跨国公司在华开展创新研发业务的首选地。

现代城市商圈体系基本形成。商业网点加速扩张,全市零售、餐饮和批发网点超过30万个,总营业面积约6800万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批发市场超过260家,5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超过100个,年营收超30亿元的购物中心8个,打造了万象城、壹方城、万象天地等一批高端购物中心。知名特色商圈享誉国内,东门步行街日均客流量居全国前列,已入选全国第二批步行街改造试点;罗湖核心商圈连续多年稳居全国重点购物中心业绩前三名;华强北商圈获评“国际信誉品牌”等称号。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全球单体最大的国际会展中心投入运营,一期总建筑面积160.5万平方米,室内展览面积40万平方米,集展览、会议、活动、餐饮、购物、办公、服务等功能于一体。

商贸业发展新动能持续增强。改革试点事项取得重要进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获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改革措施落地。电子商务发展稳居全国第一梯队。“十三五”期间,深圳电子商务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31558亿元,在运营电商主体达49.7万家,稳居国内电子商务第一梯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不断完善,福田保税区成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重要建设发展片区,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顺利通过封关验收,前海湾保税港区和坪山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深圳40年的发展和积累展现出强劲发展活力,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国际环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互利共赢仍是长期趋势。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主要经济体博弈加剧,安全风险凸显,国际经贸竞争更加激烈,外部发展环境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带一路”朋友圈不断扩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功签订,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如期完成,并积极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为对外经贸发展和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提供了重大机遇。

国内环境。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社会大局稳定,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尚显不足,消费需求新增长点需深入挖掘,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

机遇与挑战。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和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落地实施,深圳未来发展进入重大战略机遇期。经过40年的发展和积累,深圳在产业、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了强大的发展优势,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同时,深圳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商务发展方面,消费增长后劲不足、城市商业魅力欠缺、头部企业竞争乏力、外贸安全形势严峻等问题亟待破解。

“十四五”时期,商务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担当,对标最高最优最好,奋力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发展思路与目标

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圳要乘势而上、起而行之、感恩奋进,不断强化商贸流通辐射力,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商贸服务构建双循环的支撑作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为商务发展的根本遵循,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主动、全面对外开放战略为牵引,以数字化、品牌化建设为重要手段,以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为支撑,加快构建商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巩固产业链供应链贸易链安全,引领国际国内消费潮流,增强全球高端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建成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完善党领导商务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商务工作是一项贴近民生的系统工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商务发展的根本遵循,不断增强商务服务民生能力,始终做到商务发展为了人民、商务发展依靠人民、商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人民在商务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商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力打造数字商务、品牌商务,转变商务发展方式,转换商务发展动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抢抓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机遇,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互促进,持续提升全球高端要素资源的配置能力,为商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胸怀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商务发展与安全,强化部门横向协作、市区纵向联动,构建内保民生、外护产业的平安商务保障体系,推动商务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到2025年,城市商务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商业城市魅力大幅提升,商务高质量发展特征凸显,参与配置全球高端要素资源的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国际会展之都和国际投资与合作交流高地,为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成效初显。商贸综合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商业基础设施、品牌集聚度和消费显示度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国际一流商圈,消费便利度、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购物中心城市之一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2500亿元百亿级零售企业超8家,限额以上网络零售占限上商品零售额的35%。

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地位持续强化。贸易数字化、货物贸易提质增效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型贸易业态、重点贸易平台等建设成效凸显,贸易新动能不断增强,打造天然气、元器件等多个“双循环”促进平台,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贸易中心。到2025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000亿美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500亿美元,新型贸易占比进一步提高,进、出口更加均衡。

国际会展之都初现雏形。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的会展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会展品牌集聚度和专业展览展会知名度持续提升,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撑明显增强,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展览的重要目的地。到2025年,年展览面积110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引进3-5个世界商展百强

国际投资与合作交流高地作用凸显。对外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外商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规模和水平双向提升,培育一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的能力显著增强,成为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高水平对外投资的策源地。“十四五”期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00亿美元,实际对外投资350亿美元。

制度型开放高地建设取得新突破。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加快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打造深港口岸经济带。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推进与港澳规则机制“软联通”,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抢抓RCEP、深新合作等机遇,全面对接国际标准,参与贸易规则制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到2030年,成为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商务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对外开放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到2035年,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成为商务高质量发展高地。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级不断提升;对外经贸优势持续强化,利用外资质量明显提高,全球要素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三章 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以数字赋能手段,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商贸流通现代化,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

第一节完善商业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布局商业空间。加强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依托福田中心商业区、后海超级商业区等现有商业网点建设基础,打造集国际消费目的地和标志性城市景观于一体的世界级地标性商圈。优化市级核心商圈、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布局,完善市级、区级、社区三级商业网点体系,加快形成层级分明、跨界融合、模式创新的现代化城市商业网点体系。对标全球最高标准,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

专栏1 优化区域商业布局专项

1.构建市级商圈体系。推动One Avenue卓悦中心、星河Cocopark、皇庭广场等商业体联动,以福田CBD(中央商务区)为重点,形成与商务中心相匹配的高端商圈,同时推动香蜜湖国际高端消费区建设。依托后海超级总部基地,加快建设空中商业连廊,推动后海中心商业区、深圳湾万象城等商业体互联,建设一批商业新地标。以大东门-湖贝商圈为重点,打造国家级东门高品位步行街,统筹周边文化、旅游、生态资源形成商旅文融合“大东门”,加快万象城三期改造,打造国际高端消费集聚区。规划建设前海合作区高端消费集聚区,充分发挥前海合作区国际要素资源集聚优势,加强对接香港高端商业资源,大力吸引国际奢侈品牌以及全球、全国首店或旗舰店入驻,打造湾区高端消费重要目的地,吸引高端消费回流。依托前海合作区、人民南片区建设,争取市内免税政策落地,建设国际免税店。

2.构建区级商业中心体系。把握地铁8号线开通契机,做大做强壹海城、大梅沙奥特莱斯等商圈。推进宝安商业中心建设,发挥国际会展中心、国际艺展中心等辐射作用,打造集“滨海+文化+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黄金商旅乐购海岸线。加快龙岗超级CBD (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打造面向深圳东部、辐射周边城市的综合商业中心,围绕“三馆一城”和世贸中心、万科广场、珠江广场等重点区域引导品牌集聚,培育大运深港中心等高端商务商业中心,提升并强化布吉商贸中心。强化龙华商业区与北站商务区的资源互通、协同联动,构建以地铁4号线为轴,串联北站、红山、龙华等三大商圈的“一带三圈”商业发展格局。推进坪山商业中心建设,构建以地铁16号线、14号线交汇处坪山围地铁站及周边片区为核心,以益田假日世界、坪山天虹商场、悦都会、财富城(一期)、创新广场等片区为支点的坪山商业中心。围绕轨道6号线打造光明区消费主轴,依托站点周边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集聚文化、艺术、教育、餐饮、娱乐、体验和零售等多层次复合消费业态。推进葵涌中心商业区建设,以龙大城际线、轨道8号线东延交汇处葵涌站及周边片区为核心,花样年家天下、招商东岸等片区为支点,打造“站城一体”TOD模式商业中心。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商业中心建设,重点发展滨海旅游、文化旅游等产业,塑造一站式休闲康养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首席休闲康养目的地。

3.构建社区商业网点体系。加快社区商业网点统一规划布局,鼓励创建社区商业生态示范品牌,推动社区商业形态创新升级,营造社区商业消费新场景,满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消费群体需求。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赋能线下社区商业网点和便民服务网点资源,搭建智慧社区商业平台和社区共享服务平台,开展零售、家政、洗衣等多元化服务。

打造一批特色化商街。对标国际一流商业名街,融入国际视野、中国元素、深圳文化,结合深圳消费电子、珠宝、眼镜、服装、钟表等传统优势产品及滨海风情、文化创意特色集聚地分布,谋划建设一批消费电子特色商街、时尚特色商街、滨海风情特色商街、文旅创意商街。加强城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品质卓越的国际化街区。

专栏2 打造特色化商街专项

1.消费电子特色商街。充分发挥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的品牌效应,联动“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引进一线消费电子品牌,构建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平台和全球消费电子新品首发地标。

2.时尚特色商街。推动珠宝、钟表、眼镜、时装、婚庆等时尚产业资源在水贝汇聚,打造水贝时尚商业街。改造提升横岗眼镜城,打造集高端眼镜研发设计、生产、展示、交易、体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时尚之城。实施“百家名店”计划、消费中心建设行动计划,将大浪时尚小镇建设成时尚总部聚集、设计师汇聚、品牌荟萃、活动丰富、消费活跃的时尚产业特色街区。加快建设光明“时间谷”中瑞法创新特色街区,引进瑞士和法国企业品牌亚太总部入驻,打造钟表时尚聚集区。

3.滨海风情特色商街。推动太子湾邮轮母港区和海上世界联动发展,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国际滨海特色商街。大力推进大梅沙、小梅沙、深汕百安半岛片区升级改造和马峦山区域、大鹏半岛旧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利用,加快环龙岐湾滨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金沙湾国际乐园、大鹏所城旅游区、新大旅游项目等落地建设,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东部滨海旅游休闲商街。

4.文旅创意商街。以世界之窗、中华民俗文化村、欢乐谷主题公园和华侨城创意文化园等资源为支点,打造商旅文融合发展特色商街。依托观澜客家文化旅游、匠人手工创意和自然生态资源,建设观澜文化旅游街区。加快原公明老街特色历史建筑的维修、复原,推进岭南建筑展示馆、华侨文化陈列馆等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公明历史文化特色步行街。

建设东门高品位步行街。开展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打造兼具多元时尚潮流,消费融合创新和湾区人文荟萃的特色步行街。高标准制定改造规划和方案,全面提升街容街貌,建设首个5G全覆盖的“智慧步行街”;优化步行街业态布局,促进业态提升,打造“港味”特色与“首店经济”共生、传统与时尚相伴的特色商街;加强与文旅结合,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建成承载城市记忆与历史积淀、辐射大湾区的新岭南风貌步行街。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鼓励设施老旧的步行街进行街区环境改造,不断提升街区智慧化水平,完善街区配套,培育更多特色IP活动。

第二节 提升传统消费能级

促进传统消费转型升级。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建立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及汽车以旧换新。大力培育零售大型企业,鼓励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优化服务网络。鼓励商贸企业“触网上云”,拓展线上业务,运用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化升级改造,打造智慧商圈(街)、商店和集市。打造“深圳购物”活动品牌,大力繁荣夜间经济,推出一批夜间消费特色活动,培育多元化消费场景。提升“圳品”城市品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创建消费者满意城市。专栏3

1.智慧载体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商区、商圈、商街率先构建互动体验系统和区域,建设商业信息数据库、客流分析平台、慢行导视系统,建设一批智慧餐厅,推广移动支付、智慧停车等服务,推进营销、管理、交通、服务、物流智慧化,打造成为深圳智慧城市的“新地标”。

2.大力繁荣夜间经济。加强“1+N”夜间经济街区规划布局,重点打造海上世界、欢乐海岸、东门、宝安中心区等地标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鼓励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食堂”等业态,激发夜间消费潜力。支持举办特色夜市活动,策划大型实景演出,举办高规格国际电影电视节。开展夜间促销活动,搭建“夜游、夜赏、夜购、夜品、夜娱”等主题场景,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

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消费提质扩容。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在居民生活服务领域发展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等新模式、新业态。实施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工程,在生活服务领域强化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行业智慧化发展。提升社区便民服务水平,打造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发展特色餐饮、大众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发展安全、健康、绿色的餐饮服务。积极推动酒店住宿领域应用智能设备、智慧系统等数字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引导家政服务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高水平服务。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专栏4 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专项

1.发展壮大教育培训服务。积极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创新发展技能培训、兴趣培训。支持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在线教育,发展开放式教育培训云服务。打造高水平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国际职业教育资格证书考试中心与认定中心。

2.加快“生活服务+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推动形成家政、餐饮、维修等生活服务行业应用先进科技技术,率先在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定制服务等形态上实现与特色优势领域融合创新,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

3.推动餐饮业特色化发展。着力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鼓励高端餐饮企业发展大众化餐饮网点和品牌,优先提供平价特色产品。支持餐饮企业在社区、学校、医院、办公集聚区、交通枢纽等地设立经营网点,大力发展早餐、快餐、团餐、特色小吃、食街排挡等民生服务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

4.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以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职业院校、本科高校、专业培训机构等为依托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加大力度培育一批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等专业服务人员。建设一批家政培训特色示范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5.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深圳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逐步为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公布家政企业红黑名单,实施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家政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参加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形成消费诚信导向。

6.推动专业服务高层次发展。着力发展法律服务,鼓励优势互补的律师事务所以合作、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强化发展会计服务,鼓励建立特色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信息化建设和品牌建设,积极引进港澳会计人才。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构建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和认证服务体系。

第三节 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提升消费创新引领能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建设高端专业消费市场,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鼓励搭建新品发布平台,加大对本土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打造品牌集聚高地。全面促进新零售发展,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发展,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加速发展免税经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拓展离境退税口岸范围,争取“即买即退”和市内免税业务落地。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推动外贸企业和国内市场融合发展。实施“品牌瞪羚计划”,加快高端消费品进口替代。

专栏5 消费创新引领能级提升专项

1.打造品牌集聚高地。加快建设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深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打造国内外品牌“世界橱窗”。做强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品发布专业平台,推动将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大浪时尚小镇等打造成为时尚新品首发平台。支持举办新品集中发布的国际展会、商业节庆等活动。

2.全面发展新零售项目。鼓励实体零售大型企业与有实力的线上企业合作,整合线上数据资源、实体网点、供应商、客户等市场资源,大力发展精准营销、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在线支付、快速配送等融合发展模式。建立若干新零售孵化器,吸引全国新零售创业团队入驻,为创业团队提供技术研发软硬件、各种应用场景、项目路演、资源对接、融资服务支持,推动新零售创业项目加速成长,打造新零售发展高地。

3.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特色海洋旅游消费,打造集海洋科研、文化旅游、海洋健康、滨海体验、零售消费等多业态聚合的海洋旅游消费中心。推动文商旅体会联动发展,支持文化、艺术、社交和零售跨界融合,鼓励复合书店、创意设计酒店等多业态聚合的新型复合消费业态发展。支持文化、体育、健康等与旅游产业融合,鼓励主题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创意民宿产品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

4.加速发展免税经济。在全市159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基础上新增200家,力争将离境退税口岸由深圳机场航空口岸、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扩大到有条件的海港、陆路口岸,并争取“即买即退”。建设国际免税店,创新建设前海全球免税品集散中心,积极推进“i免税”电商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免税品经营资质。

5.支持出口转内销。建立出口转内销企业白名单,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工程,提升产品品质,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支持外贸企业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和自主品牌,加强国内市场物流体系建设,高效对接物流供应链,畅通内销渠道,加速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和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坚持创新驱动,全力推动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电商应用,鼓励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支持电商与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加速融合。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产业配套支撑,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专栏6 电子商务发展专项

1.加速培育和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对大型电商企业给予综合支持、鼓励采用新模式、新技术等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速培育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全国互联网100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国独角兽企业等有重大带动效应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2.重点建设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生产制造、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垂直细分优质企业建设运营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一批贸易类、服务类等产业链促进作用明显的垂直电子商务平台。

3.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深化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前海(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蛇口网谷、华南城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创新公共服务、强化运营能力,形成电子商务示范效应明显、产业辐射带动强大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积极推动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园、深圳国际珠宝电子商务产业园、福永意库跨境电商产业园、华南物流国际跨境电商产业园等电商集聚区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

4.加快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直播电商产业,支持宝安智美汇志产业园、水贝黄金珠宝直播基地、青苹果直播电商产业园、南油荔秀直播基地、大浪时尚小镇电商直播基地等直播电商集聚区发展。打造一批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加强培育和引进优质直播电商平台公司、经纪公司、服务机构、供应链公司及一批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

5.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大力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新技术与电商加速融合,积极发展数字商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引领市场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第四节 打造现代流通体系

推进供应链创新和应用。鼓励供应链服务企业加强与高科技企业、制造业企业的协同,建设有利于产业链创新的生态系统,形成大中小企业配套,新技术、新模式、新平台支撑,金融、物流、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助力的网链系统。支持企业聚焦半导体、重大装备等“卡脖子”领域,广泛汇聚全球资源,向产业链上中下游深度拓展,提供全方位的供应链生态服务,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充分利用智慧供应链公共服务云平台提供智库咨询、人才培养、品牌推广、标准宣贯等公共服务,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构建更加智慧、更加规范高效的供应链服务体系。

构建畅通高效物流网络。打造联通国际、覆盖全国、服务区域的对外物流枢纽,巩固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建设成体系网络化的城市物流转运中心,保障超大城市物流活动高效运转。完善社区末端物流配送系统,服务城市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以“海上丝路”“空中丝路”“中欧班列”和“公路跨境运输”为载体,加快形成双向开放、多边延伸的物流通道网络和节点服务体系,积极拓展航运、空运航线,提升国际物流网络化服务水平。加快高品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冷链物流规模化发展,提高物流时效,确保全过程不断链。

推动口岸经济带建设。深入挖掘口岸区位价值、口岸商业资源,深化深港合作,以深港口岸与邻近区域、过境地块为核心,推动深港协同建设集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文旅消费、医疗教育等于一体的深港口岸经济带,打造深港合作新平台。积极推动皇岗、沙头角等口岸重建,改造升级罗湖、文锦渡等口岸,探索前海、大鹏等设立新口岸,优化口岸及周边交通配套,创新口岸查验模式,提高口岸通关能级,提升口岸辐射能力。争取国家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探索深港协同开发模式,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人员、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第四章 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始终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高标准建设贸易平台,不断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

优化市场布局。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贸易促进战略,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重点培育进口贸易集散地,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探索举办“一带一路”进口博览会。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产品比较优势、市场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重点开拓市场清单。推进“粤贸全球”,打响“深圳制造”贸易品牌。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持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深化与沿线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重点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建设各类贸易平台,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抢抓对外自贸协定、投资协定等机遇,加大力度拓展全球市场。

专栏7 优化外贸市场结构专项

1.设立境外贸易服务网点。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成员国、韩国等国家设立境外贸易服务网点,为国内外经贸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贸信息咨询等服务,促进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合作交流,推动企业抱团出海、海外互助。促进企业、贸易促进机构、政府部门等共享资源、互联互通、携手发展。

2.深耕传统市场。鼓励企业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打造出口自主品牌,在传统发达国家市场树立“深圳制造”形象。支持企业在传统发达国家市场设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海外仓等境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定价话语权。鼓励企业适应传统发达国家市场标准,优化售后服务,完善境外服务保障体系。

3.开拓新兴市场。抓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机遇,推动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服务出口。适应中低端制造业向东南亚转移趋势,用足用好RCEP原产地累计规则等条款,面向东南亚国家大力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中间件和中高端产品制造业出口。进一步加密与东南亚往来的货运航线,发挥供应链服务企业集聚及毗邻东南亚的优势,将深圳打造成RCEP市场货物中转集散中心。

优化商品结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传统优势产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强化电子信息制造业等出口主导产业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壮大出口规模,巩固出口优势。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

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品牌培育和营销渠道建设,精准触达海外市场,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扩大一般贸易进出口,提高效益和规模。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支持企业从加工组装向技术、品牌、营销环节延伸,支持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延长服务链条,承接更多加工订单。支持保税物流贸易发展,完善智能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业态产业空间。

第二节 培育外贸新动能

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探索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积极促进数字领域的产品与服务出口,大力推进在线教育、在线娱乐、远程医疗等数字贸易新业态发展,培育数字贸易持续增长的核心竞争力。建设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数字化手段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国际贸易、物流、支付、营销等市场运营流程云端化、数字化,打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专栏8 发展数字贸易专项

1.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基地。依托前海加速打造数字贸易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推动数字技术新型基础设施与贸易产业的融合,提升贸易效率,优化贸易流程,催生贸易新业态,推动构建国际贸易全链条数字化生态。

2.建设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推动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深圳高新区等平台为载体的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建设,争创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3.建设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平台。支持数字贸易开发商、服务商、供应商搭建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平台,探索完善跨境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网络内容监管,实现销售渠道数字化、贸易流程数字化、管理思维数字化,为跨境数字贸易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业务,加强风险管理、政府监管、法律法规、信息服务等支撑体系建设。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促进试点规范发展。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妥善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退税、通关等痛点问题。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监管政策优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海外仓建设和布局,推动跨境支付便利化试点。

专栏9 发展外贸新业态专项

1.优化转口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建设现代仓储设施、全自动集装箱码头、运输与配送网络等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国际航运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等业务,积极拓展国际航线数量,加强深港离岸贸易跨境合作,打造国家转口贸易中心。

2.积极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加快市场培育,支持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开展预包装食品和竹木草制品供港出口等本地特色业务。发挥陆路口岸通关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具有深圳特色和国际知名度的市场采购贸易集聚区,带动中小企业出口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政策支持体系。探索符合行业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稳定融资授信。推动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和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提升企业综合服务水平。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

4.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优化通关、税收、结算等政策环境,引导支持企业阳光化发展、品牌化发展,壮大软件服务、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市场,优化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构建开放、协同、繁荣的跨境电商生态体系。

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深新智慧城市合作等为切入点,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无纸化跨境贸易和贸易融资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商品进出口事后“一般单证管理”制度,加速推进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以企业业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应用信息化和科技化监管手段,探索口岸监管创新集成。

第三节 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探索对接会计、法律、金融、医疗、建筑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度,创新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法制保障、政务服务等制度安排,推动服务标准对接、服务资格资质互认。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复制推广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至全市各陆路口岸,取消深港澳跨境通信漫游和长途资费,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

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健全服务贸易发展工作机制,围绕会计法律、咨询管理、金融保险、文化教育、航运物流等重点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贸易发展能级和出口竞争力。积极扩大国内急需的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维修保养等新兴服务贸易,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

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打造“深圳服务”贸易品牌,支持服务外包与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服务外包数字化发展。培育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大力发展医药研发、咨询、设计、维修、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服务外包,支持服务外包载体平台建设,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型升级。

专栏10 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专项

1.推动深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依托前海加快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交通、通讯、信息、支付等与港澳标准互认、规则衔接,推动对接港澳人员货物通关、免税消费、证书互认等开放措施,不断提升深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2.打造对外文化贸易集聚区。推动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建设,加快文化资源和业态聚集,支持承办高水平的对外文化贸易展览、高端论坛、行业交流、博览交易等活动,培育一批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不断扩大文化产品、服务进出口规模。

3.增强技术贸易发展能级。支持专有技术、技术含量高的成套和关键设备、专利咨询和先进技术服务进口,积极引进国外科技组织、科研机构和跨国企业来深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开展技术研发和服务,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扩大专利权、专利技术及服务出口规模。

打造国际贸易集散中心。大力发展港口物流、综合贸易物流、中转物流、冷链物流、智能仓储,完善全球采购批发体系。整合消费新业态与传统国际贸易的供应链服务等优势,加快打造全球电子元器件、医疗器械和消费品集散中心。进一步拓展深圳组合港网络,加强与华南沿海、内河港口、内陆无水港等喂给港之间的业务往来和信息联通,大力发展中转集拼业务,提升中转通关便利水平。

专栏11 打造国际贸易集散中心专项

1.打造全球进口商品示范基地。夯实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特色国别馆等多元化商贸业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顶级奢侈品、文化艺术品、发烧友小众消费品、特种商品进口服务商,壮大一批生物医药、电子产品、钟表、化妆品、酒类进口商贸平台,引进一批母婴用品、日常大众消费品进口服务品牌,加强品牌专业市场建设,建设多层次、高质量的全球进口商品示范基地。

2.建设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建设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大力发展“前店后仓”模式,搭建进口商品供应链平台,着力减少消费品中间环节,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集仓储、物流、贸易、金融等功能为一体的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

3.探索建设深圳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深入开展珠宝玉石保税监管模式改革,探索建设集珠宝钻石原料及成品展示、现货交易、跨境贸易、检测评估、研发设计、保税加工、智能制造、金融服务、物流保险等于一体的国际性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4.打造国际物流分拨中心。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基础,推动区内业态与区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重点引入服务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高端供应链企业,丰富保税物流业务类型,提升集聚规模效应,打通区内区外衔接链条,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标准的生产性分拨业务。

5.搭建保税展示平台。依托前海综合保税区、福田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集保税仓储、商品展示、跨境电商、分销配送功能于一体,对接内外贸零售环节,通过品牌全球调拨参与国际贸易的资源配置,结合各区域特色优势,布局建设中高端产品、食品、冷链产品、科技产品等差异化保税展示平台。

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争取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外汇管理制度深化改革试点。支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民营500强及上市企业在深设立结算中心,完善促进跨境结算、贸易融资服务发展的贸易生态圈,扎实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不断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项1.探索建设罗湖黄金钻石金融中心。发挥水贝-布心黄金珠宝产业集聚优势,建立以实体黄金钻石为基础的多功能金融中心,对接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钻石所,加快设立深圳黄金运营中心。2.争取建设数字贸易跨境交易结算平台。试点开放数字产品有关服务,在贸易账户监管体系下建立数字支付监管制度体系,率先开放数字支付服务,推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跨境互认。

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空间承载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促进贸易、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推动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有序推动在全市其他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举措,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等高附加值业务,拓展保税贸易、检测维修、租赁、供应链金融等现代服务功能。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业务,加强保税燃料供应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专栏1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专项

1.福田保税区建设。聚焦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金融科技六大前沿技术领域,加快发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业设计、中试熟化应用、检验检测、成果孵化以及先进制造等产业,拓展重点商品贸易功能,打造深港全面深度合作先导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区。

2.前海综合保税区建设。对标香港、新加坡等国际最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区,发挥“区港一体化”的政策优势和功能优势,做好园区统一规划,重点引入成熟的港资供应链管理企业,积极引进保税融资租赁、保税检测维修及认证、保税研发、保税展示等产业。

3.盐田综合保税区建设。发挥区港联动优势,积极打造高效便利的物流分拨中心,加快推动保税服务专业化发展,培育发展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等“保税+”新业态,做大做强食品进口等优势业务,提升物流枢纽能级,探索离岸贸易试点,全面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4.坪山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保税+”产业空间,争取适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生物医药等创新政策覆盖,推广复制前海自贸试验片区监管创新措施,推动保税区产业从传统制造业向“生物医药保税研发”“高新技术产品入境检测维修”“集成电路产品国际分拨”等“保税+”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5.规划建设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依托深圳机场、国际会展中心等宝安区独特的资源禀赋、突出的交通优势和坚实的产业基础,规划建设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优化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布局,充分发挥自贸区(扩区)和保税区政策叠加优势,推动“空港+保税+会展”新业态融合发展,打造亚太空港保税产业创新示范区、国际航空货物集散基地。

第五章 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业,不断优化会展业发展软硬件环境,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广泛汇聚资源要素,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双区”优势,推动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的支撑,努力建设服务湾区、享誉世界的国际会展之都。

第一节 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国际一流会展场馆。加强会展场馆规划布局研究,开展深圳会展中心改造升级,持续提升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周边市政配套及商业配套,研究推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深圳科技博览中心场馆等的规划建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规模结构优化、功能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备的会展场馆体系,不断完善管养制度,健全运营评估体系,提升会展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打造全球一流会展承接地。

加快培育会展领军企业。鼓励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办展机构和会展服务机构做强做大,打造若干家国际一流的会展企业。发挥前海专业服务机构集聚效应,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会展机构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

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展览。依托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培育一批具有深圳特色、服务产业行业发展的展会。增强高交会、文博会、慈展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海博会、农交会和世界数字农业博览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提升安博会、工业展、光博会、家具展、医疗器械展、珠宝展等专业品牌展会国际化水平,打造国际一流展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重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项目。制定展会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展览业评级,优化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工作机制,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的国际会议引进机制,积极申办国际会议,打造全球知名国际会议目的地。积极谋划并争取承办一批高水平的国际会议、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探索联合参展、联合办展、联合推广等合作路径。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平台,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加快探索“深港双城展”“展会北上”等合作路径,试点联合举办大型文创展览、会展旅游活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国际会议引进机制,积极申办国际会议。大力推进会展行业与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机构合作。探索境外机构在本市特定展馆独立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会试点。

第二节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引导会展业智慧化、绿色化发展。积极规划布局会展业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各场馆创新建设“多媒体展览中心”,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办展的软硬件支撑环境。构建会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监管和会展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引导会展与城市经济融合发展、良性互动。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数字+会展+X”新模式,促进会展新业态新技术创新发展,打造一批智慧化、创新型特色展会。全面构建绿色会展体系,鼓励和支持重点展馆、重点展会开展试点,推动绿色展馆、绿色展会认证。

提升会展服务水平。引进高端会展人才,构建多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发展设计、搭建、布展、广告等专业服务。完善会展配套服务内容,提升参展体验,提高展会接待能力。优化展会交通环境,完善会议展览场馆的航空接驳功能;鼓励设置参展交通专线,灵活调动部分道路资源供临时停车。出台展馆周边住宿、旅游、消费指引,探索展馆周边酒店、商户制定针对大型展会的优惠套餐等新模式,鼓励会展场馆单位与周边商业和景点发挥整体联动效应,拉动展会消费。积极发展展会旅游项目,举办形式多样、内容多元的展会交流和消费活动,深化会展与消费联动。

构建会展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提高行业协会专业化程度,构建多元治理的行业发展格局。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搭建国内一流的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行业统计、信息咨询、技能培训、招展引会、办展办会、权益保障等服务,全方位支撑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会展业统计分析体系,加强动态监测,深化趋势研究。搭建会议展览宣传推广平台,在深圳机场、铁路、公交、地铁等交通枢纽统一租用广告牌,加大对重点展会、品牌展会的宣传支持。加强国内外宣传推广,提升国际会展之都整体形象。

深化会展业市场化改革。减少行政参与举办展会活动,建立退出机制,注重展会活动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功能培育,开展高交会分会场或专业展改革试点,探索将政府主办展通过合作办展、委托代理等方式交由市场主体运作,发挥市场在会展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办展“双向审计”制度,促进展会项目更加规范、高效。

培育会展产业集聚区。利用深圳会展中心区位优势和会展基础,布局重大会议、论坛和展览,进一步拓展会展产业链,提升会展服务功能,打造国内外知名的会展核心功能区和会展服务集聚区。充分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政策优势,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平台载体,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项目,增强国际会展门户区功能,打造立足湾区、辐射全球的产业会展集聚区。依托坂雪岗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打造融合高科技成果发布、信息交流、要素融合服务和成果交易等多种功能的高端平台,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会展集聚区。

第六章 构建国际投资与合作交流高地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协同发展,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筑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磁场”。

第一节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扩大外资准入领域。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扩大航运、金融、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严格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推动落实放宽电信行业外资股比,下放行业许可审批权,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设立外资研发机构。抢抓《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CAI)等重大机遇,积极吸引欧盟、东盟、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外商投资。加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大湾区合作,发挥港澳投资优惠政策作用,大力吸引港澳投资。

健全政策服务体系。优化外商投资领域政策体系,支持外商扩大投资,吸引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打造跨国公司投资集聚高地。完善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机制,拓展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网络布局,提升“深圳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加强市区联动,复制推广外商投资公共服务经验,形成标准统一、信息互通、服务高效的全市外商投资公共服务“一盘棋”。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开展外商投资促进立法,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信息报送系统,优化数据报送流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形成有效监管。

第二节 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优化境外投资结构和布局,加强深圳与经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城市开展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投资交流合作,提升“走出去”的规模和水平。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筑“一带一路”贸易投资网络。建立跨国民营企业经验分享和境内外对接等交流机制,搭建央企与我市民营企业合作渠道,推动企业“携手走出去”。加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在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中白工业园等园区建设和运营中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健全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完善外国投资信息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对外承包工程“备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化对外投资监测,提升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监测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建设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丰富公共服务产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政策支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企业稳妥以人民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加强统筹安全与发展。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的调整,建立健全贸易安全与产业预警机制。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探索贸易调整援助工作路径,加强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强地方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应对能力,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加快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专栏14 对外投资合作水平提升专项

1.建设境外产业园区。以园区开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深圳企业抱团出海,支持优势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境外产业园区,重点推动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中白工业园等园区的建设招商工作。加快海外重大项目推进,支持项目实施方与东道国合作共赢,打造中国项目典范。

2.建设境外物流园区。支持在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节点城市规划建设一批境外物流园区,重点在城市深水港及港口后方的物流集散和临港工业区建设临港物流园区,持续推动斯洛伐克物流园等境外物流园区建设招商工作。

3.构建境外投资促进体系。统筹制定深圳“走出去”综合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贯,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大力建设“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合作指南、国别行业发展信息和海外投资风险预警等支撑服务。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着力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统保平台和政治风险统保平台建设。

4.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境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系统,加强境外安全预警、防范、巡查、应急处置和境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落实深圳“走出去”服务体系,完善“走出去”企业海外服务网络。依托深圳“走出去”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协会、行业组织,在深圳重点拓展的海外市场推动成立深圳商会或“海外服务驿站”,促进海外投资企业内部信息交流共享和项目合作,实现“联合出海”。

5.加强仲裁及调解服务。依托深圳经贸代表机构,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东盟成员国等加快布局国际仲裁院海外庭审中心。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加强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支持国际仲裁机构牵头建设国际投资联合仲裁中心,发展市场化运作的商事调解,建立国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交流协作机制。

第三节 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

加强探索新发展模式。推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扩区,与邻近区域探索主区+辅区并行运营模式,开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主区)+”并行运营改革试点。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加大促进国内外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制度创新力度,强化生产要素聚集和市场配置能力。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推动可在深圳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在CEPA框架下,借鉴香港推进国际化的先进经验,推进前海全面开展深港高端产业合作。

持续提升开放水平。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建立健全前海合作区跨境金融政策体系,积极争取扩大深港两地企业间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度,支持企业集团内香港和深圳成员公司在深港之间有限度地汇出和汇入人民币,配合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先行先试国际高水平经贸协定核心议题事项,在关税缩减、服务贸易标准对接、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监管适用、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开展更大力度的探索与压力测试。

专栏15 建设自贸试验区专项

1.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企业将人民币作为跨境大额贸易、投资计价和结算的主要货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和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加快完善深港两地清算系统,进一步加强深港间资金交易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深化深港服务贸易合作。进一步深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利用紧邻香港的地缘优势,加强两地法律服务、金融、医疗、建筑等领域的规则对接,创新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法制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率先探索粤港澳三地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在CEPA框架下,探索对港澳企业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取消或者放宽香港企业在前海合作区从事现代服务业的资格限制和市场准入条件。

第七章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把握全球经济、产业和前沿技术动态,积极引进全球高端资源、高端项目、高端人才,提升全球招商大会影响力,持续引进竞争力强、关联度高、成长性好的产业链引擎项目,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发展。

第一节 加强产业链招商

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立足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结合深圳产业发展导向、产业链薄弱环节及区域产业特征,持续实施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行动,每年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及综合型、功能型、区域型总部项目等重大招商项目。借助梯次型现代产业体系竞争优势,动态选取行业细分领域,开展重点产业链集中式招商攻关,力争每年引进60个以上产业链优质项目,打造特征鲜明、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链。

强化招商要素保障。构建符合深圳实际情况的国资资源与招商体系和弦共振模式,发挥“国资领投”效应,推动国有资本、国资基金、国资载体等国资资源向重大招商项目倾斜,打造可持续的产业发展循环机制。开展国际、国内投资动向动态监测,多角度、多维度收集项目信息,形成大好优商项目评价体系。坚守契约精神,认真履行、兑现各项合法合规政策承诺和合同协议。

第二节 推动招商引资创新发展

探索招商新模式。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发挥网络平台与信息化技术优势,打造全球招商系统,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推动实现项目“云招商”、“云服务”与“云管理”。探索设立市场化招商机构,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招商工作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设立深圳全球经贸网络指挥中心,搭建全球经贸网络,与境内外投资促进专业机构开展密切合作,加大重点区域招商力度,支持各区在省外、境外开展驻点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

扩大“全球招商大会”影响力。以打造世界各地投资者、创业者标杆盛会为目标,聚焦大型央企国企、世界500强外企、龙头骨干民营企业,高标准举办全球招商大会,集中推介深圳营商环境与产业政策,重点签约一批重大项目、高端项目、前沿项目、外资项目。

专栏16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项

1.开展招商专项行动。面向大型央企国企、世界500强外商投资企业及龙头骨干民营企业开展招商专项行动,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

2.推进产业链集聚定向招商工作。聚焦研发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对产业链上下游拉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挖掘其核心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来深投资意愿,以商引商、补链强链,培育城市经济新动能。

3.建立市场化招商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注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竞争、基金化补贴的模式,创新用人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建立市场化招商机构,以市场化和公司化方式对接全球优质资源,引进重大项目和顶级人才团队,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助力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商务主管部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对重大政策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政治、经济、法律、外交、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增强商务领域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加强法律及政策保障

加快商务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与时俱进开展立法工作,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开放市场环境相适应的地方商务法规体系,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法制框架,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商务领域规范发展。强化商务领域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的集聚整合,加强政策研究,以重大政策创新为引领,重点推动扩大内需消费、全面对外开放。做好商务领域资金保障工作,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按照事后奖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扩大投资等。

第三节 实施“人才强商”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落实好干部标准,打造懂贸易、爱商务、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的商务干部队伍。实施年轻干部“蓄水”工程,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健全完善干部交流锻炼机制,探索机关干部和500强企业高管双向交流。打造“深圳商务学院”,分层分类开展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商务干部队伍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聚焦商务中心工作,培养和汇聚商务领域优秀人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第四节 推进商务数字化建设

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创新手段,加快“智慧商务”平台建设。提高市区商务部门协同工作效能,打通业务流、数据流,最大程度实现“便捷、高效、安全”的商务工作协同体系。不断汇聚数据资源,构建商务数据可视化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商务运行分析和决策的科学性。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促进相关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开放,打造智慧商务标杆。

第五节 建立组织实施机制

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任务分工,继续推行主要领导对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制度,切实推动项目的引进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实施评价,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适时调整及总结。内容来源:深圳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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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粤开志恒宏观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

  一马当先:排头兵为什么是广东?》从全国视角和时代演化视角看广东四十余年的成就,2020年广东省以全国1.9%的土地,集聚了8.2%的人口,创造了10.9%的GDP,经济总量自1989年以来连续32年位于全国第一,产业结构、财政实力及公共服务不断改善。

  本文聚焦广东省内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经济总量及人均水平、产业结构、财政金融、公共服务、城镇化等角度,观察不平衡发展的特征,是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研究系列报告(二)》;其后将在《广东省区域发展不平衡:表现、成因及破解之道》中从区位差异、制度差异和政策差异等角度寻找原因和解决之道。“抽肥补瘦”是静态思维下解决不平衡问题的方法,站在人口流动、乡村振兴、都市圈城市群发展和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考虑发展的平衡性则是广东“十四五”需要重点破解的难题,是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研究系列报告(三)》。

  我国区域经济的结构分化和发展不平衡越发明显,不仅体现在城乡、东西、南北差距,省内的不平衡发展亦较为明显,广东即呈现出“一省三世界”的格局。其中第一世界包括深圳、珠海、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和惠州的人均GDP均跨过了高收入经济体门槛,第三世界的梅州人均GDP仍处于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水平,即将触及中等偏上经济体门槛标准;第二世界是广东其余地市,人均GDP处于中等偏上经济体水平。“三大世界”一方面体现出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意味着当第二和第三世界向第一世界靠拢时,将产生强大的结构性潜能。

  第一,广东各地市经济总量和人均GDP明显分化。从GDP总量看,广东省内GDP第一名的深圳是最后一名云浮的27.7倍,相差2.67万亿元。从人均GDP看,“最富”的深圳人均GDP为2.99万美元,已为高收入经济体门槛的两倍以上,逐步接近韩国的水平(3.14万美元),高于北京(2.43万美元)和上海(2.31万美元);但广东仍有14个地市人均GDP不及全国水平,梅州的人均GDP为3996美元,仍处于中等偏下收入经济体。从GDP增速看,汕尾、阳江及云浮2020年GDP增速分别为4.6%、4.45%及4.06%,3市GDP增速较快主要是受益于“一核一带一区”政策推动了区域一体化,加速了产业转移进程。

  第二,广东省整体以第三产业为主导,工业实力强劲,但各地市间产业结构差异较大。广、深、珠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第三产业占比分别达到72.5%、62.1%及55.9%。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汕头、潮州及江门7市依然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其中佛山、东莞及惠州第二产业分别为56.4%、53.8%及50.6%;广深莞佛占据全省46.7%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68.3%的工业增加值。肇庆、揭阳、汕尾、韶关、河源及清远6市,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占比均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转型正处于持续推进之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及梅州5市第一产业占比均在20%左右,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任重道远。

  第三,珠三角地区研发持续发力,先进制造业占比高,粤北山区研发强度和现代制造业占比明显偏低。2019年,广东省研发支出规模全国第一,研发强度(研发支出/GDP)居全国第三,其中广深两市研发支出规模合计占广东省总量的64.7%,深圳研发强度(4.93%)仅次于北京(6.3%)居全国第二,广州、东莞、佛山、惠州及珠海研发强度处于2.6%-3.2%,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粤北山区研发支出规模极小,河源、梅州及云浮3市研发支出总额不及10亿元,研发强度(研发投入/GDP)分别为0.36%、0.26%及0.28%,较研发强度最高的深圳低4.57-4.67个百分点。从现代制造业来看,2019年广东省74.7%的先进制造业和86.7%的高科技制造业集中在广深莞佛,而粤北山区各地市现代制造业占全省比例不及3%。

  第四,珠三角核心城市已逐步摆脱投资驱动,全省消费受疫情影响下滑较大,进出口受疫情影响程度差异性较大。2020年广州、深圳及佛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10%、7.2%及1%,低于珠三角其他城市固定投资增速。受疫情影响,广东社零消费总额下滑幅度较大,其中中山、佛山及揭阳社零消费总额下滑幅度均超10%。广东各地市对外贸易受疫情影响差异较大,阳江及汕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6.3%及14.7%;潮州、梅州及揭阳同比下降15.6%、17.9%及40.1%;贸易体量较大的广深莞佛,除广州下降4.8%外,其余三市均呈增长态势。

  第五,珠三角核心城市财政自给率高,财政收入规模和收入质量均高于其他地区。2020年广深莞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1722、3857、695及753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1%;4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在70%-83%,高于非珠地区水平(53%-75%);除肇庆外的珠三角城市财政自给率均在55%以上,其中深圳、东莞、中山及佛山财政自给率达92.3%、82.3%、76.5%及75.1%,远高于非珠地区的17%-33%。广东全省以及广州、深圳的债务风险较低,但疫情加大了广东部分地市的债务压力,潮州、梅州及云浮2020年债务率突破200%,应防范部分城市的债务风险。

  第六,广深两市金融活力显著高于其他城市。广东金融资源集中在广深两市,两市共占据了全省66.8%的上市公司,87.4%的信用债存量规模,89.4%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100%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同时各地市存贷比均提升,其中河源和惠州存贷比已达到100%左右,应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控。

  第七,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向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广州倾斜,但考虑庞大的人口基数后,广州、深圳的人均医疗、教育资源排名靠后,从中长期看将制约人口持续流入。医疗方面,广州占据了全省16%的医院、33%的三甲医院、21%的病床及21%的医护人员,教育方面,广州占据了全省46.3%的高等院校及16.8%的专职教师。但就人均指标来看,广州的人均资源处于全省中位水平。广东应顺应人口流动趋势,通过结构化分配来实现人均公共服务资源的平衡。

  第八,广东城镇化发展不均衡,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珠三角核心城市城镇化程度已达发达国家水平,2019年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及广州城镇化率分别为99.5%、95%、92.1%、90.7%、88.4%及86.5%。但部分非珠三角地区却仍处于城镇化初期,其中肇庆、河源、茂名、湛江及云浮5市城镇化率均不及50%。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其中茂名、湛江及梅州人口流失问题最为严重,2019年流出人口(户籍人口减常住人口)分别为177.6、118.1和106.6万人,2019年3市户籍净迁出人数(户籍人口变化数量减自然增长人数)分别为4.3、4.5和5.9万人。

  风险提示:文中2020年数据均为快报数,受疫情影响或有失真,结论或存偶然性。

  一、广东省基本情况:全国经济的“排头兵”,集天时、地利与人和之优势

  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两个副省级城市),共设三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及汕头)。其中,下辖深圳、珠海分别与香港、澳门接壤,湛江与海南隔海相望。全省拥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是中国的对外贸易“南大门”。

  广东省可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及粤北四大区域。其中珠三角地区包含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珠海、江门及肇庆,是广东省内经济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高的地区;粤东地区包含汕头、揭阳、潮州及汕尾,其中汕头及揭阳经济发展较快,已成为粤东地区两大核心城市;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及阳江,其中湛江及茂名户籍人口多且地理位置优越,但人口流失严重及城镇化进程缓慢问题突出,粤西地区省内地位不断下滑,但近年此问题已有改善迹象;粤北地区包含韶关、清远、梅州、河源及云浮,5市均位于山区,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差,整体经济仍处于工业化转型初期,近年依靠其他城市扶持,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提升。

  《一马当先:排头兵为什么是广东?》指出2020年广东省以全国1.9%的土地,集聚了8.2%的人口,创造了10.9%的GDP,经济总量自1989年以来连续32年位于全国第一,产业结构、财政实力及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改善,具体可概括为“七大成绩”:

  第一,广东经济总量连续32年排名全国第一,已超过澳大利亚并赶超俄罗斯和韩国,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1万亿元,该体量在全球经济体中排第11位。考虑到主要经济体2020年均为负增长,预计2020年广东省经济总量超过澳大利亚(2019年为1.4万亿美元),并可能赶超俄罗斯(2019年为1.69万亿美元)和韩国(2019年为1.64万亿美元)。

  第二,广东的研发投入总额、发明专利授权量、上市公司数量远超其他省份,是全国创新龙头与优质民企聚集地,引领高质量发展。2020年研发投入、专利授权量占全国的14%和21.5%。截至2020年,A+H股上市公司中,广东共有925家,在31省份中排名第一。

  第三,广东财政实力较强,为唯一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万亿的省份;债务风险低,社保可持续性强。2020年,广东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22亿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综合财力比重为62.6%,对土地财政、上级补助依赖程度相对低。2020年,地方政府负债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GDP)为13.8%,为全国最低。2019年,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66万亿元,可持续2.9年,全国排名第1。

  第四,金融资源充裕,直接融资占比高,民企贷款占比高。2020年,社融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15.3%,企业贷款中民企贷款占比高达55.1%,高于全国平均。

  第五,城镇化率高,老龄化率低,人口聚集效应强,人才优势明显,经济长期发展的动力足。2019年,广东省城镇人口占比达到71.4%,高于全国10.8个百分点。老龄化率仅8.6%,是全国老龄人口负担最轻的省份之一。2019年,广东省总抚养比(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为32.5%。2017—2019年,广东省常住人口年增量分别为170、177、175万人。广东省每万人大学生数自2000年41人上升至2019年的181人,增长超过三倍。

  第六,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全国第6,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升。2020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29元,是全国的平均的1.27倍,位居全国第六。2020年广东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492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4倍,位居全国第四。

  第七,医疗、教育、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但人均医疗资源和生均基础教育相对落后于其他省份。

  二、经济:广东各地市的区域发展显著分化

  (一)经济总量及人均GDP:四个梯队与三个世界

  广东各地市经济发展分化严重,城市间贫富差距悬殊,印证了“最富的城市在广东,最穷的城市也在广东。从GDP总量来看,广东省内第一名深圳是最后一名云浮的27.7倍,相差2.67万亿元。从人均GDP来看,“最富的”深圳人均GDP已为高收入经济体人均GDP门槛的两倍以上,但广东仍有14个地市人均GDP不及全国水平,“最穷”的城市云浮市(3996美元/人)仍处于中等偏下收入经济体。从GDP增速来看,汕尾、阳江及云浮2020年GDP增速分别为4.6%、4.45%及4.06%,3市GDP增速较快主要是受益于“一核一带一区”政策推动了区域一体化,加速了产业转移进程。

  广东各地市GDP总量体现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的广州及深圳处于绝对领跑地位,两市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超5万亿,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47.6%,且该占比持续上升,经济集聚效应日益明显。第二梯队的佛山及东莞依托广深,两市GDP均属于万亿级别。第三梯队的惠州、珠海、茂名、中山、江门及湛江、茂名6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处于亿元之间。其余地市经济总量较小,大多城市均位于粤北山区。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总量最低的云浮在2020年首次突破千亿大关(1002.2亿元)。从增速来看,全省21各地市均为正增长,但其中12个地市GDP增速低于全国及全省增速(均为2.3%)。第一梯队(广深两市)及第四梯队各地市平均GDP增速分别为2.9%及2.7%,高于全国增速。第二及三梯队地市平均增速为1.3%及1.9%,低于全国增速。

  广东各地市人均GDP极不均衡,分化为三个世界。除江门及肇庆外,珠三角地区各市人均GDP均跨过了高收入经济体人均GDP门槛(1.25万美元),梅州仍处于中等偏下经济体水平,广东其余地市均处于中等偏上经济体水平。第一世界包括深圳、珠海、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和惠州,人均GDP均跨过了高收入经济体门槛,分别为3万美元、2.5万美元、2.4万美元、1.9万美元、1.65万美元、1.4万美元及1.3万美元。第三世界的梅州人均GDP仍处于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水平,为0.4万美元),目前仍处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即将触及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门槛标准。第二世界是广东其余地市,人均GDP处于中等偏上经济体水平。“三大世界”一方面体现出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意味着当第二和第三世界向第一世界靠拢时,将产生强大的结构性潜能。

  (二)产业结构:全省以第三产业为主,工业实力强劲,但地市间差异较大

  广东省以第三产业为主导,各地市间产业升级进程不一。广深珠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第三产业占比分别达到72.5%、62.1%及55.9%;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汕头、潮州及江门7市依然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其中佛山、东莞及惠州第二产业分别为56.4%、53.8%及50.6%;肇庆、揭阳、汕尾、韶关、河源及清远6市,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占比均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转型正处于持续推进之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及梅州5市第一产业占比均在20%左右,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任重道远。

  1、工业:广深莞佛占据全省46.7%的工业企业及68.3%的工业增加值

  广东工业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珠三角地区工业增加值显著高于粤东西北地区。从规模上看,深圳工业增加值遥遥领先,2020年深圳工业增加值达8932.6亿元,较第二名的佛山高4000亿元。第二梯队的佛山、广州、东莞2020年工业增加值均处于四千亿级别。第三梯队为除肇庆外的其他珠三角地市,工业增加值处于千亿级别。非珠三角地区地市工业增加值较小,其中云浮工业基础最弱,2020年工业增加值只有134亿元。从增速来看,除东莞小幅下降1.1%外,其余珠三角地市均小幅增长;阳江、清远及湛江工业增加值增速最快,分别以17%、6.7%及5.4%的增速名列前三,值得注意的是,阳江近两年工业增加值速度均处于全省首位,主要是由于加强了工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招商引资,叠加“一核一带一区”政策推动,工业产业集群迅速壮大。东翼地区的揭阳及潮州负增长,分别以-2.7%及-2.5%的增速排在全省末两位。

  珠三角地区工业集聚现象突出,内资占比持续提高。从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来看,广深莞佛占据了全省约46.7%的工业企业,4市工业企业数量在家之间;珠三角其余地市、汕头及揭阳处于第二梯队,工业企业数量在家之间;其余地市工业企业数量均低于1000家。从企业结构上看,广东工业投资模式已转为内资主导,广东各地市内资工业企业占比均在69%以上,其中粤东西两地区内资占比较高,揭阳及茂名分别以内资占比94.1%及93.3%排在全省前两位;珠三角地区内资占比相对较低,整体处于65-78%之间(除佛山86%及肇庆81%外),但珠三角地区内资占比提高速度领先全省,其中东莞、深圳、珠海及惠州年间内资占比分别提高了18、14.2、11.7及11.4个百分点,远高于全省水平的7.8个百分点。

  2、服务业:广东服务业省域内及区域内中心聚集现象明显

  广东服务业分布向珠三角聚集,各区域内又向区域核心城市集中。从营收规模看,规上服务业(包括交运仓储、信息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及金融等服务业)主要集中于广深两市,广深两市营收占据了全省总量的82.9%左右;东莞、佛山及珠海处于第二梯队,各市营收规模在340-1400亿元之间;湛江及汕头作为粤东西两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周边城市部分服务业需求转移至两市,汕头及湛江服务业营收规模名列非珠地区前两名,河源、云浮及潮州服务业营收均不及50亿元,排在全省末3位。从营收增速看,除潮州、中山及云浮外,广东其余地市2016—2019年规上服务业营收年复合增速均在10%以上,其中佛山、深圳、清远及珠海2016—2019年复合增速均在20%以上,广州以18.5%的年复合增幅居第五位。

  珠三角及粤西地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较多且增速较快。从规模上看,广深两市服务业发展一骑绝尘,两市2019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797.1万人及772.7万人;东莞及佛山居于第三四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规模约为250万人左右;湛江、惠州、茂名及江门的第三产业人员规模在100-150万人之间;其余地市人员规模较小,其中阳江、云浮及潮州居于末三位,3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处于30-40万人之间。从增速来看,年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聚集效应凸显,越是从业人员规模大的城市人员增速越高。

  (三)研发强度:珠三角研发强度和先进制造业占比高,粤北山区研发强度和现代制造业占比明显偏低

  珠三角地区研发持续发力,粤北山区产业升级进度堪忧。2019年,广东省研发支出规模全国第一,研发强度(研发支出/GDP)居全国第三,其中广深两市研发支出规模合计占据广东省总量的64.7%。深圳研发强度(4.93%)仅次于北京(6.3%),居全国第二,广州、东莞、佛山、惠州及珠海研发强度处于2.6%-3.2%,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粤北山区研发支出规模极小,河源、梅州及云浮3市研发支出总额不及10亿元,研发强度(研发投入/GDP)分别为0.36%、0.26%及0.28%,较研发强度最高的深圳低4.57-4.67个百分点。从现代制造业来看,2019年广东省74.7%的先进制造业和86.7%的高科技制造业集中在广深莞佛,而粤北山区各地市现代制造业占全省比例不及3%。

  现代制造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核心城市,但珠三角地区的经济欠发达城市、粤东及粤西地区现代制造业占比日益提高。从规模来看,现代制造业主要聚集于珠三角核心区域,2019年广深莞佛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的74.7%,高科技制造业占全省的86.7%。从增速来看,广东各地市产业不断升级优化,全省21个地市先进制造业或高科技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比例有所提高,其中茂名、佛山、珠海及粤东地区4市年间先进制造业占比提高10-22%,河源、东莞及惠州高科技制造业占比提高2-4个百分点。

  企均就业人员人数下降较快的城市现代制造业增速较快。从企均就业人数来看,东莞、深圳、肇庆、佛山、茂名及粤东地区4市(汕头、汕尾、潮州、揭阳)企均就业人数下降幅度较快,侧面说明其产业升级进程迅速,主要原因是现代制造业占比提升幅度较大,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从而导致企均就业人员不断减少。粤北山区各市企均就业人数下降缓慢,主要原因是先进制造业占比及增速相对较小,产业升级进程慢导致。

  珠三角地区研发投入规模及增速均高于其他地区。从全社会研发规模来看,研发支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其中深圳、广州、东莞及佛山2019年R&D支出分别为1328.3亿元、677.7亿元、290亿元及287.4亿元,4市R&D支出总和占全省总量的83.4%;位于山区的河源、梅州及云浮R&D支出最少,3市R&D支出合计总额尚不及10亿元。从研发强度(R&D/GDP)来看,珠三角城市更为重视研发投入且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其中深圳对研发最为重视,2019年研发强度在5%左右,广州、东莞、深圳、惠州及中山研发强度均在3%左右;而处于山区的云浮、梅州及河源研发投入及增长幅度均极小,2019年3市研发强度均在0.3%左右。

  珠三角地区新品销售收入占比显著高于粤东西北地区,进一步印证了珠三角地区更注重研发创新,产业结构升级进程更快。从占比来看,珠三角地区更为重视新产品研发,其中深圳及其周边城市(东莞、惠州)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最高,整体处于36-43%之间。从占比变化率来看,除珠海及肇庆新品销售收入小幅下滑外,其它19个地市均有一定程度增长,说明各市产业升级正稳步推进。值得注意的是,东莞无论是从新品销售收入体量、营收占比及占比变化率来看都处于全省三,东莞正在快马加鞭持续推进产业升级。

  (四)经济需求结构:珠三角核心城市逐步从投资转向消费驱动

  珠三角核心城市逐步摆脱投资驱动,全省消费受疫情影响下滑较大,进出口受疫情影响程度差异性较大。2020年广州、深圳及佛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10%、7.2%及1%,低于其他珠三角城市固定投资增速,同时广深佛3市固定投资与GDP比重分别为30%、29%及37%,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广东消费市场受疫情影响,社零总额下滑幅度较大,其中中山、佛山及揭阳社零总额下滑幅度达13%、10.8%及10.7%。广东各地市进出口贸易受疫情影响差异较大,阳江及汕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6.3%及14.7%;潮州、梅州及揭阳同比下降15.6%、17.9%及40.1%;贸易体量较大的广深莞佛,除广州下降4.8%外,其余三市均呈增长态势。

  1、投资:珠三角核心城市逐步摆脱投资驱动

  珠三角地区固定投资规模及均速均高于非珠地区,珠三角核心地区固定投资增速低于其他珠三角城市。从规模上看,全省约69.4%的固定投资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其中广深两市的固定投资有占珠三角地区总额的53.3%,而经济较为落后的韶关、梅州、阳江、潮州及云浮居全省末五位,五市固定投资总额只占全省6.4%左右。从固定投资增速来看,珠三角地区2020年固定投资增速显著高于粤东西北地区,除佛山外,珠三角城市增速均在8%以上,其中中山以21%的固定投资增速排全省第一,而非珠地区城市大多只实现小幅增长或负增长,其中汕头、湛江及潮州分别以-6.4%、-6.1%及-5.7%的增速居于全省末三位。

  珠三角地区核心城市及粤西地区经济增长对固定投资的依赖程度较低。从固定投资与GDP的比值来看,东莞、茂名、深圳及广州2020年固定投资与GDP的比值均在31%以下,2020年占比分别为24.9%、25.2%、28.8%及30.4%;珠三角地区中经济较落后的城市、粤东及山区固定投资对整体经济拉动作用较大,其中汕头、河源、汕尾及肇庆固定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2020年占比分别为80.7%、77%、74%及72.2%。从占比变化来看,云浮、揭阳、茂名、梅州、湛江及潮州6市经济增长对固定投资的依赖程度降幅较大,2020年较2017年分别下降38.4、27.7、23.6、22.7、21.2及10.7个百分点,其余地市变化幅度不大。

  2、消费:受疫情影响,各地市社零总额均负增长

  从社零总额来看,各地市社零总额与经济总量基本保持一致,但湛江及汕头分别作为粤西及粤东城市群的核心,周围地市的部分消费力转移至两市,其社零总额相较于经济总量排位相对靠前;同时由于珠海毗邻澳门,珠海部分消费力转移至澳门,导致珠海社零总额排位低于经济总量排位。从社零总额增速来看,21个地市社零总额均有一定程度的下滑,其中中山、佛山、揭阳及阳江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13%、-10.8%、-10.7%及-10.2%。

  3、对外贸易:各地市进出口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差异较大,贸易顺差均扩大

  广东的进出口贸易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从进出口总额来看,深圳、东莞、广州、佛山为广东主要的对外贸易窗口,4市占据了全省88%的贸易总额,其余地市贸易总额相对较小。从贸易增速来看,广东各地市差异较大,阳江及汕头增长较快,同比增速分别为26.3%及14.7%;潮州、梅州及揭阳贸易总额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15.6%、17.9%及40.1%;贸易体量较大的广深莞佛,除广州下降4.8%外,其余三市均呈增长态势。

  广东省共18个地市呈贸易顺差。从贸易顺差规模来看,珠三角地区贡献了全省92.9%的贸易顺差,其中深圳、东莞、佛山贸易顺差最高,分别为3443亿元、3260亿元及3202亿元;清远、韶关及湛江进出口呈贸易逆差态势,2020年贸易逆差分别为3.5亿元,28亿元及56亿元。

  外资向广深珠及非珠地区中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涌入。从规模上看,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非珠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合计不及全省的5%。在珠三角地区内,外资进一步向广深两市集中,两市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493.7亿元和598.9亿元,两市实际利用外资额合计占珠三角地区总量的70.6%。从增速来看,西翼地区外资加速进场,茂名、湛江及阳江3市2020年外资投资额增速分别为139.8%、56.4%及34.1%;东翼地区外资整体呈重新分配局势,汕尾、汕头、潮州、揭阳4市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增速“两升两降”;粤北山区除韶关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大幅提升171.4%及河源小幅上升8.5%外,其余3市外资均呈离场趋势;珠三角地区中,体量最大的广深珠3市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稳步增长,工业占比较高的东莞、惠州及佛山分别下降15.4%、13.4%及10.2%,经济较弱的肇庆下降37.9%。

  三、人均收入:广东省各地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从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珠三角各市显著高于粤东西北地区。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珠海及中山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5万元,与最后一名云浮相差约3-4万元。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广州城乡收入差距最大,广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是农村居民的2.25倍左右,其他地市丞相居民收入差距在1.5-2倍。广州及河源城乡收入差距缩小速度较快,而江门、惠州、佛山、肇庆、中山、汕头及茂名城乡收入差距缩小速度不及全省水平。

  四、财政:深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汕尾的59倍,非珠地区财政压力较大

  珠三角核心城市财政自给率高,财政收入规模和收入质量高于其他地区。2020年广深莞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1722亿元、3857亿元、695亿元及753亿元,四市之和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1%;4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在70%-83%,高于非珠地区水平(53%-75%);除肇庆外的珠三角城市财政自给率均在55%以上,其中深圳、东莞、中山及佛山财政自给率达92.3%、82.3%、76.5%及75.1%,远高于非珠地区的17%-33%。广东省整体债务风险较低,但疫情加大了部分地市的债务压力,潮州、梅州及云浮2020年债务率突破200%,应注意防范此部分城市的债务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珠三角核心地区财政质量较高,非珠地区对转移支付依赖性强

  全省除梅州外的20个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正增长,珠三角核心城市收入规模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城市。从收入规模来看,由于深圳的计划单列市特殊体制,财政直接与中央挂钩,深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傲视群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3857亿元,收入规模与除广州之外的各地市收入总额相近。广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名全省第二,达到1722亿元。佛山及东莞分别依托广州及深圳经济优势以及自身的工业优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次于广深。除肇庆外的珠三角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200亿元,非珠地区城市收入均不及150亿元,整体区域收入排名为珠三角>西翼>山区>东翼。从增速来看,梅州作为全省唯一负增长的城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3.7%,主要原因是梅州受疫情影响税收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广东其余地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正增长,其中珠海、肇庆、云浮及汕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较快,分别为10.1%、9%、8.9%及8.4%,其余城市增长速度与全省平均增速水平大致保持一致。

  珠三角核心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高,刚性支出占比低。从支出规模来看,广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收入情况趋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呈两极分化态势,首末位支出之比约为22倍。深圳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广州次之,莞佛珠惠随后,其余地市支出均在约500亿元以下。从支出结构来看,深圳、中山、东莞、广州及珠海5市刚性财政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比例较低,分别为37.5%、41%、45.5%、47.2%及48.2%。揭阳、茂名、湛江、汕头、云浮及肇庆刚性支出占比为60%-65%,整体财政支出以刚性支出为主。

  珠三角地区财政自给率高,粤东西北区域对转移支付依赖性较高。2020年深圳、东莞及中山财政自给率处于全省前列且较2019年有所提高,2020年财政自给率分别为92.3%、82.3%、76.5%。珠三角其他地市财政自给率与2019年大致保持一致,其中佛山、惠州、江门、广州、珠海财政自给率均高于50%,肇庆及非珠地区地市财政自给情况较差,对转移支付依赖性较高。

  广东整体财政质量有待提高,珠三角地区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相对较高,粤北及粤东对非税收入依赖性较高。分区域来看,珠三角区域财政收入质量最好,西翼地区次之,粤北山区及东翼地区整体税收占比相对较低,对非税收入依赖性较高,汕尾、韶关及茂名税收占比分别居全省末三位,2020年税收占比分别为61.5%、58%及52.7%。

  (二)政府性基金:广东大部分地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珠三角核心城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较高。广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处于全省绝对领先地位,2019年收入1665.9亿元。深圳、佛山、东莞及珠海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981.7亿元、707.2亿元、442.8亿元及433.7亿元。惠州、江门、汕头、河源、茂名、中山及清远7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处于100-300亿之间。其余城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较小,其中云浮收入规模最小,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只有32.1亿元,第一名广州是最后一名云浮的51.9倍。

  广东大部分地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处于全国中等水平。由于广东省各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数据公布不完整,本文以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近似衡量广东各地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虽不完全精准,但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2019年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量在全国居前,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综合财力占比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深圳及中山对于土地财政依赖程度最低,政府性基金收入占两项财政收入之和的比重低于30%,分别为20.6%及26.4%。而汕尾、河源、汕头及珠海对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较高,政府性基金收入比例均在50%以上,分别为66.8%、64.1%、55.7%及55.7%。

  (三)社会保险:珠三角核心城市社保可持续性强,非珠地区大部分城市社保压力较重

  珠三角核心城市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较强。从社保收入总额来看,2019年深圳、广州及东莞的社保收入分别为1964.1亿元、1178.2亿元及637.92亿元,明显高于其他城市的社保收入。从社保当年结余来看,广州、深圳及东莞当年结余较多,均超过了200亿元;梅州、江门及中山4市社保入不敷出,2019年的收支缺口为8.55亿元、5.5亿元及3.7亿元。

  非珠地区大部分城市的社保累计结余少,社保压力较大。从2019年社保累计余额看,深圳、东莞及广州社保余额较充足,2019年社保累计余额分别为7220.2亿元、2201.15亿元、1588.2亿元,珠海及佛山社保余额仅次于广、深、莞3市,2019年社保累计余额未616.4亿元及307.7亿元,其余地市社保余额较低,处于40-151亿元之间。从社保可持续月数来看,东莞、深圳、珠海及佛山社保可持续时间均在两年以上,广州、河源及江门可持续时间在1-2年之间,其余城市可持续时间不足一年,各地市社保压力较大。

  (四)政府债务:深圳负债率仅为2%,粤北山区债务压力重

  珠三角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但相对GDP的负债率较低,深圳的负债率以及债务利用率均偏低。从债务余额来看,2019年广州及佛山债务规模显著高于其余地市,债务规模分别为2714.9亿元及1388.3亿元。东莞、惠州及珠海的债务规模处于540-705亿之间。云浮及潮州债务规模最小,分别为186.7亿元及168.3亿元。从债务限额来看,广东各地市债务余额均未超过限额,其中深圳债务使用率最低,债务余额/债务限额比例只有61.5%,明显低于其余城市。

  从城投债余额来看,广东省城投债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及珠海。2020年3市城投债余额占据了全省的86.3%,规模分别为1277.8亿元、719.5亿元及705.9亿元,其余各地市城投债规模均不及70亿元。从发行量来看,深圳城投债发行前规模239亿元(排名全省第三),2020年发行637亿元城投债后一举超越珠海成为全省第二名,其中深圳地铁占发行总规模的75.8%,主要原因是疫情对实体经济冲击较大,国家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而深圳地铁作为AAA评级主体发债容易,因此城投债发行规模迅速提升。

  深圳、东莞及茂名负债率(债务/GDP)较小,粤北山区债务压力较重。从负债率(未考虑城投债)来看,深圳、东莞、茂名3市债务压力最低且经济增长对债务依赖性最低,经济发展不以投资为驱动,2019年3市负债率分别为1.6%、7.4%及8.6%。粤北山区5市、汕尾及珠海负债率均高于15%,依赖举债投资刺激当地经济。若考虑城投债,珠海负债率大幅提升至32.4%,居全省首位,梅州及广州负债率小幅上升,其余地市未出现明显变化。

  广东部分地市以债务率(债务/综合财力)衡量的债务压力较大,应重点关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市的债务风险。由于各地市转移支付数据公布不完整,本文债务率计算未考虑转移支付,而使用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来近似代替债务率,比值并不完全精准(比实际值大)但有参考意义。若债务不考虑城投债影响,深圳债务率只有9%,债务风险远低于其余地市,主要原因有三:1)深圳已实现全面城镇化且城市面积小,大规模举债进行城市建设的需要相对小;2)深圳已从投资驱动转换为创新驱动阶段,举债动机不强;3)深圳财政收入具备优势。而粤东及粤北地区债务率均大于150%,其中潮州及云浮偿债压力最大,其债务率分别为204.4%及201.7%。若进一步考虑城投债影响,梅州负债率突破200%,其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珠海及广州债务率也上浮较多,但仍处于安全边际之内,债务风险仍相对可控。

  四、金融:广深两市金融活力高于其他地市

  广深两市金融活力显著高于其他城市。广东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广深两市,两市共占据了全省66.8%的上市公司数量,87.4%的信用债存量规模,89.4%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100%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各地市存贷比皆发生一定程度提升,其中河源和惠州存贷比已达到100%左右,应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控。

  珠三角核心区域存贷款余额较高,金融活力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从存贷款规模来看,深圳及广州占据全省存贷款余额的61.5%,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及12.2万亿元。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及江门6大珠三角地市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4万亿、2.9万亿、1.7万亿、1.4万亿、1.3万亿及1万亿。其他城市存贷款余额均不及0.7万亿,其中汕尾以存贷款余额0.18万亿处于末位。从存贷款余额增速来看,广深两大存贷款余额基数较大的城市依然保持着高增速水平,2020年存贷款增速分别为15.28%及15.69%。处于存贷款余额规模第三位的佛山2020年增速为全省最高,增速达19.54%,珠海存贷款余额处于全省第五位,但2020年增速为5.35%,居全省末尾,主要原因是珠海存款余额增速大幅下降。

  全省整体存贷比上行,部分城市已超过警惕线。2020年全省除深圳、汕头及揭阳外各地市存贷比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是疫情之下信用政策宽松,贷款余额增加速度较快。河源、惠州、肇庆、阳江、中山、清远、广州、江门、珠海、云浮及佛山存贷比均超过了75%的存贷比警惕线,其中河源和惠州2020年存贷比已分别升至101.8%及99.3%,一方面反映金融市场看好河源及惠州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当地缺乏多元化融资渠道。

  上市公司大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上市公司资源较弱,融资渠道较为单一。2020年底深圳以9.8万亿元市值远超其他地市;广佛两市的上市公司总市值规模分别为2万亿元及1.4万亿元。珠海、惠州、东莞、中山及汕头上市公司市值规模均处在千亿级别。其余地区上市公司市值规模及数量均较小,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

  广深两市信用债存量及发行量遥遥领先。截至2020年末,广东信用债存量规模5万亿元,仅次于北京(16.2万亿)居全国第二。分地市来看,深圳及广州信用债存量规模分别为2.9万亿元及1.5亿元,分别占据了全省存量的58.3%及29.1%;珠海、佛山及东莞信用债存量规模处于1-2千亿水平,其他地市的规模均不及500亿元。从信用债发行来看,信用债规模较大的广深莞佛珠5市2020年信用债发行规模较2019年均有提高,其中佛山发行量规模同比提高了117.9%,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广深两市信用债发债主体评级较高,重点关注揭阳市信用风险。从信用债主体评级来看,广深两市主体评级显著高于其他地区,截至2020年末,广深两市有信用债发行记录且最新主体评级位AA+及以上的企业分别有84家及95家,两市合计占全省总量的75.8%,珠海、佛山及东莞为第二梯队,AA+及以上评级的企业分别为17家、17家及6家,惠州、中山、汕头及湛江处于第三梯队,符合筛选标准的企业均为3家,其他地市主体评级均较低。从负面事件发生概率来看,揭阳市信用债存量规模小但近三年每年至少发生一次负面信用事件,2020年负面事件数与信用债存量只数比重达22.2%,比值远高于其他地市,应重点关注揭阳的信用风险。

  广东基金管理规模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二,珠海税收优惠吸引大量私募基金前往注册。从私募基金来看,截止至2020年,深圳和广州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按办公地点分)分别为3686家及1137家,占全省总量的68.4%及21.1%,其中深圳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按办公地点分)居全国第三,略低于上海(4623家)及北京(4324家);广州居全国第五,略低于杭州(1389家)。珠海、佛山及东莞私募管理人数量分别为97家、148家及179家,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其他地市私募管理人数量极少。值得注意的是,珠海按注册地口径统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为580家,处于全国第七位,与办公地口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排名具有显著差异,主要原因是受珠海横琴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吸引了大量私募基金管理人,但由于当地金融配套服务仍不足,尚未形成金融业的聚集效应,从而导致了珠海私募基金注册地口径及办公地口径偏离较大。从公募基金数量(办公地口径)来看,广东公募基金聚集在深圳和广州,分别有29家及4家公募基金,名列全国第三及第四名,但与前两位的北京和上海仍有明显差距。从募基金管理规模(含货币基金)上看,深圳(4.3万亿)及广州(1.7万亿)仍处于全国第三四位,但广深两市合计规模仅次于上海。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的公募基金规模及数量均较北上深差距较大,但广州拥有全国前两大的非货币基金-易方达基金及广发基金,广州金融业相较于杭州、苏州及南京等新晋竞争者仍具有相对优势。

  五、公共服务:广州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具有绝对优势,但人均资源处于全省中位水平

  广东的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向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广州)倾斜。医疗方面,广州占据了全省16%的医院、33%的三甲医院、21%的病床及21%的医护人员;教育方面,广州占据了全省46.3%的高等院校及16.8%的专职教师。但就人均指标来看,广州的人均资源处于全省中位水平。广东应顺应人口流动趋势,通过结构化分配来实现人均公共服务资源的平衡,亟需加大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以与庞大的人口匹配,从而有利于长期吸引人才流入和长期发展,否则长期发展将受人才数量和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的制约。

  (一)医疗资源:分布极度不均衡,广州总量遥遥领先

  广州的医疗资源总量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广州占据了全省16%的医院、33%的三甲医院、21%的病床及21%的医护人员,在医院数量、医院质量、医护人员及病床数等指标方面明显强于第二名的深圳。深圳、佛山、东莞、湛江、惠州拥有相对较多的医疗资源,但除深圳及佛山外,三甲医院占比均不及10%,整体医疗资源质量较低。广东其余地市医疗资源及质量均较为匮乏。

  人均医疗资源相对于总量差异性缩小,但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从人均医疗资源来看,广州依然处于优势地位,但相较于医疗资源总量,广州的相对优势缩小,主要原因是广州常住人口数量较多。观察常住人口同样较多的深圳、佛山、东莞及湛江,其人均医疗资源处于全省平均或以下水平。深圳人均医疗资源匮乏的情况尤为突出,虽然医疗资源总量在省内具有优势,但人均医院数量及人均病床数均处于全省中下游水平,人均资源间的平衡需注重结构化分配。

  (二)教育:深圳、佛山、东莞学校数量与其常住人口及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匹配(*注:汕尾数据不全,此部分未考虑汕尾)

  广东教育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广州、茂名、揭阳、湛江及汕头的学校数量(含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及高等院校)均超过1000所,分别为1733所、1670所、1564所、1303所及1081所,其中茂名、阳江、湛江学校以小学为主,3市小学占全部学校数量的比重分别为82.5%、79.6%及72.1%,而广州学校以以中学及以上学校为主,广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数量均为全省第一,分别占据了全省总量的11.9%、25.7%及46.3%。与东翼及西翼地区城市相比,除广州外的珠三角地区城市及山区城市教育资源略显不足,尤其是深圳、佛山及东莞三市学校数量分别为785所、655所及614所,处于全省中游水平,与其常住人口数量及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不匹配。

  广东省各区域及区域内各地市教学质量良莠不一。根据广东省百强中学榜单,广州及深圳的教学质量处于领先地位,分别有16所及15所高中上榜。从本科院校分布来看,广州具有绝对优势,共有36所本科院校,占全省比例约58%。整体来看,广东省教育质量排名为珠三角>东翼≈西翼>山区,但珠三角地区及东翼地区内各市教学质量差异性较大,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依旧存在。

  教师资源向各区域内经济较好的城市集中。从教师数量来看,广深两市处于第一梯队,广州专职教师数为18.5万人,较排名第二位的深圳高出约7.9万人左右,此差距主要源于中等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教师数量差距。整体来看,广东教师资源分布极度不均衡,第一名广州的专职教师数占据了全省总量的16.3%,是最后一名潮州的8.4倍左右。分区域来看,广东教师资源集中于各区域内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市,广深莞佛、湛江、茂名、揭阳及汕头教师数量处于全省前列,阳江、珠海及潮州则位于全省末三位。

  从人均教育资源看,珠三角各地市人均教育资源较弱,广州绝对优势地位消失且处于全省中游水平。(由于相较于中小学,高等教育院校中师生比及校均学生数均明显偏高,亟需匹配更多教师资源。全省46.3%的高等院校集中于广州,为排除教育模式带来的影响,本文只考虑小学及普通中学来衡量人均教育资源。)

  (三)交通:非珠地区交通资源亟待提高

  珠三角城市路面质量较好,粤西路面质量亟待提高。珠三角各市铺装路面里程占比均超95%,路面质量高于全省平均。而东翼、西翼及山区各市铺装路面占比均不及91%,西翼三市路面质量排名全省末三位,其中湛江路面质量最差,铺装路面占比只有65%,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需受到重视。

  非珠地区公共交通资源不足的问题突出。从公交运营车辆数量来看,广深两市与其他地市差异较大,广深两市占据全省约57%的公共交通资源(未含轨道交通),第一名深圳是最后一名潮州公交运营数量的45倍左右,若考虑轨道交通此差距将进一步扩大。从人均角度看,除江门及肇庆外的珠三角城市人均公交数量均超过全省平均,其他地市公共交通情况则均略显不足。

  六、人口:城镇化建设分化严重,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

  广东城镇化发展极为不均衡,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珠三角核心城市城镇化程度已达发达国家水平,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及广州2019年城镇化率分别为99.5%、95%、92.1%、90.7%、88.4%及86.5%。但部分非珠三角地区却仍处于城镇化初期,其中肇庆、河源、茂名、湛江及云浮5市城镇化率均不及50%。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其中茂名、湛江及梅州人口流失问题最为严重,2019年户籍人口外出务工人数(户籍人口减常住人口)分别为177.6万人、118.1万人及106.6万人,2019年3市户籍净迁出人数(户籍人口变化数量减自然增长人数)分别为4.3万人、4.5万人及5.9万人。

  人口向各区域内经济较好的城市集中。从常住人口规模来看,经济实力最强的广深两市占据了全省约25%的常住人口,分别为1530.6和1343.9万人。分区域来看,常住人口分布呈结构化集中,珠三角地区集中于广深莞佛,西翼集中于湛江及茂名,东翼集中于揭阳及汕头,山区常住人口分布则较为分散。从常住人口增长率来看,年间人口向广州、深圳、佛山及珠海集中的增长速度较快,其中珠海常住人口基数最小(202.4万人)但增速最快(近三年复合增速6.5%),主要原因是珠海的经济、医疗、交通及教育等各方面均不及相邻地市,城市整体吸引力较低,但随着国家政策扶持、横琴自贸区及港珠澳大桥相继落地,珠海城市吸引力逐步提高。

  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未得到改善。从人口流动规模(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差)来看,除肇庆外,珠三角地区均为外来人口净流入,其余地市均为人口净流出。其中深圳、东莞及佛山外来人口流入较多,分别为802.1万人、595.4万人及576.9万人,梅州、湛江及茂名户籍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户籍人口减常住人口))分别为107.6万人、118.2万人及176.6万人。从户籍净迁移数(户籍人口变化数量减自然增长人数)来看,各城市户籍净迁移数基本保持稳定,非珠地区人口流失问题并未得到改善,深圳、佛山、广州、东莞、惠州、珠海及中山2019年户籍人口迁入分别为34.8万人、19.6万人、16.8万人、16.4万人、4.4万人、4.3万人及4.2万人,其他城市均为户籍人口净迁出,其中茂名、湛江、揭阳及梅州户籍人口净迁出现象最为严重,2019年户籍人口净迁出4.3万人、4.5万人、5.7万人及5.9万人。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极为不均衡,珠三角核心城市城镇化程度已达发达国家水平,部分非珠三角地区却仍处于城镇化初期。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及广州城镇化率超过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分别为99.5%、95%、92.1%、90.7%、88.4%及86.5%,但肇庆、河源、茂名、湛江及云浮5市城镇化率均不及50%。深圳城镇化率99.5%是由于深圳已完成“村改居”,户籍居民已全部“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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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向型经济及其评价指标体系

外向型经济是指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来引导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开放式经济。其核心内容是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还包括发展国际旅游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技术出口和对外投资等活动。世界银行1987年在《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中指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是否属于外向发展,是由这个国家的政策和体制对进出口贸易所采取的态度及开放程度来确定的。外向型战略的贸易和产业政策不歧视内销的生产或供出口的生产,也不歧视购买本国商品或外国商品,由于它有利于国际贸易,这种没有歧视性的战略,往往被看作是促进出口的战略。

   由上述界定可知,外向型经济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二是经济结构的建立以国际经济的基本内容和发展为依据,必须能够参与国际分工;三是具备较为健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组织结构体系;四是外贸体制采取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管理制度。

   (二)外向型经济发展程度的评价指标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水平迅速提高,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我国经济的开放度或外向度的测度,也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关注。学者们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测度指标,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贸易开放度,用来反映一国或地区的投入品与产出品的实现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采用对外贸易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表示,而且除了商品贸易外,还可以考虑无形贸易的情况;第二,资本开放度,用来反映一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水平,一般采用国际投资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国际投资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之比、国际投资额与全社会投资额之比来表示;第三,金融开放度,可用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外资产和对外债务占总资产(或GDP)的比重作为衡量标准,以表现国内货币供给中来自国外部分所占的重要性等。

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逐步融入全球生产价值链,进入国际经济循环的过程,既包括对国际的产品、服务、资本等要素的输出,又包括国际的产品、服务、资本等要素的输入。因此,衡量一个经济实体的经济外向度的高低,不能局限于生产、贸易、投资等某个领域,必须涉及到产品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等各种相关要素。本文从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代表性、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从外向型经济三个大方面十一个指标来进行综合测度,评价湖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水平,基本框架如图1:

   对外贸易方面的指标,主要反映湖北省外贸出口发展水平及其变动的程度,本文选取进出口总额、外贸依存度、出口结构水平、出口地区结构四个指标。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外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国际捐赠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进出口总额用以观察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

   外贸依存度是衡量一国贸易开放程度的一个基本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总量的实现对国际市场的依赖速度,体现着一个地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程度。外贸依存度有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本文仅选取出口依存度作为评价指标,用公式表示为:

   出口依存度=区域的出口额/区域的国内生产总值

   之所以选择出口依存度是因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最终取决于本地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的能力,与外贸依存度相比,它更能反映一个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参与国际经济的程度。一般来说,该指标越高,对外经济活动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越重要,国民经济对进出口依赖程度越大。  

   出口结构水平,即地区经济中出口制成品与出口初级产品数额之比。出口结构水平主要反映地区贸易结构的高级化程度。比值高,则地区出口结构水平比较高级,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也较优化。出口贸易结构水平主要由地区经济发达程度、自然资源状况、劳动力资源状况、科技发展水平及国际贸易总体结构情况等因素来决定。

   出口地区结构,表明一国或地区的出口商品去向,从而反映该国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程度。在目前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形势下,出口地区结构越集中,越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因此,可以认为,一国或地区的出口地区结构越分散,竞争力越强。

   外资方面的指标主要用来反映湖北省吸引外资的数量、质量及其对湖北省经济的影响程度,本文选取实际利用外资额、外资依存度、利用外资结构水平、外资来源分布四个指标进行测度。

   实际利用外资额,指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对外借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以及用其他方式筹措的境外现汇、设备、技术等。本文主要选取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所利用的外资总额。外商直接投资不仅能够带来资金,而且能够带来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更能促进受资国的经济发展。实际利用外资额越多,经济的外向型程度就越高。

   外资依存度,指在一定时期内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份额,用公式表示为:

外资依存度=区域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区域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这一指标清晰地反映了利用外资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和地区投资规模对外资的依赖程度。利用外资的增加,一方面表明地区市场的开放程度加大,经济国际化程度加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该地区利用国际资本、技术、资源的能力增强,从而更加有利于在充分利用外资,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项目的基础上推进地区生产国际化发展。

利用外资结构水平,即投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资本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此项指标反映出一国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效率,同时也反映出一国区位优势的高低。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外资投向产业的选择将趋向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结构水平的提高说明地区经济中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区位优势与所有权优势进一步加强,从而推动经济国际化程度的全面提高。

   外资来源分布,如果外资来源集中,不仅不利于从各资本输出国或地区中选择利用条件最优的资本,而且也易造成片面依赖少数国家和地区提供资金和市场的局面,风险较大,一旦投资国或地区经济动荡,该经济实体利用外资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外资来源越分散,抵抗风险的能力越强,吸收的外资质量也越高,外向型经济发展程度越高。

   外资企业方面的指标主要针对外资企业发展水平及包括三资工业企业数占工业企业数的比重、外企生产总值、外资绩效四个指标。  

   三资工业企业数占工业企业数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了一个地区对外资企业接受的难易程度及对外企的态度。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该指标越高,说明该区域的对外开放程度越高。   

   外企生产总值,指在湖北省内的所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价值总和。

   外企绩效指标,指典型的外资企业每百元人民币换汇数额。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管理、雄厚的资金实力、廉价的劳动力、良好的运行机制等优势,三资企业经济效益大增。该指标用来评价外资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现状

2006年全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7.38亿美元,其中:出口62.59亿美元,增长40.6%;进口54.79亿美元,增长18.0%。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60个,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82家。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30.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4.49亿美元,增长12.1%;外商其他投资6.35亿美元,下降7.3%。国外经济合作业务完成营业额4.11亿美元,新签合同额6.37亿美元,分别增长29.1%和77.2%。截止2006年年底,全省经商务部批准仍在运营或即将开业的境外非贸易型企业82家,总投资额2.36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2.15亿美元。

   2006年,湖北省GDP为7497.17亿元人民币,出口额为62.59亿美元,如按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8计算,合500.72亿元人民币。2006年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为3572.69亿元,外商直接投资为24.49亿美元,该年湖北省外资依存度为6.7%。

   2006年,湖北省外贸总额比上年增长29.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为16.3%;新增外资企业数量为460个,但增长率有所下降,较2005年的新增520家降低了11.5%。

   三、湖北省外向型经济的纵横向比较

2001——2006年,湖北省全年生产总值呈上升趋势,且近两年来增幅较大。2005年,湖北省完成全年生产总值6484.5亿元,较2001年增长39.1%,三次产业结构由2004年的18.1:41.2:40.7调整为16.5:42.8:40.7。全省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007.89亿元,其中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418.86亿元,比2001年增长235.3%,占全省工业产值的20.9%,而2001年这一比重只有11.4%。2006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7497.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

2001——2006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也大幅度提升。2005年,进出口总额为90.9亿美元,比01年增长154.1%。2006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7.38亿美元,比05年增长29.1%。2005年,全省机电产品出口13.62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30.6%,取代纺织服装成为全省第一大出口商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5.1亿美元,增长36%;出口农产品3.1亿美元,增长13.9%;出口纺织品服装9.86亿美元,增长15.5%;钢材出口6亿美元,增长86.5%。机电、纺织服装和钢材成为全省外贸出口的三大主导产品。

湖北省的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盟、日本、美国、香港和韩国。2005年全省对欧盟的进出口23.4亿美元,增长44.4%;对日本进出口11.6亿美元,增长26.2%;对美国进出口8.3亿美元,增长28.5%;对韩国进出口7.1亿美元,增长61.9%;对中国香港进出口6.4亿美元,增长9.3%;全省对前五位大贸易伙伴进出口总值为49.6亿美元,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54.6%。湖北省进出口商品市场结构正在由较为单一化逐渐向多元化发展。湖北省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在不断增长,投资方向逐渐向第三产业扩展,投资方式和吸引外资来源日益多样化。2005年湖北省新批外商投资企业520个,其中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104家。外资来源地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大小排序,居全省前五位的外资来源地分别是: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美国、日本、法国。2006年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2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4%。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60个,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82家。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30.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4.49亿美元,增长12.1%;外商其他投资6.35亿美元,下降7.3%。国外经济合作业务完成营业额4.11亿美元,新签合同额6.37亿美元,分别增长29.1%和77.2%。截止2006年年底,全省经商务部批准仍在运营或即将开业的境外非贸易型企业82家,总投资额2.36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2.15亿美元。

   根据外向型经济程度的评价标准,湖北省2001——2006年各指标情况如表1: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湖北省的外贸实力在不断地增强。各项指标反映出湖北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水平近几年不断提高。其中,在人均外贸总额和人均出口总额这两个指标上,2006年的水平是2001年的3倍多。商品贸易依存度、出口依存度都呈现明显涨幅。外资依存度有所回落,这主要是因为美元对人民币贬值造成的。

进出口贸易总额(万美元)

实际利用FDI(万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1——2006年)整理编制。

为了更好地说明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我们选取同处中部的河南省进行比较,可以看到其优势,选取地处沿海的浙江省进行比较,可以找出其发展的差距。依据外向型经济的评价指标,拟选定进出口贸易总额、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人均外贸总额、人均出口总额、人均实际利用外资、商品贸易依存度、出口依存度以及外资依存度9项指标来进行对比分析。选取有出口方面的指标主要是因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最终取决于本地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的能力。相对而言,出口方面的指标更能反映一个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参与国际经济的程度。具体情况见表2、表3:

进出口贸易总额(万美元)

实际利用FDI(万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2005年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编制。

进出口贸易总额(万美元)

实际利用FDI(万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编制。

从比较分析的数据来看,湖北省与河南省相比,除了出口额明显偏低外,在其他指标上都优于河南省。2005年,湖北省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金额26.5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2.4%。而河南省只有12.3亿美元,不及湖北省的一半。并且在人均外贸总额、人均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以及商品贸易依存度这些指标上,湖北省明显高于河南省。2006年,湖北省实际利用外资为30.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而河南省只有18.45 亿美元,但比上年增长50.1%。综合考虑这9个指标,可以看出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河南省。

但是,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湖北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从分析当中可以看出,浙江省在这9个指标上都远远高于湖北省,这也正体现了浙江省优越的地理位置,从而使它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2005年,浙江省的进出口总额为1074亿美元,是湖北省的11倍多。商品贸易依存度为65.1%,而湖北省商品贸易依存度只有11.3%,只占浙江省的1/5。出口依存度指标更是相差甚远,浙江省接近50%,而湖北省只有5.5%。2006年在商品贸易依存度、出口依存度和外资依存度这三个指标方面差距继续拉大,这说明湖北省出口整体实力不强,与浙江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差距正在扩大。

   四、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与河南、浙江两个省份外向型经济发展程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湖北省出口总额偏低,虽然外向型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略高于河南省,但与浙江等外向型经济程度较高的省份相比,差距正在扩大。

   (一)湖北省外向型经济水平存在的问题

   1.对外经济发展较快,但总量偏小、所占比例偏低

   由表1可知2001-2006年湖北省进出口总额年平均增长27%,进出口额由2001年的35.78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117.38亿美元,,增长3倍,其中出口总额达62.59亿美元,年均增长28.8%。增速虽快但进出口总额占湖北省GDP的比重到2006年也仅为6.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进出口企业较多,但企业出口额普遍较小

湖北省进出口企业数量呈逐年扩大的势头,由2000年的2400多家上升到2006年的37800多家,据2005年度出口企业收汇考核情况通报,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前三名的地区分别为荆州、襄樊、宜昌。但企业出口规模较小,以2005年为例,湖北省出口1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占66.3%,出口额仅占13.7%,而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占出口企业总数的4%,出口额占45%。

   3.出口产品结构得以改善,但仍需进一步优化

   从湖北省出口产品结构上看,2005年与2000年相比,初级产品出口占34%,下降2个百分点,一般工业品出口占51.6%,下降5.4个百分点,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较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占14.3%,上升7个百分点,提升一倍以上。尽管这样,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是一个不断改进、不断获得比较优势的过程,仍需进一步优化。

   4.利用外资增长较快,但所占比重小,作用有限

   随着招商引资工作逐渐受到关注,特别是近几年已列入政府“一把手”工程,利用外资的步伐加快,由2000年的36390万美元扩大到2005年的718440万美元,但利用外资占地方投资额比例仍然较小,2005年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84%,对湖北省经济的推动作用有限。

   总之,与自身相比,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在逐渐上升,但是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与外部强省相比差距明显,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湖北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改革开放初期,湖北的沙市区曾经是名噪一时的全国轻工业城市,至今仍有许多令人回忆的著名品牌如“鸳鸯牌”床单,“荆江牌”热水瓶,“活力28”洗衣粉等,然而到21世纪的今天,那些已经成为历史。这种沧桑的变迁,引出对发展观的思索:一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变相理解为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特别是地市合并后,湖北改革滞后,发展思路僵化,忽视工业经济的发展,造成工业发展优势的丧失,相当一部分名牌产品、知名企业销声匿迹。二是自主发展理解为不需借用外力推动发展。湖北省虽然认识到自身对经济投入力量有限,但利用外资上方法不够,措施不力,引资数量一直未有大的突破。据统计,2005年湖北地区人均固定资产投资约为全国人均数的1/3,引进外资约为全国的1/600,发展观的滞后对经济发展的约束不可低估。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结构的合理就是竞争力和发展力。制约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原因即在于结构不合理。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GDP中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5.2:53:31.8,从我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提升的国际竞争力和不断扩大的外贸出口情况看,这一结构日趋合理。湖北2004年这一结构为25:43:32,显然,农业比重偏大,工业比重偏小。二是从企业结构来看,2004年湖北533户规模以上企业中,大、中、小企业之比为0.56 : 9.2 :90.24,小企业居多,其中亏损企业占27%,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商)只占7%,与全国比存在差距。三是产品结构也缺乏竞争力,品牌产品少,高附加值产品少,能出口的产品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更少。

一是企业存款占比逐年下降,工业贷款逐年减少。外向型经济发展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工业发展落后,反映在金融数据上,就是企业存款少。年,湖北辖内企业存款占总存款的比例由22.5%下降到13.3%。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相当一部分企业赚钱少,而同期辖内工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也由22.61%下降到10.05%,工业企业融资难可见一斑。二是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通过资产剥离、贷款损失核销、资产置换等消化了不良贷款50多亿元,但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状况仍未根本好转。2005年湖北辖内不良贷款占比比2000年下降30.42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水平21.64个百分点。由此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采取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压缩现有贷款规模,调低辖区信用等级等,以减少和降低信用风险,这种状况进一步减弱了包括外向型经济在内的地方经济的支持助推力度。

一个地方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有好的企业和产品,更要有好的信用环境作支撑,但湖北辖区信用环境状况令人忧虑。一是一些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比较严重。虽然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据统计,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仍有400多户,5.8亿元金融债权无法收回。同时,金融案件胜诉后的执行率也低,比如2005年湖北审结金融债权胜诉案21897件,胜诉贷款标的30亿多元,但实际执行收回贷款1.1亿元,仅占3.5%。二是政府关于减免企业融资、银行债权维护中登记、过户等费用的政策在一些职能部门难以落实。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自身的信用等级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信用资源的重要性,更缺乏利用自身“信用资源”优势融资的意识。

企业实力的核心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创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从湖北实际情况看,出口产品主要是纺织、化工、汽车零部件及一些水产品等,出口优势不是技术上的,而是劳动力比较优势,离开了本土,一些企业较难生存。在2005年汇率改革和人民币升值2%后,我们对24户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大多数企业认为,如果人民币升值5%以上将无利可图,会中断现在的出口贸易,这种情况在中部地区相当普遍。只有少数几家企业生产状况不受影响,如潜江一家生产牛磺酸的制药企业,因为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世界市场60%以上,出口价格不降反升。

   6.对外开放水平较低,经济竞争能力较弱

   目前,湖北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仍然较低,据初步测算,2002年全国对外依存度为54.4%,而同期湖北只有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3个百分点;2003年,全国的对外开放度为64.2% ,湖北约为6.7%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7.5个百分点。湖北的出口和进口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较小,2002年湖北的出口依存度约为3. 40%,进口依存度约为 2. 1 %,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26.3%、23.9%;2003年湖北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分别为3.80%、2.80%,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31.1% 、 29.3% 。湖北的国际直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亦较小。2002年、2003年湖北外资依存度分别为2.00%、2.70%,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4.30% 、 3.80%,总之无论是从湖北的对外依存度,还是从湖北的外资依存度来看,都反映出湖北对外开放水平依然较低,经济竞争能力较弱。

   7.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对外竞争力较弱

目前,湖北企业的整体实力还较弱,产品质量、品种、服务的竞争力还不强。据有关专家分析,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湖北产品技术含量偏低。许多企业正处于转型期,生产工艺技术滞后。比如,机械行业固定净值率只有60%左右,90年代的先进设备只有4.3%,行业设备利用率只有60%左右。此外,全省科技投入强度低。R&D活动是科技活动的核心,是知识储备的重要手段。2002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只为0.60%,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81%;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科技进步进程。

湖北不少地方市场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市场规模小大,极大地制约和影响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等市场功能的发挥。由于市场体系发育迟缓,市场规模偏小,市场机制特别是价格机制在配置资源、加速产品市场化上就显得软弱乏力。小少地方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依然较低,商品率提高仍较缓慢,更谈不上开拓国际市场。此外,湖北缺乏高档次的对外开放载体。首先,除了农博会外,没有国家定点的全国级或区域级定期会展,如昆明有昆交会,广东有广交会、西安有中国投资贸易洽淡会。其次,没有高水准的会展场馆,难以举办国际水准的大型会展活动,也严重制约了湖北对外招商引资的规模和档次。

湖北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销对路、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品不多。2003年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25.2%,而湖北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总额的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2.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外向度较低,出口商品潜力不大,后劲不足,总量偏小,与湖北在中部所处的地位不相称;出口商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如:服装、纺织品、有色金属、钢材、花炮、陶瓷、鞋类、活猪、摩托车;不仅如此,在利用外资上仍存在方式不灵活,领域不宽的问题,如在基础设施中道路,桥梁,电站等项目中盘活存量,出让股权,采用BOT等其它国际通行的投融资方式不多;在金融、保险、商贸、旅行、医疗、教育、咨询等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较少。对外承包工程大项目不多,外派劳务人员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湖北近几年在对外承包工程中,如公路,水坝、水电站、住宅等投资额大、周期长的大项目少;外派劳务人员中,如计算机、管理、咨询等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人员较少。此外,用于提升产业档次的设备进口较少,进口结构也有待改善。

   10.“二元结构”造成的工农、城乡发展断层,以及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演化而成的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发展断层,是制约湖北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障碍。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农民约占全省人口的70%,农业劳动力转移压力大。但是湖北省多年来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村产业和劳动力结构非农化的根本要求,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调整,这种偏重型工业结构对投资需求依赖性强,易受外部环境的左右,同时,重工业对消费需求反应迟钝,产业链条短,是导致产品附加值不高、资源消耗多、工业经济效益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得湖北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内源性动力持续不足。

   11.综合环境制约了湖北外向型经济的顺利发展

从宏观政策上看,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放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状况使湖北在对外开放方面处于落后的窘境;从硬环境上看,湖北的外贸码头的设施还难以满足快捷通关的需要,国际机场不能满足大型飞机起降的需要,国际航线也很少。从软环境上看,湖北许多企业的思想观念与沿海地区相比显得有些陈旧,不能及时、准确地瞄准国内、国际市场来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在突破旧体制、自主创新上尤显落后,时间长了,就会出现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终端产品少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对内地高级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对北京、上海、江浙一带城市的高级人才几乎没有吸引力,说明人才成长软环境的相对落后。此外,湖北在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方面都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据世界银行投资环境调查评估,在中国23座城市中,投资环境武汉综合排名第13位,位于南昌(第12位)之后,优于长沙(第16位)和郑州(第17位)。在2005年的一次座谈会上,神龙汽车公司、丝宝集团、麦当劳、家乐福、香格里拉大饭店、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公司等外企代表反映了湖北省会城市一武汉投资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多头管、重复管,横向管、纵向管,让企业无所是从;执法人员不文明;乱收费等。

   12.湖北尚处于工业化初期,经济发展还未能实现以知识经济和第三产业为主导的带动,直接影响了外贸进出口可持续能力的发挥。

按照库兹涅茨和钱纳里等学者对工业化所处阶段的划分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我国2004年人均GDP指标,以三次产业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的相关指标和相关数据计算,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我国整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其中东部地区已经接近工业化后期,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刚进入工业化中期。从三次产业产值结构指标来看,中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层次明显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仅高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第三产业明显不发达,其平均水平明显居于全国四大区域的末尾。

改革开放之初湖北省曾经享誉海外的农副土特产品,因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如今已大部分销声匿迹,湖北出口贸易中虽然工业制成品的比重远远超过初级产品的比重,但在出口的制成品中,低技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品占很大部分,传统工业仍占主导位置。2003年湖北出口中列前两位的是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金额6,218.14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3.41%)和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金额2,864.3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10.79%),这两项商品共占比34.20%。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出口商品尚未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  2002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的比重仅为8.72%。湖北省拥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更少,2002年度,原外经贸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118个名牌出口产品中,湖北只有2个品牌。

   13.民营企业在湖北外向型经济中的成长性和竞争力偏弱

   我国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的地区和城市,民营企业往往是其中的有生力量。湖北的民营经济总量规模还不大。2002年底,湖北省非国有经济在工业规模以上总资本中所占比重仅为20%,而浙江高达75%,湖北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40%,而浙江高达86%;深圳民营经济总量已占全市半壁江山。湖北二、三产业中起主导作用的基本上是国有大型企业,民营经济尚未发挥作用。

   五、提升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外贸体制改革力度,夯实外贸基础

   1.打破国有独资外贸公司占主导地位的经营体制。逐步向包括国有、股份制、合资、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过渡,实现出品创汇重心从过去的国有外资公司向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战略性转移,发展多元化外贸格局。

   2.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把各类外贸专业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还可以组建股权多样化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外向型企业集团,打造外贸系统的“航空母舰”。

   3.大力发展民营外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民营企业的确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这种旺盛的生命力来源于民营企业的体制新、机制活,民营企业的生存本领和发展能力更是国有企业所无法相比。所以,在外贸体制改革中,既可以将部分国有企业出售、出租给民营企业家,也可以吸收民营资本参股甚至控股国有外贸企业,还可以组建新的民营外贸企业。

   (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1.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湖北的农业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农副产品品种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并进行出口,国际市场潜力很大;另外,湖北的农业占全省经济中的比重大且技术落后,要改善产业结构,必须先改变农业的落后现状。实施农业产业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加大对农业的技术扶持,包括资金扶持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农作物的产出率和优质率;鼓励农业多元化的发展,特别是副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如蔬菜加工、土特产加工、肉制品加工等;农村基层组织甚至乡镇机关应积极寻求商机,促使农户与企业形成长期的供销合作关系,鼓励规模化种植和生产等。

2.重点发展支柱工业产业,培养产业集群。根据湖北优势产业的特点,政府可以把汽车工业、钢铁工业与电力工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产业对外资的吸引力。同时,政府要加强对此类产业的引资力度,鼓励外商与省内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经营,引进竞争,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实力。最后,政府应鼓励大型企业实行核心资产管理,将生产技术要求低、专业分工细致、批量小的各种零部件、半成品的生产制造环节、甚至产品的包装设计、售后服务等业务外包给省内的中小企业,这样就可以吸引众多的企业围绕在大企业周围,从而形成聚集效应,延伸产业链,带动省内中小企业的发展。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物流业。工业的大力发展可以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资基础;第三产业的发展则为工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湖北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是物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高效的物流服务则会增加吸引外资的砝码。发展物流业,首先应加快省内物流企业的重组。通过整合内部物流资源即与外商或国内法人实体组建中外合资或国内股份制物流公司可以促使其真正从实质上加速向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转型,打造物流业的品牌。另外,要加快现代物流中心设施与环境建设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来湖北落户:优化物流业基础设施,保障快速畅通的物流通道体系;积极推进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重点配送中心的物流网络建设。

   (三)拓宽融资渠道,培养良好的信用环境

   1.企业自身要有意识的培养信用意识,加强企业的资金管理与风险管理,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性与盈利性,取得银行的信任与支持。湖北出口企业的融资困境主要在于其信用度的缺乏,只要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融资就将不再困难。    

   2.金融部门可以深入企业, 帮助企业完善财务体系, 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金融部门要主动与出口企业加强沟通, 建议企业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增加信息透明度, 有利于银行对企业充分评估收益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 帮助企业融资。

   3.商业银行要将信贷风险控制与协助企业发展协调一致。金融机构在加强风险预防与风险监控管理的同时,要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银行应大力开展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外汇产品融资方式, 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当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 随着汇率机制改革, 出口企业对规避外汇资金汇率风险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金融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对经营者和财务人员金融外汇衍生产品的知识宣传, 为外向型企业推出远期结汇等新型金融工具, 规避汇率风险。

   4.政府应积极支持合法的民间机构对出口企业进行融资。民间资金来源广泛,利息率较高,可以使一些急需资金的出口企业与有着大量闲散资金的民间机构互取所需,实现双赢,同时缓解商业银行的贷款压力。最后,政府应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出口型生产企业,并牵头建立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 专门为出口企业信贷提供担保或用于弥补金融机构支持出口企业产生的损失。

   (四)优化投资环境,开拓引资新局面

1.改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可以分为软环境与硬环境。软环境主要是指政策法规方面,而硬环境则主要偏向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等方面。要改善湖北的投资环境,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优化城市规划,打造外商投资、生活均适宜的魅力城市。另外,要完善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吸引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湖北省进行投资;根据本地的实际和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补充制定一些必要的法规、规章,以便于实际操作;依照国际惯例严格执法,妥善解决同外商投资合作产生的法律纠纷;制定出本地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出台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对外商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资与政府的努力是息息相关的:首先,政府应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实施力度。其次,要加强对本省优势条件的宣传工作。湖北位居中部,不易引起外资的注意,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机构组织海外宣传活动。另外,政府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招商引资的中介机构。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靠中介机构的宣传、介绍,不仅可以同更多的跨国公司认识、接触,而且,凭借中介机构的帮助,可以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推介水平,增强竞争力。在许多场合,需要有中介机构的咨询、参谋、论证、游说,才能确保招商引资获得更大的成功。

   (五)外向型企业应注重培养高端竞争优势

对竞争优势的持续力而言,资源的重要性有层次的区别,低层次优势如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等,是很容易被模仿取代的,竞争者可以找到新的廉价生产环境和资源来复制这类竞争优势,使原有的竞争优势丧失。高端的竞争优势包括:高级技术的所有权,在单一产品或者服务上的差异;品牌的信誉或者客户的长期关系,这是比较稳固的竞争优势。持续的竞争优势有赖于特定区域将其资源优势从层级的提升与扩张,转变为形态上的优势。这就需要高级生产资源的支撑,包括现代化通信的基础设施、高级人力资本以及各大学研究所等。这类要素的可获得性与精湛程度决定着区域竞争优势的质量,以及竞争优势的持续性和可替代性。为此,要有创造高级生产要素的机制,由企业、行业协会或者个人共同大力投资创造高级生产要素,选取那些与内需市场相关产业表现良好等有价值的环节进行创造或者提升生产要素。

   (六)创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化经营

湖北省部分外向型企业近几年开始了到境外投资办厂,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的尝试。早在2004年,武钢集团分别在澳大利亚、香港设立了独资和合资公司,以开采利用澳大利亚、菲律宾两国铁矿资源。但是,对外承揽工程、输出劳务只是企业走出国门的初级形式。湖北省企业要想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还应该积极到海外投资,创建全球化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从这个角度讲,湖北省企业的路还很长。创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化经营,是企业扩大“走出去”规模的捷径。湖北省外向型企业应该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积极做大做强,通过多种形式采取与国内外企业参股、合作的形式,创建真正的全球化企业。

[1] 范从来:《加大金融业开放力度,提升外向型经济层次》,《金融纵横》2006年第6期。

[2] 胡著胜:《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与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对外经济体制改革回溯》,《特区理论与实践》2000年9月。

[3] 毛德君:《发展外向型经济 实现“中部崛起”目标》,《中国外汇管理》2005年6月。

[4] 石康、齐援军:《对构建我国外向型经济战略的若干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6年第61期。

[5] 谢守红:《我国中心城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与比较》,《经济地理》2003年第2期。

[6] 尹显萍、梁艳:《湖北外向型经济发展研究》,《对外经贸实务》2006年第9期。

[7] 佘之祥:《长江三角洲的发展与外向型经济》,《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6年3月。

[8] 朱邦宁:《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新视野》2004年1月。

[9]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1——2006年)

[10] 《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2006年)

[11] 《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2006年)

本项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完成

作者简介: 张华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1]参与本项目调研与写作的人员还有夏妮、陈莉、邓娟娟、檀雅丽

本文版权为作者和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引用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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