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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国家林业局原局长 |
国家工信部原部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 |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 |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 |
国务院参事、国家科技部原副部长 |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原国家农业部常务副部长 |
国务院参事、国务院扶贫办原主任 |
国务院参事、国家住建部原副部长 |
国务院参事、清华大学黄河研究中心主任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原书记 |
国家住建部原总经济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原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会长 |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商务部原副部长 |
中国水泥协会会长、原国家建材部副部长 |
国家农业部原副部长、民建中央副主席 |
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原组长 |
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人资环委副主任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名誉会长 |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原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部原部长 |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 |
中国工程院院士、铁道部原部长 |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化工大学校长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联合会选矿委员会主任委 |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
中国工程院院士、装甲兵工程学院教授 |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化工科学与技术研究院院士 |
中国工程院院士、动力机械工程专家 |
中国工程院院士、机械工程学院热能工程系研究员 |
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生态学家 |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 |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西医结合学会名誉会长 |
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科委副主任、天津科协副主席 |
中国工程院院士、兰州大学草地农科院教授、名誉院长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东北林业大学特聘教授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大连化理所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主任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 |
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办公厅(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主任 |
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
生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 |
自然资源部所有者权益司司长 |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原司长、节能司原司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副司长 |
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 |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 |
自然资源部综合司副司长 |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 |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 |
住建部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 |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巡视员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中心副主任 |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 |
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 |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院长 |
中国汽车用品改装协会后市场商会会长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
国家科技部科技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清华大学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农业农村部原经管司司长 |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 |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院长 |
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副所长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
中国中医药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站长 |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
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 |
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
中国腐殖酸工业协会名誉会长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所长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
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清洁供热发展中心主任 |
江苏艾诺斯城市规划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
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教授 |
国家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党委书记、华盛绿色工业基金会执行会长 |
北京化工大学高新院院长 |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博士、研究员 |
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副主任 |
北京大学巴基斯坦研究中心主任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总工 |
中国石油大学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 |
国家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所长 |
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研究员 |
中国农大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 |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 |
中国林科院治沙研究所所长 |
北京邮电大学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
清华大学中国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与技术研究所所长 |
北京大学PHBS绿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
价值中国新经济智库总裁 |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顾问委员会委员 |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秘书长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 |
北京大学园林学院博士、副教授 |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 |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混凝土与环境材料研究所教授 |
北京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副总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 |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光合作用研究中心研究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 |
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雄大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中拓信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
中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经理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
北京葱青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邯郸和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中农润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中商(西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 |
紫荆花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 |
九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 |
北京屹唐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投资银行部团队主管 |
海盛弘源(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
赛伯乐绿科投资集团融资总监 |
上海青之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北京富德科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斯卡林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
斯卡林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澳大利亚商会(华南)金融与投资委员会副主席 |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公司高级副总裁 |
芝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
深圳大河海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
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董事长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能化创投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铁信达建设(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中钢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建工集团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副总裁 |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上海博德尔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中睿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
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
榆社县广缘林木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湖北绿冷高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新疆敦华绿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 |
河北道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国能中电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北京盛昌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武汉鼎业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武汉东川自来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建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建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艺豪超创环境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
动向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腾飞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
上海泓宝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内蒙古新龙凤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 |
大连博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延边华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黑龙江农垦玖阳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福建中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佛山市三水雄鹰铝表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美亚无纺布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董事长 |
四川百得豪斯绿色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 |
新疆亚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
新疆华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
新疆永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
纳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贝姆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靓臣初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 |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中城环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邦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瑞泓翔宏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江苏联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宝贵石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巩义市良慧环保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鸿达数农生态农业科技公司董事长 |
内蒙古聚点环保餐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
航天三创环保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白世音研究与发展机构创始人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中国区执行主任 |
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
上海盛唐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浙江青草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融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哈密市神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阿勒泰戈宝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天地日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施洁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北京艺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
天津金海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廊坊华宇天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沐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量子云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秦皇岛昌浦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绥化市礴远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
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安捷励电控技术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
海赛普新能源高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 |
安徽憬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副总裁 |
青岛亨达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济南锦柯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东营市弘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山东创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环盛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修武永乐新能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
湖南光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广东沃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东莞市杰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
成都华西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佳木斯明瑞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
哈尔滨帽儿山天马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
贵州格林耐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延安西物瑞星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江苏吉润住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凤阳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
亚太水处理工程(天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安徽憬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杭州万得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宇田相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十叶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融绿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云南卓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酷数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CEO |
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乌兰察布市乾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爵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
武汉市晨熙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九州(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南吉德智慧农林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南博清大气治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上海智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
齐齐哈尔璞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逻格斯睿洁(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北京净与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策划部经理 |
神农百翔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山东高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青岛宏海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临汾市长发煤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实联长宜淮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山东省碳汇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主任 |
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瓦得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瀚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北京雁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北京国信华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盛泰永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长 |
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主任 |
北京仁禾伟业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北京正荣网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住建互联清洁能源供热采暖技术研究院院长 |
北京晟宇泰合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中开藏域商务交流有限公司 |
凌锐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CEO |
临川环境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颖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河北众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
内蒙古天骄圣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内蒙古乌审召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
呼伦贝尔绿能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七台河市双益节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
江苏晶瑞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江苏绿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安徽华沃生态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浙江飞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高端宝酒业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浙江爱立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山东康澄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 |
山东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华夏润达建设有限公司副总裁 |
铁人风车(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 |
珠海德光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酒泉金锁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绿地天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江西乔盛茶皂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潍坊同方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
洛阳新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河南中誉振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神农百翔(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深圳百川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沧州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苏州鼎德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集团公司持续落实“诚信·品质年”。同时也是公司实践中国式管理一一“家”文化管理模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诠释实践,并在知行合一的道路上越走越欢喜的第十一个年头。
2020年,我们始终秉持“内求·利他”的家训,持续实践中国式“家”文化管理模式的同时,全面落实吴念博董事长倡导的 “人人是安全员、人人是工程师、人人是品管员、人人是工务员、人人是清洁工”的五个人人活动,以“精益改善”为契机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底蕴的“至善治理”的项目改善活动,全面推进“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通过“反腐倡廉”、“支部建在连队”、“诚信品质月”等特色的管理项目,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以及全体家人共同努力下,着力发展汽车电子产品、新能源LOWVF产品、5G通讯元器件、高压碳化硅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工艺和工程全面加速向着系统化、信息化、智能化及自动化前进,汽车产品销售稳步增长。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2,)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董事会拟提名吴念博、吴炆皜、滕有西、王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管亚梅、张杰、朱良保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管亚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附后)
上述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共支付津贴6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其他公司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其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董事吴念博先生、吴炆皜先生、滕有西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决议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和《证券时报》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念博(男)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市无线电十二厂车间主任、厂长,1990年参与筹建苏州固锝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吴念博先生现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固锝半导体美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此外,吴念博先生还担任苏州高新区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荣誉副理事长、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分立器件分会副理事长、苏州明德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2020年8月25日,吴念博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由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公司拟提名陈愍章女士、蒋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愍章(女)195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曾任展翼企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国贸企管中心主任。2002年起担任润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愍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蒋晓航(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苏州汽车配件厂、苏州第四光学仪器厂、苏州轴承厂、江苏长江节能实业公司任会计。1997年至2009年进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总部行政经理等职务。2009年底至今担任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0年8月25日,蒋晓航先生通过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1.59万股;蒋晓航先生除了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监事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晓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9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愍章女士、蒋晓航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愍章(女)195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曾任展翼企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国贸企管中心主任。2002年起担任润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愍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蒋晓航(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苏州汽车配件厂、苏州第四光学仪器厂、苏州轴承厂、江苏长江节能实业公司任会计。1997年至2009年进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总部行政经理等职务。2009年底至今担任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0年8月25日,蒋晓航先生通过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1.59万股;蒋晓航先生除了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监事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晓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陆飞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陆飞敏(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有限公司,1999年进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国际贸易部经理、部长、公司二极管桥堆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海外营销总监。
陆飞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飞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陆飞敏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情况的基本概述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与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皜”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追加。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二、追加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基本情况
本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
公司与苏州明皜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关内容的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与苏州明皜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半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约定由苏州明皜向公司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苏州明皜研发团队的优势,委托苏州明皜提供技术服务,降低沟通成本及开发风险,属于正常的技术服务行为, 交易价格不存在不合理差异。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追加的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技术开发的沟通成本及开发风险和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皜”)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技术开发的沟通成本及开发风险和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由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并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管亚梅女士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杰先生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朱良保先生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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