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探讨简述利息与利率的关系和借贷行为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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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金融借贷的经营模式
是传统金融借贷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保障第一。资金供给者面临的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风险较低;审批严格。资金需求者(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着贷款审批环节的考验;偿贷风险。银行等金融中介面临的贷款风险;利润单一。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利润来源是存贷差额。
(二)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
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平台功能单一。P2P网络平台仅负有信息收集、整理及的功能;利润来源双渠道。P2P网络平台的利润来源从传统的赚取存贷差,变为不仅收取资金需求者的手续服务费,而且也收取资金供给者的服务费;催生第三方存管机构。为了使资金安全有保障,借助P2P网络平台的发展,使资金需求者才能从该机构中取款,从而防止平台拥有者将筹集到的资金卷款而逃,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风险;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P2P网络平台使得资金的供给方可以把资金直接出借给资金需求方,因而使作为中介的P2P网络平台,产生了“脱媒”的实质;降低风险,加快速度。首先,P2P网络平台以一对多的借款模式,使得投资者可以分散投资,不仅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而且加快了借款者的融资速度。其次,出资人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或保险公司的承保,可以有效抵御借款资金需求者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因素揭示
(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生性,导致其政策监管无法得到及时保障,因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得不到及时控制,最终对投资者产生风险,导致损失,影响经济运行的健康发展。2011年9月,银监会下发《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该通知首次以“人人贷”为对象,对P2P网贷平台的风险作出提示。至2013年底,关于网贷平台的监管主要由信贷中介行业自律协会(2个)进行协调。2013年,由行业协会了《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和《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等自律性文件。这些文件内容涉及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备案要点、任职资格、企业信息的定期披露、资金清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这些均不是以国家层面下发的政策法规,而且很多从事网贷平台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加入到该行业组织中,因而约束力不强。所以,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必须要求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以及政策法规。
(二)道德风险
1.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的道德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产生于民间借贷与互联网的结合。由于缺乏详细的监管措施,很多P2P网络借贷公司在建立初始,就不是以发展经营好该平台为目标,而是以搞资金池;赚取手续费、利差、自融和庞氏骗局等非法集资手段套取资金,因而出现大量平台产生经营困难,甚至卷款潜逃的现象。
2.借贷者的道德风险
在该平台进行融资的主体一般为中小企业投资者或个人,由于不能提供抵押或质押品等担保措施,因此他们一般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该平台的产生是基于信用融资产生的,所以他们可以在向平台提供个人信息资料时,就有可能伪造个人信息,以此获取高额融资款项,进而出现违约风险。
(三)审贷风险
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多采用的审贷技术为FICO评分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目前在我国通过FICO评分系统和大数据技术,实行的风险评级标准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A、A、B、C、D、HR。其存在的风险有:风险来自于评分系统的缺点,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工资、职业、头衔等相关信息不影响该评分系统的结果;在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只包括各商业银行历史信用数据,而不包含工商、税务、法院、保险等其他社会公共部门的信息;审贷所需要的数据来源,基本掌握在政府和银行体系内,P2P平台基本无法取得该数据,这也导致了我国的P2P网络平台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信息收集和数据挖掘成为审贷技术的壁垒。目前P2P对客户的风险计量来自于央行的征信系统。但央行的征信数据仅覆盖我国人口的30%左右,对于大多数人是空白的。
(四)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P2P网贷平台上,对外公布的出资人信息主要有:出资人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描述,借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以及平台的信用审核结果。从表面上看,这些信息已经比较公开透明,但是实际上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例如:基本信息不对称。出资人的基本信息,没有图片说明,不能真实、直观反映出资人的信息;抵押贷款证明以及收入来源或经营状况信息不对称。这些信息多出现在信用审核结果说明中,资金供给者不能够直接掌握;还款方式信息的不对称。目前,P2P网络平台采用的还款方式有:一次还本付息、先息后本、等额本息三种方法,还款结果(以投资1000元,1年期为例)。虽然投入的本金一样,期限一样,年化收益率也一样,但是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最终给投资人带来的收益也大相径庭。很多投资人由于没有金融理财的基本知识,因此对还款方式带来的借款利率产生认识偏差,导致对该平台的信任度降低,影响了该平台的发展。
(五)网络技术安全
风险网络技术安全风险包括:物理安全风险;网络结构的安全风险;操作系统的安全风险;应用安全风险;管理安全风险。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搭建起来的,因此网络技术的风险也成为P2P平台发展的阻碍因素。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第一,明确金融监管主体,实行严厉的监管措施。由于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因子,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明确由哪个机构实行监管权力与义务。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又极其迅速,使得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而缺乏监管,使平台发展处于监管边缘地带,长此以往可能会引起非法集资、洗钱等扰乱正常经济运行的现象的出现。所以国家必须尽快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金融监管主体,并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制度,保证该行业公平、公正、透明的开展业务竞争,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市场主导作用,实现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务的运行模式和产品,可以依靠目前现有机构的职责划分,采取分别监管的监管模式,以金融业、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民法通则为依据,制定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明确监管手段和惩罚措施。
第二,规范市场行为,构建互联网金融体系。金融创新对金融体系的构建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过度的自我创新,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将对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让金融创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法律法规为边界、以风险监控为底线、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明确P2P网贷平台定位。P2P网贷平台的定位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这必须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做到三不原则:即不实行担保,不非法集资,不“洗钱”;设定行业准入门槛。对P2P网贷平台企业的机构设置,必须从注册资本、组织架构、高管人员构成、理财师的从业年限及专业背景、风险管理技术、资金托管等方面着手设定行业准入门槛;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目前,在我国有“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联席会”和“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委员会”两家关于小额信贷的自律性组织机构。这无形中就形成了多头管理的现状,为了使管理规范化,必须统一行业自律组织,形成规范统一的行业规则,逐步加强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普及投资者教育。参与到P2P网贷平台的资金供给者,如果形成盲目投资,对平台风险没有充分的认识,必将产生泡沫风险,影响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行,因此,必须对投资者实施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
第三,运用FIRC模式进行企业自律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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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扎根理论;吉林省农村;P2P网贷;小额贷款;需求分析
1.理论综述与问题提出
1.1P2P网贷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过程及现状
小额信贷起源于1983年尤努斯创办孟加拉银行提供小额贷款。随着互联网发展,新兴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一定利息向他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网络借贷起源于2005年英国的Zopa。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名的个人借贷平台有Kiva,Prospe等。2007年8月,中国第一个P2P借贷网站拍拍贷成立。目前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P2P借贷网站有红岭创投、易贷365、齐放网、宜信、人人贷、哈哈贷、E速贷等。
1.2农村借贷现状
传统农村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口头约定,无手续。靠个人感情及信用行事。二是简单履约,双方简单履行手续,凭借条或中间证明人成交。三是高利贷,个别农民将闲置资金以高利率借给急需资金的农户或农村企业,赚取利润。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农村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扩展。P2P的出现正符合了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
1.3西方视角的理论研究
西方学者Zeldes发现穷人借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Evans和Jovanovic认为缺乏资金影响穷人脱贫。BondandTownsend发现在芝加哥银行贷款不是低收入企业主启动资金的重要来源。James和Houston认为网络借贷给信息不透明公司提供了机会,使更多借款人获得更低的借款利率。Freedmanetal.认为网络贷款降低了成本。Chircu和Kau_man,SundayTelegrap认为它可以提供更低的利率并对收入不稳定的自由职业者更有吸引力。
1.4吉林省农村小额借贷的发展情况
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吉林省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2008年,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试点工作;2012年成立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截至2014年5月27日,经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设立开业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650家。
1.5进行吉林省农村对P2P网贷公司小额贷款业务需求研究的目的
一方面通过研究短期内吉林省农民对P2P网贷小额贷款业务的需求,将互联网金融和农村金融问题之间的问题综合研究。目前此类学术研究较少,可为之后的研究者提供参考文献。
另一方面,政府制定文件时可更了解农民需求,规范P2P网贷小额贷款业务;P2P网贷公司可为农民提供恰当的金融产品获利;农民得以更方便地贷款进行生产经营,提高收益并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城镇化和解决“三农”问题。
2.基于问卷调查法的数据分析
为了获得吉林省农村现有的借贷情况和对P2P小额网络贷款的认知情况,本项目走访了吉林省公主岭、农安县等地,共采访了284名农民。问卷主要分为五个部分:贷款方式、收入水平、贷款额度和贷款用途、贷款影响因素、P2P认知情况。
2.1贷款方式
在调查对象中,农民选择的最多的借贷方式还是民间借贷和亲友借贷,占总体的86%,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借贷占少数,占比为13%,其他方式例如:小额公司贷款,占比不到1%。在调查当中,农民的学历集中在初中学历,绝大多数年龄处于40-60岁之间,对于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借款条件和相关信息了解甚少,部分坦言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正式借款和人脉关系有所联系,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借款较难。
2.2收入水平
在本次调查的284名农民当中,11%的个人平均年收入在5000以下,有19%的农民年收入在5000~10000,38%的农民年收入在10000~15000,18%的农民年收入在15000~20000,8%的农民收入在20000~25000,年收入在25000以上的占比仅为6%。
2.3贷款额度、贷款用途
关于农民最近一次的贷款额度情况,借款在1000元以下的占29%,借款在1000-5000之间的占39%,借款在5000-10000之间的占比为25%,借款在10000以上的占比7%。而借款用途包括生产型用途: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和偿付土地流转费用等,和消费性用途:家庭开支、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在调查当中,72%的农民贷款出于生产性用途。28%出于消费性用途。生产性用途的贷款集中于1000-10000之间,而家庭支出则主要在1000元以下借款,几乎都是亲戚间的零碎借款。
2.4贷款影响因素
在关于贷款方式选择方面,农民提到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期限的可变化性、到账快、无抵押、无手续和零利率,绝大多数农民贷款的数额都小于1万元,使得农民不想花太多的精力去申请银行贷款,宁愿尝试向几个亲戚进行借款。
2.5P2P认知情况
在调查当中,有95%的农民称其从来未听说过P2P网贷,5%的农民因为村委会的宣传而有所耳闻,但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在本次调查当中,仅有14%的农民家里联网,所以联网情况也是很大的一个障碍。在本小组成员对P2P进行介绍之后,大多数人表示对其安全性和操作难度存在担忧,农民对于可能面临的欺诈和完全陌生的申请过程感到害怕,仅有少部分人认为希望深入了解P2P网贷后进行尝试。部分希望对P2P网贷进行深入了解的农民对于P2P网贷服务提出了期望:如希望与借款人见面、工作人员亲自教授借款流程、服务时间灵活等。
在调查过程中,有两个村的村委会对P2P网贷进行了相关的宣传,占比很小,并且鉴于农民居住地较为分散,村委会的宣传人员表示宣传效果不是很理想。
3.对吉林省农村对P2P小额贷款需求的研究――扎根理论方法的具体利用。
3.1研究过程
3.1.1研究方法概述
扎根理论是一种定性研究的方式,其主要宗旨是从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研究者在研究开始之前一般没有理论假设,直接从实际观察入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括,然后上升到系统的理论。这是一种从下往上建立实质理论的方法,即在系统性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寻找反映事物现象本质的核心概念,然后通过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建构相关的社会理论。扎根理论一定要有经验证据的支持,但是它的主要特点不在其经验性,而在于它从经验事实中抽象出了新的概念和思想。重要步骤有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等。
3.1.2开放式编码
本文进行开放式编码的资料是将与农民进行深度访谈的录音转换为文字后所得,整个录音时常共计7小时15分,最长1小时26分,最短34分钟。其中两位农民以种菜收入为主要来源,两位农民以畜养牲畜为主要来源,一位农民以做小生意为主要来源。
开放式编码是指将收集的资料打散,然后以概念的形式对这些资料进行编译的过程。开放式编码分为逐词编码、逐行编码、逐个事件编码三种编码方法。开放式编码的程序为定义现象(概念编码)一挖掘类属一为类属命名。
经过开放式编码的概念编码提取过程,本研究从5份访谈文件中共提取了95个概念编码。通过初步归纳整理,确定了12个类属:安全性、快捷性、简便性、人情关系、成本代价、借款门槛、资源、身边人的反馈、面子问题、宣传、人脉、违约风险。在开放式编码阶段,概念的数量巨大且互相交叠,而类属则是对诸多概念进行分类与整合。
3.1.3关联性编码
关联式编码在开放式编码的基础上,通过对各个概念间的关系进行反复分析,总结出现象上一级的类属,及主类属,而在开放式编码中的范畴则是副类属。通过结合对农民借贷的调研资料,我们总结出各类属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将上述12个类属进行梳理,我们得到以下4个主类属:成本、安全、借款难度和意识。
成本,统领3个副类属,包括成本代价、快捷性、简便性。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农民在选择借贷方式时,会考虑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及学习成本。大多数农民对于借贷的要求首先是利息在承受范围以内;然后是所贷款能在数天内到账;最后是借款流程不复杂易操作。
安全,统领4个副类属,包括安全性、身边人的反馈、违约风险、宣传。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由于民间借贷是基本没有法律保障的,出于对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考虑。一方面,对未接触过的借贷方式,农民一般不愿意第一个尝试,希望能从熟人那里得到使用的反馈,再决定是否使用,这里的反馈主要是看是否是高利贷和是否能相信;另一方面,借款方式的宣传也会影响农民的使用,农民会愿意使用听说过的、与放贷方接触过的借贷方式。
借款难度,统领3个副类属,包括借款门槛、资源、人脉。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如果农民想要通过有法律保障的借贷渠道进行借贷,由于农民对网络认识不够,能够接触的有保障的贷款渠基本只有信用社和银行,借贷门槛较高,需要农民提供抵押或担保等,这其中往往还隐含着一些内幕交易,使得部分本来条件不够的农民能够快速贷款,而一些条件足够的农民反而贷不到款。所以农民希望能够有一个门槛低,公正的借贷方式。
意识,统领2个副类属,包括人情关系、面子问题。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农民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考虑,目前往往采用向熟人借款的方式,但农民向熟人借款存在人情和面子不好处理的现状,所以农民的熟人借款需求不是刚需,只是目前没有能够真正满足农民借贷需求的方式。
3.1.4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在分析主类属的基础上选择核心类属,使其能够涵盖所有类属,并由此成为了整个扎根理论分析的最关键之处。选择性编码的思维过程与关联性编码的过程类似,但内容会更加抽象。
通过对安全性、快捷性、简便性、人情关系、成本代价、借款门槛、资源、身边人的反馈、面子问题、宣传、人脉、违约风险12个类属以及对关联性编码中成本、安全、借款难度和意识四个主类属及其涵盖的副类属的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借款难度为本文的核心类属,由其来统领其它三个主类属:成本、安全性和意识。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借款难度在资金方面的表现是成本,即农民能否承担网贷P2P小贷业务所带来的相对银行较高的利率;在信息方面的体现是安全性,即农民是否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卷入高利贷等不安全的借贷关系中;而在可行性方面的体现是意识,即农民能否接受这样一个相对传统农村借贷方式来说全新的方式进行借贷,能否得到可靠的信息来源对各个方面的信息加以筛选和思索,最终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借款方案;同时也涵盖借款难度本身的属性,即农民能否相对容易地跨过P2P小额信贷的借款门槛去顺利拿到借款。
同时将借款难度延伸开来进行思考也能发现其确是影响农民借贷行为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在农村,民间借贷之所以能够取代银行贷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等贷款方式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借款方式就是在于其借款难度小:亲友之间能够彼此互相信任,能够省去长时间的审批时间而快速拿到借款,并且利率较低,约定灵活,能够满足农民对借款的需求。由此可见,借款难度也同样是农民在考虑借款方式时首要考虑的因素。
3.2结果分析
从整个扎根理论质性研究方法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三个步骤的分析,得出本文的结论是:吉林省农民为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资金需要对小额贷款存在需求,并且对借款方式能够提出具体的需求点,但是传统金融机构例如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借款需求,新兴的借款方式――P2P网贷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相比之下虽有所改进,也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在成本、安全性和借款难度方面的诸多顾忌,再加上农民自身难以越过自身意识方面的障碍,导致农民的小贷需求成为了一种尚未开发的潜在需求。换言之,如果农民对借款的诸多问题都能够很好地解决,那么农民的潜在需求将被开发成为真正的需求,而农村的借贷方式也将逐步走向现代化。
4.给农民和P2P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4.1给农民的建议
给农民的建议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给农村村委会的建议。首先,建议农村村委会在进行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注重学习并及时向农民宣传新生事物,使农民的思维能够走出村庄,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具体方法有:建立学习小组和宣传小组,定期召集村民进行统一讲解和学习,在村里的广播、公告板等媒体上及时进行新闻更新,帮助农民建立一个学习平台。其次,为农民创造一个便于接触外界社会的硬件设施,例如改善交通、增加网络覆盖率并提高网速等。最后,可以积极与企业合作,为农民创造一个开拓创新、敢于尝试的经济环境。
另一方面,是给农民自身的建议。积极接触新鲜事物,面对新生事物要敢于发问、大胆尝试,积极配合村委会的工作,共同发家致富。
4.2给P2P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加强市场调研,听见来自农民内心的声音,努力改善自己的商业模式,使其能够有效地满足农民的需求点,将潜在需求真正地开发出来,这样才能够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促进农村的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李志刚,李兴旺.蒙牛公司快速成长模式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扎根理论研究方法的运用[J].管理科学,2006.19(3):2-7
[2]邓文君.基于扎根理论的中国旅游业人员跨文化敏感性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术论文,2006
网贷论文范文3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第二阶段是2000年左右至今。这期间传统金融机构一方面继续加强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的改造,如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的线上服务已经从网络银行扩展到手机银行、移动银行、手机证券、网络保险淘宝模式[7]等新方式。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仍然在被互联网所改变。2013年,阿里巴巴、中国平安和腾讯联合设立了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成为首家不设立实体分支机构,纯粹以互联网络进行销售和理陪等业务的保险公司。此外,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公司在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参与到金融领域的相关服务。互联网技术公司逐渐在支付、投融资渠道等方面产生了新的解决方法和商业模式[8],即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其中,不得不提的有风靡全球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众筹融资(crowdfunding)、P2P(peertopeer)等模式。1)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自从1998年12月以美国PayPal为代表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成立以来,通过互联网实现第三方支付功能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使用的支付终端已从计算机发展到手机等移动设备,即所谓的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等模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用户数据的积累,衍生出新的金融产品创建和销售渠道。在美国,PayPal成立后不久,1999年就推出了以PayPal支付账户数据为基础的货币基金。在中国,2013年6月,阿里巴巴以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为基础推出了“余额宝”。需要说明的是,“余额宝”虽然本质上是一款由天宏基金管理的货币基金,但其产生和运作方式却是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积累的大数据为基础、以互联网络为技术保障。也许个人或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商业银行之间的清算方式没有变化,但如今以移动互联技术为基础的微信支付、二维码支付等,在给用户带来更新体验的同时也在重新划分支付市场的格局,影响个人的消费和投资行为以及企业的经济活动。2)众筹融资美国ArtistShare于2003年10月在互联网站上发起了第一个项目融资,主要面向音乐界的艺术家及其粉丝。粉丝通过网站出资资助艺术家,艺术家通过网站融资,解决录制唱片过程中的费用,而所有出资的粉丝以获得艺术家的唱片为回报。ArtistShare可以说是互联网众筹融资模式的鼻祖。奥巴马2012年4月5日签署的“JumpstartOurBusinessStartups(JOBS)”法案,允许通过社交网络和互联网平台向公众销售一部分资产,为众筹融资扫清了法律障碍,使众筹成为解决新创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9]。根据美国最受欢迎的众筹网站Kickstarter的数据,已有超过500万人承诺投资逾9亿美元在1300万个项目上,而其中43%的项目融资成功[10]。2012年获得最高资助的前50个项目,已有45个转型为企业化运作[11]。截止2013年11月,美国有众筹融资平台344家,占全球数量的一半;英国有众筹平台87家,平台数目排在第二。最初的众筹模式,如果项目最终筹资成功、并运作成功,投资者获得的是产品或者服务等非金钱回报,即所谓的“产品众筹”,其实质类似于商品预售。随后,出现了以资金回报为目的的众筹平台。项目发起人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获得资金,投资人通过获得公司股权收益得到回报,即“股权众筹”模式。无论商品众筹模式,还是股权众筹模式,众筹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使得投资人和项目发起人能直接对接,绕开了金融中介机构。但是,金融中介在投融资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是否被众筹融资平台所替代,还需要进一步探讨。3)P2P网贷P2P网贷指“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通常由具有资质的平台公司作为中介,借款人(或融资方)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或理财方)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一种网络借贷行为。个人对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借贷方式,直到现在也大量存在于亲戚朋友之间,一般属于民间金融的范畴。但传统的民间直接借贷,一般局限于熟人之间,局限在一个较小的社会网络之内,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2005年,世界上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英国成立;2006年,Prosper和LendingClub先后在美国创立;LendingClub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P2P网贷平台,累计发起贷款数量约14亿美元。P2P网贷借助于互联网极大地扩展了个人与个人直接借贷的范围,而P2P网贷平台主要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和支付清算等中介服务。国内首家P2P网贷平台“宜信”于2006年5月创立;2007年8月,纯中介的P2P平台“拍拍贷”成立。随后,出于扩大供需双方参与者和风险控制的考虑,国内P2P平台的经营由纯线上中介模式创新出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以“陆金所”为代表的担保模式和以“爱投资”、“积木盒子”为代表的P2B模式;同时,不少平台引入了第三方托管、风险备用金制度、分散投资和自动投标等一种或多种风险控制机制。2013年以来P2P网贷平台出现爆发式的增长,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一些上市公司、以及各路民间资本都在大举抢占P2P网贷市场。截止2014年6月,国内P2P平台公司共1263家,2014年上半年的网贷成交总额为964.46亿元,接近2013年全年的成交总额,有效投资人数29万人。
2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
然而,与经济高速增长相伴,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结构也显现出一些问题。如从个人/家庭的贫富差距来看,自2005年起,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基尼系数一直处于超过0.47的高位,而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属于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的“收入差距巨大”的类型。从大型和中小微企业的差距来看,对于大中型企业主导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和风电等行业,近年先后出现产能利用率低下、产能过剩矛盾不断加剧,并因此成为国务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重点行业。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中小企业尤其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但长期受到“融资难”的困扰。《2013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国工商登记实有小微企业1366.6万户,个体工商户4059.27万户。《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深度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小微企业纳税额度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总额的6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宜信的《三十六城市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调研报告》也显示,中国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超过2亿,占总就业人数近25%。然而,在1366.6万户企业中,超过62%的企业目前没有任何形式的银行借款,即便是有银行借款的企业,其中超过80%的企业最近一年中只有1次(约占47.5%)或2次(约占37.6%)借款经历。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大型与中小微企业,出现“贫富差距”现象无疑与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诸多方面有关,但长期以来的金融体系的影响和作用也至关重要。图1给出了2002~2013年间社会融资总量及其构成的变化趋势。由图可见:尽管新增人民币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比逐年下降,但截至2013年底该比例仍高达51.42%,说明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而该体系对我国“贫富差距”的社会经济特征具有重要影响。从微观机理来看,银行信贷具有典型的非对称信息特征,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激励问题使得“信贷配给”发生,即银行无法或不愿提高利率,而是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比如:有形资产抵押、担保和健全完善的财务报表等),使部分贷款者无法获得银行借款。信贷配给的自然结果是,银行贷款尤其是能够支持企业中长期发展的贷款流向能够提供抵押和财报的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则自然沦落为融资难的困境。图2给出了2000~2013年间沪深两市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变化趋势,由图可见: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的杠杆率大致为45%左右,这与超过62%的小微企业目前没有银行借款,以及63%的借款属于低于1年的短期借款等形成鲜明对比。在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结构下,银行借款仍然是“明知难但不得不为之”的小微企业当前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2013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显示:66.7%的小微企业把银行借款作为其外部融资的第一选择,但同时31.8%的小微企业认为银行借款是成本最高的融资方式。银行为主的间接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不仅是造成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迥异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还对个人/家庭的投资和理财产生重要影响。1)现阶段我国个人/家庭的投资渠道相对狭窄,各级城市房地产市场曾经的火爆和中国大妈对黄金、比特币的疯狂便是很好的佐证。2)利率尤其存款利率并未完全市场化和通胀指数CPI曾一度超过5%国际警戒线的双重背景进一步扩大了个人/家庭的投资和理财需求。3)尽管过去几年来各类银行理财和银信合作理财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个人/家庭的投资渠道,但2011年的旨在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7号文”和2013年的旨在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尤其是非标业务的“8号文”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对银行类理财投资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冲击,投资者亟需寻求新的投资理财渠道。
3互联网金融的研究现状
当前,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业界都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概念、内涵和范畴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如文献[12-13]总结了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的理论渊源、发展动力、内在属性、发展模式、风险与监管以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五大方面,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如互联网金融的属性研究、风险测量研究、思维研究、权利异化研究等,对这些问题的梳理将会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进展的新突破。2)P2P网贷平台相关问题的研究。①P2P的借贷行为分析。当2005年世界上第一个P2P网贷平台Zopa出现后,文献[14]就对Zopa上的借贷行为展开研究。文献[15]讨论了P2P网贷平台的互联网技术是否有利于降低微小融资的交易成本,认为基于互联网Web2.0的技术平台对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不大,实际上P2P借款交易离不开交易的中介方,即提供P2P网贷平台的运营商。文献[16]认为决定P2P网贷平台上能否成功融资的因素来自融资项目的特性、地理因素和群体因素的影响。文献[17-19]都发现贷款人和借贷人之间的地理位置越近,则借贷越容易成功。文献[2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贷款人喜欢借款给有同样性别或同样职业的人。文献[21]也讨论了P2P网贷成功融资的因素。文献[22]还讨论了P2P借贷行为的羊群效应。②P2P借款利率的确定。文献[23]认为在P2P网贷平台的利率应该反应交易者的搜寻补偿。文献[24]的研究结果表明更强的、更可验证的网络关系更有助于在P2P网贷平台上以较低的利率成功融资,同时违约率较低。③P2P借款者的信用质量分析。文献[25]讨论了P2P平台是否可以根据“硬”信息和“软”信息对借款者的信用质量做出判断。文献[26]对比了中国和美国的P2P网贷平台,发现中国的P2P交易者更依赖于“软”信息做出决策。文献[27]认为借贷人信息的可评估性以及贷款人和借贷人之间的身份认同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因素。④P2P借款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文献[28]研究了个人声誉和社区声誉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影响。文献[29]分析了社会网络是否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文献[30]实证分析P2P网络借贷中信任构建机制的建立,认为有效的信用构建机制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很多研究者探讨借贷者社会网络的作用,如文献[30-31]都发现借贷者的朋友网络可以提升借贷者借款的成功率,降低违约风险。⑤P2P网贷的监管问题研究。金融危机后,美国对P2P平台的监管参照对证券的监管要求。文献[32-35]分析了国外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并提出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建议。此外,文献[36-41]还从运行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等方面对国内P2P平台运行现状进行了研究。3)众筹融资的研究。文献[42]研究了众筹融资的运作机制研究,后者将众筹融资归纳为三类:捐助型、借贷型和奖励型。其中捐助型众筹模式很早就被很多非政府组织(NGO)使用,捐助者对他们的资助没有回报期望。文献[43]研究发现“非赢利”性项目更容易成功融资,生产产品的众筹项目比提供服务的众筹项目更容易成功融资。文献[44]基于Kickstarter的5万个众筹项目的数据也发现“非赢利”性项目更容易融资成功,尽管此类项目的资助人相对较少。对于选择众筹项目融资的回报是产品还是分红,文献[45]发现:如果初期的资本需求相对市场较小,投资者将选择产品作为回报;反之,则选择未来的分红。众筹融资项目的风险可能来源于项目发起人和投资人各自不同的融资和投资目的。项目发起人的目的可能是:融资、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从公众中获得产品或服务的反馈等等。项目投资人的目的则可能是获得回报、志趣相投、分享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设想等[46]。在应用方面,众筹融资在新药的研发[47]、音乐唱片的制作[48]和出版业[49]等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4)文献[50-51]对第三方支付企业“余额宝”的理财服务创新模式进行了分析。文献[52]以阿里小贷为例,讨论了小微金融运营模式。文献[53]研究了传统金融环境发展的KMV模型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适用性。5)文献[54-55]总结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来自三方面:①互联网技术公司依托其平台向传统银行业务渗透;部分电商企业还依托对其掌握的庞大客户信息以及大量客户网上交易和资金支付信息的分析,从交易服务提供平台走向信息服务提供商,进入交易撮合、支付、融资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②基于互联网,带来了服务渠道的多元化。③金融交易成本不断降低、服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6)虽然文献[56]较早关注了数据挖掘技术与搜索引擎技术在互联网金融信息检索中的应用,但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数据通常是数据量巨大、数据类型多样、流动速度快等特点的大数据。有人测算过当前世界上存储的数据中,有90%的数据是最近两年所产生的数据[57]。到2014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的相互结合得到了业界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文献[58-59]在详细介绍大数据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文献[60]通过SWOT分析,研究了大数据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文献[61]研究了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的大数据可视化分析;文献[62]认为大数据背景下传统银行业务面临严峻挑战,商业银行必须全面认识大数据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文献[63]的研究也表明大数据分析无论对于传统银行业还是互联网金融都非常重要。
4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趋势
从近20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实践发展过程可知,其中还有相当多的问题值得深思和进一步的研究,尽管一些领域已有大量学者在关注。1)首先是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内涵的探讨。对该问题的思考,有利于进一步认清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驱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动力所在,为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市场的关系、影响和变革作用同样值得研究,以便促进两种金融模式的融合发展。2)作为传统金融市场的老问题,信息不对称性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衍生出新问题。互联网络技术的介入是否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仍然是有争议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而以传统金融界为代表的观点则认为互联网络技术并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仍然是互联网金融中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就目前而言,无论哪一方的观点,都还没有给出详细的实证研究。3)在解决投资和融资过程中,P2P网贷和众筹融资模式都不需要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但它们都需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技术平台的参与,只有通过互联网技术平台才能完成投资和融资过程。作为新出现的投融资模式,在投资者、融资者和平台之间,如何设计有效的市场交易机制才能提高投融资成功效率,降低风险的发生,从而保证投资者、融资者和P2P网贷平台和众筹融资平台都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用,或许是未来值得研究的一个方向。进一步,在没有传统金融机构参与的投融资过程中,其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问题同样值得研究。此外,还可以分析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市场对价格的发现是否比传统金融市场更为合理和有效,如P2P网贷利率的确定机理、股权众筹融资的价格、余额宝的收益率等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4)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度量也是一个关键研究领域,包括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以信用风险为例,在互联网与大数据环境下,交易对手涉及更多成员、分布于更广泛的区域、缺乏规范的财务信息、交易的虚拟化等因素导致更难验证交易对手提供的信息的可信度。这些交易特征使得识别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面临与传统金融模式下的不同生态环境,以及完全不同的技术要求。面对成千上万的交易对手和海量大数据,显然不可能按传统信用风险评价那样以评估专家为主导来评价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因此,需要基于在大数据、网络脆片化信息环境下,开发新的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从而降低评估成本,最终减少交易成本和信用风险。
5结束语
网贷论文范文4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2
一、引言
P2P网络借贷是近几年兴起的新型的民间融资形式,发源于2005年英国的一家名叫Zopa的网站。2006年北京成立了国内首家宜信P2P网络借贷平台后,2007年在上海成立的“拍拍贷”,为国内首家纯线上、无担保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而后成立了上千家民间网络借贷公司。在短短的几年内,P2P网络借贷在国内得到飞速发展。伴随着P2P网络借贷的迅猛发展,公众化点对点的信息交互和资金流动带来了相关参与者对风险的担忧。而在实践中衍生出的新模式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整个行业的风险敞口也在不断聚集。如何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成了摆在政府监管部门面前需要优先考虑、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及操作流程
1. P2P网络借贷的概念
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是指个人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作为中介,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借款人发放借款指标,投资人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
2. P2P线上网络借贷的操作流程
P2P网络借贷可以分为P2P线上网络借贷模式和线下网络借贷模式,这里简要介绍一下P2P线上网络借贷的操作流程:
即借款人将自己的借款需求包括借款金额,资金用途,还款期限,给予的回报率等到平台上,由贷款人进行审核,双方满足条件则借贷成功。
三、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主要模式
从2005年全球第一家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建立以来,P2P借贷市场就相继在多个国家出现并得到迅猛发展。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网站―拍拍贷成立。此后,P2P网络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交易数额越来越大。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网站有拍拍贷、宜信、人人贷等约1000多家,比较正规安全的有300多家。见表1总结一下P2P网络借贷平台及其模式:
此外,还应该意识到,P2P网络借贷平台拥有金融属性却没有金融牌照,完全游离于监管以外,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面临巨大的风险。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就开始出现倒闭,几个月内就有70余家倒闭,涉及资金12亿元左右.因此,我国亟需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P2P网络信贷监管体系以减小平台风险,保障借款人资金安全。国外P2P网络借贷发展较早,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
四、P2P网络借贷的现有模式存在的不足
国内的P2P网络借贷以国外P2P网络借贷为模板,虽然国内多家P2P网络借贷平台都拥有各自的特色,但总体模式上大同小异。现有模式存在的不足比较明显。
1. P2P网络借贷平台混乱的角色定位
P2P网络借贷平台最初执行的职能是本身一般不参与借贷,主要执行的是信息匹配、工具支持、信用评估和服务等功能。随着P2P网络借贷行业的不断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涌现出许多问题,如其性质模糊、角色变得复杂、经营模式规范化不足、缺少透明度等,甚至有多起平台进行金融欺诈、卷款跑路等犯罪活动。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承担的职能过多,包括专业放贷人、信用审核与评价、投资者理财服务、借款者服务、甚至是本金担保都在平台的控制之下,这不利于交易的公正性,也不能保障客户利益,平台也容易陷入违法违规的境地。
2.资金监管缺失问题
中间资金账户是为了交易的核实与过账而开设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在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中间资金账户,实现交易中的转账结算,而第三方机构并不承诺对资金进行监管。倘若P2P网络借贷平台跨越中介的定位,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和借款者没有直接接触,平台先以自身名义从投资者处筹得资金,再直接对资金支配作出决定,最终把债权转移给投资者,则会产生资金沉淀以及相关风险。中间账户监管缺失问题不仅容易引发P2P网络借贷平台金融诈骗、卷款跑路和挪作他用等现象,而且平台本身也容易陷入非法集资的境地。
3.本金保障问题
为满足投资者对资金安全的要求,目前国内大多数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本金保障。P2P网络借贷平台以自有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本金保障的行为属于小贷担保模式的范畴。小贷担保模式让其有超范围经营特殊业务之嫌,特别是涉及到融资性担保行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是按照一般工商企业注册,它在并不拥这很容易引发担保实质和杠杆率不匹配的杠杆风险,以10倍杠杆为例,其平台借贷只要有出现10%的坏账风险,就濒临破产的边缘。因此,看似美好的本金保障模式不仅在政策方面触及法律红线,在发展经营方面也是不可持续的。
五、应对P2P网络借贷的措施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其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为了建立健康的P2P网络借贷,本文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
1.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定位
为了避免目前P2P网络借贷这种乱象丛生,平台游走了违法违规的灰色地带的现象,首先得明确平台的经营范围。P2P网络借贷的定位应该是金融信息服务类公司,提供主要执行的是信息匹配、工具支持、信用评估和管理等功能,平台需要把现在所做的专业放贷人、本金担保业务分离出来,这才不会影响平台信用审核与评价、投资者理财服务、借款者服务等业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此模式下,平台作为搭建借款者和投资者的桥梁,同时为客户提供信用审核与评价,通过信用评级系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贷款利率。网络平台明确自身定位,才能利于监管,发挥市场有效性。
2.引入第三方支付和资金监管方
现今借贷双方之间的资金流动为不法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可趁之机,目前很多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把借贷的信息交换与资金交易两项职能分开。引入第三方支付和资金监管方势在必行。
由权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资金进行托管、结算和监督,可以参考证券行业的资金托管和结算办法。对于用户转账而产生的在途资金则存入委托监管的银行的无息监控账户中,由银行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转账账户“专户专款专用”的情况进行监控,按时出具托管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交。但目前的情况是,P2P业务具有小而多的特点,对于银行来说,开展业务成本大而受益小,同时需承担监督责任,这样的业务对银行不具有吸引力。可以尝试成立独立的、权威的认证机构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安全进行认证。
3.引入独立的担保机构
面对国内缺乏完善的信用征信体系的情况,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成为了P2P网络借贷发展的障碍。引入独立的担保机构为出借者的资金提供担保,有效的去除出借者对于出借资金安全问题的顾虑。担保机构根据平台对借款者的资信审核和信用评级为借款提供担保,考虑到单笔交易的本金太小,而为其担保的成本不低,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平台可以将同信用级别的贷款捆绑交付与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根据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收取差异化的担保费用。同时,平台作为承担风险的评估和管理职能的一方,与依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的风险级别的投资者都应当为可能的贷款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既可以调动各方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又能有效的防范道德风险。
六、总结
经过对P2P网络借贷理论、发展情况及国外政府监管经验的分析,笔者认为P2P网络借贷是一个前景光明、充满潜力、值得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和行业从业人员共同培育的新兴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行业要实现茁壮健康的成长,更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作出积极努力,出台法律法规,展积极有效的监管,正确的扶持和引导这种模式的发展,合理维护消费者权益及金融稳定。
参考文献:
[1]缪莲英,陈金龙.P2P网络借贷中社会资本对借款者违约风险的影响――以Prosper为例[J].金融论坛,2014,03:9-15+66.
[2]温小霓,武小娟.P2P网络借贷成功率影响因素分析――以拍拍贷为例[J].金融论坛,2014,03:3-8.
[3]张雪M.P2P网络借贷相关法律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14, 08:52-58.
[4]樊云慧.P2P网络借贷的运营与法律监管[J].经济问题,2014, 12:53-58.
[5]王会娟,廖理.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14,04:136-147.
[6]邱兆祥,孙成旺.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其对金融监管的挑战[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11:23-27.
[7]谈超,王冀宁,孙本芝.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研究[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4,05:100-108.
[8]梁笑雨,魏鹏.P2P网络借贷风险[J].新产经,2013,04:40-42.
[9]李雪静.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07:101-104.
网贷论文范文5
摘要:我国P2P网贷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个行业显现出收益率降低,不同地域的利率存在明显差异的现象。资产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或银行系开始推出P2P平台进行入网贷行业,中介模式的私营P2P网贷平台则通过较早进行该行业的优势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使得该行业的投资风险与收益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同时,行业监管的力度逐步加大,管理细则即将推出,一直以来发展不够规范的P2P网贷行业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 :P2P网贷平台;收益率;强化监管;风险控制;
引言
据统计,我国P2P网贷平台交易市场规模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P2P网贷平台交易市场。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加速增长,截止2014年7月,全国已有近20起投资案例。另一方面,所谓的“跑路”事件频繁发生,自去年以来,全国倒闭的P2P网贷平台累计超过120多家,逾20亿元资金被套牢,投资人损失惨重。无序的格局使得投资者加强监管的呼吁越来越强烈,业界对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也加快了步伐。因此,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的制度急需出台,人们期望强化监管,市场利率理性回归。
1、P2P网贷平台行业的现状
1.1 网贷平台收益率普遍下降
2014年,我国P2P网贷平台新增数量继续大幅增长,发标规模也随之扩大,导致投资人抢标现象大幅减少,供需矛盾趋缓,其直接后果是借贷利率下降。事实上,P2P网贷平台行业的整体收益率已经出现了拐点。目前,盛世汇海P2P网贷平台产品最高收益率为13%,卡趣网在线投资服务产品的年化收益更是在7.2%至12.6%之间,而国内最早进入P2P网贷平台行业的宜信早在前些年就将收益率降低到了10%左右。因此,可以预见,市场上动辄20%年收益的平台将快速消失,行业平均利率水平将逐渐降至10%左右。在市场博弈因素决定下,随着投资者数量增加,利率下降是一种自然趋势,整个行业利率将回归理性。其实,全世界信贷金融业发展100年以来的历史,在任何一个阶段、任何一个区域,都不曾有三年年化收益率超过15%的产品。
1.2 南北行情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
我国P2P网贷平台行业一方面表现出发展迅猛发展的势头,一方面表现出利率过高,并且南北差异大的特点。通常,国内外的P2P网贷平台正常出借人的投资回报率在7%-12%之间,实际的情况是北方诸多省份的P2P网贷平台市场利率普遍都在15%左右,而南方的部分省份常态收益率则在20%以上,南北行情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以P2P网贷平台市场极为发达的杭州为例,大部分平台公司给出的年息接近24%。而这仅仅是表面上的利率,平台公司还通过各种活动奖励员工与客户。显然,这背后的原因就是杭州新开的平台公司越来越多,如果不提高收益就难以招揽客户。这种现象的背后显现出市场资金的紧张。因此,那些急于通过20%以上的高回报率来吸引投资人的平台显然存在着风险。
通常情况下,线上交易成本要比线下低,P2P网贷平台网贷的借贷利率高于线下的借贷可视作正常,但如果大大高于线下则显然属于畸形。浙江衢州的“中宝投资”于2014年4月份发生了老板“跑路”事件。调查发现,该平台成立三年以来的平均年化收益高达34%,并且大部分资金被老板挪作他用,无法长期经营下去就以“跑路”告终。
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主要还是投机行为使然。由于监管不健全,当前情况下成立一家P2P网贷平台公司的门槛很低。有些投资管理公司只需要花几万元买一套软件,就能进入P2P网贷平台领域。而较低的准入门槛就造成了整个市场的良莠不齐,同时也抬高了整体利率。
1.3 银行与上市公司涉足网贷平台
2014年是上市公司纷纷扎堆P2P网贷平台的一年。据统计,2014年已经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涉足P2P网贷平台行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就是熊猫烟花,其投入资金量最大,并打算把金融业务作为未来的主要业务。银湖网的注册资本也从1亿元提高至5亿元,将成为行业内仅次于陆金所的第二大平台。
银行系的上市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也在紧锣密鼓地打造P2P网贷平台。继招商银行去年自建平台后,今年7月民生电商也建成了自己的P2P网贷平台——民生易贷。还有华夏银行以及包商银行也在积极筹备互联网理财平台。
除此之外,上市券商也不甘落后,广发证券旗下广发信德上市券商宣布对深圳P2P网贷平台企业投哪网注资近亿元,持股比例超过30%。甚至拥有国资背景的上市企业也注资P2P网贷平台企业,如陕西金控旗下全资子公司的金开贷,北京海淀国投公司均推出了P2P网贷平台项目。
可想而知,上市公司构建的P2P网贷平台与早期的以私营、小型的P2P网贷平台相比,都有背后的股东资金实力强劲、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共同特点。
1.4 网贷平台倒闭现象依然严重
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下,P2P网贷平台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然而,尽管这种普惠金融让许多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受益,但由于长期缺失监管,缺乏法律规范,行业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资金链断裂或倒闭等现象频频出现,给P2P网贷平台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从2012年末优易贷“跑路”,到近期旺旺贷涉嫌诈骗“跑路”,P2P网贷平台行业已经爆发了几轮的“跑路”潮。数据显示,2013年10月以来,几乎平均每天就有一家平台陷入资金链断裂或倒闭状态。2014年前6个月,共有55家平台出现“跑路”、提现困难或运营不善而关闭。2014年8月新上线平台北京龙华贷更是只上线一天便“跑路”了。截至2014年7月份,可查的P2P网贷平台机构有1200家,实际“跑路”的有150家。这确实说明了管理的缺失造成了网贷市场的混乱现象。
在整个行业缺少强有力的监控的状态下,有一些上市公司纯粹为了拉抬股价,玩概念,对于P2P网贷平台的投入往往不会大,其风险管理能力相对也较低。也给缺乏管理的网贷市场带来混乱。但是,令人担忧的现象是,无论机构还是官方数据都显示出P2P网贷平台的高风险,平台的交易量却不断攀升,投资者的热情也不降反增。数据显示,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P2P网贷平台网贷市场相较于第一季度有明显增长,行业交易规模环比增长26%,达381亿元。
2、强化P2P网贷平台监管的对策
分析与归纳P2P网贷平台倒闭的主要表现与原因,可以看出,之所以网贷平台倒闭现象频繁产生,一是该行业门槛低、无监管,以致有人用虚假信息资料实施诈骗。二是平台吸收投资人资金自用或给关联公司使用。这种自融平台多采用“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若后续资金填补不上则将发生资金流断裂,实际上这是一种非法集资。三是点对点网络信贷平台不使用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投资人的钱放入平台关联的资金池中,再由平台借给借款人,资金流向不透明,从而产生风险。四是P2P网贷平台自身为借款人做担保,或网贷公司之间进行“同业拆借”。由于审核机制、风险控制能力等的缺乏,借款人的信誉问题往往难以确保,最终导致出现坏账等问题。五是单人借款金额过大导致经营风险。网贷平台单个借款人的贷款额与平台资金实力不匹配,存在大标逾期风险和绑架风险。一旦大额借款人效益不好,还款逾期,平台也会随之倒闭。P2P网贷平台一旦发生网贷平台倒闭事件,将给投资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和谐稳定埋下极大隐患。因此,加大监管力度已经成为大众的强烈呼声。
随着P2P网贷平台倒闭事件愈演愈烈,处于行业链条上的利益相关方也频频出手。继2014年4月份一次性下线800家P2P网贷平台后,百度公司最近再次对平台上进行搜索推广的P2P网贷平台推出强制规定,即P2P网贷平台综合利息不得高于年化18%,否则给予推广下线。虽然百度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见得合理,但在监管没到位以前这么做至少能起到规避风险的作用。可以预见,这种网络平台自发的防风险措施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监管部门设定了P2P网贷平台的几条底线,央行关于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监管的指导意见也已制定完毕,但是粗线条的规则与指导意见比较宽泛,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框架性指导,并不具体针对P2P网贷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出台细则政策,因此,抓紧制定细则,确实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点对点网络信贷市场的风险已经是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了。从立竿见影的效果出发,加强监管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首先就是对高管与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可以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P2P网贷平台公司的资金安全性。比如,公司高管必须要有金融从业背景,资金必须托管到银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等。
其次是加强P2P网贷平台的坏账率监控。目前,信贷平台的坏账率都在2%左右,有的平台坏账率甚至达到5%以上。如果将平台坏账率控制在合适的范围之内,就可以有效防止信贷平台的网贷平台倒闭现象。
严格控制中介性质的平台。即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以及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引入投资人保护机制。由具有担保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担保公司为所有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借款人逾期还款三个月以上,由担保公司进行先行赔付,包括全部未付本金、未付利息、逾期罚息,确保投资人利益。
此外,利用信息技术的提升对P2P网贷平台交易进行监控,全程监控P2P网贷平台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池、期限错配、拆标、自融等违规行为。
3,结束语
众所周知,P2P网贷平台的借贷双方大部分是个人、微型企业、中小工商户,这部分人很多是现金交易,在银行没有流水,也没有稳定的工作,而目前P2P网贷平台行业还无法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这就对风险控制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作为小微投资者,如何选择安全可靠的P2P网贷平台投资是至关重要的。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高收益诱惑,尽量不要投资年化收益在15%以上的平台;要了解平台对借款人的筛选方式,如果完全通过线上认证开展信用借款业务,则平台的风险相对较高。同时,要了解资金是否安全、信息披露是否完善以及产品法律设计是否健全;最后,要了解本金与收益的保障方式与保障机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既取得相对高的收益,又能保证资金的安全。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在政策层面给予推动与支持,加快行业标准化从上至下的推进与实施,才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全面落地的同时,实现政策层面监管到位。
参考文献:
[1] 沈霞,P2P网络贷款的法律监管探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J].2012年第04期
[2] 禹海慧,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弊端及管理,《中国流通经济》[J].2014第02期
[3] 郭姗姗,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规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J].2013年第04期
[4] 杨庆冠,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研究,《内蒙古大学硕士论文》[J].2014年第05期
网贷论文范文6
关键词:网络微贷利率定价;信用等级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02-0000-02
一、引言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P2P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形式,蔚然成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从而收取利息的金融模式。网络借贷领域起源于2005年英国的Zopa。该网站率先在英国推出了P2P网上互助借贷业务,依托于Web2.0技术,给有资金需求和闲置资金的个人提供互动平台,使用户在互惠互助的原则下完成特定利率的资金借贷行为。2006年,美国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正式开放。除Zopa和Prosper外,国际上比较有名的个人借贷网站还有RateSetter,,Facebooklinks,eBayauctions等。2007年起国内也出现多家借贷网站,如拍拍贷、人人贷、红岭创投、易贷365等,现已达上百家。
在网络微贷快速发展的今天,其利率定价是否合理是平台是否完善的重要衡量因素。本文通过编写程序对抓取拍拍贷实际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探讨利率定价机制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文献综述
随着P2P网络借贷模式在国内外快速发展,学者对网络借贷的研究也随之深入。从目前来看已有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把握P2P网络借贷的作用、运营模式、风险控制、发展对策,这类研究主要是定性研究,数量较多。另一类是在微观层面研究借贷者的借款利率、借款实现程度、个人特征等之间的关系,实质是研究网络市场借贷融资问题,以定量研究为主,数量较少。对P2P网络借贷市场融资问题的实证研究主要是基于平台的交易数据。Ashta和Assadi(2010)指出在P2P网络借贷中,贷款金额、利率以及借款人的经济实力等被视为贷款者作出贷款决策的重要指标(Herzenstein等,2008;lyer等,2009)。Pope和Sydnor(2011)指出网络借贷中存在种族差异,黑人很难借到或者只能以较高利率借到资金。国内多偏于理论研究,且基于我国网络微贷平台的实证研究更少。李金阳(2013)研究指出借入者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历史流标次数等影响利率。我们希望利用平台交易数据进一步研究网络借贷的利率定价问题。
三、数据
数据来源于通过程序抓取的拍拍贷758条真实交易数据。
借款利率用rate表示。在拍拍贷平台上,借款利率一般由借款人综合考虑自己的借款期限、借款用途以及自身信用等因素给出自己的利率,投资人根据借款人给出的利率,综合考虑风险收益等,确定自己是否投标。
借款期限用maturity表示。在拍拍贷平台上,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绝大多数都在一年以内,其中以6月、7月、12月居多。
grade表示个人信用等级。个人信用等级的评价采取以其借款次数、还款情况以及逾期还款记录作为衡量标准的信用等级评定方式,信用等级从AA、A、B、C、D、E、F依次递减;
借款金额(以千元为单位)用par表示。在我们抓取的758条数据中,借款金额分布于一千元到三十万元之间,其中五千元以下的借款项目居多。
四、实证分析
我们对可能影响利率的因素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如下,回归结果见表4.2.2a:
结果显示,不同的信用等级及借款期限对利率的影响多是不显著的;借款金额对利率的影响显著的,即借款金额每增加1千元,借款利率下降0.013%。结合原始数据我们做出以下结论和解释:
(一)不同信用等级对于借款利率的影响不显著。按照常理,信用等级与借款利率之间应该存在负相关关系,即个人信用等级越高,贷出资金的一方越能接受较低的利率。因为信用等级与借款记录有关,个人的借款次数越多,贷款方就可以依据其历史交易记录对其个人信用进行判断,历史借款表现越好,贷款方越愿意接受其以较低的利率借款。但回归结果并不符合我们的预期猜想。我们给出以下两条解释:
依据原始数据,我们做出借款利率与信用等级的散点图,如下图所示:
通过散点图,我们发现随着信用等级的增加,借款利率趋于收敛,同一信用等级下,不同的借款利率围绕均值上下波动,而低信用等级下波动的区间较大,高信用等级下波动区间较小。分析可知,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用户来说,其之前在该网贷平台上的借款次数较少,积累的经验较少,故而对自身的借款缺乏较好的定价能力,而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用户来说,丰富的经验可以辅助其对利率进行较好的定价。
其次,结合博弈论可知,虽然信用等级高的用户可以以低利率借款,但其出于借款完成进度、与其他借款人竞争等因素,可能不会提供很低的借款利率,而是选择大多数借款人给出的利率。
(二)不同的借款期限对利率的影响多不显著。依据利率期限结构理论可知,借款期限越长,借款人应付的利率越高,这是出于给予贷款人流动性溢价。然而回归结果并非预期所想,究其原因,可能是抓取的数据的借款期限均为一年以内,且多集中于6、7个月及12个月,对于本来就较短的借款期限来说,可能不存在明显的利率期限结构。其次,通过描绘借款利率与借款期限的散点图,发现当用户的借款期限较短,其对于利率的高低并不敏感,而当用户的借款期限较长,出于成本考虑,并不会选择较高的利率,而是会依据自身还款能力和平台其他借款人给出的利率选择较为适中的水平。另外,若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贷款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借款期限的考虑。
(三)借款金额对于借款利率有显著的负影响。对于金额较大的借款,贷款方会放松对借款利率的要求。一方面贷款方考虑到当借款金额较大时,索要高利率会加大偿还压力;另一方面金额较大,说明借款方对于按时偿还借款金额有足够信心和一定保证能力,因此,贷款方可以接受并不高的借款利率。通过描绘借款金额与利率的散点图论证了我们之前的观点,即当借款金额较小的时候,借款人本身并不是十分在意利率的高低,而随着借款金额的增加,借款人对于利率变得较为敏感。
在此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引入利率对借款金额的弹性分析,进而对我们之前得出的结论加以辅证:
五、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完善信用评级规则
信用等级建设是网络贷款平台风控的重要措施,也是让客户放心参与网贷的保障。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加强信用评级方面的建设,如在信用评级的考察中加入借款人职业、收入等内容。但这些评级依据仅仅是三维信用论中的第三维,要想构建起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还需加入第一维的个人诚信度评价以及第二维的项目合规度评价,即除了资产方面的信用评定,还可以考虑与信用记录平台共享信息,更好地了解借款人的道德品质,使信用评定更加全面可信。
(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引导借款人正确定价
从结果来看,人们对利率的定价能力并不很高。这也说明网络借贷平台尚不成熟,网络贷款参与者不充足的金融知识导致了其不理性的借贷行为,或者,其“理性”是基于生活阅历而非经济金融理论的。这种从生活经验衍生而来的“理性”可能会增加网络贷款的风险。我们建议由网贷平台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和定价优势,多个指导利率,引导借款人正确定价。
参考文献:
[1]李金阳,朱钧.影响p2p网络借贷市场借贷利率的因素分析[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05):34-40.
[2]吴晶妹,张颖,唐勤伟.基于农户信用特征的WU's三维信用评价模型研究[J].财贸经济,2010(09):22-28+63.
[3]ASHTAA,ASSADI D.An analysis of European online micro-lendingwebsites[J].Innovative Marketing,2010(02):7-17.
[4]POPE D G,SYDNOR J R.,What’s in a picture?Evidence of discriminationfrom [J].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2011(01):53-92.
[5]Rajkamal Iyer,Asim Ijaz Khwaja,Erzo F.P.Luttmer and Kelly Shue.Screening in NewCredit Markets:Can Individual Lenders Infer Borrower Creditworthiness inPeer-to-Peer Lending?[R].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asearch,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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