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绍冬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张绍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绍冬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01号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电话:0431一84956688
传真:0431一84951400
邮箱:wangna @yatai.com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王娜女士简历
王娜,女,197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以东、永顺路以南、擎天树街以西、天泽大路以北的3333号亚泰体育文化中心-1F-6F(地下1层到地上6
层东侧、北侧和南侧)部分区域、附属场地及设施,出租面积53,695.1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年租金2,495万元,合计7,485万元。租金按月支付,经营期内共分36期支付。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租赁概述
公司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以东、永顺路以南、擎天树街以西、天泽大路以北的3333号亚泰体育文化中心-1F-6F(地下1层到地上6
层东侧、北侧和南侧)部分区域、附属场地及设施,出租面积53,695.1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年租金2,495万元,合计7,485万元。租金按月支付,经营期内共分36期支付。
二、租赁双方基本情况
1、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
法定代表人:曾皎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及咨询
主要股东:长春市二道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558,613.99元,总负债为
2,553,474.51元,净资产为10,005,139.48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8.06元(以上数据未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557,860.29元,总负债为2,553,474.51元,净资产为10,004,385.78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75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5666号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等
主要股东: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31,736,899.20元,总负债为1,445,306,617.31元,净资产为 686,430,281.8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59,171,718.90元,净利润
92,175,769.4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01,493,338.10元,总负债为 1,765,111,874.63元,净资产为 736,381,463.4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4,636,349.09元,净利润49,951,181.6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资产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以东、永顺路以南、擎天树街以西、天泽大路以北的3333号亚泰体育文化中心-1F-6F(地下1层到地上6 层东侧、北侧和南侧)部分区域、附属场地及设施,出租面积53,695.14平方米。
四、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出租方: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二)出租资产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以东、永顺路以南、擎天树街以西、天泽大路以北的3333号亚泰体育文化中心-1F-6F(地下1层到地上6 层东侧、北侧和南侧)部分区域、附属场地及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面积53,695.14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及租赁资产交付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立即将出租资产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年租金人民币2,495万元,三年合计租金人民币7,485万元。
2、按月支付租金,乙方应于每月15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月租金为年租金的1/12。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日租金为月租金的1/30。
(六)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预计实现净利润约5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5日
至2022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9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2-6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7-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12-15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王娜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张绍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王娜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娜女士简历附后)。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1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1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和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7亿元,期限 1 年,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92.85%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56.14%股权为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7
亿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7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4.8亿元,期限1年,其中本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借款11亿元,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综合授信,使用额度分别为5.9亿元、7.9亿元;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借款10亿元,期限3年,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使用的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9亿元、4.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13,648.6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3.3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8%。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王娜女士简历
王娜,女,197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使用的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9亿元、4.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13,648.6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3.3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8%。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使用的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9亿元、4.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09,035,322.22元,总负债为1,197,816,587.69元,净资产为1,211,218,734.53
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43,896,067.69元,净利润-2,702,752.6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01,290,128.42元,总负债为1,479,759,977.99元,净资产为1,221,530,150.43
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3,209,305.21元,净利润10,311,415.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建筑骨 料、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74%股权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51,808,705.96元,总负债为4,957,045,338.45元,净资产为1,994,763,367.5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38,637,258.36元,净利润58,701,995.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
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21,500,395.47元,总负债为4,666,582,817.5元,净资产为2,254,917,577.9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04,602,975.87元,净利润260,154,210.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
法定代表人:马东梅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6.31% 股权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755,221,957.88元,总负债为4,111,433,570.61元,净资产为643,788,387.2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41,169,407.73元,净利润8,451,223.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
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95,287,163.64元,总负债为4,367,489,690.55元,净资产为627,797,473.09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1,408,882.97元,净利润-15,990,914.1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64.61%股权,间接持有其 26.19%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10,890,250.54元,总负债为1,684,641,418.40元,净资产为526,248,832.1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22,571,000.85元,净利润24,806,490.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84,237,552.67元,总负债为2,402,994,567.05元,净资产为481,242,985.62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94,690,816.96元,净利润-45,005,846.5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澄迈县老城镇
法定代表人:韩忠玲
经营范围:餐饮、客房、娱乐、游泳馆、温泉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52.92%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5,498,079.66元,总负债为594,577,615.21元,净资产为-119,079,535.5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151,450.15元,净利润-9,547,349.7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2,740,488.46元,总负债为603,381,825.87元,净资产为-130,641,337.41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870,834.54元,净利润-11,561,801.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路
法定代表人:袁浩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业、酒店业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2,812,692.26元,总负债为70,827,473.49元,净资产为331,985,218.7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820,227.24元,净利润-9,242,774.9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0,771,539.32元,总负债为83,795,936.75元,净资产为326,975,602.5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296,309.97元,净利润-5,009,616.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13,648.67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3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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