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消金如何解析非法荐股怎样不违法危害的?

本报记者 昌校宇“手中有哪些持股?回标的代码,送行情建议”“我是投资顾问,有好票可以免费推荐”……11月份以来,A股市场全天成交金额持续突破万亿元,市场交投保持活跃。但值得警惕的是,非法荐股趁机有所“抬头”,甚至部分不法分子还盯上了北交所股票。受访专家就此提醒,要对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提高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山寨媒体”顶风作案行非法荐股之实对于非法荐股,监管向来保持高度警惕,从严打击。证监会最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北京首证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北京首证在微信营销过程中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如向投资者发送含有“全胜记录”等虚假内容的信息。北京首证部分员工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向投资者发送含有承诺证券投资收益内容的信息,如“我们的这个给你保收益的100%准确率”等。强监管下,仍有非法荐股者顶风作案。近期,记者微信通过了一位自称是某深圳投资公司“实战老师”的好友申请。“实战老师”开门见山表示,“我朋友圈每天会推一只短线股,想买可以联系我,我会告知止损、通知止赢,赚钱后将会提取一部分利润,如有止损导致的亏损负责给你补回来,每次截图为证,直到完全盈利后再提取利润。”随后,记者翻阅“实战老师”的朋友圈发现,其基本上每个交易日都会发一条注解为“两天盈利15个点”“低买高抛非常成功”等看似“秀战绩”的诱导性截图。当记者问及利润如何分配时,“实战老师”回复称:“按投资者入场资金量计算,10万元以内是五五分,10万元至20万元是四六分,20万元以上是三七分。”对于补亏损的说法则是,“通过下一只股票补回本,直到完全盈利后再提利润。”此说法涉嫌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示,机构或个人利用承诺收益、违规保底等手段获取投资者信任进行荐股的行为不合法,而且扰乱市场配置效率,干扰股票价格,从而导致其他众多投资者也做出错误选择,造成恶性循环,危害资本市场秩序,加剧资本市场投资风险,同时也会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及其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危害资本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此外,还有非法荐股者利用财经圈媒体的名义骗取投资者信任。近日,记者接到一名自称财联社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称,“邀请您加入福利群,每天有老师讲解大盘走势并推荐好股”。电话中,记者再三询问对方是否为财联社员工,对方均肯定回答“是的”。随后,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位微信名为“寒江雪—老杨”的人员,并让记者关注一个名为“郭仙仪投资”的公众号,该公众号并无发布任何文章,只有一个“一键入群”的选项,点击后就进入了一个逾300名成员、名为“菩提轩交流群”的群组。该群由老杨召集,在荐股的同时还穿插着所谓命理和运势的解读。在与老杨微信聊天间隙,记者致电财联社官网举报电话并被工作人员告知,“财联社没有荐股业务,也不会有客服主动给用户打电话,千万不要相信”。在初步暗访中,老杨称“推荐股票不收费,有‘好票’记得跟上”。朱奕奕向记者表示,即使不收荐股费,但非法荐股导致的众多投资者同时购买该股票,会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干扰股票价格,导致其余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危害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引导和指挥投资者在同一时间段高频买卖同一只个股,涉嫌操纵市场”,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婷婷告诉记者,此外,还有部分非法荐股人员以“荐股”为名,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这些行为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秩序,投资者在谨防上当受骗的同时,更要树立法治观念。北交所火热“开张”非法荐股趁“火”打劫北交所开市以来,投资者积极进场。仅开市首周,平均日增合格投资者达6.8万户,全市场合格投资者合计437万户。投资热潮来袭的同时,也有不法分子也想趁“火”打劫。据投资者举报,有所谓的“职业炒股人”号称有“北交所好股”并主动推荐给投资者,除了每日一问,“手上的股票怎么样”外,还经常“热心”地提醒,“北交所刚开市,股票操作难度大,跟我合作帮你赚快钱”。记者追问如何才能合作时,该“职业炒股人”回复,“我每日向你推荐一只今天买明天涨的短线‘好股’,你建仓且盈利达到5%后转我300元佣金即可,一票一结”。当记者问及“赔钱怎么解决”,“职业炒股人”信誓旦旦称,“我帮你赚到钱才能收取佣金,没有把握不会推荐给你”。“荐股人员利用大家对北交所的投资热情及所谓的‘信息差’,从中谋取不当利益,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曹婷婷提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要学会甄别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非法荐股机构与个人,不要迷信“天上掉馅饼”,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以免遭受财产损失。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已开立A股账户投资者数量近1.94亿户。朱奕奕表示,逾1.9亿投资者这一庞大群体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投资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只有具有相关证券从业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才能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或提供服务。11月19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我局收到多起不法分子利用社交软件、网络直播、论坛股吧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的举报。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要轻信所谓“维权机构”能够帮忙追回损失,小心二次上当受骗。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看来,提升自我投资能力、自主决策能力才是投资者不上当受骗的关键。朱奕奕也提示投资者,及时关注和了解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选择正规的机构、渠道和从业人员;在收到荐股信息时,可以查询荐股公司或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核实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对于非法荐股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持续予以打击,”朱奕奕认为,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是对非法荐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后监管,不仅能够惩罚实施者,也能够警示和威慑市场中其他机构或人员,一定程度上减少非法荐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本报记者杨洁对此文亦有贡献)(编辑 崔漫
孙倩)}
  荐股骗局之多、涉及金额之巨大,已经成为掠夺老百姓财富的收割机、绞肉机,同时,夹杂着买卖个人信息、诈骗、非法经营、帮信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上百份判决书发现,互联网时代的荐股骗局中,骗子们已将具体的诈骗流程细分,并形成一条黑灰产业链。该链条简单可分为:骗子们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炒股(期货)软件,或者直接代理,商定利益分成比例;在百度、今日头条打广告“引流”受害人;在58同城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兵买马,组建诈骗运营团队;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将受害人的炒股资金卷走。  荐股骗局中,非法炒股(期货)软件(App)是骗子的基础性工具。对于很多受害人来说,他们相信资金是打入了靠谱的平台,殊不知,这个看起来“高大上”的App,完全脱离监管,受害人资金打入该平台等于直接打到了骗子个人腰包。  澎湃新闻起底“荐股”骗局系列三,将披露非法炒股软件的横行无忌,以及上述各个环节中,各方法律责任如何厘清,监管、企业及每一位身处其中的个体,如何发力共同打击、抵制电信诈骗。  长沙市公安局反诈民警邓彪正在抓捕诈骗份子。除标注外均来源:长沙公安  “你所看到的信息,都是他(骗子)希望你看到的。”  ——反诈民警赵照  “为什么这么设计?这样才会骗到很多人的钱”  直到投入的炒股资金300万元提不了现,安徽固镇县居民徐某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遇上了骗子。  据徐某讲述,他在一个炒股微信群里,经不住推荐,下载一个名为“Acarps”的App后,购买ETF500基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小额盈利的诱惑下,徐某陆续投入300万元。  在感知被骗之后,徐某赶紧报案。不到一个月,犯罪嫌疑人徐林峰、江萧佐、江萧宏等人被抓获归案,由此揭开这个诈骗行当批量开发非法炒股App软件的黑幕。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20年7月16日的一份判决认定,徐林峰等三人只是上线潘某(另案处理)的代理商。荐股骗局,分一级一级的代理,但骗钱的手法一致,模式像“加盟店”,骗来的钱上下游再按比例分配。  判决显示,骗子们使用的Acarps软件,是找海口易点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这是一家从事软件服务与销售的公司。  该公司技术负责人李某接受公安调查时称,他们接单甚至并不知道客户的具体身份信息,平时一般称呼客户就是开发软件的名称,开发软件的名称叫Acarps,这个客户就叫“Acarps”。  “这个Acarps软件也是我们从网站上买过来经过加工的,我们会根据客户的要求,重新编码开发,设计出客户想要的样子,也就是客户能用来骗钱的软件。”李某称,客户对软件还会有“特殊需求”,就是“故意让我们在软件上设计很多坑”,“因为我是做程序设计开发的,我心里知道客户为什么让我们这么设计,这样的话才能利用这些坑骗到很多人的钱。”    某诈骗团伙帖在墙上的公司规章。  比如,根据客户对于Acarps软件的“特殊需求”,其设计的“坑”包括:  1、软件测试账号功能。合法的股票交易软件亏损都是正常显示的,但这一软件经过“改良”后,骗子们可以实现修改盈亏数额,将本来盈利很小或者没有盈利的经过修改显示盈利很高,然后把修改后的账户信息截图通过QQ群、微信群,或者直播平台向听课的人展示,忽悠欺骗成员入金操作股票、期货。  2、修改买卖档信息显示。正常的股票交易软件上可以看到5档交易信息,但这一软件只能显示3档交易信息。目的就是麻痹炒股票的人,让他们看到的消息少、无法正确分析股票走势,看不出股票买卖方的具体下单数额,“这样,骗子更容易骗钱。”  3、后台交易关闭功能。正常的股票交易软件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开放交易,个人无法开启或者关闭软件交易功能。但是,他们设计的软件会设计后台交易关闭的权限,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通过该软件转入大笔资金,在正常的交易时间,骗子们可以随时把软件交易功能关了,里面的钱交易不了,提取不了,“客服可以说想宰谁就宰谁。”  4、可以和正规券商通道自由对接。骗子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和商券对接,可以让散户的钱没办法进入券商,都流入到骗子的账户里。  李某称,他们设计的这些软件里面有手续费、点差、券商费用、递延费用等。因为这些软件里面的交易数据是可以更改的,加上高昂的手续费,还有对股民投资时的干预,股民基本上是不可能挣钱的。  在天元律师事务所郑晓红律师看来,这些自以为只是在“服务客户”的软件开发者,实际上涉嫌四种犯罪。  郑晓红认为,根据刑法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若荐股App开发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开发或运营App主要是实施荐股诈骗的,构成诈骗罪;若App提供者未经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许可,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荐股软件’销售的相关规定,为涉案荐股机构提供推广服务,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若荐股App开发者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若荐股App开发者、运营者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岳阳中院2000万荐股骗局案中的被告人。来源:岳阳中院  非法软件批量开发,被查后变个名字继续卖  在巨大的利润面前,在没有案发之前,大量软件开发者成为电信诈骗份子的“基础供应商”。  “在诈骗行业,骗子们管这个叫‘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做这些‘专业的事’的人,有大公司也有小公司,甚至有的只是个人作坊,因为对软件技术人员来说,开发个荐股App很简单,并没多大技术含量,完全可以批量开发,源代码也可以在网上随便买。”长沙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民警邓彪介绍。  上述案件中的易点通公司技术部门员工黄某称,在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该公司近期开发了7款用于股票的软件,而这7款软件的后台代码都是同一套,只是名字不一样,功能上会有一些差别。  “我们整个团队都知道这些被我们研发出来的软件、平台是干什么的,在广东、海南那边有很多搞诈骗的老板需要我们的平台骗钱,我们整个团队的行为都是帮助他们诈骗的行为,是助纣为虐的行为。”黄某称,他们提供给客户的这些骗人的软件被受骗上当的股民举报之后,客户会联系其老板李某,“李某会安排我和同事把软件平台给删除掉,不会留下数据,这样就不会被监管部门发现了。然后我们再按照客户的要求,用同一套代码,变个名字继续卖给客户去骗人。”  荐股App因为有“技术”这层外衣,在这条黑灰产业链中,也出现了“黑吃黑”的生存之道。有判决显示,这样一套炒股软件在淘宝网上花3000元就可以买到,而软件开发公司报价翻了20倍,达6万元。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26日的一份判决显示:2018年2月份,哈尔滨于某(另案处理)通过他人设计“模拟股票交易系统”等股票交易平台,并发展被告人陈某、林飞等人为代理,吸收股民到平台入金炒股。  据郑州八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互联网服务、手机App开发等业务的公司)负责人任某的证言,2017年底或者2018年初的时候,于某找他做一款股票模拟交易系统,股票行情和真实的股市行情一样,其报价6万元,于某同意后把服务器发给了任某公司技术人员孙某。孙某在淘宝网上找了一家专门做股票软件的店铺,花3000元买了一套软件,后来孙某就把这个包括后台域名、前端域名、管理员账号、密码的软件发给了于某。  不过,于某并不在乎孙某赚得20倍利润,因为他的生存方式是“传销式”发展下级代理。  据孙某证言,于某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要其弄一个新命名的交易软件给他,但是这些软件的代码和功能是一样的。后期,孙某还帮于某维护这些软件,包括调试软件,修改软件BUG,更换支付渠道、修改软件功能、核对并修改客户入金金额问题、更换软件服务器等。  在此案中,于某在笔记本上做账,用excel统计,按照先约好的分配比例,统计每个下级代理可以分得的赃款数额,“基本上每个代理是按照业绩的80%分成,其他环节分成15%,剩余5%由于某管理,作为手续费和其他支出的流动资金。”  多份判决显示,在这一黑色产业链条中,拿大头的都是直接组织骗局的下游代理商,骗到钱后,一般可以拿到75%以上比例分成。  据公安部通报的数据,当前,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占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60%以上。  澎湃新闻注意到,继2020年10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后,今年5月11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辽宁、湖南、广东等26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App技术开发支持的违法犯罪团伙,当日共捣毁技术开发窝点11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0余名。  公安部表示,公安机关深入研判此类案件规律特点,深挖涉诈App开发、封装、应用各个环节,梳理出一批涉诈App技术开发人员违法犯罪线索,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收网行动。    某社区制作的反诈宣传。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引流广告的奥秘,诈骗平台的伪装  前端荐股软件开发的骗子们谈好利益分成,下一步是展开具体的诈骗。比如在百度、今日头条等互联网打广告“引流”,引诱被害人上钩;在58同城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兵买马,组建骗运营团队,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将炒股资金卷走。  通过互联网推广“引流”,在多份判决中均有呈现。比如2020年1月16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法院查明,被告人张体勇等人以富某公司和中鑫公司的名义,利用西海岸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诱骗他人到该平台进行天然气等货品的“现货交易”。涉案公司与360、百度等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吸引客户到公司金融道直播间听讲师讲课。该公司一名员工交代,公司专门设了一个推广部,负责打广告,比如在百度、东方财富、金石数据、汇金通等网络媒体上打广告,引流发展客户。该案中,短短一年时间,就先后骗取全国各地805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7358万余元。  具体的“引流”方式和诈骗运作流程,澎湃新闻在本系列第一篇《起底“荐股”骗局①:从自信不会被骗到被精准“引流”割韭菜》和第二篇《起底“荐股”骗局②:亿万炒股资金直接打入了骗子的个人账户》中均已详细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为引流,诈骗份子对荐股软件的包装也“五花八门”,在App的取名上,类似于商标流氓的蹭名牌、搭便车,非法平台的名字也是各种花式傍大牌。  “比如,微粒贷只在微信小程序里有,但居然很多App取着与微粒贷相似的名称。再比如,一个App叫‘平安富’,让人以为这是平安公司的平台,实际上他不过是打这个名号而已,而模仿国外知名投资机构的就更多了。”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民警赵照说。  此外,骗子还特别注重荐股平台在互联网上的形象输出。  “对于被害人而言,他去百度,去网上搜这个平台(App),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实际上,这些非法平台,在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展示的信息,就是骗子们自己发布的虚假消息,这些消息任由他们自己编辑,他们或称那是正宗的知名平台,或称他们与知名平台有战略合作关系。总之,骗子也知道你会去上网检索,他们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所看到的信息,都是他希望你看到的。”赵照说。  赵照办过一个叫“远大投资”的非法平台案子,骗子狡猾的程度让他惊讶。“为了灌输被害人错误信息,骗子会自己去百度上提问,‘这家机构怎么样?’然后自问自答,‘当然是真的,很有实力!’”  反诈民警们痛恨于骗子的胆大包天,却又对其在在百度、头条等网络上引诱老百姓的行为深感无奈。  曾担任过刑警和法官的广东九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东海分析,就网络平台的责任而言,如果骗子利用互联网站平台的公开性,在网站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引诱受害人在上面下载软件、入金,网站平台平台确实不知情,经人举报、投诉或发现后也及时履行了相关删除责任。从现有的法律来看,认定网站平台承担责任缺乏依据。  而如果骗子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更多的点击和曝光,可以认定竞价排名属于广告,应受广告法管理。如果网站平台未及时制止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需要按照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规定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对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这个问题,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是有一定争议。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第三十九条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并不认同竞价排名服务属于广告。  “很显然,相比巨大的广告、点击收益来说,罚款的金额无异于九牛一毛。因为互联网平台的公开性,在对互联网虚假信息发布的整治上,监管的制度、手段等各方面显得乏力,难以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何东海说。  不过,在何东海看来,受害人因相信诈骗份子发布的信息受骗而去找平台维权,虽极为艰难,但仍应积极举报、投诉,为挽回相关损失创造条件。即便主张未获支持,也可以给予相关平台以警示,避免更多的人受害。  南京警方制作的反诈提醒  民警提示:  不同的身份,相同的发财梦,以及最终的结局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贯穿了荐股骗局的全流程,不仅以“引流”方式引诱了梦想发财的老百姓成为被害人;也通过“招聘”,将一些正在寻找工作的“好人”,拉下水,变成了参与电信诈骗的“坏人”。  这类招聘人员运作诈骗团队的判例很多。比如,2020年5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法院查明,被告人李玉涛与赵汉禹(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市中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58同城从网上先后招聘数十人充当业务员,从事实施荐股诈骗。  还比如,2020年6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诈骗分子寻找诈骗目标时,主要是在360网站上打广告,用“加了这个客服号,日赚千元”类似这种广告语吸引客户点击,点开后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客服号,最后将“客户”变成电信诈骗的犯罪工具。  在办理大量电信诈骗案件后,赵照和邓彪对于如何抑制或终结该类犯罪,有共同的感受:“这是一个需要监管、企业、个人共同一起来做的事。”  从被骗者的角度,每个人有保护自己资金安全的义务。“现在的诈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以前是诈骗集团,诈骗的很多环节都是骗子自己做,人是自己拉,钱是自己取。现在的犯罪隐藏得很深,形成了犯罪生态链,集约化、公司化运作。”邓彪说。  为了帮老百姓追回被骗资金,邓彪曾参与全链条挖掘过一起电诈案例,办了湖南省首个打击洗钱窝点的案子。  “2016年至2019年,诈骗份子可以轻易拿到第三方支付的支付结算端口,从而通过非实名的银行卡把钱洗走。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本身监管不严,为了市场占有率走黑灰,为此人民银行出了很多禁令和公告,比如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等等,后来查得很严了。但是新的洗钱方式又出来了,即聚合支付,骗子自己造一个第三方,形成第四方支付,进行二次清算,一旦跑路更是难以追查。现在,骗子的洗钱通道就隐藏在老百姓看起来最安全的地方。你可能没想到,他们可以通过某主流支付方式的零钱提现,就转出去了。”  从互联网企业的角度,作为市场主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在细节中。“比如,对每一个在网络平台发帖的个人或单位,是不是真正落实了实名、实人认证?是否落实线下抽查制度,进行了验证?对于一些超出市场异常的招聘,是否加强监管?拥有大量技术和数据的互联网企业应该可以做到,比如制作某个有犯罪倾向的模型进行筛选。”邓彪说。  最后,是反诈民警们特别想提醒骗子,尤其是大量参与拨打诈骗电话、进行诈骗运营的人。“他们都自称是看到58同城等招聘网站上的高薪招聘信息而来的,结果没搞过一个月,就被公安机关发现,成为炮灰,被判刑坐牢。”赵照介绍。  “公安机关当然不会随意扩大打击面,而是根据参与者的主观故意来判定是否犯罪。但是,每个参与者应该想,凭什么你一个中专生,或者没读过什么书的人,会有大科技公司请你,还有高薪高福利,月入一两万元?你的工作中为什么需要使用境外软件,如蝙蝠、飞机、阅后即焚等这些具有防截屏、消息撤回功能的小众软件?因为防止公安追查作证,因为你从事犯罪有关的活动。”邓彪说。  “现在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集中收网行动,媒体上反电诈的宣传铺天盖地,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哪些事不能搞。”民警们说。来源:澎湃新闻网}

荐股骗局之多、涉及金额之巨大,已经成为掠夺老百姓财富的收割机、绞肉机,同时,夹杂着买卖个人信息、诈骗、非法经营、帮信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上百份判决书发现,互联网时代的荐股骗局中,骗子们已将具体的诈骗流程细分,并形成一条黑灰产业链。该链条简单可分为:骗子们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炒股(期货)软件,或者直接代理,商定利益分成比例;在百度、今日头条打广告“引流”受害人;在58同城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兵买马,组建诈骗运营团队;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将受害人的炒股资金卷走。
荐股骗局中,非法炒股(期货)软件(App)是骗子的基础性工具。对于很多受害人来说,他们相信资金是打入了靠谱的平台,殊不知,这个看起来“高大上”的App,完全脱离监管,受害人资金打入该平台等于直接打到了骗子个人腰包。
澎湃新闻起底“荐股”骗局系列三,将披露非法炒股软件的横行无忌,以及上述各个环节中,各方法律责任如何厘清,监管、企业及每一位身处其中的个体,如何发力共同打击、抵制电信诈骗。
长沙市公安局反诈民警邓彪正在抓捕诈骗份子。除标注外均来源:长沙公安
“你所看到的信息,都是他(骗子)希望你看到的。”
——反诈民警赵照
“为什么这么设计?这样才会骗到很多人的钱”
直到投入的炒股资金300万元提不了现,安徽固镇县居民徐某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遇上了骗子。
据徐某讲述,他在一个炒股微信群里,经不住推荐,下载一个名为“Acarps”的App后,购买ETF500基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小额盈利的诱惑下,徐某陆续投入300万元。
在感知被骗之后,徐某赶紧报案。不到一个月,犯罪嫌疑人徐林峰、江萧佐、江萧宏等人被抓获归案,由此揭开这个诈骗行当批量开发非法炒股App软件的黑幕。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20年7月16日的一份判决认定,徐林峰等三人只是上线潘某(另案处理)的代理商。荐股骗局,分一级一级的代理,但骗钱的手法一致,模式像“加盟店”,骗来的钱上下游再按比例分配。
判决显示,骗子们使用的Acarps软件,是找海口易点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这是一家从事软件服务与销售的公司。
该公司技术负责人李某接受公安调查时称,他们接单甚至并不知道客户的具体身份信息,平时一般称呼客户就是开发软件的名称,开发软件的名称叫Acarps,这个客户就叫“Acarps”。
“这个Acarps软件也是我们从网站上买过来经过加工的,我们会根据客户的要求,重新编码开发,设计出客户想要的样子,也就是客户能用来骗钱的软件。”李某称,客户对软件还会有“特殊需求”,就是“故意让我们在软件上设计很多坑”,“因为我是做程序设计开发的,我心里知道客户为什么让我们这么设计,这样的话才能利用这些坑骗到很多人的钱。”
某诈骗团伙帖在墙上的公司规章。
比如,根据客户对于Acarps软件的“特殊需求”,其设计的“坑”包括:
1、软件测试账号功能。合法的股票交易软件亏损都是正常显示的,但这一软件经过“改良”后,骗子们可以实现修改盈亏数额,将本来盈利很小或者没有盈利的经过修改显示盈利很高,然后把修改后的账户信息截图通过QQ群、微信群,或者直播平台向听课的人展示,忽悠欺骗成员入金操作股票、期货。
2、修改买卖档信息显示。正常的股票交易软件上可以看到5档交易信息,但这一软件只能显示3档交易信息。目的就是麻痹炒股票的人,让他们看到的消息少、无法正确分析股票走势,看不出股票买卖方的具体下单数额,“这样,骗子更容易骗钱。”
3、后台交易关闭功能。正常的股票交易软件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开放交易,个人无法开启或者关闭软件交易功能。但是,他们设计的软件会设计后台交易关闭的权限,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通过该软件转入大笔资金,在正常的交易时间,骗子们可以随时把软件交易功能关了,里面的钱交易不了,提取不了,“客服可以说想宰谁就宰谁。”
4、可以和正规券商通道自由对接。骗子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和商券对接,可以让散户的钱没办法进入券商,都流入到骗子的账户里。
李某称,他们设计的这些软件里面有手续费、点差、券商费用、递延费用等。因为这些软件里面的交易数据是可以更改的,加上高昂的手续费,还有对股民投资时的干预,股民基本上是不可能挣钱的。
在天元律师事务所郑晓红律师看来,这些自以为只是在“服务客户”的软件开发者,实际上涉嫌四种犯罪。
郑晓红认为,根据刑法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若荐股App开发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开发或运营App主要是实施荐股诈骗的,构成诈骗罪;若App提供者未经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许可,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荐股软件’销售的相关规定,为涉案荐股机构提供推广服务,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若荐股App开发者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若荐股App开发者、运营者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岳阳中院2000万荐股骗局案中的被告人。来源:岳阳中院
非法软件批量开发,被查后变个名字继续卖
在巨大的利润面前,在没有案发之前,大量软件开发者成为电信诈骗份子的“基础供应商”。
“在诈骗行业,骗子们管这个叫‘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做这些‘专业的事’的人,有大公司也有小公司,甚至有的只是个人作坊,因为对软件技术人员来说,开发个荐股App很简单,并没多大技术含量,完全可以批量开发,源代码也可以在网上随便买。”长沙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民警邓彪介绍。
上述案件中的易点通公司技术部门员工黄某称,在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该公司近期开发了7款用于股票的软件,而这7款软件的后台代码都是同一套,只是名字不一样,功能上会有一些差别。
“我们整个团队都知道这些被我们研发出来的软件、平台是干什么的,在广东、海南那边有很多搞诈骗的老板需要我们的平台骗钱,我们整个团队的行为都是帮助他们诈骗的行为,是助纣为虐的行为。”黄某称,他们提供给客户的这些骗人的软件被受骗上当的股民举报之后,客户会联系其老板李某,“李某会安排我和同事把软件平台给删除掉,不会留下数据,这样就不会被监管部门发现了。然后我们再按照客户的要求,用同一套代码,变个名字继续卖给客户去骗人。”
荐股App因为有“技术”这层外衣,在这条黑灰产业链中,也出现了“黑吃黑”的生存之道。有判决显示,这样一套炒股软件在淘宝网上花3000元就可以买到,而软件开发公司报价翻了20倍,达6万元。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26日的一份判决显示:2018年2月份,哈尔滨于某(另案处理)通过他人设计“模拟股票交易系统”等股票交易平台,并发展被告人陈某、林飞等人为代理,吸收股民到平台入金炒股。
据郑州八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互联网服务、手机App开发等业务的公司)负责人任某的证言,2017年底或者2018年初的时候,于某找他做一款股票模拟交易系统,股票行情和真实的股市行情一样,其报价6万元,于某同意后把服务器发给了任某公司技术人员孙某。孙某在淘宝网上找了一家专门做股票软件的店铺,花3000元买了一套软件,后来孙某就把这个包括后台域名、前端域名、管理员账号、密码的软件发给了于某。
不过,于某并不在乎孙某赚得20倍利润,因为他的生存方式是“传销式”发展下级代理。
据孙某证言,于某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要其弄一个新命名的交易软件给他,但是这些软件的代码和功能是一样的。后期,孙某还帮于某维护这些软件,包括调试软件,修改软件BUG,更换支付渠道、修改软件功能、核对并修改客户入金金额问题、更换软件服务器等。
在此案中,于某在笔记本上做账,用excel统计,按照先约好的分配比例,统计每个下级代理可以分得的赃款数额,“基本上每个代理是按照业绩的80%分成,其他环节分成15%,剩余5%由于某管理,作为手续费和其他支出的流动资金。”
多份判决显示,在这一黑色产业链条中,拿大头的都是直接组织骗局的下游代理商,骗到钱后,一般可以拿到75%以上比例分成。
据公安部通报的数据,当前,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占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60%以上。
澎湃新闻注意到,继2020年10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后,今年5月11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辽宁、湖南、广东等26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App技术开发支持的违法犯罪团伙,当日共捣毁技术开发窝点11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0余名。
公安部表示,公安机关深入研判此类案件规律特点,深挖涉诈App开发、封装、应用各个环节,梳理出一批涉诈App技术开发人员违法犯罪线索,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收网行动。
某社区制作的反诈宣传。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引流广告的奥秘,诈骗平台的伪装
前端荐股软件开发的骗子们谈好利益分成,下一步是展开具体的诈骗。比如在百度、今日头条等互联网打广告“引流”,引诱被害人上钩;在58同城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兵买马,组建骗运营团队,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将炒股资金卷走。
通过互联网推广“引流”,在多份判决中均有呈现。比如2020年1月16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法院查明,被告人张体勇等人以富某公司和中鑫公司的名义,利用西海岸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诱骗他人到该平台进行天然气等货品的“现货交易”。涉案公司与360、百度等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吸引客户到公司金融道直播间听讲师讲课。该公司一名员工交代,公司专门设了一个推广部,负责打广告,比如在百度、东方财富、金石数据、汇金通等网络媒体上打广告,引流发展客户。该案中,短短一年时间,就先后骗取全国各地805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7358万余元。
具体的“引流”方式和诈骗运作流程,澎湃新闻在本系列第一篇《 起底“荐股”骗局①:从自信不会被骗到被精准“引流”割韭菜》和第二篇《 起底“荐股”骗局②:亿万炒股资金直接打入了骗子的个人账户》中均已详细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为引流,诈骗份子对荐股软件的包装也“五花八门”,在App的取名上,类似于商标流氓的蹭名牌、搭便车,非法平台的名字也是各种花式傍大牌。
“比如,微粒贷只在微信小程序里有,但居然很多App取着与微粒贷相似的名称。再比如,一个App叫‘平安富’,让人以为这是平安公司的平台,实际上他不过是打这个名号而已,而模仿国外知名投资机构的就更多了。”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民警赵照说。
此外,骗子还特别注重荐股平台在互联网上的形象输出。
“对于被害人而言,他去百度,去网上搜这个平台(App),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实际上,这些非法平台,在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展示的信息,就是骗子们自己发布的虚假消息,这些消息任由他们自己编辑,他们或称那是正宗的知名平台,或称他们与知名平台有战略合作关系。总之,骗子也知道你会去上网检索,他们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所看到的信息,都是他希望你看到的。”赵照说。
赵照办过一个叫“远大投资”的非法平台案子,骗子狡猾的程度让他惊讶。“为了灌输被害人错误信息,骗子会自己去百度上提问,‘这家机构怎么样?’然后自问自答,‘当然是真的,很有实力!’”
反诈民警们痛恨于骗子的胆大包天,却又对其在在百度、头条等网络上引诱老百姓的行为深感无奈。
曾担任过刑警和法官的广东九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东海分析,就网络平台的责任而言,如果骗子利用互联网站平台的公开性,在网站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引诱受害人在上面下载软件、入金,网站平台平台确实不知情,经人举报、投诉或发现后也及时履行了相关删除责任。从现有的法律来看,认定网站平台承担责任缺乏依据。
而如果骗子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更多的点击和曝光,可以认定竞价排名属于广告,应受广告法管理。如果网站平台未及时制止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需要按照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规定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对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这个问题,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是有一定争议。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第三十九条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并不认同竞价排名服务属于广告。
“很显然,相比巨大的广告、点击收益来说,罚款的金额无异于九牛一毛。因为互联网平台的公开性,在对互联网虚假信息发布的整治上,监管的制度、手段等各方面显得乏力,难以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何东海说。
不过,在何东海看来,受害人因相信诈骗份子发布的信息受骗而去找平台维权,虽极为艰难,但仍应积极举报、投诉,为挽回相关损失创造条件。即便主张未获支持,也可以给予相关平台以警示,避免更多的人受害。
南京警方制作的反诈提醒
民警提示:
不同的身份,相同的发财梦,以及最终的结局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贯穿了荐股骗局的全流程,不仅以“引流”方式引诱了梦想发财的老百姓成为被害人;也通过“招聘”,将一些正在寻找工作的“好人”,拉下水,变成了参与电信诈骗的“坏人”。
这类招聘人员运作诈骗团队的判例很多。比如,2020年5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法院查明,被告人李玉涛与赵汉禹(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市中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58同城从网上先后招聘数十人充当业务员,从事实施荐股诈骗。
还比如,2020年6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诈骗分子寻找诈骗目标时,主要是在360网站上打广告,用“加了这个客服号,日赚千元”类似这种广告语吸引客户点击,点开后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客服号,最后将“客户”变成电信诈骗的犯罪工具。
在办理大量电信诈骗案件后,赵照和邓彪对于如何抑制或终结该类犯罪,有共同的感受:“这是一个需要监管、企业、个人共同一起来做的事。”
从被骗者的角度,每个人有保护自己资金安全的义务。“现在的诈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以前是诈骗集团,诈骗的很多环节都是骗子自己做,人是自己拉,钱是自己取。现在的犯罪隐藏得很深,形成了犯罪生态链,集约化、公司化运作。”邓彪说。
为了帮老百姓追回被骗资金,邓彪曾参与全链条挖掘过一起电诈案例,办了湖南省首个打击洗钱窝点的案子。
“2016年至2019年,诈骗份子可以轻易拿到第三方支付的支付结算端口,从而通过非实名的银行卡把钱洗走。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本身监管不严,为了市场占有率走黑灰,为此人民银行出了很多禁令和公告,比如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等等,后来查得很严了。但是新的洗钱方式又出来了,即聚合支付,骗子自己造一个第三方,形成第四方支付,进行二次清算,一旦跑路更是难以追查。现在,骗子的洗钱通道就隐藏在老百姓看起来最安全的地方。你可能没想到,他们可以通过某主流支付方式的零钱提现,就转出去了。”
从互联网企业的角度,作为市场主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在细节中。“比如,对每一个在网络平台发帖的个人或单位,是不是真正落实了实名、实人认证?是否落实线下抽查制度,进行了验证?对于一些超出市场异常的招聘,是否加强监管?拥有大量技术和数据的互联网企业应该可以做到,比如制作某个有犯罪倾向的模型进行筛选。”邓彪说。
最后,是反诈民警们特别想提醒骗子,尤其是大量参与拨打诈骗电话、进行诈骗运营的人。“他们都自称是看到58同城等招聘网站上的高薪招聘信息而来的,结果没搞过一个月,就被公安机关发现,成为炮灰,被判刑坐牢。”赵照介绍。
“公安机关当然不会随意扩大打击面,而是根据参与者的主观故意来判定是否犯罪。但是,每个参与者应该想,凭什么你一个中专生,或者没读过什么书的人,会有大科技公司请你,还有高薪高福利,月入一两万元?你的工作中为什么需要使用境外软件,如蝙蝠、飞机、阅后即焚等这些具有防截屏、消息撤回功能的小众软件?因为防止公安追查作证,因为你从事犯罪有关的活动。”邓彪说。
“现在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集中收网行动,媒体上反电诈的宣传铺天盖地,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哪些事不能搞。”民警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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