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立案怎么没有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选项?

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得准备好材料,准备好材料之后,可以选择网上申请、邮寄立案、现场立案。第一部分 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注意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过程中有这些误区第一,并不是只有一个法院能受理你的案件,你一定要选一个适合自己的的管辖法院去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总喜欢选择向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没有意识到执行管辖权的重要性,导致执行难!本来执行案件可以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一审法院所在地、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并未考虑到选择不同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推动的能力、意愿会有很大的差别。就拿司法搜查来讲,如果搜查的地点距离执行法院几百公里、甚至几千公里,谁愿意去跑一趟呢?举例1,一审法院是云南昆明的官渡法院,被执行人却是重庆市某区县的人,如选择云南的法院进行执行,法院的查控系统很容易查控漏掉重庆的财产线索,并且执行法院也不愿意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实地走访。举例2,被执行人户籍地是重庆,但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打拼,经常居住地、工作地却在云南,如果一审法院在重庆,执行法院也在重庆的情况下,执行法院登门临柜的查找成本会很高、效率也比较低。举例3,某建设集团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很明显被执行人给当地贡献了很大的税收,因为你选择了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执行,很可能法院不愿意进行推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我建议申请执行人一定要结合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人的关系网、被执行人的经常居住地等综合考虑。第二,一定要主张法律赋予你的“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没有在判决书生效后,支付案款,会承担迟延履行金!这一部分很可能被申请人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第三,一定要考虑是否主张一审、二审已经垫付的诉讼费根据法律规定,胜诉方预交的诉讼费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退还的。如果你没有申请退还,一定要记得向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第四,一定要提供被执行人详尽的联系方式、地址因为,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会送达财产报告令、传票等通知,后面如果涉及到拒执罪的认定,需要人民法院的送达证据!而且,详尽的联系方式有助于人民法院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了解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第五,如果有保全,一定要向法院提交保全资料!首先是保全材料可能并不是受案的执行法院作出的,即时是受案法院作出的,但保全部门与执行部门不同,所以一定要向告知法院,否则,他可能并不知情!第六,一定要提交你掌握的被执行人的相应财产线索!第二部分 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模板第三部分,强制执行申请至少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有些法院只需要一份,有些法院需要根据被执行人的人数来确定份数,建议多备几份。2、生效法律文书。如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有些法院可能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些法院可能只需要复印件,建议至少复印一份。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话,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执行人是公司的话,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4、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话,有些地区不需要提供,比如重庆,但有些地区可能需要提供;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话,则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下载被执行人的工商信息(如图)。5、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现在很多地区都不再要求提供此类文书,但是也还有一些地区需要提供。如果是经过调解结案的案件不需要提供此类文书,如民事调解书、仲裁调解书等。如果是判决结案的案件,只有一审的话,可以找一审书记员开具,如果经过二审的话,则需要找二审书记员复印二审判决送达回证。如果是仲裁裁决结案的案件,需要找仲裁秘书复印裁决书送达回证。6、如果在诉讼中做过保全,则需要提供保全相关资料。7、如果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保全资料等。第四部分 如何进行强制执行立案。1、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前往法院的执行大厅、诉讼服务大厅现场立案。注意部分法院的执行立案窗口并非是诉讼服务大厅的窗口!去之前了解清楚。2、选择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或者各地法院的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立案。注意,并不是每个法院都支持网上立执行案件,如重庆市彭水法院。你必须确认好你所在地法院是支持网上立案的,再通过移动微法院申请。3、选择邮寄立案。将第三部分的材料准备好后,确定好收件人、收件地址、收件电话,进行邮寄即可! 如何确定这些呢?可以拨打12368联系该法院的执行立案负责人落实这个问题。但我还是想说,执行并不是递交个强制执行申请书就完事,剩下的还得靠你自己!靠你追加被执行人、靠你寻找财产线索,靠你自己实现自己的胜诉权益。如何在强制执行中拿到钱,可以看笔者这几篇回答!1.如何在强制执行中拿到钱?2.执行法官几次不接我的电话,联系不上如何处理?3.如何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4.如何扩大被执行人主体的方式(全网最全)?关注答主,获取更多的执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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