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助企业发港元债券帮公司融资的叫什么?

融资渠道范文1
3月1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过渡期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产品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按照《通知》的规定,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通知》与保监会1月20日召开的座谈会提出的内容相比,已有所宽松,主要表现在对产品的提法由高现金价值产品变更为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上限为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自3月21日实施日起不得开发和销售不满1年的产品,1-3年的给予3年过渡期,对于2015年超额的公司甚至给予5年过渡期。
总体来看,《通知》的内容基本符合“保监会不会搞一刀切”的市场预期。它为保监会充分考虑行业实际后制定的政策,缓冲了部分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公司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有利于行业的稳定发展和平稳过渡。
保监会监管的风险点集中在产品期限短带来的资产负债久期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并且也符合保监会引导保险公司发展风险保障类产品,理性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思路。高现金价值不是带来风险的关键点,因此,在此次的《通知》中,产品的提法由高现金价值产品变更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并且纳入监管的产品范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判断标准由第二个保单年度末扩大至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以引导保险公司弱化现金价值对投保人退保行为的影响。
《通知》的内容对上市保险公司的影响较小,对中小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则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目前来看,这种影响尚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中短存续期产品主要是通过银行渠道进行销售,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部分产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上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量有限。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在过渡期内把这类产品的量压缩在限额内也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点集中在业务的转型上,即提高长期产品的销售能力。
关注未来现金流风险
中信证券预计,中小保险公司2016年保费收入将会是两位数负增长,但总体负债维持正增长。市场上较受关注的中小保险公司2015年规模保费均超过2倍净资产或净资本,因此,2016年中短期保单保费限额=2倍净资产或净资本+2015年超额部分×0.8。同时,1-3年期保单保费应当为2016年限额的90%。静态看,如果保险公司维持原有的产品策略,主要销售1-3年期保单,并用足限额,则2016年规模保费同比降幅将达两位数以上,但总体负债仍有望维持增长,现金流风险不大。
尽管短期风险不大,但2017年保险公司负债将面临负增长压力,是现金流风险的重要观察窗口。如果保险公司2017年的产品策略仍然维持不变,按1-3年期产品限额完成保单销售,预计规模保费将同比负增长20%以上。考虑到2014-2015年保单到期的影响,预计保险负债余额将面临负增长压力,这对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风险是一个重大考验。如果现金流产生较大的压力,保险公司可能将被迫变卖资产。但从动态看,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产品结构,通过加大佣金和费用的投入,销售中长期和期缴保单,以降低现金流风险,但在现有产品和渠道的竞争格局下,此举难度较大。
不过,个别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需要密切跟踪,回避其投资的重仓股。由于缺乏公开和可持续跟踪的数据,我们无法逐一分析和排查各保险公司的风险情况。但有几个审核风险的标准,可作为判断的基本依据。
首先是投资过于激进的保险公司,其资产缺乏流动性;其次是负债集中到期,现金流不稳定的公司;最后是1年期及以下产品的占比过高,短期遭到停售严重影响的公司。上述这些公司可能会产生局部的流动性风险,其投资的重仓股如果具有流动性风险,则面临集中抛售的风险。
低利率是把双刃剑
根据保监会的数据,2013年高现价短险产品的规模达2800亿元,占人身险1.1万亿元总保费的25.5%,预计2014年和2015年该比例将提高至30%-40%。目前来看,上市公司高现价产品的规模占比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新华保险高现价产品保费占比约25%,中国人寿约20%,平安人寿和太保寿险则更是低至20%以下。考虑到此类产品的新业务价值利润率极低,同时投资压力较大,2016年,大型寿险公司均计划压缩高现价产品的绝对规模。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市保险公司是行业规范的受益者,但面临利率下行和利差收窄的挑战。在目前的利率环境下,预期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率为4.0%-4.6%。在4.5%长期投资收益率的假设下,预计内含价值将向下调整8.0%-17.0%,刚好可以用2016年的价值增量来弥补。因此,在保费仍然较快增长的有利条件下,未来上市保险公司能否抓住机会保持量增价升成为关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方面,通过产品转型,提高承保端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提高渠道效率,实现以量补价,以缓解利差下行的压力。
而对中小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负债成本可能进一步提升,它们将不得不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数据显示,2015年反映未能通过风险测试的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投资收入部分(多为万能险)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较2014年大幅增长。2014年全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3917亿元,2015年大幅增长103%至7947亿元。其中华夏人寿、正德人寿、前海人寿等部分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数倍于原保险保费收入。以华夏人寿为例,其2015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2亿元,而同期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高达1520亿元。
在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逐渐加大,保监会对此进行规范属于预期之中,虽然对上市保险公司基本没有影响,但对不同种类的保险公司而言,强度可能会超出市场预期。
高现价产品存续期较短,在目前央行频繁降息的背景下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首先是利差损风险。此类产品承诺收益普遍在3.5%以上,部分万能险预期结算利率甚至超过7%,投资收益难覆盖成本;其次是期限错配风险(现金流风险)。此类产品存续期一般在1-2年,而资金投向多为债权计划、权益等久期较长的资产,一旦集中退保遭遇新增保费下滑,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
尽管2016年仍为保险行业景气高点,低息环境使得保险产品的吸引力显著增强,保单销售持续好转,个险新单保费和新业务价值增速仍会较快,但蕴藏在保费快速增长背后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低利率环境给保险资金带来的投资压力、信用风险带来的资产质量损失、股市下跌带来股票投资亏损等多重因素叠加,使得保险公司现金流增长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尤其是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这会加剧中小公司的经营风险。一旦出现集中的风险事件,可能波及保险行业、金融系统以及社会大众的利益。
因此,《通知》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是监管层向社会传递出的重要信号,即以保险作为融资渠道的商业模式将会终结,这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长期看,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前提下,中小保险公司现有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必将逐步转型。一旦2017年发生现金流负增长的情况,一些保险公司将被迫增资或者变卖资产,现有的商业模式将得到有效的遏制,长期行业秩序有望好转。
从《通知》的内容进行分析,首先,它旨在引导保险业务结构的调整。延长了“中短存续期产品”覆盖的时间范围之后,更多产品会被纳入到总量监管的范畴,引导保险公司发展更为长期的保障型业务。其次,循序渐进降低3年以内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强化了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最后,对中小型险企规模高速发展的时间窗口逐渐收紧。中小险企未来需要更多的在传统领域与大型险企进行竞争,而大型险企在长期保障型产品的销售中已经建立起较强的渠道和产品优势。在这样一种监管环境下,未来中小险企实现弯道超车的难度将逐渐加大。
目前,银保和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仍然普遍在5%以上,一部分原因是银保渠道高现金价值产品的恶性竞争。未来,随着1年期产品的停售,1-3年期产品的逐步压缩,行业竞争压力将有所下降。尽管中小保险公司被迫转向中长期业务,但从商业模式和资源来看,转型的难度会非常大。
中融人寿前车之鉴
实际上,万能险并非新生事物,它起源于国外并在中国市场扎根,其在中国市场备受青睐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万能险以高透明性、保障和投资双重属性、实际存续期较短及灵活多变的缴费等多种优势成为中小险企迅速占领市场、扩大资产规模的有力武器。万能险的发展并非始于2015年,却为何现在风险日益凸现呢?
首先是最近几年,一些新进入保险行业的保险公司为了在短时间内实现规模的高速发展,于是借助具有理财性质的万能险的销售,带来了保费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其次,低利率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负债端使得保险产品具有一定吸引力,却在资产端给险资的配置和收益率的提高带来一定投资压力和流动性风险,进而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投资都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尤其中短期保险产品占比较大的保险公司,现金流迅速增长加剧中小公司的经营风险。
在银保渠道或互联网渠道,个别中小公司在最近几年热衷于投资于中长期资产以博取高收益,而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实际存续期限只有一或两年,甚至有的保险产品的存续时间更短,存在明显的“短钱长投”的风险隐患。2015年以来,险资通过不断举牌上市公司股权的方式将这一风险逐渐扩散到二级市场上。
《通知》的恰逢其时,旨在通过保险产品的结构性调整,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销售有较长期限的保险产品,以适应保险资金的投资特点,并强化保障型产品的主导地位,最大限度防止由于产品结构性矛盾而引发的行业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一般而言,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负债成本较高,为覆盖其较高的成本,这些资金在资产配置上必然要采取提升风险偏好,或者拉长资产久期的策略以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这种模式从一开始就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因子。监管层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可以减小对保险投资端的压力,降低资产负债久期错配的风险,有利于保险投资回归到注重大类资产配置,以固收资产为主的长期稳健、分散投资的策略,该策略与保险资金长期负债特点和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一致,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的发展。
目前来看,中短存续期产品主要是通过银保渠道和互联网渠道进行销售,其中1年期以内的万能险主要被互联网销售所垄断。根据公开数据估算,此前1年期以内的万能险保费占比大约20%-30%,以2015年6500亿元规模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来计算,1年期以内的产品保费达到了1300亿-1900亿元。
根据报道,目前多家险企正在对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以满足新的监管要求,最直接简单的操作是拉长保障期限、缴费期限和收益回报期限。据了解,互联网销售产品的开发将适应互联网用户的习惯,很少开发缴费期超过5年的产品,下一步将以1-3年期为主。对保险公司不利的是,一旦各保险公司集中开发1-3年期产品,此举将加剧这类产品的市场竞争,而竞争的加大又会进一步增加险企在这一类产品销售的成本,尤其银保产品也多为1-5年期,互联网销售渠道将对银保市场形成一定的挑战,很可能会进一步推动银保手续费的增加。融资渠道范文2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为了满足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自筹资金;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策性融资。自筹资金包括企业主个人财产、合伙人或股东的自有资金,以及向朋友借用的资金,还包括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和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也包括引入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主要涉及政府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变化与融资策略
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主要包括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和消亡期,成功的企业会在自己的主导科技产品处于成长期时开发升级换代科技产品,从而延续企业的生命周期。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是技术创新的这种风险分布又是不均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产生于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在初始值时最大,随着技术创新各阶段的依次顺利开展而逐渐减少。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联系分析,在一个技术创新过程中,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的最大值主要出现在创新过程的初期和中前期,在中后期的风险会逐渐减少。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的融资策略。具体分析,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非常少,几乎不可能获得间接融资或者直接融资,风险投资资金也会出于很高的风险考虑而很少给予投资,主要依靠企业主的自身筹资,政府的一些政策性融资对于处于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早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样比较狭窄,获得间接融资的难度比较大,一般依靠自筹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的介入,并辅之以适当的政府政策性融资;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渠道以及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并成长为大型企业。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也随着企业生命周期的变化而具有不均衡的特点。
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首先,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基金投入力度。作为政府的政策性基金,创新基金有效地吸引了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它的设立对于缓解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匮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现有的创新基金规模已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其次,借鉴工业化国家,银行要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在金融服务的提供方面,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特点出发,注重研究市场,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在已经推出的信贷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渠道;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资渠道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 投融资银行
作为一个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具有风险高、周期久、投资大、地域性强、供应链长等特点,其顺利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投入作为基础。同时,房地产业也是主导我国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各项新政策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房地产投资过于旺盛的现象得到缓解,但同时也给房地产业带来了焦虑感和危机感。到底是否需要及时“釜底抽薪”来保证自身的发展?在我国房地产业信贷新政策的大环境下,房地产行业如何解决投融资的问题,实现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投融资的情况在房地产领域的表现
(一)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数额减小
房地产的前景不明朗,使得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遇到了不小的麻烦。某银行高层表示:“对于房地产贷款的收缩是银行长期的趋势,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将倾向于会与国家政策方针保持一致方向,尽量避免将贷款的重心纯粹放在房地产行业从而导致风险增加。” 据统计,从2010年至今,整个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增速逐渐式微。获得银行授信的房地产企业数量不断收缩,获得贷款的资金总额也越来越少。因此,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异常巨大。
(二)信托逐步融入到房地产行业中
房地产信托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融资方式,因其具有资金操作风险小、资金成本低、操作方式灵活的特点,迎合了大多数房地产投资商的实际需要。房地产信托是信托公司传统的业务,长期以来都是各个信托公司业务的关键点。然而,随着银监会的监管日益严格以及国家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强化,信托门槛正在提高。
但是这并没有使房地产信托业的热度退减。根据新一轮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信托除了在2013年5月登上成立规模榜首之外,随后在6月再度蝉联榜首,共募集约172.39亿元人民币资金,成立60款产品。
(三)融资规模持续扩大
直至2013年12月,尽管我国的楼市政策仍然非常紧张,但并没有熄灭房地产企业加速发展的态势,在房地产投资商挥金圈地时,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减缓融资的速度和效率。最新数据显示,从2013年5月起至今,27家中国上市房地产企业在海外发债融资总额超过了2012年全年,共计人民币759亿元。不仅如此,该数据规模还在持续扩大。截至11月,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海外融资 (包括贷款)总额累计已突破529.1亿美元,折合约3228亿元人民币,在2012年的数据基础上翻了5倍。其中房企的票据跟债券融资就达到了367.5亿美元,合计人民币2241亿元。
专家、业内人士认为,根据以上所罗列的数据,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提高了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投融资问题在房地产行业中的主要表现
(一)投融资方式和渠道不全面
自由资金和住房的预付款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通过购房款项、定金的预使房地产企业筹措必要的资金进行建设,同时转嫁风险。然而,只是重点放在内部融资上,资金的需求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因此,房地产企业应提高对外部融资的重视程度,通过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的有机结合,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保证企业的良好健康稳定发展。据统计,在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融资方式里,地产商的开发资金大概有60%是通过银行贷款完成。融资渠道的单一,导致了融资结构的不合理,使得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者面临许多风险,甚至会阻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二)投融资压力大
随着国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调控手段的加紧,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审查越来越细致,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与其前相比大幅增加,虽然这部分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行为,但给房地产企业运作和经营的顺利开展设下了阻碍。随着人民币升值、银行利率以及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带来了更深的压力。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需求不断旺盛,而银行、政府实行谨慎的贷款政策,导致房地产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使融资难上加难。
(三)房地产企业投融资遭遇瓶颈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达几万家,而在深圳、上海的房地产公司中,房地产企业的上市比例仅为2%。简而言之,我国国内房地产以上市融资为直接融资渠道的企业所占的百分比非常低。企业上市的对于筹措大量的社会资金、获得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非常有利,能够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走出困境,获得发展机会。然而,通过债券融资方式获得经营资本仅占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难以实现房地产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的满足。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企业在国内上市的难度并不低,房地产企业想通过上市获得融资渠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的金融体系也逐步完善,但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中,专业结构的匮乏导致不能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合理科学有效的评估,而监督部门的只能缺失,使得房地产的金融行为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房地产的金融风险与日俱增。如果按此情况长期发展下去,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金融体系不健全,这种以 “银行为主、信贷为主、一级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房地产的融资将越来越困难,整个房地产的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也令人堪忧,房地产的发展也必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由于各种利益原则,银行借贷、融资等对外投资活动注重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对等关系。而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业的合作只产生固定的贷款利息作为收益,却要承担起房地产业带来极高的行业风险,风险明显高于收益所得,加之违规贷款时有发生,既没有能够承担风险的金融市场机构,也没有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使房地产的财务、金融风险集中在商业银行身上。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探究
(一)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
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建立专业的房地产信托投资结构,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通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资金管理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另外,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发挥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金融行为的有效控制,减少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全。综合考虑房地产的行情,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实际承载能力,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通过产品的创新和改革,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提高融资的效率,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民间资金的积累
民间资本参与逐步渗透到房地产行业中,通过民间资金的积累,房地产投资的中心发生了改变,供给方取代需求方成为了投资中心,从而化解供求矛盾。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对民间资金的积累,不能再过多的依赖银行的融资,通过转变方式和思路,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促进房地产业的调整、完善与升级。
(三)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
目前,在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已日趋完善,其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稳定性强的特征。通过对信托基金和民间资本的大力发展,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的问题,除此以外,对房地产业融资成本的降低,财务费用的节省发挥重要作用。除此之外,该基金具有相当灵活的资金募集能力。由于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借贷门槛高,阻力大,且房地产开发的投融资资金项目规模宏大,难免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该基金能够迎合房地产商的部分需求。房地产金融机构通过发展这一基金,能够使融资环境不断改善,填补资金缺口,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四)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完善
网络的普及,使得国外房地产的经营管理经验呈现在外面面前,通过对企业的分析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把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高效结合起来,形成层次丰富的房地产金融经营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我国房地长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商业银行资金周转、循环的效率,从而降低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房地产金融风险。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当规范房地产经营者、开发者的融资行为,进一步做好监督审查工作,解决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问题与矛盾。
四、结束语
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房地产业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这推动着房地产业的投融资渠道走向理性。传统的投融资格局已不适合产业调整、升级的需要,因此,房地产业必须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不断提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傅玲娜.REITs设立的比较研究与借鉴[J].东方企业文化,2010融资渠道范文4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一)内部因素
1、企业经营不稳定容易诱发银行承担较高金融风险。中小企业在发展成长中往往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内控制度不健全,企业创办者家长制作风严重,决策缺乏民主性;生命周期较短,在经济调整期破产、倒闭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充满许多不确定性。在监管机构要求金融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的背景下,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放贷资金。
2、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给金融企业放贷设置了障碍。在CPI(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高的经济环境下,通胀预期等因素导致小微企业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盈利水平下降。为减少损失,中小企业的经营者铤而走险,采用设立内外账等非法会计手段来避税,粉饰经营业绩。会计报表列示的虚假财务信息,给银行信贷人员了解企业的资本运作状况和分析资金流量设置了重重障碍,在对经营业绩无法做出清晰判断时,金融企业不敢给中小企业放贷。
3、企业缺少优质资产导致抵押贷款不能实施。抵押担保是银行贷款的最主要方式,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存量普遍较少,往往缺少有效的抵押、质押物,按照我国现行常规审贷分离管理制度申请信贷资金,其贷款项目一般在审批环节就难以通过,所以信贷资金不能贷放。
(二)外部因素
1、传统金融企业的服务方向不利于小微企业融资。我国大型金融机构从成立之初就将服务对象定位于面向国有企业或其他大型企业。因此,我国银行业的制度安排普遍以大企业、大资金需求为重点,评级标准、抵押条件等均较少考虑小微企业。在银根收紧,信贷规模总量收窄时,大型企业一般会得到政府的关照,而中小企业则要承受资金紧张带来的冲击,甚至产生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2、现代金融服务业发育不良恶化了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利用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是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我国政府为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的发展,也出台了相关鼓励措施,但是由于担保业的发展良莠不齐,再加上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体系,从而导致担保市场十分混乱,苛刻的借贷条件和高额的利率成本推高了融资成本,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举步维艰。
3、金融创新步伐缓慢不能满足小微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由于小微企业贷款具有要得急、频率高、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等特点,银行采用的对传统大公司、大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从银行借款是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最常用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但银行有自己的风险控制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为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所以对风险大的企业或项目不愿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因为这些特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借款跟其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相比,主要不足在于:一是条件要求高,限制性条款多、手续复杂;二是借款期限相对较短,长期贷款较少;三是借款额度相对也小,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比较难的,特别是在起步和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是一种可行手段。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会成为中小企业另一条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之路。
(二)股票中小企业融资。股权中小企业融资和股票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投入-退出机制。股权中小企业融资股票上市有不少选择,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境外上市的选择也有很多,当前已有不少企业进行了比较成功的尝试。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通过股权中小企业融资获取风险投资已经有了不少的成功案例,在企业创业之初,或者在产品研发阶段和市场进入前期急需资金之际,这是一条比较好的渠道。
发行股票对投资者来说,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中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对于那些潜力巨大,但风险也很大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中小企业融资,是加快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可以克服银行信贷中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无需具备资本市场上那些苛刻条件,尤其适用于广大的中小企业方便快捷的融资。
融资租赁融资的优点在于:(1)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债比率、担保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较少。(2)融资风险小。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购买或归还租赁设备的选择权,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有效规避了设备的无形损耗风险。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融资的财务风险更小。(3)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融资租赁融资可避免对股权的稀释。(4)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所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四)典当中小企业融资。典当与银行贷款相比,除贷款利息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典当贷款成本较高,此外典当贷款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典当贷款又具有银行贷款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其次,经营产品灵活机动;第三,期限短,周转快;第四,由于它是实物质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问题。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
总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后果,不仅仅是现实中所表现出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渠道的受限,更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现实,其深层影响是它实质上阻塞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途径。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小企业最佳融资策略.2012.12.
[2]中小企业应该怎样选择融资渠道.2011.1.融资渠道范文5
1.融资渠道及融资顺序理论
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顾名思义即没有融资中介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直接融资主要有企业内部融资、债券融资、权益融资(包括股票市场融资、风险投资、企业重组等)。间接融资即有融资中介参与的融资方式,间接融资主要有银行融资、信托融资、保险融资等。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是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市场,但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及权益资本市场也有一定的发展。就几种融资方式而言,每种融资方式各有优劣。美国经济学家梅耶在研究企业的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时,提出了内源融资>债权融资>权益融资的融资顺序理论,又名啄食顺序理论。我国学者在发展国外学者的理论基础上,从我国企业的融资环境和偏好出发,提出了适用于我国企业的內源融资>股权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顺序(陈伟,吴燕华,2013.)。
2.煤炭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创新
企业的发展存续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面对低迷的煤炭市场和经济环境的不景气,煤炭企业应该及时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筹足“粮草子弹”过好“寒冬”。(1)内部融资。内部融资即是内源性融资,是企业用自有资金解决资金困厄的方式。内部融资主要有两种,提留盈余公积和股东定向融资。内部融资是诸多融资方式中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融资方式,也是企业的首选融资方式。就目前的整体融资现状而言,许多煤炭企业仍然将内部融资作为首选。在提高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上,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关停部分窑口、减产减员等削减内部支出,藉由深挖内部管理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此提高企业的投入产出比,扩大盈余公积的可提留额。同时,做好内部思想动员工作,鼓励股东和员工分担企业风险,内部定向融资。(2)产业链融资。企业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居于一定的产业链中的某一位置。在产业链融资上,煤炭企业既可以通过自身向产业链上下纵深发展,如实现煤电一体化,以分摊成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事实上,如神华集团、五大电力公司等煤电一体化企业,由于产业布局纵跨上下游,具有极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稳定的盈利能力;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同上下游企业结成风险同盟,共同抵御未知的行业风险。并通过行业同盟增强行业信用,由此获得产业链融资。(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金融时代下,金融机构、企业将企业内部资产进行组合打包,形成可在资本市场融通的金融工具的一种方式。就煤炭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环境而言,适合煤炭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方式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采矿权融资、订单融资、合同融资、项目融资等。由于煤炭开采权的专属性和煤矿开采的可以预见的稳定效益,企业可以将采矿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则是煤炭企业将现有的债权打包给银行,通过债权质押获取银行资金的方式。(4)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煤炭企业投资规模大、投入回报周期长,长期需要大量的资金输入。而债券、票据等中长期融资方式符合行业的资金需求特点,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饥渴。因此,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的方式进行债券融资。(5)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煤炭企业通过出售部分股权换取融资的方式。按照目前的股权渠道,主要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公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企业不通过公开的方式,私底下同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接触,获取融资的方式。私募融资比较便捷、方便,融资门槛也相对较小,是目前许多煤炭企业采用的融资方式。公募股权融资就是上市融资,之前由于A股门槛相对较高,煤炭企业进入困难。在开辟中小板、创业板等之后,煤炭企业上市融资相较之前更为容易,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公开募集资金。此外,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也是一种股权融资方式,可以通过推进煤炭行业的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推进煤炭行业的开发生产集中度,避免行业过度竞争和产能过剩,并增强企业市场议价能力和风险抵御防范能力。(6)设备租赁融资。设备租赁是设备的使用单位向设备所有单位(如租赁公司)租赁,并付给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而不变更设备所有权的一种交换形式。设备租赁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对于煤炭行业这种设备使用多、固定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煤炭企业可以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获取开采设备,以减少成本支出和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7)海外融资。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对于部分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而言,可以借此成功打入国外市场,开辟新的营销阵地,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而这本身也能够极大丰富和增强企业的自我造血能力。同时,在海外开展业务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在海外上市、同本土企业合作等方式融资,壮大发展自己。如神华集团就通过同俄罗斯企业进行合作的方式,共同开发当地煤矿。
二、加强煤炭企业的融资风险防范
1.科学制定融资目标,合理安排融资结构
融资风险是企业融资活动中的不确定性造成的。从风险的内在成因看,融资风险主要受到融资规模、融资结构、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的影响。如就融资结构而言,过高的短期负债会加重企业的现金流负担,容易造成流动性吃紧;而过高的长期负债则容易带来高昂的利息成本,同时也会由于负债期间的拉长而增加融资活动的不确定性。同样地,融资规模过大或过小也会对企业的风险控制造成一定影响,融资规模过小会过度消耗企业的自有资金,不利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融资规模过大则容易加重企业的融资成本,容易诱发偿还危机等。煤炭企业在筹备融资活动之前,应依据企业的财务战略目标,结合所处的市场环境,科学制定融资目标,合理安排融资结构、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尽可能地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构建风险防范体系融资渠道范文6
一、金融市场融资结构情况
“十一五”时期,兵团金融市场融资结构为:信贷市场453.3亿元,股票市场55亿元,债券市场102亿元,不完全统计的金融市场融资总额610.3亿元,三条融资渠道的融资总量结构比例为74.3∶9∶16.7;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比例为74.3∶25.7,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是直接融资比重为25%)。从各师情况看,第一师、第五师、第六师、第八师、建工、第十二师依托金融市场的多元化融资拓展较快。从融资量上看,近3年第一师实现直接融资45亿元,第五师实现8亿元,第六师实现62亿元,第八师实现40亿元,建工师实现12亿元,第十二师20亿元,6个师合计达187亿元,约占全兵团总量的50%以上。从期限上,也逐步实现短期为主向中长期为主的较多。2011年兵团在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融资总额占年度融资总量的18.3%,高于自治区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2012年末,兵团系统贷款余额144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合计实现债券、股票、银行信托融资171.3亿元,较2011年增加98.9亿元,增长1.37倍,直接融资占年度新增贷款额的63.7%。实际发行短期融资券68亿元、企业债26亿元、私募债10亿元,合计债券融资104亿元;信托融资7亿元。同时,私募债、城投债、结构化融资、委托债权等新产品和利用机构增信扩大发债规模等新途径在兵团企业均已启动和推进。
二、各类资金渠道的变化情况及趋势
(一)争取中央政府性投资情况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兵团紧紧抓住中央支持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政策机遇,把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加大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力度,自“十一五“以来,争取中央投资逐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从2006年的18.2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35.72亿元,增长7.4倍。国家预算内资金的快速增长,加快了兵团保障性住房、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等重点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兵团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主要投向棚户区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和团场民生建设、水利及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等。
(二)对口援疆融资进展情况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对口援疆已成为兵团融资的重要途径。3年来兵团共落实各省市对口援疆项目570个,援疆资金到位50亿元。落实产业援疆项目800余个,到位资金702.65亿元。各省市对口援疆项目按照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重点投向民生建设领域,3年共到位援疆资金39.2亿元,占全部援疆资金的78%。各援疆省市投入援助资金10.9亿元,帮助兵团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5万户。同时,各援疆省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受援地全面对接。尤其是在教育方面,援疆省市通过帮助受援地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实训基地等方式,推动兵团职业教育发展,3年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1.17万人。第二次援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以来,产业援疆、央企援疆速度明显加快。兵团主动对接、搭建平台,及时出台《兵团加快产业援疆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钢铁、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差别化政策,做好承接内地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项目对接工作,在较短时间吸引各类企业参与兵团建设。同时,积极争取10个对口支援省市与兵团合作共建了台州工业园区、库西工业园区等14个园区,12个内地省市的21个经济开发区对口支援兵团16个产业集聚园区,使产业援疆工作呈现蓬勃发展之势。2012年,兵团三次产业结构也调整为32∶40∶28,二产比重稳定超过一产,产业援疆工作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兵团自我发展能力影响深远。随着国家产业转移的进一步推进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开展,大型央企、各省市重点企业的产业援疆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成为兵团重要的融资渠道。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兵团积极谋划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新能源、新技术等重大项目,特别是纺织行业,要打造棉花种植、收储、纺织、印染、服装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同时加大对双语学校、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及教师周转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增强兵团在教育和人才培训领域的实力。加快向西开放步伐,提升开放水平和效益,持续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深化拓展,促进合作,实现沿线地区共同发展。
(三)金融机构战略性合作从2007年开始,兵团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全面展开。兵团先后与疆内15家银行总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分别签署20轮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授信金额累计达4914亿元。同时有14家疆内金融机构先后设立了兵团业务部或兵团工作团队,专司兵团业务。相关银行以推进落实战略合作协议为支撑,促进总行对其新疆分行或乌鲁木齐分行开展的兵团信贷业务给予授信权和信贷审批权限下放,创新适合兵团体制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形成了兵团充分竞争的金融服务格局。为确保兵团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兵团分别与人民银行及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新疆证监局、自治区金融办等加强沟通,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并与人民银行共同牵头建立了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10个师相继与当地人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制度或实施方案。通过签署《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跨越式发展合作备忘录》,推进兵团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与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成立了金融支持兵团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落实国家及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兵团跨越式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为促进兵团资本市场发展工作,与深交所签署了《关于促进兵团资本市场发展工作合作备忘录》,鼓励和支持兵团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并购重组、期货等业务,推动兵团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从目前战略合作协议执行情况看,大部分银行完成情况较好(如工、农、建、浦发、兴业、中信等),下一步将以战略合作协议为支撑,进一步在紧密围绕兵团“三化”的新产品创新,总行给予新疆及乌鲁木齐分行层面对兵团业务的授权及拓展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合作深度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为兵团的建设与发展奠定多伙伴、多层面、宽领域、多产品的市场化融资服务支持。
(四)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兵团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创造了机遇,招商引资已成为兵团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来源,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以上。2011年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为招商引资带来巨大商机,2013年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招商引资成果显现,兵团外资、外贸、内联签约项目56个,签约金额2210.7亿元;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建设积极推进,石河子开发区扩区和五家渠、阿拉尔重点园区升格,为招商引资搭建了平台。如第三师依托“一区两园造平台,两个转换建企业”,一批企业相继入驻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图市工业园区和草湖产业园区,2013年累计签约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59.55亿元,其中新疆新天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色拉油、汇源集团38万吨果汁饮料灌装生产线等12个项目开工建设,聚集效应不断增强。《新疆兵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3〕60号)的出台,使利用外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为兵团利用外资提供了较好的内部环境。2010年~2012年兵团利用外资累计10.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2.8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2013年5月兵团首次组成经贸代表团带144个投资项目到香港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共签约能源、化工、新材料、城镇化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等33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82亿港元;2010年~2012年兵团招商引资累计到位资金1228.8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6.6%;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兵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近三年民间投资累计1182.9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4.5%,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制造业和批发零售领域。随着兵团投融资环境的变化和条件的改善,预计今后兵团年度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今后的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将会向更宽、更广的领域发展。
(五)融资创新探索和实践2007年以前,兵团市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直接融资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融资,融资总量很少。直接融资占年度信贷余额增长的比例在2%~5%之间。2007年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疆首笔短期融资券的成功发行,为兵团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拉开了帷幕。从市场融资构成的趋势上可以看出,直接融资比例持续上升,其主要贡献来自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不断增大,品种日趋多元。目前,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五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建工师、第十二师均利用相关主体实现了直接融资,第四师、第九师、第十三师则酝酿利用国资公司主体发行债券。以短期融资债券为主的债券融资持续扩大,2011年和2012年,年度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到35%和67%,“十二五”时期前两年的融资结构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2012年融资结构的比例关系达到东部发达省市水平。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了市场实践的创新,兵团自2009年先后实现了中期票据、私募债券、城投债、公司债等多项零的突破。2010年,上市公司累计再融资规模超过历年首发融资总规模。各师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为债券市场融资创造了条件和空间。兵团城市城司的设立,使得以城司为主体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发展成为可能,适当的土地储备纳入公司资产或以开发权质押的办法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的打开。除直接融资业务的拓展外,由于兵团合作银行的不断增加,很多银行也开发了适合兵团经济管理特点和经济运行特点的金融产品。小额农户贷款、棉花金融、贸易融资加仓单质押、金融物流等适合对兵团部分群体、部分产业、部分企业的适销对路产品得到开发和拓展,进一步丰富和补充了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完善了融资结构。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改革取向,随着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资金外流和外汇占款的下降、国内通胀治理等影响,央行基础货币投放预计不会出现前些年的大幅增长,仅靠信贷融资支持发展难以为继,必须大力拓展直接融资特别是充分利用好债券市场融资已成趋势,如何既能有效满足发展所需市场化融资需求,又能有序规范利用直接融资,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问题将会列入议事议程,加紧研究和统筹布局。
(六)投融资体制改革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一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国家以简政放权为主线,积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幅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兵团在已下放审批、备案权限的基础上,将继续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充分发挥市场有效调节投资活动的体制机制;启动电子审批(核准)、备案系统,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拟研究出台《兵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必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和投资潜在活力,充分发挥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二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兵团金融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区域协调加速推进,已经具备了在较长时间内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利条件。未来几年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将不断深化,金融市场发展将日益规范,发展空间广阔。随着兵团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进入关键阶段,金融需求更加强烈,将进一步推动兵团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领域不断拓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三、影响投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主要障碍
(一)市场融资体系不健全兵团城市除石河子外,其它城市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未健全,机构层次偏低,事权较弱。还有12个农牧团场没有设立服务网点,26个团场只有1家营业网点。不论是城市还是团场基层,金融组织体系还很薄弱。在师层面,与大部分的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多有合作,但部分市和团场层面还没有解决多元机构推进充分竞争局面。组建的一批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都处于起步阶段。上市公司的产业整合平台建设、市场化融资工具利用不充分、上市公司规模小、产业散、竞争力弱、效益不高等问题是制约其融资功能未有效利用的主要障碍。基金平台利用不充分,受市场、环境、意识三方面制约,已有的2个基金运作平台实施效果不佳。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兵团担保机构数量少,担保覆盖范围窄,资本金小,担保能力较弱。市场化融资渠道及规模虽有拓展,但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多元化(中小企业集合债、集优债、增信债等还是空白),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及融资租赁、信托等机构的融资介入尚处起步阶段,融资品种的合理组合及期限科学配置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随着兵团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工业、农业、服务业在经济格局各具特色,企业、法人单位的金融需求日趋多样化,原有金融体系无法支撑兵团跨越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凸显,仅靠借贷解决发展所需融资难以为继,兵团跨越式发展的新任务对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机制不到位2010年国务院“新36条”颁布实施,标志着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限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相继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出版等领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但兵团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行业进入难、贷款融资难、项目审批难、政策落实难等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破解。其主要表现:一是尚未建立健全组织推动民间投资的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兵团没有成立由发改、财政、工信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工商联等共同参与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协调机构,有效推进民间投资尚存在一定困难。二是项目审批程序繁杂。招商引资以及各类园区落地企业项目审批层级过多、耗时长,繁杂的项目审批程序构成了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行政壁垒,严重影响了民营资本的进入。三是缺少扶持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配套少、落实难。近年来,兵团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措施,如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从今年开始落实兵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扶持专项资金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目前还未正式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还未建立健全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政策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由于世界经济的持续低迷,国内生产资料价格走高,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导致国外对华投资转投它国甚至撤资,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面临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国贷款减少和停止优惠贷款的趋势,将加剧西部地区资金短缺的局面。兵团在地理、资源、政策条件等方面,与沿海地区城市相比无竞争优势,利用外资工作面临很多困难。由于外国政府贷款在申报和程序上较内资项目繁复,且时间过程较长,工作量大,操作费用较高,财政担保手续严格,项目单位和师、团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和开展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另外还存在外商直接投资协议签订多、实际使用少的现象。
(四)重点项目储备不足,争取中央投资缺少后劲当前由于财政金融领域存在多种风险隐忧,依靠中央财政刺激政策、政府直接投资的空间已不大,兵团今后争取扩大中央投资规模的形势十分严峻。兵团项目储备库启动较晚,目前还未健全运转通畅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各师储备2014年重点项目有675个,总投资1369亿元,有一半以上未完成前期工作,重大项目、骨干项目、产业类项目少,产业类项目仅占储备项目总投资的一半,因前期工作慢,能够进入计划的项目少。兵团已下放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权限,但师项目审批、备案的效率和质量亟待提高。产业类项目接续不良的问题较为突出。“十二五”前三年,中央共安排兵团产业发展资金70.288亿元,用于扶持兵团产业发展。通过国家产业发展资金的大力支持,兵团一大批电源及热电联产、城市电网、汽车、新材料、煤化工、建材等产业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地并建成,有力地促进了兵团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但由于兵团产业类项目存在前期工作滞后、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相符、项目储备库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对此类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招商引资难度加大一是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由于国内外经济下滑,企业盈利能力普遍降低,对外投资意愿不强。中央赋予新疆的差别化产业政策呈收紧态势,政策优势不再显著。要素成本上升,比较优势减弱。兵团缺少必要的资源、土地、电价、执法等政策手段,加之自治区、兵团招商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招商引资难度加大。二是园区基础设施落后。兵团目前有29个兵团级以上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近500平方公里,但园区规划建设滞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很多园区仅仅完成了“三通一平”,有的园区甚至还是一片“白地”(据初步统计,园区基础设施累计仅为投资45亿元),严重制约了园区的招商引资和企业的落地。三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兵团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招商人才队伍,导致兵团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多、落地少。兵团外资企业既缺乏高端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也严重不足,甚至熟练工人也缺少,严重影响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兵团金融工作起步晚,起点低,懂金融、从事金融的人才缺乏;加之没有自身的银行业体系,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缓慢滞后,无法满足兵团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四、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措施建议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投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引导作用,形成兵师本级财务资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股票债券等多元融资方式挂钩联动机制。二是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把审批变成服务。进一步减少和调整投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下放审批权限,充分发挥市场有效调节投资活动的体制机制。根据国家修订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及时调整和下放项目核准权限,扩大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对于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2014年要实施网上审批、核准和备案系统,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优化投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机制,建立审批快捷、标准透明、监管有力、投资高效的投资体制。四是加强服务和信息指导。加强调控引导和改进服务结合,健全和完善鼓励投资发展的服务体系,做好投资发展的监测分析,科学判断投资发展趋势;同时做好信息引导工作,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五是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目前兵团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储备项目2301个,一批促进“三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项目有了一定前期工作条件。要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将成熟的项目出库、将不成熟尚具备条件的项目继续指导“孵化”,将需要淘汰的项目坚决淘汰出库,自始至终保证项目库的质量。
(二)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近几年,兵团民间投资迅速发展壮大,已经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在促进市场繁荣、提供就业岗位、推进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兵团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力量。下一步要落实国家支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激活民间投资活力,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国家促进民间投资36条及42项实施细则,2014年研究出台《兵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和顺畅民间投资进入重点行业领域途径和渠道,创新投资方式,为民间投资进入提供多种途径。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鼓励、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通过产业基金、股权转换、特许经营等多种途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赋予兵团大型企业集团更多的投资决策权。落实好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十条措施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兵团各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同时要强化规划引导,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民间投资发展需求,规划好民间投资的项目布局和空间布局。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要制定鼓励银行进驻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各金融机构入驻兵团、入驻新建市、入驻园区、入驻团场,服务兵团。一方面各师(市)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组建。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团场金融网点建设。一是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进驻兵团团场,实现大部分团场分别有兵团农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三家机构;二是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团场和团场集中连片的区域,要着手积极引进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和网点建设;三是在师(市)层面设立组建村镇银行的基础上,着手推进在相关团场的支行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末,各师(市)都能有村镇银行;四是加快推进团场非现金交易平台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团场大小额支付系统要争取全覆盖,团场基本实现ATM机全覆盖,大多数团场农资等大宗产品提供POS机刷卡服务。兵团“信用职工”比率达到80%以上,“信用连队”达到90%以上。
(四)加快打造兵团优质融资主体,丰富和拓展金融产品一要注重对兵师主要投融资主体(国资、投资公司)的壮大培育。引导鼓励兵团企业扩大短融、中期票据、集合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类直接融资产品和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在兵团的运用。二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拟上市企业培育。以加快上市公司资产并购重组、产业调整和转型为重点,加快促进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兵团优质特色资源和新型产业为主,大力培育新上市后备企业,积极推进上市。积极支持参与兵团开发建设的各类资本改制上市,鼓励招商引资企业在兵团管辖的城市和兵团工业园区通过独资或合资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成为兵团参股的上市公司。三要加强对市场各类产品运用,构建支持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融资格局。结合新疆向西开放力度和正在形成的边境经济带,充分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兵团外经外贸企业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五)加强产业园区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兵团产业园区融资平台,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加快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兵团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挥各类园区的产业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园区尽快完善“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可采取BT、BOT、EPC、融资租赁等多种运作方式,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积极推进图木舒克工业园区、北屯工业园区申报设立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建议兵团本级预算设立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加快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重点支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成效显著的园区建设。在喀、霍部级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和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若干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采用新型融资方式进行示范。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融资渠道范文1
3月1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过渡期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产品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按照《通知》的规定,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通知》与保监会1月20日召开的座谈会提出的内容相比,已有所宽松,主要表现在对产品的提法由高现金价值产品变更为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上限为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自3月21日实施日起不得开发和销售不满1年的产品,1-3年的给予3年过渡期,对于2015年超额的公司甚至给予5年过渡期。
总体来看,《通知》的内容基本符合“保监会不会搞一刀切”的市场预期。它为保监会充分考虑行业实际后制定的政策,缓冲了部分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公司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有利于行业的稳定发展和平稳过渡。
保监会监管的风险点集中在产品期限短带来的资产负债久期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并且也符合保监会引导保险公司发展风险保障类产品,理性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思路。高现金价值不是带来风险的关键点,因此,在此次的《通知》中,产品的提法由高现金价值产品变更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并且纳入监管的产品范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判断标准由第二个保单年度末扩大至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以引导保险公司弱化现金价值对投保人退保行为的影响。
《通知》的内容对上市保险公司的影响较小,对中小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则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目前来看,这种影响尚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中短存续期产品主要是通过银行渠道进行销售,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部分产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上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量有限。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在过渡期内把这类产品的量压缩在限额内也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点集中在业务的转型上,即提高长期产品的销售能力。
关注未来现金流风险
中信证券预计,中小保险公司2016年保费收入将会是两位数负增长,但总体负债维持正增长。市场上较受关注的中小保险公司2015年规模保费均超过2倍净资产或净资本,因此,2016年中短期保单保费限额=2倍净资产或净资本+2015年超额部分×0.8。同时,1-3年期保单保费应当为2016年限额的90%。静态看,如果保险公司维持原有的产品策略,主要销售1-3年期保单,并用足限额,则2016年规模保费同比降幅将达两位数以上,但总体负债仍有望维持增长,现金流风险不大。
尽管短期风险不大,但2017年保险公司负债将面临负增长压力,是现金流风险的重要观察窗口。如果保险公司2017年的产品策略仍然维持不变,按1-3年期产品限额完成保单销售,预计规模保费将同比负增长20%以上。考虑到2014-2015年保单到期的影响,预计保险负债余额将面临负增长压力,这对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风险是一个重大考验。如果现金流产生较大的压力,保险公司可能将被迫变卖资产。但从动态看,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产品结构,通过加大佣金和费用的投入,销售中长期和期缴保单,以降低现金流风险,但在现有产品和渠道的竞争格局下,此举难度较大。
不过,个别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需要密切跟踪,回避其投资的重仓股。由于缺乏公开和可持续跟踪的数据,我们无法逐一分析和排查各保险公司的风险情况。但有几个审核风险的标准,可作为判断的基本依据。
首先是投资过于激进的保险公司,其资产缺乏流动性;其次是负债集中到期,现金流不稳定的公司;最后是1年期及以下产品的占比过高,短期遭到停售严重影响的公司。上述这些公司可能会产生局部的流动性风险,其投资的重仓股如果具有流动性风险,则面临集中抛售的风险。
低利率是把双刃剑
根据保监会的数据,2013年高现价短险产品的规模达2800亿元,占人身险1.1万亿元总保费的25.5%,预计2014年和2015年该比例将提高至30%-40%。目前来看,上市公司高现价产品的规模占比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新华保险高现价产品保费占比约25%,中国人寿约20%,平安人寿和太保寿险则更是低至20%以下。考虑到此类产品的新业务价值利润率极低,同时投资压力较大,2016年,大型寿险公司均计划压缩高现价产品的绝对规模。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市保险公司是行业规范的受益者,但面临利率下行和利差收窄的挑战。在目前的利率环境下,预期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率为4.0%-4.6%。在4.5%长期投资收益率的假设下,预计内含价值将向下调整8.0%-17.0%,刚好可以用2016年的价值增量来弥补。因此,在保费仍然较快增长的有利条件下,未来上市保险公司能否抓住机会保持量增价升成为关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方面,通过产品转型,提高承保端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提高渠道效率,实现以量补价,以缓解利差下行的压力。
而对中小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负债成本可能进一步提升,它们将不得不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数据显示,2015年反映未能通过风险测试的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投资收入部分(多为万能险)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较2014年大幅增长。2014年全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3917亿元,2015年大幅增长103%至7947亿元。其中华夏人寿、正德人寿、前海人寿等部分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数倍于原保险保费收入。以华夏人寿为例,其2015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2亿元,而同期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高达1520亿元。
在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逐渐加大,保监会对此进行规范属于预期之中,虽然对上市保险公司基本没有影响,但对不同种类的保险公司而言,强度可能会超出市场预期。
高现价产品存续期较短,在目前央行频繁降息的背景下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首先是利差损风险。此类产品承诺收益普遍在3.5%以上,部分万能险预期结算利率甚至超过7%,投资收益难覆盖成本;其次是期限错配风险(现金流风险)。此类产品存续期一般在1-2年,而资金投向多为债权计划、权益等久期较长的资产,一旦集中退保遭遇新增保费下滑,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
尽管2016年仍为保险行业景气高点,低息环境使得保险产品的吸引力显著增强,保单销售持续好转,个险新单保费和新业务价值增速仍会较快,但蕴藏在保费快速增长背后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低利率环境给保险资金带来的投资压力、信用风险带来的资产质量损失、股市下跌带来股票投资亏损等多重因素叠加,使得保险公司现金流增长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尤其是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这会加剧中小公司的经营风险。一旦出现集中的风险事件,可能波及保险行业、金融系统以及社会大众的利益。
因此,《通知》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是监管层向社会传递出的重要信号,即以保险作为融资渠道的商业模式将会终结,这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长期看,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前提下,中小保险公司现有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必将逐步转型。一旦2017年发生现金流负增长的情况,一些保险公司将被迫增资或者变卖资产,现有的商业模式将得到有效的遏制,长期行业秩序有望好转。
从《通知》的内容进行分析,首先,它旨在引导保险业务结构的调整。延长了“中短存续期产品”覆盖的时间范围之后,更多产品会被纳入到总量监管的范畴,引导保险公司发展更为长期的保障型业务。其次,循序渐进降低3年以内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强化了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最后,对中小型险企规模高速发展的时间窗口逐渐收紧。中小险企未来需要更多的在传统领域与大型险企进行竞争,而大型险企在长期保障型产品的销售中已经建立起较强的渠道和产品优势。在这样一种监管环境下,未来中小险企实现弯道超车的难度将逐渐加大。
目前,银保和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仍然普遍在5%以上,一部分原因是银保渠道高现金价值产品的恶性竞争。未来,随着1年期产品的停售,1-3年期产品的逐步压缩,行业竞争压力将有所下降。尽管中小保险公司被迫转向中长期业务,但从商业模式和资源来看,转型的难度会非常大。
中融人寿前车之鉴
实际上,万能险并非新生事物,它起源于国外并在中国市场扎根,其在中国市场备受青睐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万能险以高透明性、保障和投资双重属性、实际存续期较短及灵活多变的缴费等多种优势成为中小险企迅速占领市场、扩大资产规模的有力武器。万能险的发展并非始于2015年,却为何现在风险日益凸现呢?
首先是最近几年,一些新进入保险行业的保险公司为了在短时间内实现规模的高速发展,于是借助具有理财性质的万能险的销售,带来了保费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其次,低利率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负债端使得保险产品具有一定吸引力,却在资产端给险资的配置和收益率的提高带来一定投资压力和流动性风险,进而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投资都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尤其中短期保险产品占比较大的保险公司,现金流迅速增长加剧中小公司的经营风险。
在银保渠道或互联网渠道,个别中小公司在最近几年热衷于投资于中长期资产以博取高收益,而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实际存续期限只有一或两年,甚至有的保险产品的存续时间更短,存在明显的“短钱长投”的风险隐患。2015年以来,险资通过不断举牌上市公司股权的方式将这一风险逐渐扩散到二级市场上。
《通知》的恰逢其时,旨在通过保险产品的结构性调整,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销售有较长期限的保险产品,以适应保险资金的投资特点,并强化保障型产品的主导地位,最大限度防止由于产品结构性矛盾而引发的行业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一般而言,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负债成本较高,为覆盖其较高的成本,这些资金在资产配置上必然要采取提升风险偏好,或者拉长资产久期的策略以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这种模式从一开始就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因子。监管层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可以减小对保险投资端的压力,降低资产负债久期错配的风险,有利于保险投资回归到注重大类资产配置,以固收资产为主的长期稳健、分散投资的策略,该策略与保险资金长期负债特点和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一致,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的发展。
目前来看,中短存续期产品主要是通过银保渠道和互联网渠道进行销售,其中1年期以内的万能险主要被互联网销售所垄断。根据公开数据估算,此前1年期以内的万能险保费占比大约20%-30%,以2015年6500亿元规模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来计算,1年期以内的产品保费达到了1300亿-1900亿元。
根据报道,目前多家险企正在对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以满足新的监管要求,最直接简单的操作是拉长保障期限、缴费期限和收益回报期限。据了解,互联网销售产品的开发将适应互联网用户的习惯,很少开发缴费期超过5年的产品,下一步将以1-3年期为主。对保险公司不利的是,一旦各保险公司集中开发1-3年期产品,此举将加剧这类产品的市场竞争,而竞争的加大又会进一步增加险企在这一类产品销售的成本,尤其银保产品也多为1-5年期,互联网销售渠道将对银保市场形成一定的挑战,很可能会进一步推动银保手续费的增加。融资渠道范文2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为了满足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自筹资金;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策性融资。自筹资金包括企业主个人财产、合伙人或股东的自有资金,以及向朋友借用的资金,还包括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和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也包括引入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主要涉及政府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变化与融资策略
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主要包括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和消亡期,成功的企业会在自己的主导科技产品处于成长期时开发升级换代科技产品,从而延续企业的生命周期。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是技术创新的这种风险分布又是不均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产生于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在初始值时最大,随着技术创新各阶段的依次顺利开展而逐渐减少。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联系分析,在一个技术创新过程中,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的最大值主要出现在创新过程的初期和中前期,在中后期的风险会逐渐减少。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的融资策略。具体分析,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非常少,几乎不可能获得间接融资或者直接融资,风险投资资金也会出于很高的风险考虑而很少给予投资,主要依靠企业主的自身筹资,政府的一些政策性融资对于处于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早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样比较狭窄,获得间接融资的难度比较大,一般依靠自筹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的介入,并辅之以适当的政府政策性融资;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渠道以及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并成长为大型企业。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也随着企业生命周期的变化而具有不均衡的特点。
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首先,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基金投入力度。作为政府的政策性基金,创新基金有效地吸引了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它的设立对于缓解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匮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现有的创新基金规模已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其次,借鉴工业化国家,银行要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在金融服务的提供方面,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特点出发,注重研究市场,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在已经推出的信贷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渠道;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资渠道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 投融资银行
作为一个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具有风险高、周期久、投资大、地域性强、供应链长等特点,其顺利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投入作为基础。同时,房地产业也是主导我国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各项新政策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房地产投资过于旺盛的现象得到缓解,但同时也给房地产业带来了焦虑感和危机感。到底是否需要及时“釜底抽薪”来保证自身的发展?在我国房地产业信贷新政策的大环境下,房地产行业如何解决投融资的问题,实现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投融资的情况在房地产领域的表现
(一)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数额减小
房地产的前景不明朗,使得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遇到了不小的麻烦。某银行高层表示:“对于房地产贷款的收缩是银行长期的趋势,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将倾向于会与国家政策方针保持一致方向,尽量避免将贷款的重心纯粹放在房地产行业从而导致风险增加。” 据统计,从2010年至今,整个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增速逐渐式微。获得银行授信的房地产企业数量不断收缩,获得贷款的资金总额也越来越少。因此,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异常巨大。
(二)信托逐步融入到房地产行业中
房地产信托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融资方式,因其具有资金操作风险小、资金成本低、操作方式灵活的特点,迎合了大多数房地产投资商的实际需要。房地产信托是信托公司传统的业务,长期以来都是各个信托公司业务的关键点。然而,随着银监会的监管日益严格以及国家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强化,信托门槛正在提高。
但是这并没有使房地产信托业的热度退减。根据新一轮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信托除了在2013年5月登上成立规模榜首之外,随后在6月再度蝉联榜首,共募集约172.39亿元人民币资金,成立60款产品。
(三)融资规模持续扩大
直至2013年12月,尽管我国的楼市政策仍然非常紧张,但并没有熄灭房地产企业加速发展的态势,在房地产投资商挥金圈地时,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减缓融资的速度和效率。最新数据显示,从2013年5月起至今,27家中国上市房地产企业在海外发债融资总额超过了2012年全年,共计人民币759亿元。不仅如此,该数据规模还在持续扩大。截至11月,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海外融资 (包括贷款)总额累计已突破529.1亿美元,折合约3228亿元人民币,在2012年的数据基础上翻了5倍。其中房企的票据跟债券融资就达到了367.5亿美元,合计人民币2241亿元。
专家、业内人士认为,根据以上所罗列的数据,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提高了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投融资问题在房地产行业中的主要表现
(一)投融资方式和渠道不全面
自由资金和住房的预付款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通过购房款项、定金的预使房地产企业筹措必要的资金进行建设,同时转嫁风险。然而,只是重点放在内部融资上,资金的需求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因此,房地产企业应提高对外部融资的重视程度,通过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的有机结合,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保证企业的良好健康稳定发展。据统计,在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融资方式里,地产商的开发资金大概有60%是通过银行贷款完成。融资渠道的单一,导致了融资结构的不合理,使得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者面临许多风险,甚至会阻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二)投融资压力大
随着国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调控手段的加紧,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审查越来越细致,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与其前相比大幅增加,虽然这部分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行为,但给房地产企业运作和经营的顺利开展设下了阻碍。随着人民币升值、银行利率以及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带来了更深的压力。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需求不断旺盛,而银行、政府实行谨慎的贷款政策,导致房地产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使融资难上加难。
(三)房地产企业投融资遭遇瓶颈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达几万家,而在深圳、上海的房地产公司中,房地产企业的上市比例仅为2%。简而言之,我国国内房地产以上市融资为直接融资渠道的企业所占的百分比非常低。企业上市的对于筹措大量的社会资金、获得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非常有利,能够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走出困境,获得发展机会。然而,通过债券融资方式获得经营资本仅占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难以实现房地产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的满足。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企业在国内上市的难度并不低,房地产企业想通过上市获得融资渠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的金融体系也逐步完善,但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中,专业结构的匮乏导致不能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合理科学有效的评估,而监督部门的只能缺失,使得房地产的金融行为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房地产的金融风险与日俱增。如果按此情况长期发展下去,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金融体系不健全,这种以 “银行为主、信贷为主、一级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房地产的融资将越来越困难,整个房地产的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也令人堪忧,房地产的发展也必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由于各种利益原则,银行借贷、融资等对外投资活动注重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对等关系。而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业的合作只产生固定的贷款利息作为收益,却要承担起房地产业带来极高的行业风险,风险明显高于收益所得,加之违规贷款时有发生,既没有能够承担风险的金融市场机构,也没有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使房地产的财务、金融风险集中在商业银行身上。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探究
(一)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
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建立专业的房地产信托投资结构,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通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资金管理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另外,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发挥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金融行为的有效控制,减少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全。综合考虑房地产的行情,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实际承载能力,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通过产品的创新和改革,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提高融资的效率,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民间资金的积累
民间资本参与逐步渗透到房地产行业中,通过民间资金的积累,房地产投资的中心发生了改变,供给方取代需求方成为了投资中心,从而化解供求矛盾。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对民间资金的积累,不能再过多的依赖银行的融资,通过转变方式和思路,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促进房地产业的调整、完善与升级。
(三)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
目前,在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已日趋完善,其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稳定性强的特征。通过对信托基金和民间资本的大力发展,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的问题,除此以外,对房地产业融资成本的降低,财务费用的节省发挥重要作用。除此之外,该基金具有相当灵活的资金募集能力。由于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借贷门槛高,阻力大,且房地产开发的投融资资金项目规模宏大,难免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该基金能够迎合房地产商的部分需求。房地产金融机构通过发展这一基金,能够使融资环境不断改善,填补资金缺口,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四)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完善
网络的普及,使得国外房地产的经营管理经验呈现在外面面前,通过对企业的分析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把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高效结合起来,形成层次丰富的房地产金融经营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我国房地长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商业银行资金周转、循环的效率,从而降低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房地产金融风险。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当规范房地产经营者、开发者的融资行为,进一步做好监督审查工作,解决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问题与矛盾。
四、结束语
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房地产业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这推动着房地产业的投融资渠道走向理性。传统的投融资格局已不适合产业调整、升级的需要,因此,房地产业必须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不断提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傅玲娜.REITs设立的比较研究与借鉴[J].东方企业文化,2010融资渠道范文4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一)内部因素
1、企业经营不稳定容易诱发银行承担较高金融风险。中小企业在发展成长中往往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内控制度不健全,企业创办者家长制作风严重,决策缺乏民主性;生命周期较短,在经济调整期破产、倒闭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充满许多不确定性。在监管机构要求金融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的背景下,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放贷资金。
2、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给金融企业放贷设置了障碍。在CPI(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高的经济环境下,通胀预期等因素导致小微企业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盈利水平下降。为减少损失,中小企业的经营者铤而走险,采用设立内外账等非法会计手段来避税,粉饰经营业绩。会计报表列示的虚假财务信息,给银行信贷人员了解企业的资本运作状况和分析资金流量设置了重重障碍,在对经营业绩无法做出清晰判断时,金融企业不敢给中小企业放贷。
3、企业缺少优质资产导致抵押贷款不能实施。抵押担保是银行贷款的最主要方式,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存量普遍较少,往往缺少有效的抵押、质押物,按照我国现行常规审贷分离管理制度申请信贷资金,其贷款项目一般在审批环节就难以通过,所以信贷资金不能贷放。
(二)外部因素
1、传统金融企业的服务方向不利于小微企业融资。我国大型金融机构从成立之初就将服务对象定位于面向国有企业或其他大型企业。因此,我国银行业的制度安排普遍以大企业、大资金需求为重点,评级标准、抵押条件等均较少考虑小微企业。在银根收紧,信贷规模总量收窄时,大型企业一般会得到政府的关照,而中小企业则要承受资金紧张带来的冲击,甚至产生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2、现代金融服务业发育不良恶化了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利用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是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我国政府为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的发展,也出台了相关鼓励措施,但是由于担保业的发展良莠不齐,再加上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体系,从而导致担保市场十分混乱,苛刻的借贷条件和高额的利率成本推高了融资成本,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举步维艰。
3、金融创新步伐缓慢不能满足小微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由于小微企业贷款具有要得急、频率高、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等特点,银行采用的对传统大公司、大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从银行借款是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最常用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但银行有自己的风险控制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为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所以对风险大的企业或项目不愿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因为这些特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借款跟其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相比,主要不足在于:一是条件要求高,限制性条款多、手续复杂;二是借款期限相对较短,长期贷款较少;三是借款额度相对也小,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比较难的,特别是在起步和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是一种可行手段。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会成为中小企业另一条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之路。
(二)股票中小企业融资。股权中小企业融资和股票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投入-退出机制。股权中小企业融资股票上市有不少选择,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境外上市的选择也有很多,当前已有不少企业进行了比较成功的尝试。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通过股权中小企业融资获取风险投资已经有了不少的成功案例,在企业创业之初,或者在产品研发阶段和市场进入前期急需资金之际,这是一条比较好的渠道。
发行股票对投资者来说,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中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对于那些潜力巨大,但风险也很大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中小企业融资,是加快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可以克服银行信贷中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无需具备资本市场上那些苛刻条件,尤其适用于广大的中小企业方便快捷的融资。
融资租赁融资的优点在于:(1)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债比率、担保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较少。(2)融资风险小。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购买或归还租赁设备的选择权,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有效规避了设备的无形损耗风险。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融资的财务风险更小。(3)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融资租赁融资可避免对股权的稀释。(4)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所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四)典当中小企业融资。典当与银行贷款相比,除贷款利息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典当贷款成本较高,此外典当贷款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典当贷款又具有银行贷款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其次,经营产品灵活机动;第三,期限短,周转快;第四,由于它是实物质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问题。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
总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后果,不仅仅是现实中所表现出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渠道的受限,更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现实,其深层影响是它实质上阻塞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途径。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小企业最佳融资策略.2012.12.
[2]中小企业应该怎样选择融资渠道.2011.1.融资渠道范文5
1.融资渠道及融资顺序理论
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顾名思义即没有融资中介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直接融资主要有企业内部融资、债券融资、权益融资(包括股票市场融资、风险投资、企业重组等)。间接融资即有融资中介参与的融资方式,间接融资主要有银行融资、信托融资、保险融资等。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是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市场,但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及权益资本市场也有一定的发展。就几种融资方式而言,每种融资方式各有优劣。美国经济学家梅耶在研究企业的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时,提出了内源融资>债权融资>权益融资的融资顺序理论,又名啄食顺序理论。我国学者在发展国外学者的理论基础上,从我国企业的融资环境和偏好出发,提出了适用于我国企业的內源融资>股权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顺序(陈伟,吴燕华,2013.)。
2.煤炭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创新
企业的发展存续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面对低迷的煤炭市场和经济环境的不景气,煤炭企业应该及时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筹足“粮草子弹”过好“寒冬”。(1)内部融资。内部融资即是内源性融资,是企业用自有资金解决资金困厄的方式。内部融资主要有两种,提留盈余公积和股东定向融资。内部融资是诸多融资方式中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融资方式,也是企业的首选融资方式。就目前的整体融资现状而言,许多煤炭企业仍然将内部融资作为首选。在提高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上,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关停部分窑口、减产减员等削减内部支出,藉由深挖内部管理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此提高企业的投入产出比,扩大盈余公积的可提留额。同时,做好内部思想动员工作,鼓励股东和员工分担企业风险,内部定向融资。(2)产业链融资。企业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居于一定的产业链中的某一位置。在产业链融资上,煤炭企业既可以通过自身向产业链上下纵深发展,如实现煤电一体化,以分摊成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事实上,如神华集团、五大电力公司等煤电一体化企业,由于产业布局纵跨上下游,具有极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稳定的盈利能力;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同上下游企业结成风险同盟,共同抵御未知的行业风险。并通过行业同盟增强行业信用,由此获得产业链融资。(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金融时代下,金融机构、企业将企业内部资产进行组合打包,形成可在资本市场融通的金融工具的一种方式。就煤炭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环境而言,适合煤炭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方式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采矿权融资、订单融资、合同融资、项目融资等。由于煤炭开采权的专属性和煤矿开采的可以预见的稳定效益,企业可以将采矿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则是煤炭企业将现有的债权打包给银行,通过债权质押获取银行资金的方式。(4)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煤炭企业投资规模大、投入回报周期长,长期需要大量的资金输入。而债券、票据等中长期融资方式符合行业的资金需求特点,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饥渴。因此,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的方式进行债券融资。(5)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煤炭企业通过出售部分股权换取融资的方式。按照目前的股权渠道,主要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公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企业不通过公开的方式,私底下同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接触,获取融资的方式。私募融资比较便捷、方便,融资门槛也相对较小,是目前许多煤炭企业采用的融资方式。公募股权融资就是上市融资,之前由于A股门槛相对较高,煤炭企业进入困难。在开辟中小板、创业板等之后,煤炭企业上市融资相较之前更为容易,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公开募集资金。此外,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也是一种股权融资方式,可以通过推进煤炭行业的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推进煤炭行业的开发生产集中度,避免行业过度竞争和产能过剩,并增强企业市场议价能力和风险抵御防范能力。(6)设备租赁融资。设备租赁是设备的使用单位向设备所有单位(如租赁公司)租赁,并付给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而不变更设备所有权的一种交换形式。设备租赁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对于煤炭行业这种设备使用多、固定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煤炭企业可以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获取开采设备,以减少成本支出和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7)海外融资。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对于部分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而言,可以借此成功打入国外市场,开辟新的营销阵地,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而这本身也能够极大丰富和增强企业的自我造血能力。同时,在海外开展业务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在海外上市、同本土企业合作等方式融资,壮大发展自己。如神华集团就通过同俄罗斯企业进行合作的方式,共同开发当地煤矿。
二、加强煤炭企业的融资风险防范
1.科学制定融资目标,合理安排融资结构
融资风险是企业融资活动中的不确定性造成的。从风险的内在成因看,融资风险主要受到融资规模、融资结构、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的影响。如就融资结构而言,过高的短期负债会加重企业的现金流负担,容易造成流动性吃紧;而过高的长期负债则容易带来高昂的利息成本,同时也会由于负债期间的拉长而增加融资活动的不确定性。同样地,融资规模过大或过小也会对企业的风险控制造成一定影响,融资规模过小会过度消耗企业的自有资金,不利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融资规模过大则容易加重企业的融资成本,容易诱发偿还危机等。煤炭企业在筹备融资活动之前,应依据企业的财务战略目标,结合所处的市场环境,科学制定融资目标,合理安排融资结构、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尽可能地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构建风险防范体系融资渠道范文6
一、金融市场融资结构情况
“十一五”时期,兵团金融市场融资结构为:信贷市场453.3亿元,股票市场55亿元,债券市场102亿元,不完全统计的金融市场融资总额610.3亿元,三条融资渠道的融资总量结构比例为74.3∶9∶16.7;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比例为74.3∶25.7,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是直接融资比重为25%)。从各师情况看,第一师、第五师、第六师、第八师、建工、第十二师依托金融市场的多元化融资拓展较快。从融资量上看,近3年第一师实现直接融资45亿元,第五师实现8亿元,第六师实现62亿元,第八师实现40亿元,建工师实现12亿元,第十二师20亿元,6个师合计达187亿元,约占全兵团总量的50%以上。从期限上,也逐步实现短期为主向中长期为主的较多。2011年兵团在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融资总额占年度融资总量的18.3%,高于自治区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2012年末,兵团系统贷款余额144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合计实现债券、股票、银行信托融资171.3亿元,较2011年增加98.9亿元,增长1.37倍,直接融资占年度新增贷款额的63.7%。实际发行短期融资券68亿元、企业债26亿元、私募债10亿元,合计债券融资104亿元;信托融资7亿元。同时,私募债、城投债、结构化融资、委托债权等新产品和利用机构增信扩大发债规模等新途径在兵团企业均已启动和推进。
二、各类资金渠道的变化情况及趋势
(一)争取中央政府性投资情况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兵团紧紧抓住中央支持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政策机遇,把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加大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力度,自“十一五“以来,争取中央投资逐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从2006年的18.2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35.72亿元,增长7.4倍。国家预算内资金的快速增长,加快了兵团保障性住房、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等重点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兵团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主要投向棚户区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和团场民生建设、水利及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等。
(二)对口援疆融资进展情况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对口援疆已成为兵团融资的重要途径。3年来兵团共落实各省市对口援疆项目570个,援疆资金到位50亿元。落实产业援疆项目800余个,到位资金702.65亿元。各省市对口援疆项目按照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重点投向民生建设领域,3年共到位援疆资金39.2亿元,占全部援疆资金的78%。各援疆省市投入援助资金10.9亿元,帮助兵团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5万户。同时,各援疆省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受援地全面对接。尤其是在教育方面,援疆省市通过帮助受援地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实训基地等方式,推动兵团职业教育发展,3年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1.17万人。第二次援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以来,产业援疆、央企援疆速度明显加快。兵团主动对接、搭建平台,及时出台《兵团加快产业援疆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钢铁、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差别化政策,做好承接内地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项目对接工作,在较短时间吸引各类企业参与兵团建设。同时,积极争取10个对口支援省市与兵团合作共建了台州工业园区、库西工业园区等14个园区,12个内地省市的21个经济开发区对口支援兵团16个产业集聚园区,使产业援疆工作呈现蓬勃发展之势。2012年,兵团三次产业结构也调整为32∶40∶28,二产比重稳定超过一产,产业援疆工作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兵团自我发展能力影响深远。随着国家产业转移的进一步推进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开展,大型央企、各省市重点企业的产业援疆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成为兵团重要的融资渠道。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兵团积极谋划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新能源、新技术等重大项目,特别是纺织行业,要打造棉花种植、收储、纺织、印染、服装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同时加大对双语学校、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及教师周转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增强兵团在教育和人才培训领域的实力。加快向西开放步伐,提升开放水平和效益,持续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深化拓展,促进合作,实现沿线地区共同发展。
(三)金融机构战略性合作从2007年开始,兵团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全面展开。兵团先后与疆内15家银行总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分别签署20轮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授信金额累计达4914亿元。同时有14家疆内金融机构先后设立了兵团业务部或兵团工作团队,专司兵团业务。相关银行以推进落实战略合作协议为支撑,促进总行对其新疆分行或乌鲁木齐分行开展的兵团信贷业务给予授信权和信贷审批权限下放,创新适合兵团体制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形成了兵团充分竞争的金融服务格局。为确保兵团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兵团分别与人民银行及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新疆证监局、自治区金融办等加强沟通,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并与人民银行共同牵头建立了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10个师相继与当地人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制度或实施方案。通过签署《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跨越式发展合作备忘录》,推进兵团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与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成立了金融支持兵团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落实国家及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兵团跨越式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为促进兵团资本市场发展工作,与深交所签署了《关于促进兵团资本市场发展工作合作备忘录》,鼓励和支持兵团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并购重组、期货等业务,推动兵团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从目前战略合作协议执行情况看,大部分银行完成情况较好(如工、农、建、浦发、兴业、中信等),下一步将以战略合作协议为支撑,进一步在紧密围绕兵团“三化”的新产品创新,总行给予新疆及乌鲁木齐分行层面对兵团业务的授权及拓展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合作深度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为兵团的建设与发展奠定多伙伴、多层面、宽领域、多产品的市场化融资服务支持。
(四)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兵团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创造了机遇,招商引资已成为兵团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来源,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以上。2011年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为招商引资带来巨大商机,2013年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招商引资成果显现,兵团外资、外贸、内联签约项目56个,签约金额2210.7亿元;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建设积极推进,石河子开发区扩区和五家渠、阿拉尔重点园区升格,为招商引资搭建了平台。如第三师依托“一区两园造平台,两个转换建企业”,一批企业相继入驻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图市工业园区和草湖产业园区,2013年累计签约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59.55亿元,其中新疆新天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色拉油、汇源集团38万吨果汁饮料灌装生产线等12个项目开工建设,聚集效应不断增强。《新疆兵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3〕60号)的出台,使利用外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为兵团利用外资提供了较好的内部环境。2010年~2012年兵团利用外资累计10.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2.8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2013年5月兵团首次组成经贸代表团带144个投资项目到香港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共签约能源、化工、新材料、城镇化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等33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82亿港元;2010年~2012年兵团招商引资累计到位资金1228.8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6.6%;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兵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近三年民间投资累计1182.9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4.5%,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制造业和批发零售领域。随着兵团投融资环境的变化和条件的改善,预计今后兵团年度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今后的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将会向更宽、更广的领域发展。
(五)融资创新探索和实践2007年以前,兵团市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直接融资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融资,融资总量很少。直接融资占年度信贷余额增长的比例在2%~5%之间。2007年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疆首笔短期融资券的成功发行,为兵团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拉开了帷幕。从市场融资构成的趋势上可以看出,直接融资比例持续上升,其主要贡献来自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不断增大,品种日趋多元。目前,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五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建工师、第十二师均利用相关主体实现了直接融资,第四师、第九师、第十三师则酝酿利用国资公司主体发行债券。以短期融资债券为主的债券融资持续扩大,2011年和2012年,年度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到35%和67%,“十二五”时期前两年的融资结构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2012年融资结构的比例关系达到东部发达省市水平。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了市场实践的创新,兵团自2009年先后实现了中期票据、私募债券、城投债、公司债等多项零的突破。2010年,上市公司累计再融资规模超过历年首发融资总规模。各师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为债券市场融资创造了条件和空间。兵团城市城司的设立,使得以城司为主体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发展成为可能,适当的土地储备纳入公司资产或以开发权质押的办法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的打开。除直接融资业务的拓展外,由于兵团合作银行的不断增加,很多银行也开发了适合兵团经济管理特点和经济运行特点的金融产品。小额农户贷款、棉花金融、贸易融资加仓单质押、金融物流等适合对兵团部分群体、部分产业、部分企业的适销对路产品得到开发和拓展,进一步丰富和补充了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完善了融资结构。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改革取向,随着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资金外流和外汇占款的下降、国内通胀治理等影响,央行基础货币投放预计不会出现前些年的大幅增长,仅靠信贷融资支持发展难以为继,必须大力拓展直接融资特别是充分利用好债券市场融资已成趋势,如何既能有效满足发展所需市场化融资需求,又能有序规范利用直接融资,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问题将会列入议事议程,加紧研究和统筹布局。
(六)投融资体制改革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一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国家以简政放权为主线,积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幅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兵团在已下放审批、备案权限的基础上,将继续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充分发挥市场有效调节投资活动的体制机制;启动电子审批(核准)、备案系统,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拟研究出台《兵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必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和投资潜在活力,充分发挥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二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兵团金融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区域协调加速推进,已经具备了在较长时间内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利条件。未来几年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将不断深化,金融市场发展将日益规范,发展空间广阔。随着兵团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进入关键阶段,金融需求更加强烈,将进一步推动兵团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领域不断拓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三、影响投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主要障碍
(一)市场融资体系不健全兵团城市除石河子外,其它城市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未健全,机构层次偏低,事权较弱。还有12个农牧团场没有设立服务网点,26个团场只有1家营业网点。不论是城市还是团场基层,金融组织体系还很薄弱。在师层面,与大部分的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多有合作,但部分市和团场层面还没有解决多元机构推进充分竞争局面。组建的一批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都处于起步阶段。上市公司的产业整合平台建设、市场化融资工具利用不充分、上市公司规模小、产业散、竞争力弱、效益不高等问题是制约其融资功能未有效利用的主要障碍。基金平台利用不充分,受市场、环境、意识三方面制约,已有的2个基金运作平台实施效果不佳。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兵团担保机构数量少,担保覆盖范围窄,资本金小,担保能力较弱。市场化融资渠道及规模虽有拓展,但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多元化(中小企业集合债、集优债、增信债等还是空白),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及融资租赁、信托等机构的融资介入尚处起步阶段,融资品种的合理组合及期限科学配置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随着兵团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工业、农业、服务业在经济格局各具特色,企业、法人单位的金融需求日趋多样化,原有金融体系无法支撑兵团跨越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凸显,仅靠借贷解决发展所需融资难以为继,兵团跨越式发展的新任务对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机制不到位2010年国务院“新36条”颁布实施,标志着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限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相继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出版等领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但兵团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行业进入难、贷款融资难、项目审批难、政策落实难等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破解。其主要表现:一是尚未建立健全组织推动民间投资的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兵团没有成立由发改、财政、工信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工商联等共同参与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协调机构,有效推进民间投资尚存在一定困难。二是项目审批程序繁杂。招商引资以及各类园区落地企业项目审批层级过多、耗时长,繁杂的项目审批程序构成了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行政壁垒,严重影响了民营资本的进入。三是缺少扶持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配套少、落实难。近年来,兵团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措施,如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从今年开始落实兵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扶持专项资金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目前还未正式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还未建立健全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政策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由于世界经济的持续低迷,国内生产资料价格走高,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导致国外对华投资转投它国甚至撤资,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面临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国贷款减少和停止优惠贷款的趋势,将加剧西部地区资金短缺的局面。兵团在地理、资源、政策条件等方面,与沿海地区城市相比无竞争优势,利用外资工作面临很多困难。由于外国政府贷款在申报和程序上较内资项目繁复,且时间过程较长,工作量大,操作费用较高,财政担保手续严格,项目单位和师、团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和开展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另外还存在外商直接投资协议签订多、实际使用少的现象。
(四)重点项目储备不足,争取中央投资缺少后劲当前由于财政金融领域存在多种风险隐忧,依靠中央财政刺激政策、政府直接投资的空间已不大,兵团今后争取扩大中央投资规模的形势十分严峻。兵团项目储备库启动较晚,目前还未健全运转通畅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各师储备2014年重点项目有675个,总投资1369亿元,有一半以上未完成前期工作,重大项目、骨干项目、产业类项目少,产业类项目仅占储备项目总投资的一半,因前期工作慢,能够进入计划的项目少。兵团已下放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权限,但师项目审批、备案的效率和质量亟待提高。产业类项目接续不良的问题较为突出。“十二五”前三年,中央共安排兵团产业发展资金70.288亿元,用于扶持兵团产业发展。通过国家产业发展资金的大力支持,兵团一大批电源及热电联产、城市电网、汽车、新材料、煤化工、建材等产业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地并建成,有力地促进了兵团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但由于兵团产业类项目存在前期工作滞后、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相符、项目储备库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对此类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招商引资难度加大一是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由于国内外经济下滑,企业盈利能力普遍降低,对外投资意愿不强。中央赋予新疆的差别化产业政策呈收紧态势,政策优势不再显著。要素成本上升,比较优势减弱。兵团缺少必要的资源、土地、电价、执法等政策手段,加之自治区、兵团招商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招商引资难度加大。二是园区基础设施落后。兵团目前有29个兵团级以上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近500平方公里,但园区规划建设滞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很多园区仅仅完成了“三通一平”,有的园区甚至还是一片“白地”(据初步统计,园区基础设施累计仅为投资45亿元),严重制约了园区的招商引资和企业的落地。三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兵团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招商人才队伍,导致兵团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多、落地少。兵团外资企业既缺乏高端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也严重不足,甚至熟练工人也缺少,严重影响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兵团金融工作起步晚,起点低,懂金融、从事金融的人才缺乏;加之没有自身的银行业体系,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缓慢滞后,无法满足兵团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四、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措施建议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投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引导作用,形成兵师本级财务资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股票债券等多元融资方式挂钩联动机制。二是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把审批变成服务。进一步减少和调整投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下放审批权限,充分发挥市场有效调节投资活动的体制机制。根据国家修订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及时调整和下放项目核准权限,扩大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对于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2014年要实施网上审批、核准和备案系统,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优化投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机制,建立审批快捷、标准透明、监管有力、投资高效的投资体制。四是加强服务和信息指导。加强调控引导和改进服务结合,健全和完善鼓励投资发展的服务体系,做好投资发展的监测分析,科学判断投资发展趋势;同时做好信息引导工作,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五是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目前兵团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储备项目2301个,一批促进“三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项目有了一定前期工作条件。要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将成熟的项目出库、将不成熟尚具备条件的项目继续指导“孵化”,将需要淘汰的项目坚决淘汰出库,自始至终保证项目库的质量。
(二)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近几年,兵团民间投资迅速发展壮大,已经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在促进市场繁荣、提供就业岗位、推进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兵团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力量。下一步要落实国家支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激活民间投资活力,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国家促进民间投资36条及42项实施细则,2014年研究出台《兵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和顺畅民间投资进入重点行业领域途径和渠道,创新投资方式,为民间投资进入提供多种途径。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鼓励、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通过产业基金、股权转换、特许经营等多种途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赋予兵团大型企业集团更多的投资决策权。落实好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十条措施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兵团各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同时要强化规划引导,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民间投资发展需求,规划好民间投资的项目布局和空间布局。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要制定鼓励银行进驻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各金融机构入驻兵团、入驻新建市、入驻园区、入驻团场,服务兵团。一方面各师(市)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组建。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团场金融网点建设。一是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进驻兵团团场,实现大部分团场分别有兵团农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三家机构;二是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团场和团场集中连片的区域,要着手积极引进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和网点建设;三是在师(市)层面设立组建村镇银行的基础上,着手推进在相关团场的支行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末,各师(市)都能有村镇银行;四是加快推进团场非现金交易平台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团场大小额支付系统要争取全覆盖,团场基本实现ATM机全覆盖,大多数团场农资等大宗产品提供POS机刷卡服务。兵团“信用职工”比率达到80%以上,“信用连队”达到90%以上。
(四)加快打造兵团优质融资主体,丰富和拓展金融产品一要注重对兵师主要投融资主体(国资、投资公司)的壮大培育。引导鼓励兵团企业扩大短融、中期票据、集合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类直接融资产品和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在兵团的运用。二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拟上市企业培育。以加快上市公司资产并购重组、产业调整和转型为重点,加快促进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兵团优质特色资源和新型产业为主,大力培育新上市后备企业,积极推进上市。积极支持参与兵团开发建设的各类资本改制上市,鼓励招商引资企业在兵团管辖的城市和兵团工业园区通过独资或合资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成为兵团参股的上市公司。三要加强对市场各类产品运用,构建支持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融资格局。结合新疆向西开放力度和正在形成的边境经济带,充分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兵团外经外贸企业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五)加强产业园区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兵团产业园区融资平台,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加快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兵团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挥各类园区的产业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园区尽快完善“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可采取BT、BOT、EPC、融资租赁等多种运作方式,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积极推进图木舒克工业园区、北屯工业园区申报设立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建议兵团本级预算设立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加快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重点支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成效显著的园区建设。在喀、霍部级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和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若干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采用新型融资方式进行示范。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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