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有个选项:主动放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可以取出来吗,有风险吗?

近日,有网友讨论医保的个人账户会不会被取消?说实话,医保个人账户的存在和取消都有其优势,应当辩证的来看。医保个人账户的建立,是源自于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职工医保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用于替代过去的公费医疗制度,也是对没有公费医疗制度的单位职工建立的一种医疗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主要目的是用于支付住院低于起付线的部分、个人门诊挂号和定点药店买药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形成的基础,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大约30%左右可以划入个人账户。最初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较小,再加上个人零星使用并没有多少钱。随着时代的发展,这里边的钱数,真的越积越多,不可小觑了。截至2020年,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24亿元,支出12833亿元。基金的累计结余达到了25323亿元,但是其中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高达9926.95亿元。大量的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挤占了医保基金的管理。而且占用的主体主要是年轻人。年轻人得病的概率低,但是由于缴费基数年年增加,进入个人账户的钱数却在不断增多,积累是越来越多的。特别是像有些地区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比例还非常高,比如深圳市对于45岁以下的人群,每月计入比例是个人缴费基数的5%,45岁以上是5.6%。如果有人的缴费基数达到2万元,每月计入个人账户至少就能达到1000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为了解决医保个人账户越积越多的问题,不少地区开始创新。比如说深圳等一些地区允许个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廊坊等地区允许个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青岛等地区开设了商业补充大病医保——又称惠民保,也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缴费。另外,上海、青岛等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首先是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主,有关医保资金的筹集主要还是个人承担一部分,统筹基金承担一部分。青岛市是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0.2%,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像北京、天津等地区甚至允许医保个人账户在特定形式下转化为现金。北京市允许个人通过办理医保存折的方式取现。天津市是将医保个人账户应计入个人账户的钱数,70%打入与社保卡绑定的个人金融账户中。4月份,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各个医保统筹地区要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的钱数将只有个人缴纳的个人缴费基数的2%构成。如果未来将长期护理保险也全面推广实施,划入个人账户的钱数有可能就会低于2%了。不过,即使如此,人们门诊看病的情况下,负担也会更轻了。对于中小疾病的患者和长期病患的老人会更有帮助。相关的机制建立至少需要三年的时间,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的。总体来说,国家并没有意向彻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只不过是通过完善有关管理机制和医保制度,逐渐减少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以期控制个人账户的规模,提高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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