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为家庭财产为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保护伞”

  房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幸福的港湾,更是一家人努力工作换来的避风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家庭财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23年7月18日,长春的某小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多户业主房屋受损。对于这些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不幸的,巨大的财产损失,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防范于未然,给我们的家庭财产撑起一把保护伞呢?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疑问的话,家财险一定要了解一下。
  家财险又叫“家庭财产保险”,指的是在保险期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内遭受到保障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预定负责赔偿的保险。家财险的保险标的一般包括房屋,家具,家电,厨具等,自然灾害包括火灾,爆炸,台风,泥石流等。家财险还包括一些附加险,家里发生盗窃,管道破裂等也能够赔偿。  家财险还包括居家责任险,他可以保障保险标的地址出了状况之后,导致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的情况。例如家庭失火,漏水殃及邻居,或是意外的高空坠物事故。
  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也要注意以下保险的免责条例,以免到时产生麻烦。所以在投保家财险之前我们先要了解一下哪些物品是家财险不赔的呢?像古玩、货币、古书、字画这类价值太大或是无固定价值的珍贵财物,还有烟酒、盆景等难以定价和估值的物品,通常不在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内;还有如技术资料、有价证券、文件等非实际物资,也不在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内。在保险标的在合同约定的地址内的违章建筑同样不受保障。  家财险是我们不能够忽视的险种,它能够给我们的家庭带来巨大的保障  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518号  联系方式:0579-82374298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扫码关注“浙江人保财险”官微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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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岸 来源:经理人传媒旗下《中国保险家》杂志提到家庭资产配置,就不得不提起“标准普尔家庭资产分配图”(下称标普图),这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评级信用机构——标准普尔( Standard & Poor's )在调研全球十万个资产稳健增长的家庭及其理财方式后,分析总结出的家庭资产配置图。标普图把家庭资产分成四个账户,即“要花的钱”、“保命的钱”、“生钱的钱”、“保本升值的钱”,这也是目前世界上接受度比较高、比较合理的家庭理财配置方式。这四个账户作用不同,资金的投资渠道和用途也各不相同。只有拥有这四个账户,并且按照合理又相对固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才能保证家庭资产长期、持续、稳健地增长。四个账户就像桌子的四条腿,少了任何一条腿,桌子随时有倒下的危险;同理,缺少了任何一个账户,我们个人和家庭的资产也容易出现不良表现。当然,家庭资产这四个账户的具体分配比例并不是绝对固定的,一个人或者家庭处在不同时期,对于资产配置的具体分配比例也会有不同的侧重。例如单身期,可能个人收入低,保障需求也比较低,这个时期便可以将侧重点放在积累家庭资金的账户上;到了家庭形成期,就需要考虑购房买车等大额支出,这时候就要寻求稳健的投资渠道;家庭成长期,则更多考虑家庭医疗、子女成长、教育等问题;家庭成熟期,要以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为主;而到了退休期,家庭财产逐渐减少,这时候就要以确保家庭财产安全为主要目标。因此,在进行家庭资产分配的时候,不可按图索骥,而是要根据个人和家庭所处的不同时期,适当调整标普图里的配置比例。保险是未来最稳定的保障但无论家庭资产具体怎么配置比例,通过标普图我们可以看到,在科学的家庭资产配置当中,保险占到了20%的比例,比家庭的日常开支还要多。为什么在科学的家庭资产配置当中,保险显得这么重要的呢?因为保险是未来最稳定的保障。英文单词LIFE是“人生”的意思,拆分来看,L代表live生存,E代表end结束,中间的IF代表不确定的情况。从呱呱坠地到魂归故里,这个IF,便是生与死之间、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生、老、病、死、伤残,这些我们人生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除了会造成身体上的病痛、心理上的打击,还会危及家庭财务的安全。人的一生,无论哪个阶段都离不开衣食住行,这是一个漫长的消费过程;但真正赚钱的时间只有38年,22岁到60岁是个人和家庭的奋斗期,也是家庭责任期。买车买房、创业成家、生儿育女、赡养老人等等人生大事件,既需要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是家庭支出的大块头。家庭支出就像持续漏水的管道,家庭收入则像持续注水的水龙头,除去各种开支剩下来的盈余,便是家庭资产的蓄水池。如果收入大于支出,水池中的水就会越来越多,家庭的资产会持续累积;反之,水池中的水会越来越少,家庭的资产会不断流失直到干涸。一旦在家庭责任期发生风险,比如意外残疾、疾病、身故,意味着收入的水龙头就会断流,同时支出加剧,那么家庭资产就会像池中的水一样快速消耗,直到枯竭。蓄水池耗尽,面临的问题是:经济支柱的家庭责任怎么延续?房贷、子女教育和抚养费用、老人的赡养、对配偶的责任如何实现?造成的巨大财务缺口如何弥补?家庭资产的蓄水池千疮百孔,基本的生存条件也失去了保障。这时,我们便可以看到保险在各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保险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金融工具,本质上是为了防范家庭现金流断流。通过保险提前规划,一旦发生风险,能够减少费用支出(堵住几个漏水孔),弥补收入损失(把关上的水龙头重新打开),帮助我们度过家庭财务的危机,防止家庭的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变故。保险在西方国家非常受重视,在西方社会里,绝大部分人从小就要开始买保险,就算不存款他们也要买保险,因为这是在给未来买一颗定心丸。比起股票、银行储蓄等投资理财产品,家庭保险在安全保障、投资收益方面似乎更能对得起“家庭保护伞”的称号。保险在资产配置中的意义1、保全家庭资产保险作为资产保全的工具可以帮助实现家庭资产配置的目标。有些投资虽然可以短期内带来较高的预期收益,但是风险也很大,隐含着损失的可能。但是保险产品有预定利率、保低利率可以保证本金安全以及获得确定的预期收益。当保险作为底层资产配置时,与银行储蓄和社会保险协同增效,共建家庭财务“安全网”,可以实现家庭资产的安全。2、转移风险,兜底缓冲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工具,最大的功能就是充分发挥风险杠杆功能,对重大风险事故起到一个兜底缓冲的作用。作为中层资产配置,保险的核心功能是预防因重大风险事故造成的现金流中断与终止情形,能够以其特有的产品功能结构来替代稳定持续的现金流,保证家庭的各项重大规划(教育与养老)能顺利进行,同时保证生活品质维持在一定标准之上,不至于滑落太多。即使是被保险人去世,理赔金也可以作为一种安慰给予至亲。3、助力财务自由我们的财富是具有流动性的,因此需要锁定未来的财富。而保险产品具备长周期的特性,从我们投保,到保额确定、返还确定、每期投保保费等,都可进行长远的安排。保险作为顶层资产配置时,其核心功能是发挥保险作为特殊金融工具本身特有的法律逻辑设计,更加侧重于资产保全与代际之间安全传承问题。通过保险特殊的流程设计,在实现创富一代财务自由的同时,也为后代打造一个源源不断的现金流管道,同时可以保证家族资产流动路径的相对封闭循环,在一定程度上未雨绸缪,以防家族后代因婚姻风险、债务风险、税务风险等不利因素导致家庭资产外流、分割,或者稀释。在上述资产配置的三个渐进式层级中,保险规划发挥的功能与作用有所倾向与侧重,总体来看,可以达成保证财务安全、确保持续现金流、为财务自由之路保驾护航这三个主要效果。购买保险应循序渐进保险是一种有最大值的投资,投保的多少跟我们的收入和资产密切相关。如果收入有限,就算想咬咬牙买高额的保险,也没有保险公司愿意与我们成交保单。因此,如何合理又最大限度利用我们已有的资产进行保险配置,就需要我们提前规划。一般来说,有以下三个原则:1.先父母,后孩子大部分时候,父母在很多情况下都会优先考虑到自己的孩子,秉承可以委屈自己但不能亏待了孩子的想法。买保险的时候也不例外,所以总是将配置保险的机会优先给了孩子。但作为父母应该清楚认识到,孩子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是需要依靠父母来负担生活费用和保障生活正常进行。如果父母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话,要保证孩子的正常生活更加无从谈起。在一个家庭当中,赚取收入和承担责任的都是父母,而不是孩子,因此当资产有限时,保险应该先给父母买。那么对于父母双方来说,夫妻之间应该先给谁买呢?有能力的话应该一起买。如果实在无法同时承担两张保单的话,应该先给收入高的人买。因为保险要保障的是,在家庭收入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有一笔赔偿金来负担家庭开支,一旦收入高的人失去了收入来源,对家庭的打击更为严重。2.先大病,后人寿市面上保险种类繁多,购买保险时又应该如何优先选择呢?正常来说,一个家庭最应该优先购买的是大病保险,遵循由近到远的原则,我们应该首先考虑活着时的风险,再考虑去世之后的风险。再者,投保人应该在自己年轻又健康的时候,为自己配置好大病保险,因为一旦拖延到中年以后被拒保的可能性会变大,且投保的价格也提高不少。购买大病保险之后,我们还需要考虑残疾保险或者是长期看护保险。因为这些同样属于我们活着时需要考虑的风险。残疾保险相对便宜,但是赔偿的有效期比较短,最长也不过70岁左右。而长期看护保险则相对昂贵一些,但可以终身赔偿。等规避了这些风险之后,我们才可以真正考虑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同样按照先近后远的原则,先购买短期人寿保险,保障我们近期的生活安全。等到有能力购买更加高额的保单时,就可以考虑用终身人寿保险来代替短期人寿保险,3.循序渐进当我们无法同时负担起多人、多样的保险保单时,我们应该做一份家庭的保险规划,将所有家庭成员列出来,按照父母、夫妻、孩子,大病、残疾、人寿的顺序合理分配资源。同时应该掌握每一年的保险支出去向和开销,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之后的保险做出规划。按照符合自身条件和情况的保险规划,一步步地把家里每个人的保险逐步完善,让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份保障,也为整个家庭撑起更为坚固的“保护伞”。正如大家保险集团的总经理徐敬惠所说,保险具有家庭资产配置的相对优势,能够为家庭财产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包括风险管理和财务补偿;同时弥补个人和家庭生命周期中的教育、养老、医疗方面的需求;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冲击,转移风险。}
口述和整理人:郑波,35岁,现任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财产保险部总经理助理,参与宁波市巨灾保险诞生全过程。一、诞生背景宁波市位于我国海岸线中段的东海之滨、长江三角洲的东南隅,地处浙江宁绍平原东端,境内海岸线总长为1562公里,境内河流众多,雨量充沛,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因所处纬度常受冷暖气团交汇影响,加之倚山靠海,特定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导致宁波市天气多变,差异明显,面临多样化的巨灾风险。对于宁波市来说,需要面对的巨灾主要有:台风、暴雨等风险。2004-2013年10年间,宁波市共遭受5次10亿元级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台风重创,其中“海葵”台风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菲特”台风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更是高达330亿。尽管这两次台风保险公司赔款近40亿,是汶川地震保险总赔付金额的2倍多,但与全市实际的巨额经济损失相比,保险公司赔款仅占约9.3%。因此,从宁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全社会通过保险机制弥补灾害损失的紧迫性和现实需求越来越强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等要求,“菲特”台风以后社会大众对防灾减灾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宁波市有条件、也有责任在巨灾保险领域先行先试,这也是新形势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宁波作为我国沿海改革开放城市的地位的时代要求。二、落地过程痛定思痛,宁波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探索运用金融手段完善灾后救助体系,提升城市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和水平。2013年10月28日,时任宁波市委书记刘奇在内参《国内外专家就我市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言》上批示“请子跃、仁洲同志参阅”,时任副市长王仁洲批示“请蓓军与保监局研究,提出建立我市大灾保险基金有关设想方案”。10月31日,时任宁波市长卢子跃在《宁波信息——深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综合巨灾险》上批示“请市金融办、宁波保监局高度关注深圳和云南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的内容和进展”。宁波保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财产保险监管处启动了巨灾保险开发、试点工作。首先是向保监会财险部了解了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申请程序和步骤,然后在借鉴深圳、云南两地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宁波市实际,拟定了《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设想方案(初稿)》,并与宁波市金融办银保处就巨灾保险相关信息及工作思路进行了沟通交流。2013年12月17日,宁波保监局受宁波市金融办委托,召集了宁波市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共四家公司,就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方案进行讨论。本次参会的有时任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的毛小兵处长、段元娟科长以及人保财险严巍总、太保财险高雅琴总、平安财险的张勤琴总和国寿财险傅萍萍。我也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做了会议记录。会上,保监局简要介绍了云南、深圳的巨灾保险方案,转达了宁波市委市政府对巨灾保险方案的想法和意见,并主持大家初步讨论了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的内容和下步工作安排。最后本次会议明确了以下几点:1、宁波市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巨灾风险为台风、洪水以及暴雨;2、涉及的领域暂定为农业、居民人身和家庭财产以及中小微企业财产(远期工作),暂不考虑深圳巨灾保险中的安置费用;3、提出了宁波巨灾的分散机制主要由商业巨灾保险、巨灾基金以及商业保险组成;4、对于资金来源,拟采用财政支付为主,居民承担部分的形式;5、赔付方式的选择上,拟采取第一危险方式赔偿,简单、快速定损;6、巨灾保险制度的模式为政府主导,商业运作,巨灾保险的经营模式为共保形式;7、指定人保财险负责宁波巨灾保险的调研提纲、保险方案和保险条款的拟定。会后,人保财险向宁波保监局报送了巨灾保险课题小组成员名单并取得了认可,成员有:沈翼辉、周斌杰、朱迪、吴红波、陈丽娟以及我,都是人保财险来自巨灾保险可能涉及的产品线部门的业务骨干。我也正式开始负责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制订、保险条款草拟等工作。2014年1月17日,宁波保监局召集了人保财险、太保、平安、国寿财险和阳光财险五家公司就巨灾保险调研提纲以及数据需求进行了讨论,在会上确定了由保监局以及上述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宁波市巨灾保险课题小组。宁波保监局随后发文要求宁波市各财险公司上报近5年的家财险承保数据以及和台风相关的理赔数据,并要求由我公司负责统计和分析。在部门同事陈丽娟的协助下,我根据《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设想方案(初稿)》,在2014年1月27日完成了宁波市巨灾保险调研提纲。随后通过宁波保监局,收集了全市财产保险公司近十年来的家财险承保理赔数据(《宁波市巨灾保险行业外部数据调研表》),为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的方案设计、费率拟定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2014年2月18日,宁波保监局反馈宁波市政府已向保监会上报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申请文件,预计将于近期获批。要求分别对农业、居民人身以及中小微企业三个重点项目拟定我市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并最后指定人保财险负责拟定农业和居民人身、家财方面的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太保财险负责拟定中小微企业巨灾保险的实施方案。2014年2月26日,我和严巍总随同宁波保监局一同前往宁波市金融办,就宁波人保财险制定的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初稿进行汇报。双方就巨灾保险方案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运行模式等提出了修改意见。2014年3月6日,人保财险财产险部与责任险部共同完成了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方案(居民人身和家财部分),并根据宁波市近十年的灾害情况以及行业内的理赔数据,初步测算了巨灾保险的保费。2014年3月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市的巨灾保险试点申请,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我在前一天晚上,还在修改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这已经是公司内部版本的第18稿了。由于涉及到近十年宁波保险业的商业家财险的承保理赔数据,涉及范围广、数据量大而完成时间却很紧迫,我于2014年3月10日前往宁波保监局就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的内容和数据需求进行沟通。2014年3月12日,我和严巍总参加了宁波保监局召开的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现场沟通会,参会的还有人保财险总公司相关领导,以及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会议上,宁波保监局对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第二稿)提出了8点修改意见,并强调经营宁波市巨灾保险要做到盈亏基本平衡,不能盈利太多。为准备2014年3月27日宁波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巨灾保险座谈会,2014年3月25日,我将几易其稿的最终方案、保险条款报送宁波保监局。2014年3月27日,宁波市政府召开巨灾保险座谈会,时任中国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财产保险监管部刘峰主任,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韩向荣副主任,财产保险监管部曹海菁处长、单浙明副处长,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胡锋副处长,胡启晖秘书;宁波市政府王仁洲副市长、宁波市金融办王勉副主任、宋三旭处长;时任宁波保监局陈静局长、姜国富副局长、毛小兵处长;人保财险、中国再保险公司、民太安公估公司总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宁波分公司负责人等领导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共同讨论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并对方案的内容进行研讨。根据宁波保监局的指示,我就巨灾保险基金和准备金的提取、费率测算和触发机制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各方的建议,完善了保险盈余计提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的思路(提出税前列支和税后计提两种模式),并就巨灾损失超过巨灾保险保障额度后如何实现解决保障额度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巨灾保险的赔款比例回调的概念,同时辅以巨灾保险基金来保障,或者巨灾保险基金来购买超赔等设想)。在取得人保财险总公司的初步认可后,2014年4月1日,我与严巍总一起,随宁波保监局就巨灾保险基金和准备金的提取、费率测算、触发机制和比例回调机制等问题,向市金融办汇报,并取得了市金融办相关领导的认可。2014年5月26日,人保财险随宁波保监局、市金融办相关人员一同与宁波市财政局就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进行沟通,市财政局表示本年财政资金紧张,建议巨灾保险费控制在3000万元左右,可以考虑2个保险方案(总保费分别为3800万元和3000万元)供政府选择,并且希望人保财险能尽快拿出报价方案报政府领导审议。2014年5月28日,宁波保监局紧急通知政府有可能选择总保费6000万元的方案后,我又连夜调整方案,结合再保险公司的报价,重新测算了保险费用并设计了三套方案(总保费分别为6000万元、3800万元和3000万元)。2014年5月30日,我与严巍总一起,随市金融办和宁波保监局就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向宁波市财政局汇报,介绍了宁波市巨灾保险具体方案和费率测算的过程,最终取得了宁波市财政局的认可。2014年6月28日,宁波市副市长王仁洲就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正式向市委书记和市长进行汇报:1、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不包含农业巨灾保险问题;2、考虑到今年新增财力紧张,放弃第一方案(保费6000万元),选择第二方案(保费3800万元);2014年6月30日,宁波市政府正式签署意见,同意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2014年7月10日,时任宁波市市长卢子跃对于宁波市巨灾保险方案签署了正式意见,同意宁波市巨灾保险采取第二方案。随着2014年7月31日《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就《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2014年8月12日,我和严巍总等人参加了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保监局和宁波市民政局共同召开的宁波市巨灾保险落地工作沟通会议。由于宁波市民政局在前期未参与巨灾保险的讨论,因此对巨灾保险的实施意见和理赔流程提出了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巨灾保险的运营能否纯商业化;2、巨灾保险能否不设置巨灾理赔触发机制,只要出险了就赔;3、巨灾保险的保险责任增加雷击;4、能否降低巨灾保险水位线起赔点。2014年8月20日,我和严巍总等人参加了宁波保监局与宁波市民政局召开的巨灾保险落地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就《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讨论。对于增加雷击保险责任双方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巨灾理赔触发机制和巨灾保险的运营模式,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9月份,我和严巍总等人多次前往宁波市民政局就宁波市巨灾保险的实施意见进行深入沟通,双方终于就巨灾保险的运营模式、保险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对保险方案中的巨灾保险的水位线划分标准予以部分调整,由2米以上赔付保额的100%调整为1.5米以上。2014年9月26日,由宁波市金融办牵头,召集了宁波保监局和人保财险一起就巨灾保险的条款和合同进行商议,我和严巍总等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综合了前期宁波市民政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反馈的意见,商议并形成了最终稿,主要修改了以下几点:1、条款中有关巨灾触发机制的设定取消;2、保险责任台风应包括热带气旋和强热带气旋,符合老百姓的一般理解;3、家庭财产救助保险中的赔偿标准进行调整,划为三档,75%一档取消。2014年10月30日,《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1月6日,宁波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正式签署了巨灾保险合同,标志着巨灾保险制度在宁波市正式落地。虽然说万事开头难,但是开完头,还有更多的工作在等待着我。随着宁波市巨灾保险合同正式签订后,我又积极投身到巨灾理赔流程的设计、巨灾保险联络员的培训、巨灾保险演习、巨灾保险网站设计等工作中去,为宁波市巨灾保险的承保理赔的各项服务做好准备。三、落地成效截止2017年底,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共启动五次大面积理赔工作,以及9次小事故理赔工作,累计为16.5万户次的家庭(人员)支付救助款9500万元。《中国社会报》于2015年7月27日刊登了《宁波:巨灾保险抚平“灿鸿”创痕的成功实践》一文,报道了我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作出了“不断完善,宁波奔跑在市场化应对自然灾害的路上”的评价。《人民日报》于2015年8月5日刊登了《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合力建设公共救助体系 巨灾保险的宁波样本(倾听·转型中国)》,对宁波巨灾保险进行了解读,认为宁波市 “赔防结合,公共救助体系初见雏形”。公共巨灾保险对提高我市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其主要成效可概括为以下三点:1、建立了广覆盖、低保障的保险救助体系,起到惠民生、促稳定的良好效果。对受灾群众既是救助,也是安抚,起到了很好的 “风险缓冲剂”和 “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增强了灾害救助效率和公平公正,有效减轻了政府救灾的压力。引入保险机制,制定理赔救助流程,保险公司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查勘定损,理赔标准公开,定损结果公开,赔款逐一支付到户,受灾群众享受到保险业及时专业的理赔服务和公开透明的灾害救助,促进了巨灾损失补偿从以政府为主导向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配合的模式转变,有效减轻了政府抗击大灾时人力、物力及资金的压力。3、形成了政府、基层组织与保险机构各方密切协作的救灾工作网络,提高了防灾减灾的社会合力。宁波市民政局牵头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巨灾保险联络员队伍,保险机构也相应建立市、县、镇三级巨灾保险服务团队。以公共巨灾保险制度为纽带,有机融合保险服务网络与民政灾害救助网络,提高了社会防灾减灾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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