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一定列入信访人数30人以上是什么工作吗


2022-09-18 18:47
来源:
草原古都生活宝典发布于:北京市(来源:兴安信访文化)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作为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今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我区广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动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正确依法上访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越级上访
越级上访不予受理的6种情况: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2.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来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4.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5.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
6.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来访事项,来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
理性文明上访
一、信访人进行信访活动应当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依法文明理性逐级反映问题,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对涉法涉诉事项,信访人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或行政救济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并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二、信访人不依法表达诉求,进行缠访、闹访以及越级上访,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或参与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周围、大型群众活动场所、重要会所,或者非法拦截车辆,堵塞阻断交通,严重扰乱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
(二)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信访接待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滞留,散发传单、打横幅标语、穿状衣、呼喊口号、敲锣打鼓、放喇叭、燃鞭炮、聚众哄闹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三)煽动、策划、串联、纠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弓弩、匕首等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等危险物质进行上访活动的。
(五)以递交信访材料、反映问题等为由,非法占据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经劝说拒不离开,或者在上述场所故意损毁公共财物的。
(六)利用老人、病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等生活不能自理人员进行非正常上访,或者故意将其遗弃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经劝说无效,致使上述场所不能正常工作的。
(七)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信访接待场所不服从管理,恐吓、威胁、侮辱、谩骂、殴打信访接待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他人人身自由的。
(八)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九)借上访之名,故意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节庆期间到中央国家机关越级上访,恶意登记,扰乱社会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或进京到天安广场、中南海周边、外国驻华使领馆区等非信访场所上访,采取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等行为,故意造影响,或以提供、咨询、援助等名义在幕后煽动、教唆、组织、策划上述活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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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2020-06-08 16:44
来源:
佚名(来源:临朐县信访局)
一、什么是信访?信访途径有哪些?
信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一定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途径有写信、走访、网上投诉(http://lqxxfj.weifang.gov.cn/login)等。
二、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1、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2、委托代理人;3、在国家机关调查处理信访事项时进行陈述和申辩;4、对与本人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5、查询本人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6、要求有关国家机关答复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结果;7、要求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予以保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信访事项;2、遵守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3、提出的信访事项客观真实,对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4、配合国家机关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什么是涉法涉诉信访?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是指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机关职责范围,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领域诉讼权利救济,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由政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五、涉法涉诉事项信访部门不予受理,应当如何提出?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应当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机关提出。
六、信访人通过走访提出信访事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公布的接待时间,根据信访事项性质和管辖层级,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走访应当遵守《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实行逐级走访。对以走访形式跨越本级和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国家机关不予受理。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没有推选代表的,国家机关可以不予接谈。信访人代表应当如实向其他信访人转达国家机关的处理或者答复意见。
七、信访人在走访过程中,有哪些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会受到法律追究?
1、在机关办公场所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或者重要活动场所,或者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线)、警戒区的;
2、未经许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静坐、列队行进、呼喊口号、散发传单、拉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表达投诉请求,或者以拦截车辆、堵塞道路、攀爬物体、裸露身体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的;
3、在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公私财物,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4、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以自伤、自残、自杀相要挟,或者扬言实施杀人、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5、威胁、侮辱、谩骂、殴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国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6、以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骚扰,或者以围堵纠缠、非法进入住宅等方式干扰国家工作人员正常生活的;
7、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
8、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
9、以信访或者信访代理为名,借机敛财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10、向境内、境外组织或者媒体发布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信息的;
11、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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