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缴费时间报名缴费了,是代表缴费成功了吗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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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保护色:各位考生: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和《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考办〔2020〕6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五)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三)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宁波市的考试日期将在该时间范围内视报名人数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五、报名要求(一)报名日期浙江省(含宁波,下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10:00—12月17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0:00-12月25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17:00。12月24日16:00关闭“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通道。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二)报名及考试地点符合报名条件(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三)报名渠道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时需要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在报名期间可通过“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或通过“浙江会计之家”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四)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或未曾作过会计信息采集而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登录“宁波会计之窗”栏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各区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报名。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转评人员,请在报名前登录“宁波会计之窗”栏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变更。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都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清晰。考生可登录“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栏更换本人照片,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的会计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计入宁波市会计人员信用系统。(五)考务费用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初级标准为每科60元,高级标准为每科80元。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或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评卷的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生成成绩。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卷的主观题通过计算机网络评卷辅助系统对每道试题的答题信息进行随机分配、采用三评一仲裁的机制实行集中封闭式的评分。(四)考生应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考试报名期间请及时关注“宁波会计之窗”、“浙江会计之家”官方网站、“浙里办”手机APP或“浙江财政”及“宁波财政”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公告。七、宁波市各区县(市)财政局报名咨询电话区县(市)咨询电话区县(市)咨询电话海曙区87302381、87302237保税区89286590、89286600江北区87667063高新区89288739、86559621镇海区89389684、89389683杭州湾新区89388776北仑区89384123慈溪市63837101、63837107鄞州区89295846、89295854余姚市62715069、62715048奉化区89294295象山县65753517东钱湖度假区82832109宁海县83517616、83517618大榭开发区89283100市本级89388235宁波市财政局2020年11月16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园区(度假区)财政分局、市直各单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5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二、报名方式(一)手机报名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服务—>我要考资质”中选择对应会计资格考试级别。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二)电脑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结束。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在昆明市。(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四、收费及标准(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7﹞37号)精神,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4时,过后不能缴费。(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要求,我省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收费。五、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报考人员考试批次、时间由报名系统自动随机安排,不能变动。(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六、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4月16日前另行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八、承诺制度云南省初、高级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视同对本人的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报名人员,不能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九、资格审核云南省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在成绩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一)符合报名条件,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后,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县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二)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人员当年度考试成绩合格后,须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核。(保山市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7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216442)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1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省内合格标准另行通知。十、相关注意事项(一)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证书印制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应为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人像清晰自然。报考人员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报名时,可以用手机自拍上传背景为白色的免冠照片,系统编辑处理照片需要时间,请报考人员耐心等待。(二)“网上支付”须知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4时,过后不能缴费;2.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报考人员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3.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4.请报考人员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报考人员于次日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在PC端打印“报名回执表”或移动端截取“报名成功”界面备查。(四)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报考人员应尽量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委托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致电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咨询。各县(市、区)会计股咨询电话: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875-2216442隆阳区财政局会计股:0875-2218031施甸县财政局会计股:0875-8121269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0875-5182173龙陵县财政局会计股:0875-6127748昌宁县财政局会计股:0875-7130290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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