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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水财经社 冰火“一鱼多吃”的现象在A股上市公司独董中较为常见,而同时欲身兼7家公司的独董,在4700多家A股公司中却不多见。地处安徽合肥的科大国创(300520)近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交易所质问公司:明知肖成伟已是5 家以上公司独董,为何仍提名其为独董?他是否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独董职责?是否够格任独董?那么,肖成伟到底什么来头?科大国创为何敢冒违规风险,硬要其任独董?A股有多少人身兼6家以上独董?兼职独董最多的那位又是谁?一、拟任独董身兼六职,深交所发出关注函2022年3月25日,因拟任公司独董肖成伟已身兼六职,深交所向科大国创发出关注函:1、董事会拟提名肖成伟为公司独董候选人,深交所注意到肖成伟目前兼任华霆动力、安徽壹石通(688733)、中通客车(000957)、荣盛盟固利新能源、山东益大新材料等 6 家境内外企业的独董职务。2、结合肖成伟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及目前兼职情况,说明公司董事会在肖成伟已同时在超过 5 家以上的公司担任独董的情况下,仍提名其为独董候选人的具体理由,其本人是否能够分配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性的相关要求。3、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深交所提醒科大国创:上市公司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披义务。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董规则》,独董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董,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董职责。独董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深水财经社认为,监管层规定独董不能兼任超过5家上市公司是有道理的,超过5家公司独董根本无时间去履行独董职责,其主要是奔着独董的年薪而来的。事实上,因独董身兼6家公司而遭交易所“拒绝”的曾有先例。此前,深康佳大股东提名清华大学教授朱武祥出任公司独董,深交所就以“出任独董的上市公司数量超过5家”为理由拒绝了朱武祥的深康佳独董任职要求。二、肖成伟什么来头?科大国创为何违规聘独董?那么,这个肖成伟到底什么来头,明知其已身兼6家公司独董,科大国创为何还有冒着违规的风险,硬要提名肖成伟担公司独董?深水财经社了解到,现年52岁的肖成伟是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电动汽车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现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来源:科大国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我们再来看看科大国创主营业务又是什么?国创新能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以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电源系统总成提供商。这下深水财经社终于恍然大悟,肖成伟有可能会利用其在新能源汽车及蓄电池领域的特殊身份和地位,给主营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国创新能带来“意外收获”。看来,国创新能管理层有“高人”,聘请肖成伟任公司独董的这笔钱花得真值!这个违规风险冒得也值!三、A股最忙独董,年近七旬一人身兼9职那么,A股究竟有多少人身兼6家(包含)以上上市公司独董?兼职上市公司家数独董最多的那位独董又是谁?据深水财经社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27日,A股一人身兼6家(包含)以上的上市公司独董的共有17人,其中,最忙的一人身兼9家上市公司独董。 A股共17人身兼6家(包含)以上上市公司独董来源: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那么,这位A股最忙的那位独董究竟是谁?百普赛斯、百普赛斯、交大昂立、厦门国贸、三角轮胎、中科曙光、先达股份、傲农生物、荣泰健康9家上市公司独董,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年69岁的刘峰集如此多职位于一身,堪称A股最忙独董。刘峰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具有中国证监会、司法部等部委颁发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从事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从事国有资产界定法律业务资格。曾任湖北省黄石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湖北省黄石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海南省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深水财经社了解到,刘峰在9家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年薪一共65.43万元。9家上市公司2家在北京,2家在上海,2家在山东,2家在福建,1家在天津,几乎横跨大半个中国。对于一个近七旬的老人,吃得消吗?要钱还是要命啊?“在A股市场独董制度早已变味。”深水财经社发现,事实上,独董制度建立后,在中国独特的背景下,意料之外衍生了一个按某种潜规则形成的相对固定模式的独董市场,如今独董制度早已背离初衷。(全球市值研究机构深水财经社独家发布,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及改性沥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1、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概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房”)是一家以O2O模式为核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商,以“互联网+”为主导,主要从事新房代理、房屋经纪业务。深圳云房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客户流量与房源数据的导入、处理、分析,将其对接至线下规模化的直营网络,实现对房地产中介业务各方诉求的有效撮合。通过线下专业、高效的服务积累口碑和良好的声誉,同时积极引导客户了解和使用线上平台,提高线上平台的客户引流和数据导入能力,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构筑深圳云房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终端品牌商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以提供房产供需信息并促成交易双方房产交易为手段,实现收取中介服务佣金或代理费的目的。
2、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阶段。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在经历了早期分散无序的竞争阶段后,正开始加速整合,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一批品牌价值高、综合实力强的中介服务商正迅速确立领先地位。在全国层面新房业务仍居主导地位,但越来越多的城市逐渐步入以存量房交易为主的时代,因此,在新房业务持续高位、二手房业务逐步发力的过程中,新房代理业务及房屋经纪业务并进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3、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周期性特点。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行业周期性与房地产行业一样,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规律,容易受到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数量结构、国家政策等的影响。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在珠三角区域的品牌影响力位居行业首位,在华南市场上占据显著的优势地位。2020年,深圳云房蝉联登榜2020年深圳500强企业,深圳区域内深圳云房下辖星级人员居首位,二手房网签单量居行业第二。
(二)沥青业务
1、沥青业务概述。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路面改性沥青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城市主干道、机场跑道以及市政专用道路等工程的路面铺设、养护。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和已经建成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路面维护需求。公司主要通过参加高速公路等道路项目招投标、与业主战略合作、向中小客户零售等获得业务机会,与沥青材料需求方签署产品购销合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从而获得收入和利润。
2、沥青行业发展阶段。近年来沥青行业已经进入高度成熟期,由于改性沥青市场广阔前景,行业壁垒不高,国内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专业沥青生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扩张从未停止,另一方面,国际大型石油(化工)公司通过独资、合资、并购等方式不断加入国内改性沥青生产行业,甚至越来越多的贸易商也利用其固定资产投资小,运营成本较低的优势,参与到沥青市场当中来,国内改性沥青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
3、沥青行业周期性特点。沥青行业的行业周期性与道路建设和维护的周期性关联度较高,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和规模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本身的周期性,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可持续发展影响较大。此外,沥青路面施工对气候条件要求较高,在气温较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低于10℃或其他等级公路低于5℃)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无法施工,因此公司沥青产品的销售一般会受制于工程项目的工期情况和地域的气候特征,呈现出较强的季节性。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坚持秉承产业报国的理念,以做中国最好的改性沥青为目标,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越的改性沥青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高度信赖,经过近二十年的创新和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改性沥青行业的一流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 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17至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对电子产品业务采用的总额法核算相应的营业收入及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采用净额法核算营业收入及成本。针对此会计差错,公司对2017至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减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0,939,641.04元,调减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0,937,179.44元,调减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80,977,923.28元。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7至2019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号)和《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0333号)。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公司各项业务处于停滞状态;二季度深圳等地房地产出现一波快速上涨行情,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出现了恢复性增长,但是2020年下半年受深圳等地出台的房地产加码调控政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叠加影响导致深圳云房经营业绩严重下滑,下半年经营情况并未全面好转,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全年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受疫情影响,2020年二季度沥青供应项目并未及时复工,三季度受雨季影响仅少量供货,四季度沥青呈现爆发式供应,全年沥青业务经营业绩与上年持平。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9,82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6%;实现利润总额-297,545.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4.58% ;实现净利润-298,61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9.8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472.38万元。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342,055.43万元,较年初减少4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6,278.50万元,较年初减少57.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47元,总股本916,325,201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9,82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6%;实现利润总额-297,545.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4.58% ;实现净利润-298,61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9.8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472.3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58亿元,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收入减少2.38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加码的影响;沥青板块业务收入减少3.20亿元,主要是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沥青售价下跌,虽销量与上年持平,但收入下降明显。
2、沥青板块虽收入下降明显,公司管理层采取各项措施降低成本费用,经营业绩相对稳定。下半年受深圳等地出台的房地产加码调控政策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采取了提高经纪人分佣及补贴政策,导致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经营业绩严重下滑。
3、2020年深圳云房业绩大幅下降,经营利润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所处的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加码,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判断此前收购深圳云房形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商标权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按合理的方法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骋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测试结果表明,公司前期收购深圳云房形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商标权,本报告期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16亿元,应计提无形资产商标权减值准备0.47亿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63亿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9.63亿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 昕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3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2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3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6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4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
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选择简化处理方法,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4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汇智”)持有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管公司”)70%股权,国创汇智拟将基管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武汉国创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共赢”),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0万元。本次出售股权事项完成后,国创汇智持有基管公司45%股权,基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同时,基管公司股东张宜、高明拟同时与国创共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基管公司合计150万元股权转让给国创共赢,国创高新放弃优先购买权。
国创共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创高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科投资”)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昕、高庆寿、郝立群、钱静对上述议案审议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情况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创高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国创共赢为国创高科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4、主要财务状况:截至目前国创共赢尚未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创共赢合伙人国创高科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0002.57万元,总负债5万元,净资产9997.5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1万元(未经审计)。
5、经查询,国创共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情况

3、主要财务状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基管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4、公司与基管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公司没有为基管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也不存在基管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没有对公司利益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经查询,国创共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交易前后,基管公司股权结构为:

本次交易前,基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股45%,国创共赢持股40%,公司在基管公司董事会亦未占多数席位,按照有关规定,基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7、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方式: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以2020年末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且不低于目标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定价,本次转让目标公司2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0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武汉国创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比例为: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700万元,占目标公司股权总额的70%。
2、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将所持目标公司2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及其上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3、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本次转让目标公司2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0万元。
4、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5、其他事项
5.1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损益由新股东享有;
5.2 转让方应保证目标公司股东会作出有关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签署交易文件的股东会决议;
5.3 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与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有关的监管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4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管理或受托管理的基金所投资的与转让方控股股东主营业务相关的标的资产,在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目标公司同意转让方控股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6、转让方承诺
6.1 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在完成股权转让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转让股权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设定质押、担保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等;
6.3 在完成股权转让之前,不得使股权处于司法冻结或者查封状态,以保证股权能够过户到受让方名下;
6.4 各方自行承担因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各项税费。
7、受让方权利义务
7.1 受让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受让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转让方配合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受让方取得签署本协议的相关授权,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8、违约责任
8.1 因转让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股权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无法实现的,转让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以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8.2 若受让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将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向受让方收取违约金。
五、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其他资产安排。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其它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公司将督促受让方按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款项。
2、基管公司管理或受托管理的基金所投资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标的资产,在转让时,同等条件下,基管公司同意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整合及优化公司业务的发展,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同时满足公司营运资 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同意国创汇智转让基管公司25%股权。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标的股权的定价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且不低于目标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基管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基管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此股权转让作价250万元,系以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994.93万元为基础,按转让比例计算,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对上市公司损益基本无影响。
七、12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个月内公司与国创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501.84万元。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更好的支持公司主业的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股权出售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出售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4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吕华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彭雅超先生、独立董事曾国安先生、副总经理吉永海先生、总会计师孟军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告编号:2021-3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昕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2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3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4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35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6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1年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运营情况及实际融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拟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业务时间为2021全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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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2022-03-31 00: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64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对关注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3月23日,你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称,董事会拟提名肖成伟为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部在审核你公司报送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时,注意到肖成伟目前兼任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华霆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境外公司,Octillion Energy Holdings, Inc.)、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境内外企业的独立董事职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成伟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结合肖成伟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及目前兼职情况,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在肖成伟已同时在超过5家以上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下,仍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理由,其本人是否能够分配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成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成伟先生在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前,同时担任了6家境内外企业的独立董事职务,其中2家为上市公司,4家为非上市公司。
公司董事会在提名肖成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关注其上述任职信息,并向其本人了解相关履职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肖成伟先生兼任独立董事的6家公司中,有2家为上市公司,其他均为非上市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六条中“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规定。经与肖成伟先生沟通,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已建立有效的机制,能够保证董事高效履职;其兼任独立董事的非上市公司履职任务相对较轻,投入的履职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少。肖成伟先生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肖成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相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2、肖成伟先生是南开大学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电动汽车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自1994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长期从事动力及储能电池、关键材料及标准体系等研究工作,是该领域的行业专家。公司基于“智能网联+智慧能源”的“双智”发展战略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计划建设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配套的动力/储能电池。肖成伟先生能够发挥行业专家优势,为公司“智能网联+智慧能源”业务发展给予指导并提出建议,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同时,肖成伟先生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相关董监高培训,系统学习并掌握了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肖成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相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综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认为肖成伟先生能够为公司发展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肖成伟先生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肖成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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