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管理办法的会计处理?

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转账后净资产类科目都应该没有余额,但是“累计盈余”科目除外,由此可以看出该会计科目是新旧净资产类科目衔接的关键。一般而言,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该会计科目期初余额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其一,补提相关资产摊销或折旧;其二,补记原未入账事项;其三,原制度净资产科目余额结转。本文以A行政单位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案例详细分析净资产科目的余额结转过程,进而探讨净资产类科目余额衔接的逻辑及其注意事项。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时,A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衔接主要涉及以下几项业务:业务一,2018年末A行政单位未对年限不明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900万元,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经过中介机构评估该固定资产已使用5年,预计总使用年限为30年。业务二,2018年12月初,A行政单位购入一项使用年限为8年的无形资产且月底未计提摊销。该无形资产的残值为0,账面价值为288万元,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业务三,2018年末A行政单位新建公交场站且未入账,其评估价值为13.5万元。业务四,2018年末A行政单位“资产基金”贷方余额为5.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贷方余额为4.5万元,“财政拨款结余”贷方余额为13万元,“待偿债净资产”贷方余额为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贷方余额为10万元。(一)第一项业务净资产类科目衔接处理分析虽然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下各类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新制度根据资产的类别增设了多个明细科目对“累计折旧”科目进行分拆。具体来看,针对行政单位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三类资产,新政府会计制度也分别增设了相应的累计折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对于未计提的相关资产折旧而言,新旧制度衔接时行政单位需要对未计提的部分进行补提,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应该为新制度下的“累计盈余”科目,贷记科目应该为新制度下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明细科目。对于已经计提的相关资产折旧而言,行政事业单位仅需将折旧余额转入新账对应科目即可,相关会计处理过程较为简单。结合A行政单位的第一项业务来看,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9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此可以计算2018年末该单位尚未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150万元。新旧制度衔接时,A行政单位需要对上述折旧额进行补提,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和贷记科目为“累计盈余”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另外,对于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两类资产而言,新旧制度衔接时行政单位对未计提的资产折旧也应该作如上会计处理。(二)第二项业务净资产类科目衔接处理分析与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相似,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内容也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但是具体会计科目发生了相应调整。对于未计提的部分而言,行政单位需要对相关部分进行补提,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应该为新制度下的“累计盈余”科目,贷记科目应该为新制度下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对于已经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而言,行政单位仅需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对应科目即可,相关会计处理过程较为简单。结合A行政单位的第二项业务来看,该无形资产的残值为0,账面价值为288万元,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由此可以计算2018年末该单位尚未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为3万元。新旧制度衔接时,A行政单位需要对上述摊销额进行补提,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三)第三项业务净资产类科目衔接处理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下,2018年行政单位未入账的实物资产需要在2019年年初进行补记。新旧制度下实物资产会计处理过程中固定资产和在途物资的会计科目变动较大。具体来看,新制度下固定资产进一步细分为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明细科目。同时,新制度增设“在途物品”科目核算相关在途物资,原制度下则统一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新旧制度衔接时,如果相关资产已经在原账中核算,A行政单位仅需将相关金额转入新账对应科目即可,如果相关资产未在原账中核算,A行政单位需要将原未入账部分计入新账,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应该为“保障性住房”“在途物品”等,贷记科目应该为“累计盈余”。结合第三项业务来看,由于2018年末A行政单位新建公交场站未入账,因此新制度下A行政单位应该通过“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进行核算,并在2019年年初对其进行补记,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四)第四项业务净资产类科目衔接处理分析新旧制度衔接时,原制度净资产科目余额均需统一转入“累计盈余”科目,上述处理主要涉及原制度下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待偿债净资产”“财政拨款结余”“资产基金”“财政拨款结转”等会计科目。对于财政拨款与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而言,原制度下行政单位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等多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新制度不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行政单位需要将相关金额统一通过“累计盈余”科目核算。对于“待偿债净资产”和“资产基金”两个会计科目而言,原政府会计制度下上述两个会计科目分别用以核算因发生应付账款在净资产中冲减金额和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占用金额。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不需再设置上述两个会计科目,新旧制度衔接时需要将相关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具体来看,如果上述相关科目为贷方余额,新旧制度衔接时行政单位详细账务应该借记上述相关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如果上述相关科目为借方余额,新旧制度衔接时行政单位详细账务应该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上述相关科目。分析A行政单位的第四项业务来看,2018年末A行政单位五个会计科目贷方余额分别为10万元、8万元、13万元、4.5万元和5.7万元。新旧制度衔接时,A行政单位需要将上述五个科目余额分别转入“累计盈余”科目,详细账务处理分别如表1所示:(五)净资产类科目余额衔接的逻辑及其注意事项分析新制度重构了会计要素和政府会计核算模式,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了整体提高。但是,受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和制约,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难点问题。分析上述案例可以看出,A行政单位的第一项和第二项业务主要涉及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的余额结转问题。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应该首先对是否已经在原账中计提进行判断,然后根据不同判断结果进行差异化处理。具体来看,如果已经在原账中计提,行政单位直接转入新账对应的明细科目即可;如果尚未在原账中计提,行政单位需要对相关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进行补提,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应该为“累计盈余”,贷记科目则应该为“累计盈余”或累计摊销相关明细科目。案例中第三项业务属于原未入账事项,新旧制度衔接时的处理方式与前两项业务相似。行政单位应该首先对是否已经在原账中入账进行判断,然后根据不同判断结果进行差异化处理。如果已经在原账中入账,行政单位直接转入新账对应的明细科目即可;如果尚未在原账中入账,行政单位需要对相关事项金额进行补记,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应该为“在途物品”“公共基础设施”等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科目则应该为“累计盈余”。同时,对于原账中未入账的预计负债和盘盈资产而言,新旧制度衔接时的处理方式与上述原未入账事项存在细微差异。其中,原未入账预计负债需要进行补记,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和贷记科目应该分别为“累计盈余”和“预计负债”;原未入账盘盈资产需要进行补记,详细账务处理的借记科目和贷记科目应该分别为“库存物品”和“累计盈余”。案例中第四项业务属于原账净资产科目余额结转问题,新旧制度衔接时的处理方式与前三项业务明显不同。新旧制度衔接时,行政单位仅需将相关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累计盈余”下的对应明细科目即可,详细的净资产类科目余额衔接的逻辑如表2所示:分析表2可以看出,净资产类科目衔接过程中行政单位应该注意以下问题:其一,新旧净资产类科目衔接的关键是“累计盈余”科目,为了准确分析上述科目的构成,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该科目下设置多个明细科目,然而现阶段多数行政单位对相关明细科目的划分仍不规范;其二,新旧制度衔接时净资产类科目余额结转问题涉及大量会计科目,行政单位需要对信息辅助系统予以重点关注,同时也需要严格按照衔接规定要求制定科学的衔接方案;其三,新制度下净资产类科目余额衔接工作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行政单位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人员配置等往往直接影响净资产类科目余额衔接工作的质量。新制度的实施逐渐引入企业会计的较多元素,现有人才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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