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昨天的图是否刺痛了草皮一米六九中文的幼小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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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地刺痛他幼小的心灵,深深地什么含义
提问者采纳
是外国游客的真心赞扬刺痛了王长青的心.希望可以采纳.多么动人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一对父女.31、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便下了这么大的决心,真是好了不起.捡拾垃圾,看到主动捡垃圾的只有他一人,加油.因为外国游客说他走了中国这么多地方,一路顺风,只是为了外国游客的一句话、废电池,祝您能做对、宣传环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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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p={ dwrMethod:'queryLikePosts',fpost:'24e5fe_9ad1947',userId:,blogListLength: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谁说鳄鱼不流泪
&&& 他们说我是不哭的,眼泪也是虚假的。我是南美茂密丛林中这片流域的霸主,一条足够强大的鳄鱼,我为什么要哭呢?
我经常在暗夜里醒来,从同一个梦魇中惊醒。在梦里,我是孱弱的,双眼乏力无神,四肢不能活动自如。我刚出生不久,跟着母亲慢慢游走在湿地的边缘。那是一个早晨,我清楚记得,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又凉又软地冲刷过我的身体。四周静谧祥和,我有些陶醉。
我是妈妈最小的孩子,她给我食物,带我游玩。但是她从不微笑。偶尔眼里会有温柔的光溢出,那样使得她的眼睛看上去很美,但温柔是一闪而过的。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语叫弱肉强食,有一种定律叫适者生存。
所以不能当一个弱者。
那个早晨我们遭到袭击,在溪流转弯的地方,母亲叫我向前。她严厉地命令我,很突然的。我听话,向前。鹅卵石划过我的肚皮,有些疼痛。我不想走,停下来,回头看母亲。这时候我发现她在转身,撤退。我不明白,连忙掉转身体,想去追赶她。
突然,我被拦腰叼起。有锋利的牙,刺进我尚未坚硬的皮。我挣扎着,用尾巴拍打水面。母亲回头看我,眼里满是决绝。我突然想起说过的一句话,在我们鳄鱼家族里,为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放弃。
我的眼泪汹涌而出。母亲。母亲。
这片丛林的又一强者是美洲豹。他们姿态优雅,牙齿锋利,经常在清晨觅食。有时候一条小鳄鱼,就是他们美味的早餐。
捕获我的,是一只母豹。我不害怕,从母亲回头走掉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不再害怕了。当母豹把我扔到她的孩子面前时,我居然有点喜欢她了。我的母亲也给过我食物,但是她从没有这样温情过。
她舔她的孩子,叫他吃早饭,语气温柔。然后他们一起走向我。是一只幼年的公豹,额头上有奇特的花纹,像八只角的太阳。他走近我,看我。我心里想,你吃吧,你多幸福,有爱你的母亲。我什么都没有,我宁愿死掉。
他看看我,突然回头问他母亲:她这么小,她的妈妈呢?然后很突然地,把我扔回了水里。他转身回到母亲身旁,看我漂走。
我没有回到母亲身边,漂泊到另一个流域。我迅速地成长,自己捕获食物,保护自己。只是我会经常做梦,梦里全是母亲抛弃我的那个早晨。梦的开始总是比较美,然后画面更迭,悲伤重重。醒来的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你会是鳄鱼?
我终于成年,皮质够坚硬,眼神够刚毅,心肠够狠毒,我成了这个流域的霸主。我也有自己的孩子,我努力做一个好母亲。我疼爱他们,保护他们,我想危险到来的时候,我不会为了保全自己而放弃他们。
丛林里传说,鳄鱼家族里有一个好母亲。我的孩子们,都为此骄傲。
有天夜里我在噩梦中惊醒,看见了火红的光。我叫醒孩子,带他们离开。是的,这里就要被毁灭。我早就听说,20公里外的丛林成了灰烬,而200公里外的丛林种了玉米。
我们走了很久,回到了我曾生活过的地方。在这里也快没有食物了,很多动物都跑到更深的丛林去了。有两天,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的动物。
一天清晨,我带着最小的孩子出去觅食。很不幸地,他被一只美洲豹捕获,就在我的眼前。我快步冲上前去,我要救回我的孩子。
我冲上去,想用尾巴扫那只豹时,突然看到了他额头上的八角太阳。他那样瘦弱,肚皮凹进去,已经很久没有进食。我想如果他再没有食物,就会死去。而我,有那么多孩子。没有他,就没有我们。
我犹豫了很久,终于转身离去。到了拐角处我回头,我看不清眼前的所有,因为我的眼里,满是泪水。
1.下面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
A.小说前后两次写“我”流泪(文中划线处),第一次是因遭母亲放弃而流的悲伤之泪,第二次是“我”也象母亲一样放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流的悔恨之泪。
B.自“我”很小时起,就听从母亲的教导:不能当弱者。而被母亲抛弃的悲伤记忆,又促使“我”的心肠变得狠毒。成年后,成为流域中的一个霸主。
C.“我”被一只母豹捕获,眼看要被吃掉,却两次说“我不害怕”“我就不再害怕了”,原因是“我”失去了母爱,失去了幸福和温暖,觉得生不如死。
D.小说运用对照原则,鲜明、深刻地突出了小说主题: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连母爱也超越不了的残酷现实。
E.小说细腻、生动地叙述了一个令人动情的故事。表面上写的是动物,但内蕴很深,传递着人性中对爱和幸福的理解。
2.第2自然段开头“我经常在暗夜里醒来,从同一个梦魇中惊醒”,这句中的“梦魇”指什么?为什么要写这个“梦魇”?后文“有天夜里我在噩梦中惊醒,看见了火红的光”中的“噩梦”又指什么?
3.小说为什么采用动物视角来揭示人性的问题?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又好在哪里?
4.当初“我”的母亲抛弃了“我”使我险葬豹口,现在同样作为母亲的“我”却为报恩也舍弃了自己的孩子,“我”还算是好母亲吗?通过这篇小说,你对“母爱”又产生了哪些新的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谁说鳄鱼不流泪
  他们说我是不哭的,眼泪也是虚假的。我是南美茂密丛林中这片流域的霸主,一条足够强大的鳄鱼,我为什么要哭呢?
  我经常在暗夜里醒来,从同一个梦魇中惊醒。在梦里,我是孱弱的,双眼乏力无神,四肢不能活动自如。我刚出生不久,跟着母亲慢慢游走在湿地的边缘。那是一个早晨,我清楚记得,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又凉又软地冲刷过我的身体。四周静谧祥和,我有些陶醉。
  我是妈妈最小的孩子,她给我食物,带我游玩。但是她从不微笑。偶尔眼里会有温柔的光溢出,那样使得她的眼睛看上去很美,但温柔是一闪而过的。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语叫弱肉强食,有一种定律叫适者生存。
  所以不能当一个弱者。
  那个早晨我们遭到袭击,在溪流转弯的地方,母亲叫我向前。她严厉地命令我,很突然的。我听话,向前。鹅卵石划过我的肚皮,有些疼痛。我不想走,停下来,回头看母亲。这时候我发现她在转身,撤退。我不明白,连忙掉转身体,想去追赶她。
  突然,我被拦腰叼起。有锋利的牙,刺进我尚未坚硬的皮。我挣扎着,用尾巴拍打水面。母亲回头看我,眼里满是决绝。我突然想起说过的一句话,在我们鳄鱼家族里,为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放弃。
  我的眼泪汹涌而出。母亲。母亲。
  这片丛林的又一强者是美洲豹。他们姿态优雅,牙齿锋利,经常在清晨觅食。有时候一条小鳄鱼,就是他们美味的早餐。
  捕获我的,是一只母豹。我不害怕,从母亲回头走掉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不再害怕了。当母豹把我扔到她的孩子面前时,我居然有点喜欢她了。我的母亲也给过我食物,但是她从没有这样温情过。
  她舔她的孩子,叫他吃早饭,语气温柔。然后他们一起走向我。是一只幼年的公豹,额头上有奇特的花纹,像八只角的太阳。他走近我,看我。我心里想,你吃吧,你多幸福,有爱你的母亲。我什么都没有,我宁愿死掉。
  他看看我,突然回头问他母亲:她这么小,她的妈妈呢?然后很突然地,把我扔回了水里。他转身回到母亲身旁,看我漂走。
  我没有回到母亲身边,漂泊到另一个流域。我迅速地成长,自己捕获食物,保护自己。只是我会经常做梦,梦里全是母亲抛弃我的那个早晨。梦的开始总是比较美,然后画面更迭,悲伤重重。醒来的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你会是鳄鱼?
  我终于成年,皮质够坚硬,眼神够刚毅,心肠够狠毒,我成了这个流域的霸主。我也有自己的孩子,我努力做一个好母亲。我疼爱他们,保护他们,我想危险到来的时候,我不会为了保全自己而放弃他们。
  丛林里传说,鳄鱼家族里有一个好母亲。我的孩子们,都为此骄傲。
  有天夜里我在噩梦中惊醒,看见了火红的光。我叫醒孩子,带他们离开。是的,这里就要被毁灭。我早就听说,20公里外的丛林成了灰烬,而200公里外的丛林种了玉米。
  我们走了很久,回到了我曾生活过的地方。在这里也快没有食物了,很多动物都跑到更深的丛林去了。有两天,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的动物。
  一天清晨,我带着最小的孩子出去觅食。很不幸地,他被一只美洲豹捕获,就在我的眼前。我快步冲上前去,我要救回我的孩子。
  我冲上去,想用尾巴扫那只豹时,突然看到了他额头上的八角太阳。他那样瘦弱,肚皮凹进去,已经很久没有进食。我想如果他再没有食物,就会死去。而我,有那么多孩子。没有他,就没有我们。
  我犹豫了很久,终于转身离去。到了拐角处我回头,我看不清眼前的所有,因为我的眼里,满是泪水。
下面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
小说前后两次写“我”流泪(文中划线处),第一次是因遭母亲放弃而流的悲伤之泪,第二次是“我”也象母亲一样放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流的悔恨之泪。
自“我”很小时起,就听从母亲的教导:不能当弱者。而被母亲抛弃的悲伤记忆,又促使“我”的心肠变得狠毒。成年后,成为流域中的一个霸主。
“我”被一只母豹捕获,眼看要被吃掉,却两次说“我不害怕”“我就不再害怕了”,原因是“我”失去了母爱,失去了幸福和温暖,觉得生不如死。
小说运用对照原则,鲜明、深刻地突出了小说主题: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连母爱也超越不了的残酷现实。
小说细腻、生动地叙述了一个令人动情的故事。表面上写的是动物,但内蕴很深,传递着人性中对爱和幸福的理解。
第2自然段开头“我经常在暗夜里醒来,从同一个梦魇中惊醒”,这句中的“梦魇”指什么?为什么要写这个“梦魇”?后文“有天夜里我在噩梦中惊醒,看见了火红的光”中的“噩梦”又指什么?
小说为什么采用动物视角来揭示人性的问题?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又好在哪里?
当初“我”的母亲抛弃了“我”使我险葬豹口,现在同样作为母亲的“我”却为报恩也舍弃了自己的孩子,“我”还算是好母亲吗?通过这篇小说,你对“母爱”又产生了哪些新的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婚姻鞋  毕淑敏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鸵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蛭蜇出肿痛……
生活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橘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橘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锲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橘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那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1.本文以“婚姻鞋”为标题,是读者和评论者都认可的一着妙棋,你觉得此题究竟妙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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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说“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请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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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人认为本文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来写的“红皮鞋”和“红钉鞋”,其实与标题“婚姻鞋”并无关联,应该删去,你同意这种说法吗?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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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
  成熟是针对处世能力而言的,处世能力强、老练,我们谓之成熟;处世能力差,幼稚,我们说他不成熟。
  处世能力是人诸多能力中的一种,但决不是全部,因而成熟与许多才能无关,也就是说,有才能的人未必是成熟的人,而成熟的人未必是很有才能的人,因为一种能力不能代替另一种能力,你成熟,未必有知识、有技术、有思想,这里的道理再简单不过了。
  历史上有三个十分著名的人物,张良、萧何、韩信,这三个人都是旷世英才,刘邦之所以得到天下,这三个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三人都很有能耐,但在成熟这一点上,就有天壤之别了。张良、萧何非常成熟,善于保护自己,韩信则不然,他看上去十分不成熟,先是把刘邦夸他的应景的话当真,接着摆出高傲的姿态,向刘邦要这要那,这样刘邦就难免生疑,而吕后更容不得韩信,于是一代名将就稀里糊涂作了鬼。可见,成熟二字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不论你有多大本事,你不成熟就要吃亏。
  今天对古人的经验已经研究得十分透彻了,以至追求成熟成为一种时尚。大人小孩都变得成熟了。远的不说,就是我的六岁小女儿也显得比我成熟。一到年节,她就提醒我给她们老师买东西,而且给规定什么档次的礼品。回想我自己六岁时,还没上幼儿园,在家里傻玩呢,就连送礼这个词是啥意思都不明白,而同样六岁的女儿对这东西却了如指掌,使我感慨良多。
  事情明摆着,成熟的人吃香,不成熟的人不吃香。为了吃香,大家都变得成熟起来,或者出现“早熟”,这也怪不得人们,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特别是在提拔领导干部上,虽说是按德、才、能、绩标准,而实际上还存在一个成熟的标准,而且是一个分量十分重要的标准,你成熟了就得官作,不成熟,纵有天大本事也枉然;“不成熟”就需要锻炼,你就靠边站着吧。其他的如加工资、分房、评职称等,也无形中与成熟挂钩,你不成熟,就得往后排。
  经历了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情之后,我痛苦地感到用“具有较强的处世能力”来解释成熟似乎失于简单。应该具体地说,具有较强迎合别人的能力才叫做成熟,这迎合包括曲意逢迎、溜须拍马、请客送礼、拉帮结伙等,这样一来,成熟二字确实成了一种一时难以说清的东西,有时我们觉得“成熟”很可爱,有时觉得“成熟”很可怕,而大家一窝蜂地追求成熟,是好事是坏事也就难说了。
1.文章开宗明义,从正反两个角度对成熟做了阐释,即
(1)成熟□□□□□□□□;(限8字)
(2)不成熟□□□□□□□□。(限8字)
2.第2自然段论述的中心是什么,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1)论述的中心为(概括成22字)
□□□□□□□□□□□□□□□□□□□□□□
(2)论述方法为□□法。
3.在古今例证的基础之上,文章水到渠成,引出了两个正反方面的结论
其一:□□□□□□□□□□□□□□□;(限15字)
其二:□□□□□□□□□□□□□□□□(限16字)
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成熟与否,是针对处世能力的大小而言的;而处世能力,则是人们诸多能力中的一种。
B.张良、萧何、韩信三人的相伺点是:犹如鼎之三足;助刘邦创立了汉朝,三人的相异点则是结局迥异归其原因,乃成熟与否所致。
C.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为了“吃香”,孩子们都变得“早熟”起来;六岁的孩子比大人都显得成熟。
D.作者认为,在提拔干部的标准上,除了德、才、能、绩之外,还应当加一点“成熟”。
E.经过痛苦的磨练,作者对“成熟”有了新的理解所谓“成熟”,就是迎合别人的能力。
F.这是一篇杂文,它谈古论今,针砭时弊;文章的末段反话正说,具有较强的讽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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